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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夜不语诡秘档案701阴胎-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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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有,人家虽然偶尔会犯糊涂,但也不会成天做错事。来来,给你看一样好东西!」她用手蒙住丈夫的眼睛,轻轻的挪步到婴儿房前。
    被捂住眼什麼都看不到的丈夫愣了愣,不知道妻子究竟在搞什麼鬼。但就算蒙住眼睛,但是家里的格局他清楚得很,自己明显是往婴儿房走。
    那间婴儿房,因为妻子无法受孕的缘故,害怕见物生悲,已经许多年没有打开过了。她干嘛带自己去这个房间?张筱桂的丈夫联想起妻子怪异的举动,突然,有个可怕的念头升了起来。
    「筱桂,你不会,偷,偷了一个宝宝回来吧?」丈夫结结巴巴的问:「那真的是犯法的!」
    「怎麼可能,我再愚蠢,也不会做这种事。」张筱桂轻轻摇头:「进去你就知道了!」
    她用脚踢开门,推著丈夫来到婴儿床前:「当当当!你看!开心吧!」
    张筱桂放开遮在丈夫眼前的手,得意的将宝宝展示给他看。她等待著丈夫一脸惊喜,狂喜,欣喜若狂的表情。
    丈夫确实有了表情,而且异常精彩,但却不是惊喜。他张大了嘴巴,眼睛里全是惊恐。他退后了几步。浑身颤抖不止,甚至伸出了发抖的手,指著婴儿床问:「床上,究竟是什麼东西?」
    「什麼东西?当然是宝宝啊!」张筱桂眨著眼睛,不解的问。婴儿床上白白嫩嫩的女婴转过头,用黑漆漆的眸子看著自己的丈夫,不是舞动著手和脚,可爱得很。
    「什麼宝宝,筱桂,你究竟怎麼了!」丈夫急得惊慌失措。完了,今天对她的打击太大,她脑袋真的出问题了。
    婴儿床上躺著一具十多公分长,只初步长出人类形状的胎儿尸体。尸体像是浸泡在某种黑褐色的液体中不知多长时间,浑身都湿漉漉的。就连挨著婴胎的床单,都变得肮脏不堪。婴胎的皮肤大多溃烂了,闭著的眼睛,眼皮和眼睑下的皮肤融在了一起。最可怕的是,它的手脚大大张开,在灯光下,手心脚掌上还反射著刺眼的金属光泽。
    那,是钉子!到底是什麼变态,才会在一具未出世的婴儿尸体上钉钉子?
    婴尸一旁放著个奶瓶,瓶子装著黑褐色的液体。就是这液体,散发著惊人的恶臭,彷佛尸臭般的臭味,令人恶心得要命。
    婴儿床脚下,还放著一个圆柱状的酒罐子。透明酒罐子的封口已经被打开了,里面装著同样反射著黑褐色光泽的液体。很显然,那些液体和奶瓶中的是同一种东西。
    自己的妻子,到底是从哪弄来这些怪异的玩意儿?还将它幻想成了自己的宝宝,看来她病得不轻。
    「这可爱的小萝莉,可是我捡到的喔,不是偷来的,也不是抢来的。她被狠心的家人扔在小巷中,浑身赤裸。拥有正能量又漂亮善良的我,只好将她抱回家了。」张筱桂不满的道:「喂,死鬼,你怎麼没有一点高兴的模样。我给她取了小名叫甜甜。大名你自己取。我知道你从前没事做就在纸上乱画,拼命想宝宝的名字。现在是你发挥的机会了!」
    张筱桂罗罗嗦嗦了一大堆,就见丈夫紧张恐惧的脸丝毫没有好转,不由得横了他一眼:「讨厌,你看你那张扑克脸,都把宝宝给吓坏了。宝宝乖,来,妈妈抱抱」
    丈夫明显没有从震惊中缓过劲来,他眼睁睁的看著妻子抱起了婴儿尸体,将它怜爱的抱在怀里,还用另一只手摸来摸去的。
    「宝宝别哭,是不是饿了?妈妈餵你喔!」张筱桂拿起床上的奶瓶,将奶嘴先塞入自己的嘴里试了试温度:「有些凉,怪了,奶粉的味道还真奇怪,难道是进口的?」
    「干什麼,你疯了!」丈夫连忙将奶瓶从她手里抢下来。他清晰的看到,自己的妻子将奶瓶中黑褐色的可疑液体喝了一大口,随著她的吸允,恶心得使臭味浓烈道犹如实体般弥漫开来,他几乎快要吐出来了!
    「你才疯了。老公。你到底想不想要宝宝。看你这模样,似乎完全不想要啊。以前你挺爱宝宝的,怎麼今天我抱了个宝宝回来,你就变了?」张筱桂疑惑道:「难道你喜欢亲生的?」
    「我,我……」她的老公完全不知道该说些什麼,可妻子明显脑袋出了问题,他为人又很木讷。算了,还是先打电话问问专业人士吧。
    「你把婴儿房清理一下,漱个口,我去打个电话!」丈夫看著张筱桂说话时,黑褐色的液体伴随著恶臭不停地从嘴角流出来,实在忍不住了,逃也似的跑了出去。
    他掏出电话,打给了一个精神病专家的朋友。
    婴儿房中,张筱桂抱著宝宝,有些不知所措。怪了,自己的丈夫今天究竟是怎麼了。以前竟没发现,他是个这麼没爱心的人。明明如此可爱的一个小萝莉,他却满脸厌恶。
    不对,他肯定在策画著什麼,难道是报警让警方将宝宝抢走?
    张筱桂越想越觉得有可能,她死命著怀中的婴儿,彷佛抱著自己残余的生命。自己生不出来。失去了领养资格。现在自己抱著的婴儿,就是仅存的唯一希望了。
    谁都不能将她夺走!谁都不能!
    哪怕是自己的丈夫!
    她蹑手蹑脚的走出去,丈夫已经讲完电话了,满脸严肃。他局促不安的坐在沙发上,心里只剩下苦涩。这是怎麼回事,明明生活越来越好了,妻子却变成了这副模样。生不生孩子,不重要。能不能领养成功,也不重要。和自己一辈子到老的,始终是夫妻两人而已。
    顶客族,其实也不错。
    据专家判断,妻子似乎有严重的幻想症,必须送入精神病院治疗。
    唉,这是怎麼回事!
    「筱桂,明天你跟我去一个地方。」丈夫艰难的做了决定。
    「去哪里?」张筱桂眨著眼睛问。
    「去江陵市外的公园踏青吧,我们俩散散心,带著你的,呃,宝宝。」专家说,精神病患抗拒精神病院,不能说实话。而且,重度幻想症患者,需要哄,需要接受他们幻想出来的世界。所以丈夫蹩脚的撒了个谎。
    「好吧。好久没两个人一起出去了。」张筱桂点点头,她看了一眼丈夫转身准备走入卧室的背影,又看了一眼怀里的宝宝。
    她的嘴角,闪过一丝冷冽的笑,一如她怀里宝宝阴冷的笑容。
    正往前走的丈夫突然感觉背上一冷,似乎有什麼东西从背后刺入。
    他诧异的转过头,竟然,竟然看到一直深爱自己的妻子,手里拿著一把细长的剪刀。那把剪刀已经深深的刺入了他的身体中。
    「你……」丈夫艰难的吐出这个字后,再也没有力气说话。生命不停流逝,他缓缓跌倒在了地上。
    「你在撒谎。你骗我,我不喜欢别人骗我。」张筱怪喃喃道,她放开手中的剪刀,看也没看逐渐死去的丈夫,眼神只柔软的落在怀中的婴胎尸体上:「甜甜最乖了,不哭,不哭!」
    「什麼?你想要什麼?行,妈妈立刻带你去!」
    张筱桂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怀抱著婴胎,走出了家门!
    人果然很脆弱,甚至不需要支撑点,都会被撼动。张筱桂的人生,因为捡到了梦寐以求的宝宝,而坠入了地狱。
    但她却丝毫没有察觉。她在婴胎的蛊惑中,正努力的将更多人拉入地狱!
    人类总是会奇怪,为什麼女性比男性多一条染色体却没能比男性厉害?
    最近出现了一条疑似标准答案的说法。说是因为上帝也畏惧女性的力量,为维持男女的平衡,於是给女性设定了每月自动损血系统,这导致女性的血量一直无法补满,打怪升级跟不上,又要时常补给OK蹦,导致装备也跟不上。其实幸好如此,回忆一下,幼稚园时,那时候满血满魔的她们把男性欺负成了什麼样?
    我就深受其害。咦,又想起了古怪的东西。怪了怪了,幼稚园自己到底是在哪里上的,怎麼有一种悲凉惨痛经历的感觉?
    不过时家的女性,确实很厉害
    我和时悦颖在第二天早晨就开车去了案骸古镇,时女士在家待著,以防万一妞妞突然出现。让妞妞消失的那张诡异照片,我们将其贴在狗窝上。那只吃了照片的流浪狗就有些惨了,每隔几个小时,无论吃不吃都会排泄。排出的粪便全是稀的,臭不可闻,弄得整个花园都散发著浓烈的尸臭味。
    无论将照片放在哪儿,每次狗狗排泄时,总是能将照片拉出来。我临走前再三叮嘱时女士,看可以,但是不碰。谁知道那只流浪狗能撑多久,万一突然因为脱水而暴毙,她很有可能成为下一个第一个碰到照片的生物,到时候就真的麻烦了。
    至於时悦颖嘴里提及的怪异洞穴,我当晚就去查探过了,疑点重重。首先,洞穴口的塌陷并不是由於最近的地震,而是地底溶洞因为缺水造成的。从塌陷的空间量度,我很快就根据等量法与空间三角测定法计算出了溶洞的位置。
    那地方和时悦颖所提及的洞穴位置完全不同,而且也绝对没有那麼庞大。很有可能只是一条高一公尺半,长达几十公尺的天然通道而已。倒是和妞妞找到的秘密通道很相似。妞妞当时恐怕就是想从这条通道逃到外边,然后去案骸古镇找自己的爸爸。
    我们在她房间的床底下找出了许多离家出走用的证据。食物、银行卡,甚至还有伪造时女士签名的证明条,用来坐车住酒店以及应付警方的盘问。
    这个六岁的小萝莉心思细密得很,各方面都考虑到了。他清楚如果自己一个人远行的话,会遇到很多麻烦,更有可能被员警送回家。这些东西不但让时女士和时悦颖看呆了,也令我赞叹不已。
    妞妞还真是人小鬼大,用单亲家庭的孩子早成熟的说词,已经无法完全解释了!她的智商还真不是一般的高!只是她的准备都白费了,故意引诱妈妈发飙后,她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资讯,然后就匆匆忙忙的离开了。她居然什麼都没带走,怪了,这是为什麼?
    对於预谋已久,而且高智商的妞妞而言,肯定不会犯这种低急的错误。还是说有什麼突发状况打乱了她的步调。她想藉由秘密通道离开别墅区,但意外进入了一个诡异的地底空间中。
    不,或许这并不是意外。难道打乱她步调的,正是妞妞从那个满地骷髅的坟场中挖出来的用酒坛子泡著的婴胎尸体?
    一切的一切,除了当事人外,恐怕现在很难证实。
    总之,我在查勘了妞妞的秘密通道后,只能到一个结论。那就是别墅区地底下,根本不存在时悦颖形容的那麼庞大的人工洞穴。这一点,时悦颖也一直很疑惑。毕竟是高级建筑区建商没理由不彻底勘查地底下。如果真有那麼大的洞,早就发现了,因为那是极大的隐患。住在别墅区的非富即贵,出了问题建商也承担不起。
    那麼问题就又来了,她两个礼拜前进入的洞穴空间究竟是什麼东西?怎样的存在?
    「小奇奇,你说那个人工洞穴,会不会和购物街的壁画一样,类似於海市蜃楼,但却又在别的时空里?」时悦颖一边开车,一边问。她形容有些不太恰当,但是这个漂亮的女孩已经找不到别的词汇来形容,来描述了!
    「不知道。」我简短的回答,手里一直在调试著新的手机。手机是时悦颖买给我的,她说我没手机不方便。作为现代人的必备工具,手机有著无可替代的作用。於是我只能接受了。虽说和她是夫妻,但自己却没任何真实感。买手机的钱和这段时间的吃穿用度我记在心里,打算在妞妞的事情结束后,赚钱还给她。
    将手机设定完,下载了常用的工具后,我打开GPS,突然沉默起来。将地图缩小,世界的版图立刻就展现在眼皮下,我看了一眼欧洲,又看了一眼亚洲,然后视线落在国内的某一块区域,大脑猛地跳动了一下。
    怪了,每看一个地方,自己就会衍生出熟悉感。无论是亚洲、欧洲、美洲,自己似乎都去过。失忆前的我到底是什麼人?怎麼可能去过那麼多地方?难道自己经常旅游,又或著是职业旅游家,否则完全无法解释。毕竟地球几大洲,对普通人而言,一生中或许也就去过寥寥一两个罢了,而且还是浅尝辄止的旅行。
    但是自己对那些地方的熟悉感,显然是有过深度居住的经历。
    我疑惑的思索著,最后视线再次落在江陵市东南方几百公里外的一个小村落里。似乎,在那儿,自己遗落了十分重要的东西。这件事了之后,看来必须要去一趟才行!
    叹了口气,我才将导航设定在案骸古镇的位置。所谓古镇,一般是指有著百年以上历史,供集中居住的建筑群。中国历史悠久,广阔土地上有著很多文化底蕴深厚的古镇。案骸古镇曾经是其中之一!
    那裏离江陵市大约一千多公里,需要翻越秦岭到达成都,然后再驾车越过平原,朝深山开个几十公里。算是人迹罕至的地方!我至今都搞不清楚那个荷兰人安德森.乔伊干嘛要背著一大堆器材跑去案骸那鸟不拉屎的地方。
    一八九五年,照相机的价格高达三万美金以上。换算成现在的货币,超过六十万美元,算是昂贵至极的易碎品。而且安德森.乔伊在路途上几乎没有停留,就算是在成都也只歇息了一个晚上。很显然他的目标就是按骸古镇。
    这里边的问题就耐人寻味了。是什麼将他一个外国人吸引到那个内陆的小镇去?安德森并不富裕,他的相机和旅费是他背后的赞助者出资。曾经有史学家和博物学家猜测过。这家伙满世界到处走,其实是为了自己的赞助人寻找某样东西。
    如果真是这样。那麼那样东西的线索,就曾经出现在古镇中。推理到这儿,我皱了皱眉头。安德森.乔伊一生拍了几万张照片,但是到了一八九七年,就再也没有照片问世了。也没有人再得到他的消息,这位博物学家兼冒险家就突然莫名奇妙的失踪了。
    从时间点推断,一八九五年,他来过案骸古镇。一八九六年乘船离开上海。一八九六年底回到欧洲,之后便人间蒸发。
    案骸古镇与他失踪之间,难道有著某种关联。例如他找到了赞助者需要的东西,欢欣鼓舞的跑回欧洲交差,结果却被赞助者杀了灭口?
    我越想越觉得极有可能,但那个安德森到底找到的是什麼?和他照得诡异的古老照片;和突然出现在别墅区下方莫须有的人造洞穴;和妞妞走入壁画消失,然后在案骸古镇的棺材铺突然出现有关吗?
    
    第十章 古镇疑云
    
    每个古镇都有悠久的历史,时间长了,自然名字也就多了。一个古镇以前叫著这个名字,但是由於统治者变了,可能连名字也会在一夜之间不同。
    案骸古镇同样如此。
    我查了查资料,又对比了一下脑子里对案骸古镇的记忆,感慨良多。自己的大脑完全就是个百科全书,虽然有时候也会觉得自己颇为聪明,可一旦回过神来,才会发现原来我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而且脑中的资讯。多得令人咋舌,很杂,几乎什麼都能找到。
    难道,从前的我,是一个博物学家。最奇怪的是,记忆是失去了,但失去的仅仅是对家庭,对亲人,对过往经历的记忆。其余的知识,一丁点都没有忘记。
    这种失忆症,太特别了一些。甚至特别到我无法解释!
    案骸古镇从前的名字并没有那麼拗口怪异,它原为凤庆。明朝时,因村南前山的一场战争,布满了尸骸,最终被附近的人传为不祥之地。久而久之,原本的名字变了,叫做案骸镇的多了,村长也乾脆随流,将其易名为案骸。
    案骸见村久远,聚居人口众多,文人辈出,文化底蕴深厚,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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