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精记-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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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街3号乙,是一幢独立于其他楼房的建筑。破败的外墙,露出几块红砖,墙上的裂缝一直延伸到二楼的窗户。
虽说没有在楼里找到进入一楼房间的道路,但陈书翔却在一堆灌木中,找到了一楼的窗户。窗外的植物,似乎是为了不让别人进入而特意种在这里的。房间主人看上去不是一个喜欢阳光的人,任由茂密的树叶将窗户遮住。
陈书翔拨开灌木的枝叶,见到了玻璃做的窗户。陈书翔小心翼翼地翘翘窗户,还好,是普通玻璃,不是钢化的。
陈书翔掏出一个像圆规一样的东西,这是谢超群留给他的,笔头装的是玻璃店用的金刚钻。陈书翔在窗户上画了个圆,又取出个微型的皮揣子,将划开玻璃吸住,轻轻地取开。接着像电影里的特工一样,钻进了一楼的房间。
这只是一间普通的起居室,房间的门就在陈书翔的对面。看来这幢楼房,起初并不是故意设计直达二楼的。陈书翔试着去开一楼房间的门,可他虽然打开了门锁,却推不开房门,外面似乎是被人有意封了起来——这里俨然是一件密室。
陈书翔折回房间中央,试着寻找是房间里是否有密道。他在房间的各个角落都找寻了一番,没有发现什么一场。正在一筹莫展之时,陈书翔无意间一抬头,发现通道就在天花板上。
一个潜水艇式的舱门,牢牢地吸在天花板上。陈书翔一眼就看出这是连接二楼的通道。他连忙搬来床边的桌子,踩在桌子上,伸手去开舱门。
舱门上有个把手,用来旋转开门的。陈书翔先试了试力道,发现这门关的有些紧。不过这难不倒他,他往手心里吐了口唾沫,膝盖弯曲,用腰上的劲道发力,两只手死死抓住把手,逆时针转了起来。
舱门发出“格——”的闷响,被打开了。陈书翔往上一顶,舱门便被他推开。陈书翔先是探头往上张望——那里是二楼的一个房间,里头没有人。
陈书翔向上一跃,半个身子已经上到二楼。他两手撑住二楼的地板,接着刚才向上的惯性,一发力,便上到了二楼。他又蹑手蹑脚地关上舱门锁好,才发现在二楼的舱门边,摆着一把小梯子,显然是用来上下一二楼用的。
陈书翔大量二楼的房间,和一楼的起居室不同,这里像是一个仓库和办公室的混合体。一半摆着杂物,另一半摆着张书桌,后头是一个书橱,塞满了文件夹和成捆的纸卷。看来这里幸福街3号乙既是李教授的办公室,也是他的住处。
陈书翔的方向感很好,他试着凭借记忆,寻找刚才看到小老头的屋子。他先来到窗边,向外看去,二楼的窗户外,正好可以望见幸福街。这时他才发现,其实这幢建筑的二楼,一半是压在幸福街3号的房子上,怪不得这里叫3号乙呢。
房间另一边就是一道门,样式和楼下的一模一样。陈书翔打开门锁,往外一推,很轻松地打开了门。陈书翔试探着往外看,门外通往另一间房。
陈书翔悄悄走到隔壁房间。只见一个瘦小干瘪的身影背对着他,站在房间尽头的实验台上。那就是刚才讲陈书翔拒之门外的小老头。房间里没有其他人,看来这个小老头就是他要找的李教授了。
陈书翔轻手轻脚来到李教授身后,对方似乎没有察觉到有人靠近他。陈书翔刚要伸手拍他的肩膀,突然左手手臂发出剧烈的刺痛,被白猿抓破的旧伤又一次发作。前一次感觉到这样的疼痛,还是在莺歌子山里的祭坛上。当时他的左臂剧痛难忍,可手上却没有任何伤疤。
此刻,这种撕心裂肺的疼痛又向他袭来,他拉开袖子,左臂竟然惨不忍睹——被白猿抓过的伤处,肿起一道道血红的印子,手臂上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陈书翔被自己的伤疤一吓,加上手臂的疼痛,禁不住大声叫了出来。
被身后突如其来的叫喊吓到的李教授,马上转过身来,看见满地打滚的陈书翔,也是大吃一惊。他不知道刚才被他挡在门外的这个人,是如何进入屋子的。
李教授走进他,见他捂着自己的左臂,叫喊不已,脸上露出微微的笑容。他对着陈书翔说了句话:“快到隔壁去。”
陈书翔病急乱投医,一听李教授这么说,忍着剧痛,急忙跑到他进来的房间里。说来也奇怪,他进了那房间,手上的疼痛就不那么剧烈了。他又看了看自己的左臂,伤疤也没有刚才肿得那么高了。
陈书翔正纳闷这奇特现象,李教授拿着个针筒走了过来,一把抓起陈书翔的左臂。虽说疼痛有所缓解,可陈书翔还是没办法完全控制左臂,只能任由李教授抓起。
李教授的脸上露出一丝见效,在陈书翔的三角肌上打下了这一针。
第四十四章 尘封往事
一针打下去,没过多久,陈书翔就觉得自己的手臂再也不痛了。他举起左臂,摆在眼前来回地看,连上头的伤疤也消去了。他瞪大眼睛,看着给自己打下这一针的李教授。
“别担心,解药已经起效了。”李教授依然保持着微笑,和刚才堵在门口的他完全不一样,“看来你不是高极盛的人。”
“你怎么知道的?”陈书翔很好奇,李教授对他的态度突然间来了个大转弯。
“高极盛的人都有解药。但你不仅没有,还发作了,说明你不是高极盛的人。”李教授笑着走回刚才的房间。
陈书翔连忙追到隔壁,看着瘦小干瘪的李教授,一脸不解地问道:“你知道高极盛?你了解他们多少?”
“了解多少?”李教授突然笑了笑,“高极盛就是我李义之创办的,你说呢?”
陈书翔瞪大的眼睛,突然变得愤怒起来,一把抓起李教授的衣领,气愤地说:“什么!你是高极盛的老板?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李教授似乎料到陈书翔会激动,即便被他抓着,也不生气,不紧不慢地说:“我只是创办了高极盛,但现在我和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了。看样子,你和高极盛的人有很大的仇啊。”
陈书翔看着李教授平和的眼神,有些相信他的话,慢慢放开了紧抓着的手。
被放开的李教授,笑嘻嘻地转过身,又摆弄起他的实验器具,一边做工作,一边说道:“是不是你的亲戚,或者朋友,被高极盛抓去做活体实验了?”
“你怎么知道?”陈书翔一听到李教授这样问,大惊失色,想不到李教授竟然连潘蕙的事情都能猜到。
“唉。”李教授叹了口气,又转过身,搬了把椅子坐下,无奈地说,“我早就跟他们说过了,如果坚持使用活体实验,终有一天会遭报应的。说说吧,他们究竟把你朋友还是亲戚怎么了。”
陈书翔也找了个座位坐下,整理下衣服。刚才被他撕开的袖子,口子一直拉到领子,大半个身子露在外面。他索性脱掉已经破了的衣服,赤裸着上身,像李教授讲述了潘蕙的事情。从他们路遇劫匪,潘蕙发生变异,讲到莺歌子山里的变异人大战,高极盛厂房的毁灭。
李教授听完,长叹了一口气,连连摇头,嘴里不断感叹:“老张啊老张,执迷不悟啊……”
陈书翔又问道:
“李教授,你知道我的同学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高极盛的人会要拿她做实验?真的要做生物武器吗?”
李教授站起身来,反问陈书翔:
“你听说过帕劳奇石头吗?”
陈书翔摇摇头。
李教授从他身前走过,又走到隔壁的房间,在门口向他招了招手,让他跟着过去。
走入房间,李教授来到墙边的书橱旁,戴上眼镜,在一堆卷轴和资料中,翻查了许久,忽然从一堆纸中,找出一个破旧的文件夹。
“来,过来看这个。”李教授对陈书翔挥挥手。
陈书翔走上前去,结果文件夹,打开一看,里面放着一堆十六开的复印纸。陈书翔抽出一张仔细端详。复印纸上,印着一堆英文,边上有用红笔圈划的痕迹,有的地方还写着中文注释。从古典的手写体来看,这几份影印的英文资料,有一定的年份。
“这是什么?”陈书翔问道。
李教授微笑着答道:
“这就是帕劳奇的日记。里面就有你要的答案。”
“帕劳奇是谁?”陈书翔忽然问道。
“看来我得从头说起。”李教授摘下眼镜,笑着说道,“我想你也是认识英文的,但我还是长话短说吧。这份日记就是我创建高极盛的最初动力。”
“二十世纪初,有个英国的探险家兼科学家,名叫约翰·帕劳奇,来到中国探险。当时的中国还处在清王朝的统治之下。这个帕劳奇很奇怪,他专挑那些偏远的山区进去,一般只有传教的外国人才会不远千里跑到中国的山里。但据这个帕劳奇自己写的,他是个达尔文的信徒,相信进化论。我的猜测是,他是个挖宝的财报猎人。”
“这个帕劳奇去过中国很多地方,最后来到了莺歌子山。那个时候的莺歌子山,几乎什么路也不通。他雇了几个山外头的当地人,驮着东西进了山。想不到刚一进山,那几个人就起了歹心。他们见帕劳奇随身带了些家当,看上去挺值钱的,就合着伙将他洗劫一空,只有一块怀表藏在他衣服里,没被抢走。”
“这几个当地人抢了帕劳奇还不够,又把他一把推下山崖,想要毁尸灭迹。想不到这个外国佬福大命大,被半山腰的一棵树给挂住了,大难不死。不过当时他也受了重伤,爬不起来。他只能在山里大声呼叫救命,过了半天也没人回应。一直到晚上,他迷迷糊糊晕过去了。他就感觉自己好像被一个毛茸茸的手臂给抱住,等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躺在一个村子里。”
“是乌支村!”陈书翔突然打断李教授的叙述,喊了出来。
李教授笑着点点头,继续说道:
“是的,那个村子应该就是乌支村。帕劳奇在日记里用注音标记了这个村子的名字,写作WooChi,读出来更像是无岐。”
“帕劳奇在中国去过很多地方,会说一点中国话。他醒来后,就向村里人打听是谁救了自己。可村里的人都笑而不答。于是他让村里人带他去见村长,好好谢谢村里人的搭救之恩。村里人从来没见过黄头发蓝眼睛的外国人,都跑出来围观他,弄得他不好意思。可村长见了他却没有什么大的惊讶,只是让他养好伤,赶快离开这里。”
“这个帕劳奇天生长了个寻宝的鼻子。他一看村长对他这个态度,就知道村子里肯定有什么秘密。这下子把他的好奇心给勾起来了。他拿出唯一没被抢走的财产——那块怀表,献给村长,以此换取他们的信任。村里人当然没见过这洋玩意儿,都稀奇得很,对他的态度也好了不少。”
“帕劳奇就在乌支村里住了大半个月,伤也养得差不多了。村里人也不像一开始那样把他当个怪物来看,而像是个普通的村民。不过他却发现,这村子里的人才是真正的怪物。”
“什么?”陈书翔又一次打断李教授的叙述,他在乌支村并没有碰到过什么怪物。
“是的,村里有怪物。”李教授继续说道,“虽然村里人对帕劳奇很友善,但从来不让他参加村里的集会,甚至不让他到地里跟他们一起劳作。这个外国人也是个闲不住的人。你不让他去,他偏要去。”
“有一天他假装生病,把自己锁在屋子里,自个偷偷从窗户溜了出去。他去了一块平日里不让他去的耕地,发现惊人一幕。原来有个村民,居然光天化日之下,直接变成了一头牛的样子,在地里犁地。这是帕劳奇从未见过的奇异景象,他在那里偷偷观察了许久,最后那牛又变回村民的模样。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人变成了牛,还是牛扮成了人。”
“帕劳奇赶忙逃回自己的屋子,有些惊慌失措,因为他意识到,他可能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现象,可以推翻他所信仰的达尔文理论。但这还只是个开始,他后来又见到了更奇怪的事情。”
“在帕劳奇的日记里,最重要的部分,就是他记载了莺歌子山里的一次祭祀活动。喏,就是这张……”
说着,李教授从陈书翔手里,翻出一张影印件,用手指了指画满注释和线条的日记,继续说道:“帕劳奇在莺歌子山的最后几天,正好碰上月圆的时候。他说那天晚上,村长突然来到他的房里,叫了几个人把他捆在床上,又把房门给锁上。帕劳奇不知道村长为何这么做。凑巧他身边房里藏着把剪刀。他把绳子剪断,又从一个狗洞里溜了出来。”
“他走到村子里,发现整个村子里的人都出来了,举着火把,围在一个巨大的泥像前。帕劳奇虽说是个进化论信徒,但身为一个西方人,对中国农村的这种偶像崇拜行为,还是感到很好奇。接下来就发生让他惊讶的事情。”
“他看见村长站在泥像前,有几个十几岁的年轻人上来,跪在村长的面前。几个随从端上一个盒子,村长从盒子里取出一块石头。他拿着石头,在跪着的年轻人身上掠过,口中念念有词。帕劳奇猜测这可能是一种揉杂了巫术和宗教的成年仪式。”
“突然,从泥像的眼睛里射出一道白光,正好照射在村长高举着的石头上。光通过石头,折射下来,找到那些年轻人的身上。神奇的事情发生。被光照到的青年里,有几个人的身体发生了变化。有的人手变得毛茸茸,有的人头上长出了角,其中有一个人,完全变成了狗的模样。”
“围观的村民们兴奋地发出一阵欢呼。而躲在一边的帕劳奇可是吓坏了。还没等他回过神来,村长收起了石头,仪式似乎戛然而止。几个变身的青年又变回了原来了的模样。也有几个没有完全变回来,显得筋疲力尽的样子,被几个村民抬了下去。”
“帕劳奇是这样形容他所目睹的这一幕——撒旦的集会。”
第四十五章 帕劳奇石
陈书翔看着手里的日记影印件,上头的英文虽然读起来有些吃力,但基本上可以知道个大概,确实和李教授所叙述的基本吻合。
“那他后来怎么样了?就这样离开了乌支村?”陈书翔问李教授。
“你别忘了,他是个冒险家。”李教授笑道,“清末民初的时候,西方有很多这样的猎奇者,都到中国来寻宝。莫高窟、香格里拉……都是这群亡命徒发现的。这个帕劳奇到中国来,就是为了带些好宝贝回欧洲的,怎么可能就此空手而回呢。”
“他见到村长手里的那块石头,可以让人变成动物的模样,那还不眼红了啊。如果能够得到它,带回英国,那得是多大的发现啊。你可以看到,他在日记里已经在想象登上泰晤士报头条的事情了。”
“于是帕劳奇定了个计划,在第二天趁村里人不注意的时候,把这块石头偷走了。可他刚踏出村子,就有人追来了。他知道自己的行径被村民发现了,头也不回就山外逃。可是遗憾的是,因为逃得太匆忙,那块石头竟然给他摔坏了。”
“石头被他摔下斜坡,碎成了几块。因为村民追得紧,帕劳奇只能捡起离他最近的一小块碎片,这个帕劳奇以前曾去过奥斯曼、通古斯等地冒险,这种场面也不是没见过。于是他躲在一个狭小的山洞里,竟然躲过了村民的追赶。等村民寻不见他,但见到了地上的碎片。于是他们把其他碎片收起来,带回了村里。”
陈书翔放下手里的纸,问李教授:
“那这人就没有回去把剩下的偷回来?”
“他哪有这个胆子啊。”李教授说,“帕劳奇看着怀里的碎片,心想这也足够了。于是他就揣着这块石头的碎片,回到了英国。”
“那他有没有上泰晤士报的头条呢?”陈书翔反问道。
李教授手一摊,说道:
“怎么可能呢。如果是这样,整个现代生物学和医学都将改变了。这块石头至少会给帕劳奇带来一个诺贝尔奖。可结果你也看到了,到现在为止,帕劳奇的日记也只有极少数人的知道。““可是他写的是事实。”陈书翔的手抓了抓衣角,不甘心地说道。
“是的,没错。”李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