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欠料理(寄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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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我要去实验室了。”他没一回得赢她,自个摸摸鼻子走开。
“等一下。”小指一勾,勾住江天寻的裤腰带。
“干么?”他认输都不行,想找他麻烦啊?
江天爱指指一桌狼藉,“今天轮到你收拾,你休想开溜。”
不是什么五星级饭店的营养早餐,不过是夹肉的三明治,几颗形状完整的荷包蛋,和有“煎熟”的德国香肠,不过这对他们来说已算是很丰盛的一餐了。
们也相当捧场,一下子就把食物吃得盘底朝天,比起自己的手艺,他们哪能不感恩,和以往半熟、或焦成炭的馊食一比,这是人间美味了。
当然,善后的工作理应由最卑微的人担任,他一整天无所事事地窝在一堆瓶瓶罐罐当中,不动动手脚运动运动,迟早关节会退化,像软肢动物。
“叫它们自己往碗槽里一跳不就得了,以往……”碗筷会自行清洗,不劳他们动手。
两只手同时捂上他口无遮拦的嘴,江天枫和江天爱朝看来困惑的汪忘影扬唇一笑,继而“大义灭亲”将江天寻拉到橱柜旁,一人给他一拳。
“大哥,你的大脑生锈了吗?”居然想吓走好不容易自投罗网的呆瓜。
“就是咩!大哥,你的脑子肯定腐朽了,你忘了我们以前的厨子和佣人是怎么离开的吗?”半夜尖叫,然后行李也不拿了,直接飞奔而出。
“我习惯了,一时改不过来。”好恐怖的眼神,这两人真的是他的亲妹妹,而不是仇家吗?
只有一百六十五公分的江天爱一手搭上她长人大哥的肩,冷笑地威胁,“要是因为你的缘故而害我们家少掉一位厨子,你别怪我不顾念兄妹之情。”
他忙点头,直觉地怕起小他九岁的么妹。
“没错,大哥,我和小妹一条心,你不要再害我拉肚子了,我是美丽幽怨的梦幻女神,不是瘦得皮包骨、长着一双鸡爪的坏巫婆。”
无论何时何地都装扮得美艳动人的江天枫一拢微鬈的栗发,轻轻一晃首,摇摆出迷人的波浪,美得炫目,美得令人忘记呼吸。
但对江家的人来说,她比较像是无脑的虚荣女,见惯了她的美不以为奇,反而觉得封她为“美的女神”的人全都病了,言过其实。
“大姐,你不幽怨,你很幸福。”为赋新词强说愁,她有病。
一听小妹的嘲笑,江天枫的愁眉立现,“我哪里幸福了,瞧我多哀怨,连个贴心的知己也没有,我一定是天底下最楚楚可怜的美人儿。”
“你……”不能说她是花痴,她会沾沾自喜,当是赞美。“那是你太花心了,每一个长相尚可的男人你都爱,毫无节操,滥情。”
“什么花心、滥情,你说得太严重了,我是给他们机会爱我,让他们也能感受到我温柔的抚慰,你都不晓得要维持女神的形象有多辛苦。”而她甘心承受,一个人承担身为女神的压力。
“形象?”江天爱嘴角抽搐了一下。“你哪来的形象,根本是花蝴蝶一只!还有你,大哥,不要趁我没注意就偷偷地往后移,你以为我没瞧见你的卑琐举动吗?”
为什么她的哥哥姐姐这么不成材?凡事都要她在一旁盯着。
无语可问天。
“我……我去洗碗。”脖一缩,江天寻很没用地避到厨房。
不是烹饪天才,自然也非洗碗高手,只见碗盘在他手中滑不溜丢地转来转去,好几回差点滑了出去,摔个粉碎,要不是它们似长脚的弹开,只怕地上有扫不完的碎片。
看到他的笨手笨脚,某人不忍心的上前接手。
“我来帮忙。”
呃了一声,他耳根微红地抓抓头。“不好意思,第一天上工就让你忙得团团转,真是过意不去。”
“应该的,这本是我分内之事。”厨师掌管厨房的事,以前她常帮母亲洗碗。
一想到母亲,汪忘影的眼神有些黯然,很多理应存在的记忆在淡忘中,一幕幕的回忆竟然模糊。
“哪有什么分内之事,以后你负责煮三餐就好,其他事不用做。”他抢着要洗碗,却发现碗早就洗好了。
果然做家事还是女孩子最在行,一出手马上清洁溜溜,不像他连个盘子都捉不牢。
“嗄!这样可以吗?”以她仅有的常识,厨师似乎要做很多事。
“我是家里的老大,我说了算……”
两声轻咳由背后传来,孬种的江家老大又谄媚的添了两句,“不过要经过小枫同意、小爱不反对,我们家一向是女权至上。”
不只是他,连他父亲也这么孬,江家的女人比男人强势是不争的事实,从小到大他母亲的话才是权威,父亲说什么不重要,反而母亲一开口,父亲总是无异议的附和,宠老婆的他对妻子唯命是从,从不见反驳一句。
这样的家风、这样的父亲,要养出力拔山河的儿子是难上加难,他打小就明白要尊重女性,因为她们娇弱得不堪一击。
被压迫多年的江天寻只能如此自我安慰,这样他才不会有受害者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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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去工作,你要把人好好看牢。”
“我要去上课,你要把人照顾好,不要让人以为我们没诚意。”
表情僵硬再僵硬的江天寻其实有些石化了,妹妹们临走前扔下的警告,他听得可是心惊不已,她们分明把最艰难的任务扔给他嘛!
想想他和女人的相处经验是少得可怜,除了国中、高中和大学各交了一个女朋友外,就没认识什么女性朋友了。而且通常是女人主动找上他,要求和他交往,他在恋爱过程中一向是被动的,由她们安排烛光晚餐,或是上山看流星雨,他只在她们索吻时低下头,上床脱衣而已。
大概他还是很有魅力的吧!即使话少得惹人发闷,但他和每一任女友的交往都不算短,以现今的速食爱情来说,能撑上两、三年实属可贵。
和前女友已分手好几年,此刻要他独自面对一个女人,而且还是个娇俏可人的年轻女子,他实在是捉襟见肘,窘涩得很,根本不晓得如何搭起友谊之桥。
“我脸上有什么不对吗?为何你一直看着我。”让她脸颊一阵臊热,感觉很不安。
“喔!不是啦不是啦!是我自己的因素,我不知道该怎么和女孩子讲话。”疏于练习。
这些年他将全部心力投注在研究上,很少走入人群,其实别说女人了,连正常的Social都少有。
“啊!”她顿了一下,好笑地眨眨长而黑的蝶睫。“你可以从自我介绍开始,像我一开始那样──你好,我姓汪,名字叫忘影,爸妈都喊我小影。”
“小影……”他小声的念着,脸上带着明朗的笑意。“以后我也喊你小影好了,咱们要当一家人。”
一家人……多么遥远的梦想。“你还没自我介绍呢!不可以赖皮。”
她说话的口气像个小女生,但妍丽的脸庞却成熟而有魅力,散发着女人才有的娇媚和秀丽。
看呆了的江天寻仓皇地笑了笑,连忙清清喉咙,掩饰一丝窘色。“我、我……呃,姓江,叫江天寻,是江家的老大,你跟小枫她们一样喊我大哥就好。”
“江大哥。”他真好玩,居然会脸红。
从逃出来后汪忘影头一回有放松的感觉,她本来还很害怕自己无法适应外面的生活,毕竟隔离太久了,很难回到以前的日子。
但是遇到有些奇怪的江家兄妹,她有种回家的感受,好像他们才是她的家人,从未分开过,不管她做了什么,他们都能包容,而且体谅,甚至用各种借口说服她,她对他们来说是重要的。
“哇!软绵绵的声音真好听,像沾了蜂蜜似,你用哪一牌的漱口水,改天我也买回来试试。”他们家那两只小母老虎真该瞧瞧何谓吴侬软语,掐得出水的甜腻呀!
“嗄?”她怔了怔,突地笑出声。“这是天生自然的,江大哥想多了。”
哪有人前两句像是在赞美人,说得好不柔情,然后话锋一转,令人啼笑皆非,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脾气不好的人大概会很想掐死他。
“咦,你笑起来更好看,是用什么牌子的面膜?皮肤水嫩水嫩的,白里透红……”好像熟透的苹果,诱人去咬一口。
他不只说得顺口,还顺手往人家嫩白的小脸一摸,啧啧称奇地直道现代科技的进步,能制造出女人用了安心、男人看了欢喜的神奇保养品。
江天寻一点也不觉得此时的行为像个好色的变态狂,单纯地以研究的态度摩挲起她细嫩肌理,不以为忤的视为寻常。
虽然并无遐念,可脸皮薄的汪忘影仍吓了一大跳,直觉退后一跳,面色红臊地多了一丝羞怯,而当事人却迟钝得毫无所察。
“我……我不用什么面膜,只是用水洗脸而已。”她的生活中只有一连串永无止境的实验。
“不会吧!这年头的女孩有哪个不爱美,你居然没用过面膜?”天生丽质的肤质,吹弹可破……“啊!你用的是哪里的水?”
肯定是水质的问题,含有养颜美容的元素,才能洗出豆腐嫩的水颜。
江忘影一愕,遥指半山腰。“他们说是泉水……”
“对对对,没错没错,吸收天地灵气的干净泉水确实有些功效,我应该研究这些天然水造福女人,她们一定会爱死的……”女人是美的崇拜者。
一有新点子跑进脑子里,沉迷于科学的江天寻就会废寝忘食,完全遗忘世界除了他以外还有其他人,整颗脑袋想的是如何将原本就存在的物质,运用在日常生活上。
对于研究,他已经有点走火入魔了,浑然忘却身边有个如花似玉的小女人需要关照,大步一迈走得极快,大脑已没空间挤进是否走得太快、身后的人能否跟得上的问题。
精灵城堡当初的设计是让光透进城堡里,少有阴暗角落,在白日时不用点灯,明亮得可说刺眼了,连地板都泛着光亮,光可鉴人。
可是有一个被忽视的缺点,那就是转角多,走道繁复,为了配合窗户以及光的照射,城堡内可说是三步一转,五步一回廊,长长的一条通道起码十八个弯角。
所以他走着走着,某人就跟丢了,而他还没发现兀自滔滔不绝,说着美好的远景,双目流露出比晨阳还灿烂夺目的异彩。
他太兴奋了,兴奋得过了头,蓦地一回首,有些怔愕的搔搔耳根,想不起来他有什么给忘了,又觉得有种不太踏实的感觉。
他根本忘了汪忘影的存在,没能记起她是两小时前莫名出现在城堡里的人。
“咳!咳!大少爷,你想去哪里?”
他不假思索的回答。“实验室。”
“实验室──”尖锐的声音一扬,差点刺破他的耳膜。
“有……有什么不对吗?”他心虚地侧看墙上的一幅画,“呐喊的女人”用着扭曲的嘴大喊。
“当然不对,你没发觉后头少了一个人吗?”他到底是神经太粗,还是根本没有神经?
“有吗?”他习惯性的捉头,困惑呆拙的模样让画中的女士为之拧眉。
“今天才来到我们城堡的那位小姐,你能不能稍微长点记性!”它不悦的轻责。
传说十七世纪末,英国国王爱上一名有着猫眼的爱尔兰女巫,他斥资大笔金钱兴建这座城堡以博佳人欢心,做为藏娇淫乐之用。
一开始两人恩爱逾恒,如胶似漆的黏在一起,不分昼夜地相守,爱意正浓时舍不得分开一分一秒,一堆感人肺腑的甜言蜜语脱口而出。
可国王已娶了他国公主为妻,并有子女数名,为了国与国的和谐,他不可能为了心爱的女人而与妻子离异,因此激怒了善妒的女巫。
为了完全占有国王的爱,不与人分享,女巫在月圆之夜下了咒语,想把国王与其侍从变成城堡里的家具,这样他便能永远陪着她。
孰知下咒时用错了黑猫的毛发,诅咒反袭向原本毫无生命的城堡,没多久后国王热情消退,投向另一位法国美女的怀抱,昔日的浓情热爱顿成讽刺。
遭弃的女巫含恨而终,而她遗留下来的城堡却活了起来,举凡桌子椅子,杯碗瓢锅,它们像人一样有了思想,会走会动,会开口说人话,并拥有永恒的生命,学习当个人。
两、三百年来,它们以人的姿态活着,可是原有的模样并无多大改变,只是和人一样有喜怒哀乐,甚至是暴躁的脾气,或是温和的性情。
也就是说它们是有意识的家具和器皿,但是无法重生轮回,一旦毁损了就是永远的死亡,如云雾般消失在空气中。
“啊!我把小影忘了。”天呀!他太糊涂了。
猛地想起的江天寻匆忙往回走,藉着城堡内众物的指引找到立于窗边的女子,她眺望远处的湖泊,哀戚的神情流露出一丝令人心疼的孤寂。
一时间,他竟也怔住,说不出是何种感受,张口欲言却梗住,顺着她的视线看向七彩变幻的云层,心想着大概快下雨了。
他是个没情调的男人,凡事务实,一点也没有风花雪月、悲春伤秋的细胞。
听到他脚步声的汪忘影并没有回头。“很美的天空,我没看过这么澄净的蓝空。”叫人震撼,感动在心。
“还好吧!不就是包围地球的大气层,海水藉由阳光的折射反照出的颜色。”他不以为然的耸耸肩。
闻言,她噗哧一笑,“身在福中不知福。”
湛蓝的晴空被他说得毫无美感,真是杀风景。
倚着窗,看着外头摇曳生姿的花草树木,她的心是充满喜悦的,感觉非常幸福,她真的由囚禁她的笼子逃了出来,不是在作梦。
自由,是多么芬芳的味道呀!夹带着清新的青草味,和浓郁的玫瑰花香气,她怎么也没想到有朝一日她能再度拥抱不受拘束的快乐。
“天天看、日日瞧就没什么稀奇了,你要是喜欢就待上一辈子,我养你到老。”反正只是多一双筷子,多一个人吃饭而已。
“你养我?”她诧异的睁大眼,面颊不由自主地潮红。
不觉言语有多少遐想空间的江天寻续道:“我们真的很需要一个厨师。”
瑰丽的泡泡顿时破灭,脸色微僵的汪忘影多了自作多情的尴尬,她侧过头不看他,假意欣赏园中的花朵,敛笑的眼中多了一抹自己也没发觉的失落。
第三章
暮色西沉,斜阳遍染余晖,灰白色的直墙反射着绚烂的霞光,照得喷水池中央的维纳斯雕像举起断臂遮阳。
白日消散一大半的薄雾又逐渐靠拢,没人知道雾气从何而起,每当天明便散去,太阳一下山即逐渐深浓,让人几乎伸手不见五指。
精灵城堡终年受迷雾围绕,原本的小树林因为浓雾,慢慢扩散,野兽也跟着延伸栖息地,甚至占据民宅。
一向是人与大自然争地,但是极富传奇色彩的迷雾森林反而以诡秘的姿态入侵人的世界,迫使他们迁移,保留自然最原始的风貌。
不过连阳光也透不进去的高大巨林群,的确隐藏着令人胆寒的阴森,处处布满危机,多少垂着涎液的獠牙泛着银光,数不尽的兽目在等待猎物上门。
说它是一座危险的森林,相信没人反对,不论是白天或夜晚,总是蒙上一层致命的神秘面纱,像当年因爱生妒而死的女巫,她不灭的咒念仍不断流转在风中。
大概只有一个人感受不到它的威胁性,恣意地徜徉其中,当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