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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千金女佣-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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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身体力行,为他做着演示动作,神情陶醉的说:“轻轻的闭上眼睛,慢慢的深呼吸,你有没有感觉到,整个房间充满了浓郁的自然气息,原始森林的味道。”
郑昊更正道:“仙人掌是长在沙漠里的吧?”她也太能掰啦!竟然说仙人掌长在森林里,这不是硬要把骆驼牵到南极去放养吗?
“嘿嘿……我的意思是说……阳光的味道……”
“你预计用多长时间把我的家改造成沙漠?”
“昊哥,你在说什么?什么变成沙漠啊?”
“你先是把我书房里的‘绿萝’给淹死了,后又把我心爱的芦荟给煮了,接下来你要干什么?是不是要把黄沙铺满我的地板,种满了浑身是刺的仙人球、仙人掌才肯死心?”
“哈……哈……昊哥,你真幽默唉!”
“我的样子像是在和你说笑吗?明天起你……”
“不要啊,昊哥,不要辞掉我,我知道我错了,我会改,我今后一定会努力工作,不会再犯错误了。你就高抬贵手,原谅我一次吧,我真的不想走。”清馨的语速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快过,连换气的间隔都省略掉了,一口气憋得她脸红脖子粗。
“你别激动,放轻松,我没有说要辞退你。我要说的是,从明天起你要负责起室内的绿化工作,多买一些鲜花放在家里,明白了吗?”怎么每次她都以为他要辞退她呢?他看来像那种蛮不讲理的恶雇主吗?
原来是这样啊,吓了她一大跳,她连忙点头回答:“嗯,我知道了,我会的。”
“这个……既然摆在这了,就放着好啦。”郑昊无奈的看着浑身是刺的仙人掌,说:“其实它也蛮不错的,除了观赏外还有另一个用途。”
“用途?”清馨眼珠一转,恍然大悟的说:“我知道,用来做菜。”
“不对。”郑昊频摇头。
“用来做饮料。”
“你呀,小馋猫,满脑子里只想着吃。” 吃芦荟也就算了,连仙人掌她也不放过,真是个贪吃鬼。
“不是用来吃,那还能做什么?”除了吃,她实在想不出仙人掌还有什么其他的用途。
“我们可以利用它长长的刺,挂便签或者挂祈福的字条呀。”郑昊自认为这个主意很有创意。人家可以把祈福的字条挂在竹子上,他为什么不可以用仙人掌代替呢?
“哇——这个主意好,我怎么没有想到呢。昊哥,你真的好聪明。”清馨随声附和,并毫不吝啬的夸赞道。
“你也不错啊,还知道仙人掌可以拿来吃。”郑昊冲她一笑,边说边向书房走去。
“仙人掌本来就可以拿来吃嘛。”清馨愣住,顿悟了郑昊话中的意思。“啊——昊哥——你损我——”
“哈哈——”门板也掩不住郑昊声如洪钟的笑声。这个反映总是慢半拍的小东西,真是有趣。她的出现使他原本平淡无奇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了起来。他感谢她还来不及呢,怎么会赶她走呢?虽然她犯的错误很严重,但也不是不可原谅的那种。“我的心胸很宽阔,就原谅她无心犯下的错误吧。”郑昊自我催眠式的对自己说。

第六章

 清馨为了当个称职的保姆,可没少花心思。她下定决心痛改前非,要靠自己的双手和爱心为郑昊打造舒适美好的生活,让他从点滴细节中感受到她的“浓情蜜意”。
于是,她停用小时工、衣服尽量用手洗,只保留着叫三餐外卖传统。毕竟她的厨艺还需要时间的“锤炼”。她自己打扫每个房间、每个角落、每个物品,包括马桶在内,经过她巧手整理擦拭过的东西,件件“重获光明,绽放光彩” 。虽偶有疏于清洁的地方被雇主指出,但凭借她的三寸不烂之舌,巧语连珠的解释,均能化险为夷。
例如昨晚郑昊回到家中,看到茶几上落满了灰尘,超级洁癖的他当场发飙。
郑昊拧着浓眉,皱着鼻子,盯着茶几上的厚厚一层浮尘,伸手摸了一下茶几,立刻嫌恶的抽回手,不悦的说:“清馨,你看看茶几上都是灰,为什么不擦呀?最近你怎么啦?不是忘记做这个,就是忘记做那个,而且工作质量明显在下降,如果在未来的几天里,你还不改进工作态度,继续像这个样子,那……”他一时语塞。
那会怎么样?想想看……以往他会毫不犹豫的脱口而出说‘你被解雇了。’可现今他说的却是……
“那我就要扣你的奖金了。”话一出口,连他自己都大吃一惊,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自己不按照以前的台词说呢?以前他对保姆的工作稍感不满意,就会二话不说,立刻将其辞退,从不给他们解释的机会,而他对清馨却采取了“宽大处理”的政策,这可是开天辟地,史无前例的。
清馨暗喊不妙。糟糕!只顾着擦客厅的地板,却忘记了擦茶几。没关系,要沉着冷静,从容对待突发状况,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那个……我忘记关窗子了,可能是外面风大,把灰尘都吹进来了。”在她看来,人就是活在尘埃里的生物,身边无时无刻都有灰尘、漂浮物,居室里有点灰尘也很正常,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现在城市空气污染严重,水源污染严重,农产品肆意乱施农药,生活在这种环境下,人怎么能够不生病?”郑昊义愤填膺的发表着评论,早把家里灰尘满布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了。
清馨暗自庆幸,又逃过一次被炒鱿鱼的危机。得意什么?没听过“傻人总有傻福”这句话吗?傻人?傻人有什么不好?她还不想成为太聪明的人呢!人家说“热闹的马路不长草,聪明的脑袋不长毛”。聪明人都是秃顶,她可不想失去一头靓丽的秀发,她宁愿选择做笨一点儿的人。对,这就是她的傻人宣言。
清馨心情愉快地边哼着小曲,边收着晒干的衣服。这些衣服大多数是郑昊的,里面只有她的两件内衣裤。以前,她认为大件的衣服都得送到洗衣店去洗,因为把它丢到自家洗衣机里很难洗干净,用手洗又太累。现在她才发现洗衣服其实蛮轻松的,尤其是洗郑昊的衣服。他是个爱干净的男人,他的衣服没有黑乎乎的油垢和汗渍,也没有难闻的体臭味,所以洗起来超轻松。
清馨抱着大堆的衣服打算放到床上叠起来,这时手机响了起来。她把衣服丢到床上,忙不迭的跑回自己房间去接电话,却找不到手机。手机还在不停的响着,她这才想起来,手机被她随手扔在了沙发上。她火速跑到客厅,拿起手机,是路娜打来的。
路娜烦躁的声音钻进了她的耳朵里。“喂,你在干嘛?这么慢才接我的电话。”
“别生气嘛!我在收衣服。”
“收衣服?洗衣店原来也送货上门啊。”路娜凭着对清馨的了解,并没有多想,理所当然的说。
“我在收晾干的衣服,是我亲手洗的衣服。”被朋友小瞧,清馨稍有不悦的解释道。
“你洗的衣服?清馨,我没听错吧?”路娜的语气像是发现了新大陆。
清馨颇为自豪地说:“你没听错,我也没说错,是我亲手洗的衣服。我不但亲手洗衣服,还打扫了房间,拖了地板,刷了马桶。”
路娜感叹道:“天哪!真厉害!清馨,我真不敢相信,你真的成了名副其实的全职保姆。”清馨这个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在家里连手指都懒得动一动,而今竟然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变成了“勤劳的女佣”,她不得不由衷地赞叹,爱情的力量真伟大。
清馨戴上篮牙耳机,回到郑昊的房间,边叠着衣服边说:“我现在全身都充满了干劲,我相信我会越做越好的。”她对自己的进步也很满意,并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咳咳……犯了错误还不自知。衣服不熨平,就叠起来放进衣柜,恐怕有人又要唠叨了!
“祝你成功。为了庆祝你突飞猛进的进步,今晚咱们出去跳舞怎么样?”
“跳舞?”
“我哥的朋友开了家超炫的舞场,我去可以打二折,咱们一起去跳舞吧?自从你成为了郑昊的小保姆,咱们就没有痛快地出去玩过了。”
“可是……我还要给郑昊准备晚饭。”她是很想去,但顾忌到自己目前的身份与职责,不得不忍痛割爱,放弃去玩的机会。
“偶尔摸一次鱼,没关系啦!你把晚饭给他准备好后,再赶过来也来得及。”
“不行,郑昊回来没有看到我,会着急的。”
路娜无奈的叹气,抱怨道:“真不知道那个郑昊给你施了什么咒?你怎么处处以他为先,替他着想?”
“是爱情大魔咒。”清馨满脸甜蜜,笑呵呵的说。
“你可真不害臊啊!”路娜尖声尖气地损她。
“路娜,你不要挂,我有个插播。”清馨看了一下手机,是郑昊打来的电话。她放下手里的衣服,兴奋的说:“昊哥好。”
“清馨,我今天要加班,晚上还有个应酬,不回去吃饭了。你早点睡吧,不用给我等门,我可能要很晚才能回去。”郑昊低沉富有磁性的声音比任何音乐都动听,每一个字都敲击着她的心房。他没有成为电台主持,是广播界的损失。
“噢,我知道了。昊哥,你要多注意身体,千万别喝太多酒。”虽然她见识过他的酒量,但为了健康考虑,还是少喝比较好,不喝最好。
“谢谢你,清馨。”他感觉心里暖洋洋的,除了父母,她是第一个会在他耳边唠叨这些关心话语的人。
“不必谢,关心主人的健康也是我职责之一。”
“清馨……”郑昊欲说还休,他不喜欢她公式化和略带生疏的口气。
“怎么啦,昊哥?”她敏锐察觉到他的情绪陡然间变得有点低沉。
“没事,我挂了。”不等清馨说话,他就挂断了电话。
“喂?”清馨对着手机郁闷的叹着气。对了,路娜还在等她的电话,她小心翼翼地问:“路娜,你还在吗?”
路娜火冒三丈的吵吵道:“我真想跟你断交!是谁的电话那么重要,重要得可以让你把好朋友晾到一旁不理不睬?是姓郑的小子吧?重色轻友!”
“别那小子、那小子的叫,很难听,很没有礼貌。别忘了,他和路大哥只差两岁。”清馨为心爱的人打抱不平。
路娜佯装很气愤地说:“你这个胳膊肘向外拐的家伙。我也奉劝你一句,别忘了,你还没嫁给他呢!”
“就是这样,我才要时刻准备着。”
“真是被你打败了!我看你都快成‘结婚狂’啦!怎么样啊,你到底去不去?我哥、依依都回去,你也一起来吧,这种场合怎么能少了你呢?大家一去热闹热闹嘛,总闷在家里,你不觉得烦吗?”路娜不停的怂恿着清馨。
“那好吧,我去。刚好今晚郑昊有应酬,很晚才会回来。”
“敲定啦,七点钟你来我家,我哥带咱们一起去。”
“好的。”耶!终于可以出去玩了!这阵子她被家务活给累惨了,正想找机会好好的放松一下呢。
郑昊脸色阴沉得吓人,冷厉的目光宛如锋利的刀刃,如果眼神能杀人,那坐在他对面的秦淮早就碎尸万段、死无全尸了。他端坐在黑色真皮沙发上,满腔的怒火在胸膛里翻滚着,不知何时会突然喷发。
秦淮说今天要和他商讨关于新项目的投资合作问题,他才答应和他出来会见客户,但万万没想到,洽谈的地点竟然是在夜总会的VIP包房里,在这种地方能谈什么公事?那些所谓的合作商,只不过是些借机过来享乐消遣的家伙,他们根本对合作毫无兴趣,与他的新研究成果相比,他们更感兴趣的是服务小姐们的三围尺寸。
郑昊最不屑和这些所谓的企业家坐在一起,和他们谈论自己的研究项目,仿佛是对牛弹琴,他们不关心项目的独特性和发展潜力,只是一味的强调这个研究项目能不能帮他们赚更多的钱,是不是一个永远会不停下金蛋的金鸡。
郑昊起身想要离开,他已经受够了,在这种纸醉金迷的环境里他一秒钟也待不下去了。
“阿昊,你去哪里?”秦淮举着酒杯,略带醉意地问他。
“出去走走。”郑昊没有回头,拉门便要离开。
一个富态的中年男人,油腔滑调地说:“郑经理肯定是坐累了,想出去活动活动筋骨,顺便钓个小妞……”
“看来不出来,阿昊还是个‘性急’的人。”秦淮搭腔说道。
“哈哈……”秦淮的话,引来众人哄堂大笑。
郑昊冷哼一声,重重的甩上包房门,带着满身的怒火离开,他不想和这些人再多相处一秒钟,不想和他们呼吸浑浊的空气,不想看到他们的丑陋嘴脸,不想听到从他们鸭公嗓里发出的叽里呱啦的叫声。
其实他找借口出来的目的是直接回家。想到回家,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清馨,低头看了看手腕上的表,已经十二点了,现在应该是她睡得最甜美的时候吧?清馨从来不熬夜,每天十点一过,准时回房睡觉,充足优质的睡眠是女人最好的护肤保养品,所以她的皮肤才会那么白皙水嫩、晶莹剔透、红润细滑。
想到清馨,他原本恶劣到了极点的心情渐渐有所好转。他恨不得立刻离开这个鬼地方,恨不得立刻飞回家中,恨不得立刻就能看到清馨娇俏可爱的容颜。
他举步如风朝电梯门走去,只见电梯两侧的液晶屏幕上播放着舞场里的监控录像,镜头扫过疯狂劲舞的人群,在动感摇滚的音乐和绚烂多彩灯光的包围下,摇头晃脑,强烈摇摆着身体,他们深深沉浸其中,并对此乐此不疲。
镜头突然定格在一个女孩子身上,她虽然不是舞池中最活跃的一员,但却是最吸引人眼球的一个。她身穿白色蕾丝削肩短袖上衣,粉红色短裙子,裙子左下摆处那朵用布料做成的玫瑰花分外抢眼,再加上在她头顶上闪烁着璀璨光芒的天鹅形状的发卡,想不引人注目都难。与周围那些装扮得或成熟、或狂野、或酷辣的女孩子相比,她宛如一朵出淤泥而不染,娇嫩清雅的荷花,绽放在舞池中。
这女孩好眼熟。清馨的名字划过他的脑海,他立刻摇头,否定了自己的猜测,那女孩不可能是清馨,现在这个时间清馨早就上床睡觉了。怎么会出现在舞厅里呢?再说清馨是个乖巧的女孩,不会来这种嘈杂的娱乐场所。她不会浓妆艳抹,衣衫不整,肆无忌惮的舞动着纤细的腰身,更不会和男孩子眉来眼去。
他前后的评论截然不同。前一秒钟还在夸人家漂亮得像朵荷花,后一秒钟却说人家衣衫不整。男人原来也如此善变。
她不是清馨,那她是谁呢?她和清馨的面貌如此相似,全然是清馨的翻版。难道清馨有个孪生姐妹?为什么从没有听她提起过呢?
郑昊不是个好奇心重的人,但碰到关于清馨的事情,他的好奇心总会无限扩张,于是他带着心中的疑惑进入了电梯,直奔二层DISCO舞场,想亲眼见见那个女孩,说不定她真的是清馨从小失散的孪生姐妹呢?
清馨到路娜家后,路娜和楚依依对她的装束极为不满,毫不留情的批评着她的穿衣风格以及审美观。路娜说,她的穿衣智商还停留在六岁阶段。楚依依则说,这两年时尚界的确很流行公主风、稚嫩风,但似乎唯有性感才是最经典、最永恒不变的主题。
清馨不由得检讨起了自己着装审美观。她的穿着打扮,有着浓重的童话情节,总是喜欢穿一些可爱清纯的公主装,最喜欢的颜色永远是粉红色和白色。性感这个词,简直和她八竿子打不着。
路娜和楚依依自然会为朋友两肋插刀,他们联合起来给清馨从头到脚做了一次大规模的改造。楚依依为了让她看起来更有活力,把她的裙子由裙摆处卷了起来,一直卷到大腿的三分之一处,把布料拧成一朵玫瑰花的形状,用针线固定在左侧,就这样一条淑女味十足的喇叭裙,被楚依依的巧手改成了性感的迷你超短裙。
路娜摩拳擦掌,挥动着手中的剪刀,欲大干一场。她把清馨那件白色嵌有蕾丝边的小衫,用剪刀沿着胸口处的蕾丝边齐刷刷的剪了下来,好端端的一件衣服被一分为二,成了一件削肩的短袖小衫。出门前,路娜还把哥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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