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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再不相爱就老了-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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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从来没有幸福。

原来幸福是可以揪着心脏的,幸福到极致便是不知所措,而后便会感觉到疼。原来喜欢一个人,会有那种心脏快裂开的甜蜜的疼。

在漆黑的楼道里,灯光从缝隙里散开在楼梯上,她的脸模糊不清。她考了好分数第一个是想着给我看的,像个在讨表扬的小孩子。我揉她的头发,她拽下我的手,不知道怎么的就变成面对面拥抱了。黑漆漆的是眼,白生生的是脸,水嫩嫩的是唇。她没往后躲,大眼睛瞅着我,瞅得我想咬她。

我问,喜欢我吗?

我想我的脸一定红得不成样子,她还是看着我,终于我做了件很卑鄙的事,在她开口之前,凑过去吻了她。那晚的全部记忆,都陷在她柔软的唇里,脑子里持续燃放着烟花。她还是看着我,脸红红的,像头害羞的小兽。

我们相爱了。

十七岁,已经很晚了,在她慢慢变成漂亮的大女孩的时光里,我没有参与。不过,等她慢慢变成老婆婆的样子,我会一滴不漏地收藏。

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再遇见让我这么喜欢的人了。这么一直一直想着这个有点傻的女孩,想着她傻乎乎地折了一枝泡桐花跟我求婚。明明很害怕被拒绝,手都在抖,眼神都在抖,可怜巴巴的,还在装着无所谓。无论多么自卑,多么的沮丧,还在拼命拼命地想着给我并幸福的傻乎乎的孩子。

每次想着这样的她,都会难过。

其实她真的够好了,学习差点有什么关系。她那么执着地保护着我,拳脚功夫那么漂亮,像个小女侠。

可是……她从来没想过要保护自己。

那么爱一个人怎么可以呢?像笨笨的乌龟丢了自己的壳,把最柔软的部分都祼露在我面前,不怕伤害,也不要任何退路,把一切都交给我。每次看到她那笨笨的温柔的样子,我真会痛,痛得想哭,想要把她揉进骨血里,只属于我一个人。

她太好了,太好了。

我想等到我可以负责起她的人生的那一天,把这个孩子收纳在我的壳里,外面风吹雨打,有我保护她,什么都不怕。

可是我们还是分开了。

不是分手。

而是悄无声息地分隔两地,许多话没来得及说,许多事没来得及做,来不及。

现在想想,那时候真的太年轻了。那件事情发生得措手不及,之后母亲强硬地将我带去外婆的老家厦门,对她来说儿子就像棋子,想挪到哪里,就挪到哪里。我无力抗拒很多东西,年龄和心智让我只能走在母亲安排的道路上。对于一个男人来说,那是一生都难以抹去的侮辱。

真的,太年轻了,年轻到没有勇气,只有满满的恨意。

我像许多的混蛋男人一样给了喜欢的女孩子一堆美丽的承诺,不过是海市蜃楼。我终究让她自己一个人满怀希望地去了北京,那里却没有我。我几乎能想到她多么艰难痛苦,却隐忍着,倔强得像头小驴。

她就是那个傻得说都说不出来,只会委屈自己的笨孩子啊。

我知道,对一个人情根深种是什么样的滋味。

食不下咽,精神恍惚,自责而痛苦。我的身体越来越差,本来就在娘胎里前天胃发育不全,这么一病,人都被掏宝了。夏珏说,你这样下去她也是看不见的。她知道什么,我才不要她看见我这个样子,没用的窝囊的,病恹恹的样子。我讨厌夏珏,无比讨厌。可是我还是下决心好好养病,坚持吃药,吃饭,行尸走肉般。

因为,我还是想见到那个孩子,看她过得好不好,只看一眼也好。

不谈看情的,纯粹的远远看她一眼就好。

后来她发生了很多事,她最狼狈,最痛苦时,身边伴着另一个男人。而我身边也是有一个女人的,那个女人缠着我喋喋不休,她是母亲派来的间谍,她有家庭的支持。如果说以前是好朋友,现在算什么呢。她又不是那个我爱到心头肉里的孩子,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我听见夏珏与那些所谓的高中同窗幸灾乐祸地议论她,她打了人,她被退学,她与老师厮混。她们都唯恐天下不乱,把我当成宝贝的孩子放在地上踩个稀巴烂,我捏紧了拳头咬牙一声不吭。

后来我就看见了那个混血的男人,挺拔俊美,有一双勾魂摄魄的绿眸。他看着我的时候,很清晰的敌意,绝非善类。他把自己的围巾解下来给她围上,拉着她的手。她对那个男人笑,真漂亮,带点羞涩的天真,我嫉妒得要命。

以前就是这个样子,她对谁都好,不是真的爱情,我这么安慰自己。

可是为什么那一刻我清晰的感觉到,这个男人会把幸月萱从我的生命中抢走,连根拔除呢?

那一瞬间,我内心绝望着,荒芜成一片沙漠。我干渴,喉咙冒烟,可是那个男人捧着我的水,慢悠悠地放在唇边,准备吃干抹净。

呵,我就是这么个没种的男人,每次说要放开她,让她过自己的生活。可是还是忍不住去看她。她越来越美,只是瘦得可怜,在道馆里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她的酒量还是那么差,喝了两杯就在日式餐厅外的沙发上缩成一团,可怜巴巴的小虾米。她看着我,清醒无比的外表和烂醉如泥的大脑,她像个小贼一样笑,若薰啊,你老在我梦里捣乱。

我的眼泪轰然炸开,你这个笨蛋,我到底,到底欠了你多少?

真的,太喜欢一个人,也是一种病,我已经病入膏肓。可是我只能把她赶走,我能怎么办呢,连我自己都没自信给她幸福的时候,只能把她赶走。可是那孩子到底能有傻啊,不仅傻,还愣,一声不吭地跑去做替身演员。有一天我安排的眼线跟我说,有个替身演员烧死了,房间号就是她的那个。

以至于后来中间的过往我都不再记得,我只记得自己很平静,只想着把她的骨灰带回来,然后陪她一起去另一个世界。

内心的那种虚无的黑暗的幸福感,在看见她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时,彻底崩溃了。忍不住了,装不下去了,也放不开了。我已经离开她四年了,再不相爱就老了。

她真的一点儿没变,又剥掉自己的壳,乖乖地陪在我身边。真的太幸福了,每天都像是偷来的,世界末日一样的惶恐的幸福。她的身体那么漂亮,在我的怀里,那么乖,看着我笑,傻傻的。

我没有再敢提起那个绿眼睛的俊秀男人。只要牵扯到他,一切都是不对劲的。她对他的感情并不单纯,他们曾经做过恋人,后来亦师亦友。因为那个男人对她好过,所以她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她什么都能忍,即使委屈。

可是没有男人在长久接触后,不沉醉在她那双岁月静好的眼睛里。

当我看见他亲吻她的照片里,全身刺痛,痛得无可抑制。我愤怒,水沮丧,甚至眼睛发热。她像做错事的小孩那样安静,不辩解,也不惊慌,只是认真地对想看她笑话的人说,我愿意跟着他,即使他有妻子,我什么都不怕。

所有的痛好像都被这一句话填平了,那些自私自利的人怎么能懂得她的珍贵。什么家人,什么朋友,我全都不要了,苍天可鉴,我顾若薰此生唯一所爱的人只有幸月萱。只要我带着她离开,去一个那个狐狸眼男人再也找不到的地方,任何男人都找不到的地方。

我要把她护得好好的,谁都觊觎不到。

我对她的占有欲,已经强烈到连自己都想象不到的地步,恨不得金属藏娇,这辈子她只看见我一个人。

我对她说,我们出国吧,什么都不要了。我知道她一定会同意,她会装作高高兴兴地同意,可是内心还是会痛苦。她那么善良,她不忍心伤害亲朋好友,不忍心让她们失望。我就这么仰仗着她对我的爱情,逼着她做出了选择。

办手续和等护照的时间,突然变得漫长,我心急如焚。

后来那个男人受伤,她说是她的错,咬着唇,眼底是灰色的。她很自责,每天都去照顾他。我知道这都是那个男人的把戏,他太聪明了,知道那孩子的弱点在哪里。我的舅妈依旧让私家侦探去拍照片,他配合得很好,举止暧昧,像一对情人。

我从没告诉她,我只希望着一切快点结束。我知道她不好受,她憔悴了许多,对我的愧疚,和对那个男人的补偿,她想做到最好。那个傻姑娘怎么知道我们都是心如明镜,只有她疲于奔波,像颗忙碌的小棋子。

我心疼她,又

我心疼她,又气她,可是我无可奈何。

因为幸月萱告诉我,好几次她因难的时候,都是那个男人出现的,他是个好人。

他来回地折磨她,明明知道她为难还故意纠缠不清,他清什么好人?

可是我没理由对她生气,因为那些灾难都是我带给她的,我有什么理由责怪她?所以我讨厌那个男人也是心虚的,如果没有他,不知道我的孩子会多凄惨。说不定就像那街边的小流浪猫,谁都能捡起石子砸一下。

每天她都带着一脸愧疚出门默默地去照顾他。

每天都有人送照片来。

每天都在家里等她,胡思乱想,想着那个男人摸属于我的小手,吻属于我的嘴唇,心如刀割。

可是后来我终于撑不住了。因为她撑不住了,我这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人,配保那个混蛋男人,把她变成了一个干扁的小心翼翼的小老太婆。她太瘦了,眼睛无神,走路都拱着腰,时常发呆。各种压力已经过早地摧残着她的身体。

我想了两天,回来收拾我的行李,我决定离开。她不在家,一定是照顾那个男人去了,也好,静静地离开说不定对她也是好的。去卫生间收拾东西时,我看见她坐在地上,屋子里都是烟。

她只是烧掉那些照片而已,那种萎靡不振的,怯怯地看着我的表情,让我愤怒自责。

她看着我,我跟她告别,她什么也不说,只是看着我。

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她的眼睛,真漂亮,就像书法里最有气质的娟秀小楷,说不出的神韵。可是眼神很空,悲凉和绝望什么的都看不见,反而更让人害怕。

我走出家门,想着那双眼睛,刚走到大门口就拔不动脚了。街上的冷风吹得我的眼睛很痛。我后悔了,想到这么一走,我就永远也见不到她了,便心如死灰。

于是我拖着行李又折了回去。

我就是这么个没出息的男人,看见她昏迷在床上的样子,我觉得那一刻自己也差不多快死了。她发烧,邻居家的两个女孩子说她烧了两天了,却不去医院。我一点都没发现,我真是个混蛋。

她一直支撑到我回来,她想见我,而我却迫切地想要离开她。

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她昏迷了两天,这两天我想了很多。为什么她会那么辛苦?为什么她一直在那个坏透了的男人身边照顾他?为什么样?又傻,又笨,又愣,还拼命拼命地想着别人的事。补偿或者赎罪。我握着它的手,看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她的表情却是痛苦的,根本就不清醒,像是在呓语。她伸出手,我握住,刚要唤她的名字,她的眼睛突然流下眼泪来,小心翼翼地喊:“落。。。。。。落凡 。。。。。。”

我像被雷击中,铺天盖地的疼。

在她最痛苦最无助的时候,我从来都不在她身边,直到她叫别的男人的名字,我才知道,已经晚了。或许幸月萱最爱的是我,可是那个人在她的心里的位置,已经牢不可破。

我悄悄地离开。

心不甘情不愿。

她的一切我都没有再去问,除了工作的时间,我每时每刻都想念她。她给我那么多回忆,我宁愿活在这样一个梦境里。有一天夏珏跑来告诉我,幸月萱跟那个男人去了英国,他们好像过地很开心。

我听了很高兴,真的很高兴。

我现在什么都不求了,只想让她高兴。

母亲让我跟夏珏结婚,我说,我只爱她一个,这辈子不变,下辈子也不想变了。她打了我一巴掌,说我走火入魔。我说,我只恨我没能早点走火入魔。她气得发疯,可是她再也没办法掌控我了。

每天下班我开车经过黄兴路,都会在那里停一会儿。

黄兴铜像下满了人,不知道她还记得不记得,我们说好,假如走散了,就在这里见面。我会一直等着她。

这辈子等不到,就下辈子,她不来也没关系。

我只是想为她做这样一件事,做一件比那个孩子做过的所有的事,都笨,都傻,都愣,拼命拼命地只想着她的事。

我最爱的那个孩子。

我只想天荒地老地爱下去。

(正文完)

若薰外传

夏天的教室里总是特别难熬,教室里转着两台大吊扇,靠中间的位置,那里坐的都是好学生。像我与夏珏这样被班主任老胡喻为“教学史上的耻辱”,只能乖乖的坐在倒数第二排的窗边,夏天吃火锅,冬天吃冰棍,潇洒得很。

这是1998年的夏天,我与夏珏趴在三楼的阳台上啃两毛钱一根的老冰棍,课间的广播里播放的是湘江的水位,让同学们不要听信谣言,安心学习,听老师统一安排。

夏珏笑得很坏说:“这个播音的刘岚是我初中同学,你跑去她们班吼一句,大坝垮啦,她绝对第一个哭着往岳麓山上冲。”

“她声音挺好听的。”我的评价比较中肯。

“得了吧,这声音也叫好听?我邻居家那个小朋友才是色艺双全,声音好听得能让全班女生骨头酥半边,没见识,出去别说你跟我混啊。”

“哈,不是吧,我又不是没见过你家邻居,一个鼻涕虫小胖子,哭起来倒是挺惊天动地的,挺有男子气概。”

夏珏只是笑了笑,把吃了一半的冰棍从窗户口扔下去,接着便听见一声惨叫——“我靠,楼上的谁扔的,有毛病啊!”我俩对望一眼,灰溜溜的往教室里钻。上午的课程很是无聊,起码没我喜欢的语文课。上数学课时打盹被眼尖的老胡抓住,在众人“祝福的眼光中”,我去楼道里罚站看风景。

这种程度的体罚我已经习以为常,口袋里也经常备着一本言情小口袋本。楼道里的风吹过泡桐树的叶子,又灌进楼道,空旷又安静,我盘腿靠着墙坐下来看小说。这种书在校门口左转的巷子里出租,两毛钱一天,被同学们亲切的称为小黄书。

这种台湾言情书不仅女生喜欢看,男生租得也很起劲。往往出租屋刚进了新书,便被男生们眼疾手快的借走,等书还回来到了女生手里,通常看到某些激情部分便会换来一声哀号。大多数女生都是咬牙切齿一番便忍气吞声,只有夏珏会气得摔桌子打板凳的:“哪个孙子撕的,给老娘还回来啊!”

作为和她共进退的狐朋狗友,她丢人,我总是跟她一起丢。

可是罚站却是我一个人的事情,这让我有点愤愤不平。

无聊地翻着缺页的小说,隔壁的教室门打开了,英语老师的中式口语传出来又被隔断,我不经意得扭头看了一眼,对上一双黑色的温润的毫无攻击性的眼睛。他的手还搭在门把手上,怀里抱着一大摞的作业本,身材很是挺拔匀称,看见我也有点意外。

这个男生我是知道的,应该说全校应该没有几个人不知道他。

且不提他那傲人的成绩,单是修养和长相,便很容易让人过目不忘。他是个只能用“美人”两个字来形容的男生,美丽的人,美好的人,身上有种与生俱来的干净斯文,颇有距离感。如果非要挑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那就是顾若薰从来没交过女朋友,甚至对女生的追求颇为冷淡。于是整个年级的男女八婆们都在疯传,顾若薰不喜欢女生,那就一定是喜欢男生啦。

几秒后我才反应过来自己目不转睛地盯着人家看,回过神来也有些不好意思。顾若薰稍稍点下头,嘴角扬了一下,很有礼貌。

下课后我脑子晕乎乎的对夏珏说,我看见顾若薰了。夏珏翻着白眼说,我天天都能看见顾若薰。这家伙一定在认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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