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仙踪-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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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公子一定能如愿的。不过秦公子见了奴家的笑容之后,可不能再把伤痛隐藏在心里,一定也要真正的开心快乐才行!不然奴家不依。”
“关于这点,我可以向你保证。我早说过,你的笑容最能感染他人,也让我感到开心快乐。我秦川绝对不会骗你的。”
。。。。。。
如今唐兰遵守了约定,可是秦川怎么可能“开心快乐”?唐兰致死都不忘与秦川的约定,知道秦川必然会赶来,临终前忘记了自己的痛苦,忘记了对死亡的恐惧,唯一不能忘记的却是秦川与她的约定。为了这个约定,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保留了最灿烂的笑容,希望能让秦川“开心快乐”,然而秦川的承诺保证此时却已经成了一个莫大的讽刺。
挥泪如雨,秦川将唐兰的人头埋在了河边,而她的身躯却早已经落入一群禽兽的腹中。愤怒与悲伤过后,冷静下来的秦川在心里给吃人魔王朱桀和他的食人手下们全判了死刑。秦川独自坐在唐兰的坟前,开始了沉重的思索。此时的秦川有过了种种经历,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天真冲动的读书郎了。
乱世之中,人命如草芥。在秦川看不见的角落,还有多少个唐兰的悲剧在上演呢?这个时代的士兵全是一群杀人放火的人渣兵痞,可没有保家卫国的人民子弟兵思想觉悟,也没有喊出维护世界人权和平的美国大兵招牌式口号,他们的思想单纯多了,奋勇杀敌,努力抢夺,四处放火,总之破坏得越厉害,就越是英雄好汉,就越能升官发财,建功立业,光宗耀祖,封侯拜将,荫子荣妻。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口号叫嚣得多么理直气壮哦!与“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一个意思。成王败寇,小恶为恶,大恶则为善了。相比高喊着“何人无罪”显得前后矛盾的西方经典宗教理论《圣经》,还是中国渊源流长的思想文化解释得透彻些。
即使是高喊着和平发展人权的二十世纪末,战争也只是企图改变利益分配的恶心把戏,更何况这个兵痞发家的时代。虽说这些兵痞们个个手上沾满了鲜血,但人人如此,一时之间秦川也不可能将天下之兵统统杀光。杀人的一时管不了了,但吃人的却远远低于了秦川给出的道德底线。
一直以来,秦川总想着要一劳永逸的彻底改变这个世界,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得完美无缺,让人无法刁难指责,只能佩服敬仰。为此,秦川无时无刻不在思索着完善的方法,却没有多少具体的行动,惟恐行动轻率卤莽,起了反效果,坏了自己的名声,搞的洛阳改革也是浅尝即止,没有去强力贯彻执行,毕竟自知并不完善,自己对自己搞出的改革信心也不是很大。却不曾想:猛虎之犹豫,不若蜂虿之致螫;骐骥之局躅,不如驽马之安步;孟贲之狐疑,不如庸夫之必至也;虽有舜禹之智,吟而不言,不如瘖聋之指麾也!
秦川在这个时代绝对是天才,是智者,然而连先进的外星文明都无法逃避的难题,秦川又凭什么就能完善解决?知识分子的自傲,或者是说好高务远,让秦川更多的选择观察与沉默,以此来超凡脱俗,好自命清高,继续鄙视那些卑鄙肮脏的权者们。远远站开,指手画脚的讥笑鄙视那些粪坑里争夺污秽物的肮脏人的确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反正自己干净得很。出污泥而不染并不难,出粪坑而不染则根本不可能了,因为即使你不染,别人也会来泼你。秦川一直都潜意识的将更多心思花在了自洁其身之上,妇人之仁,拘于道德人格的“小节”,所以终究难成大事。
然而这次秦川真的怒了,无论无何,也要改变这个兵痞横行,吃人如同家常便饭的时代。和兵痞们讲道理根本是无稽之谈,能威慑住他们的只有血淋淋的屠刀了。秦川站在唐兰的坟前,立下誓言,天下有多少禽兽自己就杀多少,即使背上一个残暴嗜杀的恶名也再所不惜。
禽兽不如的兵痞要用屠刀来对付,可是因饥饿而吃人的平民百姓又该如何?在饥饿面前,有几个人能保持住良心和人性呢?仁义道德也好,宗教信仰也好,空荡荡的肚皮能容纳多少呢?饥饿来了,孔孟也好,老庄墨也好,释迦牟尼也好,什么也顾不上了,只剩下一口白森森的牙。秦川也自持无法教育一群饿疯了的中国百姓。
想到关于人性道德的教育问题,秦川无奈的意识到一直以来令自己引以为傲的五千年中国文化原来竟然是世间罕见的公然提倡吃人。以前在象牙塔之中,书本上总是一味的宣扬鼓吹中国五千年文化渊源流长,是民族的瑰宝,炎黄子孙的骄傲,和所有爱国的热血青年一样,秦川也理所当然的引以为傲。然而走出象牙塔,进入现实社会之后,出现在秦川眼前的却总是书本上没有提到阴暗部分。亲眼目睹了人吃人之后,秦川这才惊愕的发现真相往往是如此残酷与丑恶,与书本上的和理想中的根本是天壤之别,甚至是大唱反调。原来中国文化是世界上拥有巨大影响力的传统文化之中,唯一对人吃人不以为然,甚至美化,神圣化的文化。
秦川脑海里开始整理中国文化之中与吃人相关的部分,得出来的事实真相简直要令自己这个爱国主义教育下成长的中国娃承受不了。尽管如此,秦川还是强迫自己面对真相,若连真相都无法面对,自己又如何去改变它?
中国的文人对吃人极有包容心,饥荒之年,百姓人吃人,即使吃了个几百万,文人们也可以不冷不热的漠然视之,一笔带过。毕竟自己有主子罩着,用不着挨饿,更用不着在意最下层人的死活。他们关心的只是主子的利益,忠与孝才是值得自己汪汪的东西。因此,对于吃人的描述与态度,其主流大抵分为三种:主子们,也就是社会上层人物吃人,就拼命鼓吹赞美;下层的饥民人吃人,就漠不关心,最多一句“易子而食”一笔带过;主子的对头,那些逆贼们吃人,才肯跑出来汪汪几句,可是其重点也只是在指责对方的不忠不孝而已,对吃人一事本身却无多大成见。
在这些文人大家的舆论引导下,吃亲生儿子,成了忠诚的象征。战国时,魏国将军乐羊率军攻打中山国。他的儿子在中山国当人质,中山国将乐羊的儿子做成羹送给乐羊。乐羊为了体现自己对魏国的忠诚,将自己儿子吃进了肚皮,结果受到文人才子史学大家们的广泛赞扬。好一个忠义之士啊!只是中山国的家伙们为什么不在汤里下点毒呢?秦川咬牙切齿的想。
大名鼎鼎的大圣人大贤人周文王姬昌为了表示对纣王的忠诚,美滋滋的吃掉了用自己宝贝大儿子做的肉羹,结果纣王就把忠心耿耿的周文王给放回去了。文王回到自己的领地,二话不说,立即起兵造反,最后在父子两代人的努力之下,灭了商,建立了周。相比后来历史上恬不知耻去吃仇人屎的王牌大贱人越王勾践来,文王的行为更加忍辱负重些,不愧是古之圣人,榜样的力量就是不一样,难怪古人们都喜欢提倡复古。民间传闻,周文王吃了儿子后,回到领地后,大嘴一张,吐出几只长耳红眼白毛的小东西,便是肚皮里自己大儿子所化的玩意,于是称为“吐子”,久而久之,大家便叫成了兔子。嘿,一个大活人竟然拥有了造物主的能力,能创造出一个全新种族来,岂不成了神?一个吃人的故事,造就一个王朝的灭亡,另一个王朝的兴起,甚至被美化成一段凄美的神话。原因无他,他造反成功了而已,由逆贼当上了主子,吃儿子的故事自然要被文人们美化,神圣化。
相比乐羊和周文王被动的吃儿子来,历史上的一个名君齐桓公的臣子易牙就忠诚多了。他主动将自己三岁的儿子蒸了端来给齐桓公吃,多么忠心的行为啊!主动将自己儿子送给别人吃。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啊!后来,就是这位忠心的臣子易牙将生病的齐桓公囚禁了,追杀太子姜昭。齐桓公被活活饿死,死在宫中后六十七天,还不让人收尸,以至尸体上的蛆虫,纷纷爬出宫门。尽管易牙的“忠”,在形式上来得远胜周文王和乐羊,但是他的历史评价却比两位远不如己的同类要逊色多了,原因很简单,他造反失败了,只是一个逆贼而已。
吃儿子是忠,吃老婆却是义。罗大才子的《三国演义》里:刘备被吕布打败了,想去投曹操,在途中住在猎户刘安家中,刘安非常崇拜仁义过人的汉室宗亲刘皇叔,想追随他,但家有老母,为尽孝而不能去。但他又想对刘备尽忠,他就“杀妻以食之”。好一个忠孝两全的高义之士!难怪连曹操知道后也要赏他黄金百两。
大文豪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中:晚唐名将张巡坚守孤城,城中断粮,张巡便带头将自己的妻妾全宰了,一锅子煮熟,和将士们一起吃其肉裹腹。阿光对大义凛然的张巡“忠心耿耿报君王”的高风亮节大肆赞扬,简直要引为偶像。
除了吃老婆儿子是忠义之举外,把自己的肉献给主子也是一种体现忠诚的方法。晋国内乱之时,公子重耳被迫逃亡国外,介之推不畏艰难困苦跟随重耳流亡,见主子饿了,就割了自己腿肉熬汤,献给重耳吃,把重耳感动得一塌糊涂。后来重耳发达了,当上了晋文公,赏赐功臣之时,一时竟然把忠心耿耿的介之推给忘了,结果可把介之推惹恼了,一声不吭便走了。后来有一天,晋文公忽然发现自己左右少了介之推,这才想起自己忘了奖赏这个“割股奉君”的贤臣,心中非常内疚,亲自跑到他隐居的山中寻找。介之推躲藏在山林里,就是赌气不肯出来。晋文公想,介之推是个出名的孝子,如果放火烧山,他一定会背着母亲出来。于是,命令放火烧山。晋文公向来身份高贵,杀人和放火的事情一直都有手下来办,所以经验不足,还以为放火烧山和家中烧柴一样简单。结果火一下蔓延数十里,连烧三日不熄,介之推没长翅膀,就是想出来也没法出来了。火熄之后,大家进山察看,才发现介之推和他的老母相抱在一起,被烧死在深山之中。估计他临死之前还在琢磨:主子究竟是真傻冒,还是故意装傻来除掉自己这个功臣?不管如何,晋文公毕竟是个成功的大名君,因此在文人才子的舆论引导下,这个由吃人肉而引起的故事还是成为了一段美谈,传为一段佳话。搞得举国上下人人都尊敬和怀念介之推。以后便在他被烧死的这天纪念他,这天就在每年四月清明节的前一天。因为介之推是被火烧死的,大家在这天都不忍心举火,宁愿吞吃冷食,所以,这天叫“寒食节”。
站在君主的角度上看,让臣子们吃他们亲人的肉,是检验臣子忠诚,体现自己威严的一种有效手段。历史上最典型的残暴化身,商末之纣王就不用多说了,即使是开国名君也是一样。历史上公认的名君之一,汉朝开国皇帝刘邦刘三痞子也喜欢来这一套。《史记》里有记载,高祖皇帝诛杀了最大的功臣韩信之后,还不满足,又以彭越阴谋造反为由,将其切碎作成肉酱,分发给全国各地的诸侯食用,以示恐吓。另外一个功臣黥布也就是英布,被这“功臣牌”肉酱给吓傻了,后来果然造起反来,结果自然被刘邦给灭了。早在当初韩信被鸟尽弓藏之时,匈奴人跑来了,汉高祖只好硬着头皮御架亲征,结果败得很难看。幸亏刘邦脸皮厚,能屈能伸,而且当了皇帝,自然不怕有人来唧唧歪歪,于是带头当了汉奸,一番秘密的丧权辱国交易之后,平安归来。交易内容后来自然销毁了,到造就了一段历史疑案。尽管大汉需要猛将来抵御外族,但上了年纪的刘三痞子更信奉安内急于攘外,杀起猛将来毫不手软。干掉英布之后,刘邦在得胜还军途中,顺路回了一次自己的故乡沛县(今属江苏省),把昔日的狐朋狗党、尊长、晚辈都召来,共同欢饮十数日。一天酒酣,刘邦一面击筑,一面即兴创作了《大风歌》。第一句“大风起兮云飞扬”,风起云飞,以喻秦末群雄竞逐,天下大乱的形势;下句的“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则是自吹自擂自己的运气好,天命所归,在这样混乱的形势下还夺得了帝位,因而能够衣锦荣归返回故乡。最后一句“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意思是:能否找得到捍卫四方的猛士,来为自己守江山呢?想必是喝多酒了,回想起自己被匈奴打得落花流水的情形,流露出了真情,抛开自吹自擂的假面具,其实在心中对自己的天下是否守得住,不但毫无把握,而且深感忧虑和不安。这首歌的前二句踌躇满志,第三句却露了老底,表现出对前途未卜的焦灼和恐惧。难怪说酒后吐真言。刘三痞子忍不住要想:堂堂大汉竟然被那些蟑螂老鼠般的异族欺负得没脾气,猛将们都死到哪里去了?再仔细一想,哦,原来猛将都被自己诛杀光了,还有一个进了大家的肚皮,化成了一堆米田共,勉强肥肥田还可以,要去守四方自然是不能了。难怪后来刘三痞子要忍不住慷慨起舞,伤怀泣下。
明朝的开国皇帝,也算是一个名君的朱元璋赐给大将常遇春一个美女,可常遇春的老婆吃起醋来,砍掉了美女的手。朱元璋怒了,派人杀了常遇春的老婆,将她的肋骨砍成小块做成了清蒸排骨,由朱元璋分发给常遇春及众大臣食用。见识了朱元璋的威严,大功臣常遇春总算是开了窍,早早的病死了,到也没落得个身败名裂,连累他人的下场。
平心而论,刘三痞子和朱元璋的吃人伎俩其实未必比山寨里的土匪头子高明多少,只不过因为他们是大名君,自然少不了有才子文豪们吹捧汪汪。经过中国文化的美化,吃人成为了臣子忠义的象征,君主威严的手法。
除此之外,吃人还代表愤怒痛恨与报仇。历史上最失败的理想家,改革家王莽完蛋之后,众人割了他的头,甚至连他的舌头也切了分着吃。武则天养的两个小白脸张易之、张昌宗兄弟下场也很惨,被百姓们争先脔割他们二人身上的肉,煎炒而食。安史之乱时,皇帝李隆基仓皇出逃,士兵们在马嵬驿发生哗变,杨玉环、杨国忠被杀,国舅爷杨国忠的肉被士兵吃得干干净净。历史上最郁闷的冒牌汉奸袁崇焕被凌迟处死,义愤填膺的爱国百姓们争着吃他的肉,有些爱国愤青们甚至用银子来买“袁奸肉”,一两银子一小块,简直成了龙肝凤胆。不光是袁崇焕的肉抢手,连骨头内脏也被吃得个干干净净,只留下一个脑袋,还是因为要传到边疆去恐吓那里的将领,所以才逃过愤怒群众的一口口森森白牙。好大的民愤啊!这便是袁“大汉奸”拼死守卫保护的京都国民对他的回报。史书记载:“遂于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割之。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 。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腔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 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若非朱家王朝很快便完了蛋,汉奸的帽子袁崇焕恐怕要永远带下去。文人才子史家们对这类的吃人行为大抵都以幸灾乐祸,天网恢恢的态度来记载,感慨逆贼们的所作所为为天理之不容,招惹民愤更是理所当然,自己活该。
冤鬼袁崇焕的老前辈岳飞杀了一个汉奸,旁边的人们便把汉奸碎尸食用,以发泄对卖国者的仇恨。汉奸尚且如此,金人的下场就更加不用说了。岳飞的千古诗词中有“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以岳家军不怎么抢掠百姓的作风来看,把金人俘虏当成粮食储备吃掉也是理所当然的。用人做军粮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