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佣兵-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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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迹掩盖的无影无踪了。
李连长将柳文昊带到半山腰的炮楼,安排他在地下一层的一张床铺上休息。
“我老婆呐?”柳文昊问道,一边看着没有信号的手机。
“她被送到山下的营地去了,明天一早,你就可以走了,那辆车子,我们扣留了,要联系乌鲁木齐那边的车主来提车。”李连长淡淡地说了,打着呵欠也去睡觉了。
第二天天亮,柳文昊被起床军号吵醒。他爬起来,走到外面,弯腰在捧起来一捧洁白的清雪,在自己的脸上使劲儿搓搓,顿时整个人就精神了。
李连长也出来,伸着懒腰说:“白山,你们真浪漫,经历了这样的生死旅程,相信你们的爱情会更加的长久吧!”
“呵呵,我们很恩爱,我老婆胡玫一心想成为三毛那样的冒险旅行家,我们这次一定要去喀什,李连长,您有什么建议,那边安全吗?”
“不安全,我建议你们立即回头,回到乌鲁木齐去,只有那里还是安全的。”李连长耸耸肩说道。
“谢谢,我要尽快见到我的老婆,你们这里连信号都没有,怎么跟她联系?”柳文昊四下看看,到处都是白茫茫一片。
“我带你去,你们的行李也都已经运下去了。”李连长带着柳文昊上了一辆东风勇士,一路颠簸疾驰,来到了山下的连部。
黎明等在连部,看到柳文昊过来,上前跟他拥抱了,在他耳边说:“军队的车送我们去库车,我们马上走!”
柳文昊看到一辆挂着军牌的切诺基大吉普停在那里,他们跟李连长告别,上车离开了。开车的是一个士官,一路上不拘言笑。路上的景色单一,都是白茫茫的雪野,极少人烟。但是视野开阔,右边是天山山脉,左边就是茫茫的塔克拉玛干。
中午赶到库车,这里就是个很小的镇子,几乎没有什么汉人,维族的居民看到他们都站在路边盯着看,脸色不很友好。
车子开进了一个写着军事重地的院子,这里是当地驻军的队部,只是不是正规军,而是武装警察部队了。
士官把他们送到这里就回去了,接待他们的是一名武警上尉中队长,叫梁亮。
“先吃饭,然后我们就直接飞到帕米尔。”梁亮肤色黝黑,脸上都是皲裂的口子。
这些大兵常年驻守在条件艰苦的天山南麓,终日跟异族危险人群打交道,过的是脑袋掖在裤带上的日子。柳文昊在中东曾经遇见过一名来自XZ的驻军志愿兵,他告诉柳文昊,当地人从来都拿他们当占领军,他们试图对当地人示好,可是,当地人用棍棒和石块回报他们。
在库车吃了一顿丰盛的烤全羊,柳文昊把自己撑得就要吐出来了才罢休。武警中队的后院赫然停着一架武直,梁亮笑着说:“你们运气真好,今天风停了雪也停了,这么好的天气,最适合飞行了。”
柳文昊看看武装直升机,是武十型的武装直升机,就说:“这种武直应该是全天候的吧?”
“呵呵,理论上是的,但是我们尽量不会在危险天气起飞,我们走吧!”梁亮带着两个武警上了直升机,柳文昊拉着黎明,带着他们的背包,也上了飞机。
飞机起飞,天空是蓝蓝的,下面是白白的一片。柳文昊迷迷糊糊睡着了,黎明却很精神地欣赏下面的雪景。
武十直升机降落的时候,柳文昊刚好一觉醒来。“我们到了,前面就是山口,下去后你们去三号村找胖叔!”梁亮嘱咐道。
两人下了直升机,直升机马上就起飞开走了。柳文昊四下看看,疑惑道:“这是什么鬼地方,到处都是光秃秃的,我不喜欢,我喜欢有树的地方。”
“我们走吧!”黎明看了一眼消失在丘陵另一边的直升机说道。
“三号村,是吧,在哪里?你熟悉这边吗?”柳文昊背着背包跟在黎明的身后,这个女人的体力好像比自己都好,走在崎岖的,到处都是冰雪的山路上,她一点都不慢,相反走的飞快。
“别说话,我们还要走很长的路!”黎明说道。
“还很远,我靠,那为什么武警的直升机不直接把我们送到三号村呐?”柳文昊嘟嘟囔囔道。
黎明不再说话,在前面走得越来越快,已经向下走进了一条山沟,两边都是立陡的悬崖,当中一条只有三五米宽的通道,柳文昊走着走着就说道:“黑姐,我们一直在被人跟踪,我想在这里解决掉跟踪人,可以吗?”
“不行,那是我们自己人!”黎明说道。
柳文昊耸耸肩,长出一口气。二人走出山谷,又翻过一道山梁,眼前出现一个小山村,依山而建,远远看去,只有十几处院落,此时已是傍晚,炊烟袅袅……
黎明带着柳文昊走进一个看上去很整洁的院落,院子门口站着一个穿着羊毛大衣梳着一头小辫子的姑娘。柳文昊眼前一亮,这姑娘绝对不是维族女孩儿,但也不是汉族,应该是他最喜欢的塔吉克女孩儿。
塔吉克族的少女是雪山的精灵,是帕米尔雪原的娇子,柳文昊呆立在原地,那女孩儿也定定地看着他。
“老公,怎么了?你们,你们认识?”黎明疑惑地看着他们两个。
“呃,怎么会认识?她长得像极了我的一个小妹,几年前的往事了!”柳文昊感慨道。
黎明瞪了柳文昊一眼道:“你这样的男生走江湖,不知道要害死多少个小姑娘!我告诉你,今晚过去,我就给你发一张最丑陋的人皮面具!让你把脸涂黑了,咋又白了?”
“你那个颜料不防雪,今早在哨卡,用雪洗脸,都给洗掉了,哈哈!”柳文昊笑道。
塔族少女跑进石头房子喊了一句塔吉克斯坦语,柳文昊听得懂,她在说“爷爷来客人了!”
柳文昊从瞬间的迷茫中回味过来,几年了,五年还是六年?那一次在杜尚别的郊外,也是这样一个冰清玉洁的塔吉克少女陪伴着自己,她的身体在篝火的映照下,仿佛是透明的。
把她搂在怀里,她的身子冰冰的,微微颤抖,却充满张力,毫不柔弱。刚才所见,眼前这个女孩儿,跟那个姑娘就像是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的。也许,就像外国人看中国人都长得一样的道理吧?中国人也不大分得清老外的长相。
出来一个老汉,并不胖,反倒有点干瘦的样子,但是很有精神,尤其是他的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还饱含着凛凛的杀气!
“胖叔,又见面了!”黎明上前跟老头热烈拥抱,被称作胖叔的干瘦老头的爪子还在黎明结实的屁户上使劲儿抓了两把,笑道:“我的干女儿还是这样的给劲儿!”
给劲儿,是塔吉克的俚语,意思就是给力!
可是柳文昊却有些醋意汹涌,干爹?拥抱,还带抓屁户的,这爷俩关系太给劲儿了点儿吧?
“叔叔,进屋……”那个塔族少女怯怯地看着柳文昊用蹩脚的汉语说道,那边黎明跟胖叔已经手拉手走进了房子,把柳文昊一个人晒在了院门口。
“嗯,妹妹,你叫什么名字?”既然小女孩儿开口跟自己叫大叔了,那就可以随便点了,柳文昊有点喜欢被小女孩叫大叔的感觉,柳文昊伸手在小姑娘冻得保利透红的脸蛋上摸了一把,果然清凉入骨!
“我叫莎莎,叔叔进屋!”小姑娘伸手抓着了柳文昊的手,她的手也冰凉冰凉的。
320塔族少女()
这里是帕米尔高原的兴杜库什山区,海拔四千米,位于雪线之上,终年严寒。这里的人都已经适应了冷血,所以,塔族少女的血是凉的。柳文昊上一次也自私怀抱着那个女孩儿,试图用自己的体温把她焐热,但是他完全徒劳,那女孩儿在他的怀里灵动而又乖巧,却没有一点儿热量。
柳文昊一直想要知道,塔族少女的身体里面,是不是也是凉的?可是他却没有机会。现在,柳文昊被女孩儿牵着手,心里却在想,这姑娘看上去有十六七岁的样子了,应该可以试一下吧?
旋即他就为自己的荒唐想法感到自责了,他晃晃脑袋,仿佛要将他头脑中的那头邪恶的怪兽驱赶出去。
跟在莎莎的身后,柳文昊背着硕大而沉重的背包走进了石屋,里面陈设简单,一铺铺着兽皮的土炕,炕上一张四方的炕桌,地下靠墙一张条桌,上面都是粗制的陶瓷餐具。
柳文昊见黎明已经脱鞋上炕了,将背包打开,从里面拿出来一个纸盒子双手递给胖叔道:“胖叔,这是两颗东北老山参,来得匆忙,没带什么礼物!”
“哈哈,闺女!你人来了就好,干爹想死你了,来来莎莎,快点拿山羊肉上来,还有青稞酒!”老头招呼地上站着的莎莎。
柳文昊也将背包放下,对莎莎说:“我来帮你!”
莎莎笑笑,她一笑,露出一排雪白的贝齿,真好看,有种纤尘不染的洁净。
靠墙的条案上,一个个陶盆里面都是肉食,有大块的腊肉,也有咸肉,还有一盘羊排骨头汤。可惜都是冰冷的,这一面墙都泛着白霜。
莎莎讲一个粗大的托盘递给柳文昊,微笑着请他端好,她自己从腰力拔出来一把雪亮的剔刀。无论是维族还是塔族,以及这里的其它民族,大都以肉食为主,主要餐具就是剔刀,无论男女老少,只要可以吃肉的,几乎人人一把剔刀。
开始汉人来到这里,看到他们都在腰间挂着一把小刀,刀鞘都镶嵌着宝石,很是显眼。开始还以为他们民风彪悍,或者只是装饰,可是后来了解了才发现,这刀叫剔,用来吃饭的时候剔肉用的,就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餐具。
西方人吃西餐,现在还用刀做餐具,只是不用挂在身上而已,食肉的民族大都如此。汉人则不同,千百年来,汉族人以农耕为主,食用的是粮食,也就是草食性民族,跟塞北的游牧民族以食肉为主不同,餐具非常简单,只要两根木棍夹食即可,因为粮食归根到底属于草本食物,无需用刀子过多的切割就可以食用了。
西方人就不同,他们吃肉,到现在还吃半生半熟的牛排,必须用刀子切割着吃。塔族世世代代处在雪线之上生活居住,这样的严寒气候条件根本无法种植草本粮食,几乎完全以肉食为主了。
莎莎娴熟地用刀子从一大块烀熟的肉骨头上往下片肉,不一会儿就堆满了柳文昊手里的大盘子。“好了,端上去吧!”莎莎一笑两个酒窝,她的眼珠完全都是碧绿色的,她的身体里面应该流淌的是中亚蛮族的血液。
纯正的汉人的眼球是漆黑色的,但是我们却在生活中不难发现,身边有些人的眼球并非纯正的黑色眼球,而是有的发蓝,有的发绿,甚至还有暗红色眼球的,只是我们平常不打注意。这些都是祖上有蛮族血统的遗传基因的外在表露,在中国几千年漫长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不断有民族大融合的历史阶段。
就连古罗马帝国也有一支强悍的骑士军团东征,深入我国西北,一直到陕甘地区,再也没能回去,逐渐被当地人同化、通婚,几代之后,完全汉化了。但是基因就是基因,还深深根植于遗传因子里面。
柳文昊被莎莎的绿色眼球吸引了,夜猫一样的眼睛,闪闪发亮!
一桌子全都是肉食,柳文昊也被叫上桌儿盘腿打坐,莎莎靠在他的身旁,不停地给他倒酒。这种青稞酒是用高原上唯一的粮食作物青稞酿造的,在青藏高原这种青稞酒是主要的自酿酒水。
“胖叔,今晚我们要过去,酒就少喝点吧?”黎明喝了一小口酒说道。
胖叔的脸上放着晶亮的油光,他整个身子都油汪汪的,应该是非常有劲儿的那种老头儿。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柳文昊不喜欢他。
莎莎叫胖叔爷爷,“爷爷,给姐姐喝我们配制的药酒吧,这样夜里就不会冷!”
“我都忘了,莎莎,快去后面拿药酒!”胖叔说这话的时候,两眼放光。
柳文昊自顾闷头吃肉,这种高山雪羊,啃食的是冰雪下的苔藓和高山雪莲,那是真正的天地精华,只有在雪域高原才吃得到的大补品,他当然不会放过。
莎莎起身跑向后屋,柳文昊看到,后面有个破旧的木门,好像那边是个仓房。柳文昊不喜欢青稞酒,苦涩难喝,他只喝了一小口,就大腕喝起羊汤来,身上很快就热乎了。
莎莎捧了一个黝黑的坛子进来,躺在炕桌上,去掉坛口的泥封,小心地打开一层羊皮,顿时一股酒香飘逸!
“好啊!胖叔,你有这么好的酒不拿出来给我喝!快点倒上!“她伸手将大海碗伸到莎莎面前。
胖叔呵呵一笑道:“这是老朽泡的药酒,药力巨大,你是女娃儿,就喝半碗吧,莎莎,给爷爷倒上一大碗!”
柳文昊鼻子嗅嗅空气中的酒香,马上就觉得很是怪异,这酒里莫非有雪豹精?他的确嗅出来雪豹精的味道,他自从食下千年蛇精,就具备了百毒不侵的特异功能,各种药物只要他闻过就知道是什么,有没有毒,什么功效,当然一闻便知。
莎莎最后给柳文昊也倒了一碗,脸色羞红道:“大叔,喝一碗,身子暖!”
柳文昊笑笑,双手接过来,心说,莎莎一定知道这酒的药效,没想到,小小年纪就懂风月,这倒是免去了不少麻烦!兴许,大家把酒喝下去,会有点啥事儿发生也不奇怪。
果然,一碗酒下肚,柳文昊马上就有反应了。雪豹精可不是闹着玩的,只须一滴,正常男子三天三夜不倒,正常女子日接百男不倦!
莎莎也喝了一小碗,这孩子难道会是个浪娃儿?
果然,黎明半碗酒下肚,红着脸笑了道:“胖叔,你还是那么坏!今晚儿我们还要过去,你给我喝这个,还怎么走?”
“那就不差这一夜,干爹想你了,就留下来陪干爹一晚!”
我靠!柳文昊不由得愤愤然了,视我为无物啊!他转念又一想,黎明也不是自己什么人,一个女大兵而已,只是有缘相识相交,马上还要一起战斗,万万不可以被儿女情长阻扰了斗志。这样一想,就释然了,想必是黑鹰这样的特战队,每次任务都是九死一生,这就是为什么这些人无论男女都会及时行乐,自己当佣兵的时候更是如此。
人生短暂,枪林弹雨,活着就要对得起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世界的所有的享受就都跟自己无关了。
所以,及时行乐,跟正义,跟主义,跟信仰,跟神马的都无关!看得出来,黎明跟这位胖叔不是一般的情义,可能是多次从胖叔这里过境吧,或许,胖叔自己也是黑鹰的士兵。只不过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不能过问这样的事情罢了。
一顿饭吃的天昏地暗,黎明先醉倒了。胖叔叫莎莎扶着黎明在炕头睡,炕头烧得最热乎了,黎明和衣躺下。关键时刻停电了,边境山区的电都是村子自己发的,莎莎点了小蜡烛,说:“大叔睡炕梢吧,我去烧火。”
柳文昊看看胖叔,竟然挨着黎明睡在炕头那边了,当中是炕桌,上面还有不少吃食和酒。柳文昊打了个饱嗝,借着微弱的蜡烛光,脱掉衣裤,只穿了里面的秋衣秋裤,钻进了厚厚的被窝躺下。
窗外,一阵阵山风呼啸。柳文昊裹紧了被子,好在吃了好些羊肉,喝了一小盆滚烫的羊汤,加上那雪豹精泡的药酒,他倒是周身兽血沸腾。
莎莎把蜡烛吹灭了,她并不上来睡觉,而是出去抱柴禾在外屋地烧炕。柳文昊哪里睡得着,就听见炕桌那边已经窸窸窣窣有了响动,黑暗中看不真切,估计是黑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