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情缘:我与女神总裁合租-第3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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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一怔,这个节骨眼儿,老爹居然还有心思关心这种事,“没有。”
司马风云一挥手,保镖马上端来早餐,全都是老燕京人最喜欢吃的东西,豆汁、焦圈、芥菜丝、辣椒、芝麻,一应俱全。
“先吃饭,趁热吃,这东西凉了味道就差了。”司马风云淡淡的道。
丁香还是头一次吃这种东西,端起一碗豆汁,刚喝了一口便蹙起秀眉,那股子味道又酸又苦又涩,好像牛尿一样,真怀疑这是人吃的么?
司马风云沉声道:“怎么?不好喝吗?”
丁香点了点头。
“这可是老燕京人最爱的东西,泡澡堂子、听京戏、喝豆汁,老燕京人要是离开这三样东西,一天都活不了。”司马风云道:“喝下去吧,吃东西就和做人一个道理,吃惯了山珍海味,有时候也得换换口味,哪怕你再不喜欢,也得学会忍耐。”
司马风云说话总是带着深意的教诲,丁香点了点头,不管怎么说,也是父亲的一片苦心,她屏住呼吸、忍着恶心,一口气把豆汁喝完,可那股子呛人的味道还是让她连连反胃。
第526章 画眉()
好容易喝水压下去,才担忧的往旁边看去,没想到叶承欢吃得美滋滋的,咬一口焦圈,喝一口豆汁,娴熟的拿芥菜丝拌着辣椒芝麻,吧唧吧唧,呼噜呼噜,就好像吃得是海参鲍鱼一般。
丁香简直难以置信,这东西闻着都想吐,真搞不懂他怎么能吃下去的,最夸张的是,他把豆汁喝到嘴里,还不舍得马上咽下去,来回咂摸着滋味。
看到这儿,丁香再也忍不住,捂着嘴,一头冲到院子里,吐了起来。
等她再次回来的时候,叶承欢已经把他的早餐连同自己剩下的全都包了圆,还打着饱嗝,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老公,你……你是怎么吃下去的?”丁香小声道。
“当然是用嘴吃下去的。”
“你觉得好吃吗?”
“当然好吃,正宗的老燕京风味,地道的大锅豆汁,味道简直迷死个人。”
“你好像以前吃过?”
“嗯,小时候常吃,后来好多年都没吃过了……还是那时候的味道。”叶承欢幽幽的道。
丁香看他似乎不想再提起过去的往事,也就没有再问下去。
接下来,大家都在老虎厅里坐着,司马风云微闭着眼睛,把手里的佛珠捏得咕噜噜直响,老僧入定一般,再也不说一句话。
邱健鸿和司马兄弟还是木头疙瘩似的,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连眼珠都不转一下,看着有些吓人。
他们都不言语,叶承欢也不吱声,点上一支烟,有一下没一下的抽了起来。
倒是丁香一头雾水,不明白父亲为什么把自己找来却又不说话,看样子他们好像都在等着什么,他们究竟在等着什么呢?
墙角的老座钟不知疲倦的摇摆着,发出简单而机械的“咔嚓咔嚓”声。
时间,便在沉默中一分一秒的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老座钟忽然“咣咣咣”的敲响八下,丁香心里一震,却见司马风云陡然睁开双目,两道精光直射而出!
就在这时,不远处响起一阵汽车引擎声,一直来到门口,一阵脚步的杂沓声由远及近。
丁香不由得向外面看去,只见十三个分舵的舵主,也就是司马风云的御用王牌,风云会里的铁血十三鹰,带着一个头戴黑面罩的人,从外面跌跌撞撞的走来。
铁血十三鹰里为首的血鹰来到司马风云跟前,一抱拳道:“老大,昨晚一场大战,天龙帮死伤两百多人,我们只有三个兄弟贴了金,十五个兄弟挂彩。天龙帮在西区的二十五个场子全都被我们扫平,他们的老巢也被咱们攻占,天龙帮的五个堂主,两死三伤,受伤的都在咱们手里。”
精彩的一击!完美的一战!
这恐怕是燕京黑道有史以来最没有悬念的斗争。
除了司马风云之外,在场的人全都发出一阵唏嘘,天龙帮好歹也是西区霸主,就算风云会再强大,他们也总不会如此不堪一击吧。
风云会只用三死十五伤的代价,只用一个晚上,就吞掉了偌大一个帮派,这事怎么听都觉得像天方夜谭!
司马风云尽管在强自克制,但还是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嘴角抽动了下,指着头戴黑面罩的男人,“他是……”
啪!
血鹰没言语,直接掀掉了那人的面罩,在场的人全都抽了口气,那人赫然就是昨天刚刚造访过的天龙帮老大,天龙!
此时的天龙鼻青脸肿,嘴角还挂着血迹,瞪着眼睛,满脸不服的样子,嘴里发出凶狠的闷哼声。
昨天还搂着美女喝着红酒,泡着豪华的土耳其浴,一夜的功夫,堂堂天龙帮老大竟已成了别人刀下的鱼肉!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一步天堂,一步地狱,对于这些黑道分子来说,人生的转变,也未免太快些了吧。
更让人吃惊的是,司马风云居然能在一夜之间就完成这么大手笔,而且事先就很有把握,现在也一点儿不觉得惊讶。
难道他真的有什么通天的本事,能掐会算,未卜先知吗?
司马风云静默的看了半晌,冷冷的一笑:“天龙,没想到吧,我们又见面了,只不过这次见面的方式有点儿特别。”
天龙狠狠啐了一口血水:“司马风云,不管你用的什么办法赢了我,自古胜者为王败者贼,今天我认栽了。我不求别的,只求放我一条生路,从今以后我滚出燕京,江湖上再也没有天龙这个人。”
天龙说得够干脆,输就是输,赢就是赢,输赢之间从来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你求我?呵呵……”司马风云冷漠的一笑,“天龙哥,这话可不像从你嘴里说出来的。昨天你不是还给我的手下说要亲手干掉我吗,你在西区为所欲为、只手遮天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会有今天,你派人干掉我兄弟马王的时候,有没有想过给他一条生路?”
“哼,司马风云,你不用给我说这种话来变着法的羞辱我,我已经说了,我认栽了。混咱们这行的,脑袋挂在裤腰上,多活一天都是赚的,自打入道第一天,我就没想过会有什么好下场。不过,大家都是拜关二哥的,做事不要做太绝了,你放我条生路,以后我保证永远不会再来找你麻烦。否则,就算你杀了我,只要我天龙帮还有一个兄弟没死,总会有人出来给我报仇,到时候风云会一定会鸡犬不宁。还有,我再说一遍,我是杀过不少人,我杀的人我从来都认,但马王不是我干的。”
“马王不是你杀的,你告诉我是谁?”
“不知道,但事到现在我已经看清楚了,有人故意在背地里做手脚,为的就是挑拨我们两方的关系,在我们之间挑起战争。”
司马风云朗声大笑:“天龙,说实话,我欣赏你。都说你小子够嚣张、够霸道,但现在看来,你也够爽快!我最喜欢的就是爽快人。但我更喜欢的是你的胆子,到了这步田地居然还敢威胁我,除了你之外,我从没见过第二个。不过,要说马王的死和你没关系,我实在很难相信。”
“你可以不信我的话,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江湖规矩你一定懂吧,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吧。”
天龙咬了咬牙,腮帮子的肌肉抽搐几下,露出几分狰狞:“当然懂,不就是三刀六眼么,我认了!”
司马风云给血鹰使个眼色,血鹰马上从裤腿里抽出一柄锋利的匕首来,狭长的刀锋好似野兽獠牙,闪着森冷的光芒。
“把刀给他!”司马风云命令道。
天龙接过匕首,脸色煞白,把牙关咬得咯咯直响。
“你怕了?别说我没给你机会。”司马风云道。
“不就是三刀六眼么,我现在就给你,你瞧好了。”说着,寒芒一闪,天龙把刀高高扬起。
“什么是三刀六眼,听起来蛮吓人的样子?”叶承欢向丁香问道。
丁香看着天龙高高扬起的匕首,脸色也有点儿发白,被叶承欢一问才回过神来,“这是江湖上的一种残忍的惩罚方法,出于明清时期。据说,当时朱仙镇有一名叫占敖的会党分子,有一天和帮派的朋友周定国在芝兰轩喝茶,看到一个女子生得眉清目秀,就和定国说了几句笑话。后来这个女子前来找定国,占敖才知道她是定国的妻子。占敖面如土色,只说了一句话:十八日请三山五岳水旱两党、南北英雄来朱仙镇。到了那天,占敖在镇子外面挖了一个大坑,高一丈二尺,叫做十二时辰,长七尺二寸,叫做七十二重地狱,宽三尺六寸,叫做三十六天罡,坑下安了三把刀,刀尖向上,叫做天地人三才。三刀六眼,又叫三刀六码头。上面用黄沙树天,下面用红毡铺地,占敖和众位朋友痛饮一场,然后一头跳进坑里,被刀捅死。从此江湖上就留下了‘三刀六眼’的惩罚方法。后来在江湖流传下来,如果做了无可挽回的错事,请求对方恕罪,就得用利刃在自己的身体上对穿三个窟窿,是一种仅次于自杀的自我刑罚。”
叶承欢倒抽口凉气:“太没人性了吧,那种滋味一定很不好受。像那样刺三刀,人还能活么?”
“这就叫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身体是父母给的,命是自己挣的,能不能活全看他的造化了。”
这时,天龙的刀已经落下,寒芒乍现处,接连三个起落,血光迸现,溅出一米多远。
三刀全都没浪费,全部在他小腹刺下,锋利狭长的刀苗子直接穿透身体,从后背露出。
天龙恨不得把牙都要咬碎,但这家伙也的确够狠,只是哼了一声,愣是没叫出来,可豆粒大的汗珠却顺着额角噼啪流淌。
叶承欢叹了口气,摇摇头,自言自语道:“唉,这小子也太实在了吧,别人也规定你一定扎哪儿,哪怕你给自己打个耳孔也不至于受这份洋罪吧。”
他的声音虽轻,但在静谧的屋子里每个字都十分清楚,马上惹来人们一阵侧目。
正所谓: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江湖人有江湖人的规矩,所谓“三刀六眼”当然不会像叶承欢说的那样,要不然大家还出来混什么,直接去街边摆摊给人打耳钉好了。
大家都早看出叶承欢这人阴阴阳阳的,也没人和他一般见识。
桄榔!
匕首脱手,掉在地上,天龙硬挺着没倒下,一手捂着肚子,痛苦狰狞的脸上硬生生的挤出一丝笑意,对着司马风云一呲牙:“你说的我都做到了,现在我可以走了吧。”
司马风云面无表情,一句话没说,只是静静的瞧着他。
天龙挣扎着站起来,捂着三寸来长的伤口,艰难的迈到门口。血水,在他脚下划出条血线。这个时候,只要他的手稍稍松开,满肚子的肠子十有八九要流出来!
“天龙,你以为这么容易就能走吗?”司马风云的声音幽幽荡荡的在背后响起。
天龙身子猛地一震,随即缓缓转回身来,苍白的脸上顿时多了两个字:绝望!
“我一直以为你老了,不中用了,燕京最狠的人是我,可到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其实全燕京最狠最毒的人一直都是你。”
司马风云打个哈哈:“你太抬举我了,这方面我可比不得你。你小子为了赚钱、为了扩充地盘,简直无所不用其极。活埋仇家,强奸人家老婆,这种事对你来说都是小菜一碟,我听说你最喜欢的是点天灯,对吗?”
听到“点天灯”三个字,天龙的脸色刷的一下变了,本就虚弱的身子一下被恐惧填满:“司马风云,我操你八辈祖宗!”
司马风云不光没生气,反倒仰面大笑,笑声远远的传出去,声震四野,笑罢之后,脸上罩了一层油腻腻的森寒之气:“想骂就骂吧,趁你还有力气骂人的时候。你他妈的以为我不会骂人么,不过干咱们这行的,光靠骂人是没用的。”
说到这儿,他从椅子上站起身,托着佛珠和茶壶,一步步来到天龙跟前,低头俯视着他:“天龙,你知道自己错在哪儿吗?你错就错在生错了年代,混错了地方,做错了事,黑社会是不能做错事的,有时候只要做错一件事,就能让你死无葬身之地!我不管你杀过多少人,干过多少坏事,都和我没关系,但你偏偏要杀了我最好的兄弟,成了我司马风云的敌人,我要是不杀你,以后别人会戳我的脊梁骨,我还怎么在道上混!年轻人,别怪我心狠手辣,要怪只能怪你自己做错了事,杀错了人,这个世界不是你的天下、也不是我的天下,任何人做错了事都要付出代价!”
第527章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天龙一声虎吼,扬起拳头就要扑过去,恨不得把司马风云咬碎了,马上被身后的铁血十三鹰三拳两脚打倒在地。
他趴在地上,肠子流了满地,嘴里兀自发出野兽般的低吼,翻着眼白,恶狠狠的瞪着自己的仇人!
“老家伙,你就不怕报应么!”
“报应?哈哈哈哈……”司马风云大笑,“我不知道我会不会有报应,起码我知道你的报应现在就要来了。”
叶承欢听到“点天灯”三个字,登时打个冷战,“这种封建社会的东西,现在还有?”
丁香毫无表情的点了点头:“点天灯谁都听说过,恐怕见过的没有几个。这是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再放进油缸里浸泡,入夜后,将他头下脚上拴在一根挺高的木杆上,从脚上点燃。不过,点天灯的方法也不一定,还可以犯人的脑袋上钻个小洞,倒入灯油并点燃,可让犯人在极痛苦中被烧成灰烬。”
叶承欢翻翻眼睛,即便他见过那么死人,可听到丁香的描述后,还是浑身发冷,“天龙说的没错,看来全燕京最狠最毒的人就是你老爹。”
丁香默然半晌,才道:“你错了。”
“我错了?”
“嗯,你错了。”
“我怎么错了?”
“其实最毒最狠的不是我父亲,而是黑道!”丁香一字字道,“在这条路上,没有最狠,只有更狠!”
叶承欢回味着她的话,再不言语。
“去吧,远远的把他解决掉,别把我的宅子搞脏了。”司马风云淡淡说罢,便背着手转过身去,再也不看天龙一眼,似乎这个人已经不存在一般。
铁血十三鹰应了一声,拉起天龙就往外走,走到门口时,天龙拼死一把抓住门框,大声叫道:“司马风云,你他妈让我临死前再说一句话,就说一句!”
司马风云照样没回头,只是把手一挥,铁血十三鹰这才停住,把和死没什么区别的天龙丢在地上。
“我这人一向比较仁慈,想说什么,说吧。”司马风云道。
天龙呼哧呼哧喘了几口气,才道:“司马风云,我不怕死,脑袋掉了,碗大个疤。你要是条汉子的话,就让我临死前见见我的女人和孩子。”
司马风云皱了皱眉:“你说什么?”
“你别给我演戏了,她们都在你手里,你的手下去天龙帮的时候,要不是你突然出老千,绑票了我的女人和两个孩子,我也不会要杀你的人!”
叶承欢心里一动,这才明白,昨天他们去天龙帮谈判,谈判不成刚要走的时候,忽然天龙接了一个神秘的电话,这时想来,原来是别人告诉他,他的家人都被人绑票了,在那种情况下,他自然会想到司马风云身上。
司马风云沉默半晌,显然是在思考着什么。
天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