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师王座-第3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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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好处在于耐力极长,经得起长途跋涉。
兵器钩上挂着两丈长的骑士长枪,枪身是精钢造就,闪闪发光,特别是磨得锋利的枪尖,在日光照射下发出幽蓝的光,要是这道幽蓝的光变成一道优美的曲线,那就是死神的召唤。会把挡在骑士身前的敌人刺个透心凉。
五万名骑士全都是牛高马大的大汉,双睛明亮,浑身上下透出一股气势,只有身经百战,在死人堆里爬过无数回的勇士才能有的凌厉杀气,从他们身上的恺甲的曲线上就可以看出他们的坚韧肌肉蕴育的巨大力量。精钢打造的头盔和恺甲覆盖在他们身上,显得那么的威武,亮闪闪的盔甲给本就英挺不凡的骑士增色不少。
骑士的左肩上插着二十柄制式标枪,左腰挂着一把制式骑士马刀,刀身极长。足有五尺,刀鞘上的风云图案是他们身分的象征。那是奥玛里维精心打造的休卡王国最精锐的“风云骑士军团”。
风云骑士军团一直是奥玛里维手里的尖刀,很少使用,就是在攻夺丝城的战斗中,奥玛里维也没有打出自己手里的王牌。奥玛里维在攻占风陵关的同时就在策划,要一举攻占蓝月帝国的首都,把蓝月帝国的行政、军事、经济中心掌握在自己手里。
奇袭勃英特,一举消灭蓝月帝国,是一步风险极高的棋,奥玛里维充分认识到其中的风险,经过深恩熟虑后,他还是决定进行这次奇袭。主要的原因在于,想早点结束这场战争,把蓝月帝国的领土尽最大可能地掌握在自己手里。要知道京唐国的百万大军已经翻越断云山脉,出现在断云三角洲,正和凤。花明统帅的紫云军团对峙。
凤。花明虽是不世名将,能不能把京唐国的大军阻挡在断云三角洲,还是未知数,不是奥玛里维不相信凤。花明的军事才干,而是据他的情报网报告,京唐国有一个囚犯帕金奇因向菲因五世献计而被打入囚车。
出于好奇,奥玛里维指示要把帕金奇的计策搞到手,他的情报系统不负他所望,如愿以偿地搞到了帕金奇的计策。
奥玛里维看完了被人称作“疯子的胡言乱语”的计划,拍案而起,赞叹不已,“真是奇才!”
据他的情报部门报告,帕金奇给菲因五世用囚车拉着随军,原因他当然是想得到的,心里不断地祈求神明保佑,菲因五世早点把帕金奇给杀了。
要知道,在战争中有很多偶然因素会改变战争的进程,帕金奇眼下虽是囚徒,谁知道有没有偶然因素把帕金奇变成座上宾,让他提出绕过云阳要塞,出南门,过金鸡岭,走壶关,直取勃英特的计划?要真是那样的话,勃英特就会落入京唐国手里,这场战争就会演变成为京唐国做嫁衣,出力的是北方四国,得好处的是京唐国,这正是奥玛里维无法接受的,所以,他决定冒险,打出自己的王牌,让风云骑士军团奇袭勃英特。
据情报显示,勃英特有奥森的豹影军团和女王军团数十万大军拱卫,奥玛里维对他的王牌依然信心十足,只要这支军队突然出现在勃英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起进攻,依然可以攻下勃英特,控制住女王及其政府首脑。到那时,主动权就会掌握在他手里,问题就好办了。
为了保证奇袭的成功,奥玛里维决定转移敌人的视线,才策划了奇袭风陵关,摆出一副利剑对准勃英特的架势。风陵关是勃英特西部门户,风陵关失守,足以让任何人心惊胆跳,要不惜一切代价,夺回风陵关。可以说,没有人想得到,奥玛里维真正的利剑并没有悬挂在风陵关,而是在这条绝畜之路上。
之所以选中这条难以行走的小道,是为了出其不意,在不利骑兵行动的小道上行军,而且还是骑兵,除了意外事件能让他失败外,基本上没有人想得到的,正所谓“出其不意,攻其无备”。还有一点,这条小道的出口离勃英特只有三十里路,以骑兵的速度,只是一股作气的时间就可以到达勃英特,深夜奇袭,利用夜色的掩护,拿下勃英特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
执行这一可以改变大陆命运的任务的将领是奥玛里维的得意弟子塔布,塔布本是一个小兵,性格古怪,为同僚所不容,奥玛里维发现他具有军事天赋,性格坚毅,多谋善断,破例收他为自己的学生,亲传他兵法。
这个风云骑士军团就是塔布一手打造的,不仅得到奥玛里维的赞扬,就是休卡国王英罗凡。休卡也是赞赏有加,亲自为他挂上休卡王国最高荣誉勋章大十字勋章,还称他为继奥玛里维之后的第一名将。
能够执行具有历史意义的任务,塔布兴奋不已,骑在他的宝驹,通体漆黑的夜神驹上,站在山岗上看着他的士兵疲意而缓慢,却兴奋不已的行军,眼里露出赞许的神色。
“勇士们,前进吧!蓝月帝国将因你们的勇敢行动而灰飞烟灭,大陆的命运操控在你们的手中!我们的子孙会说,我们是命运的主宰!是命运之神!”他大声地鼓舞士气,拨出马刀,高举在头上,挽出一个漂亮的刀花,大声疾呼:“死神!死神!”
死神是风云骑士军团的战斗口号,骑士们听着他们敬仰的统帅熟悉的声音,忍不住拨刀出鞘,高举马刀,五万把雪亮的马刀组成一条雪亮的长条,蜿蜒在这条小道上,雄奇而令人振奋,高呼:“死神!死神!”
五万声怒吼,汇成一首壮歌,飘荡在山岗上,缭绕在云霄,久久不绝。
塔布的个子并不高,是个中等个子,满脸的络腮胡,再加上他锐利的眼神、脸上特有的光辉,显得活力十足,一看就知道是个难以对付的人物。还有,他手握重兵养成的一股大权在握的霸气,让人不敢不服,这就是他的士兵对他的评价。
塔布在高高的山岗上,马刀向勃英特的方向一挥,仿佛勃英特在他的一挥之间变成了碎片,风云骑士军团的士兵们朝他的马刀指示的方向坚定的前进。
为了保证这一计划的成功,奥玛里维派出了大量的斥侯在这一地区活动,用各种方法,暗杀、收买、屠戮,只要是有用的手段都用上了,把可能泄露机密的人与物全部清除,就是飞鸟都不可能有泄密的可能性。
在风陵关左右两侧的崇山峻岭中,正有两支骑兵部队在艰难地前进着,他们的方向不是向东,而是向西,和风云骑士军团的方向正好相反。风陵关一关扼要,修筑在风陵山最险要处,要通过风陵山,除了风陵关没有其他的道路。
左路军是风天狼统帅的两万名最精锐的剑狼军团的骑兵。他们遇山开道,逢水搭桥,在崇山峻岭中开凿出一条小道,缓缓地前进。
与这些人一道前进的,还有数百个狩猎队和割草队,都是由优秀的猎人和割草能手组成的队伍,他们之所以从军是因为军队向他们高价收购猎物、鲜血和马草。要穿越风陵山,至少需要一个礼拜的时间,为了保证军队的战斗力,军队的负重绝对不能过重,口粮和马草都受到严格控制。把这些非战斗任务交给他们去做,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为士兵省出更多的时间,让士兵有更多的时间休息,消除疲劳,把战力保持在最大限度。当然,他们的自由是受到极大的限制,一举一动都在监视之下,目的只有一个:为了保密。
第608章()
士兵们在有水泉的地方可以喝到山泉水,要是没有的话,就只有喝鲜血。而且,每顿只能吃一个模,其余的就是生肉,为了保密,绝对是不允计生火做饭的。当然,每顿还可以喝到一口酒,酒也是严格控制的,只能一顿一口,多喝了就要军法从事。之所以让士兵每顿喝一口酒是为了压制腥味,鲜血和生肉都很血腥,喝上一口酒,可以压制住血腥气,保证肠胃不出问题,也算是在保护士兵。
右路军是赫连辛率领的两万名飞狮军团的士兵,他们也和左路军一样,吃着同样的食物,喝着血腥气十足的鲜血。他们的任务只有一个,迅速地插到风陵关的后面,执行极其重要的战略任务,这是费要多罗亲自下的命令。
费要多罗送行时,郑重地告诫两人,一定要成功,一定要快速到位,这场战役最不能损失的就是时间。正是从这一点考虑,费要多罗才把军队分成两支,因为走一条路的话,时间就要更多。
此时的风陵关下,杀声震天,蓝月帝国的军队在费要多罗的指挥之下,已经完成了集结,准备向风陵关发起进攻,夺回风陵关,解除对勃英特的威胁。
“什么?你说什么?她生了一个女儿?”瑞克火烧屁股一样,从椅子上蹿起来,一个站立不稳,摔在地上,砰的一声响,好不响亮。
“瑞克哥哥,你是不是激动得摔倒了?你这个好色的男人,连刚出生的女婴都要打主意。太好色了吧!”敖铃儿马上诠释瑞克的举动。
“呜呜!我惨了。我完了。我至少二十年的青春韶华就这样给浪费了。”瑞克在地上叫冤,一脸的模样,让人心怜心疼。
玉露把他抱在怀里,温柔地用柔黄为他抚着胸口,道:“公子,你别这样,好不好?”
十八宁芙神卫、克丽丝、玉露和许真真都摆出一副我为你心疼的样子。
按照瑞克和琴心之间的约定,要是琴心生个女孩。瑞克就要冒充夏华直到琴心的女婿入赘之后,才能离开,重获自由。琴心的说法是,这至少需要二十年时间,瑞克一想到二十年时光为一个小女孩而虚度,心里就不是滋味。
偏偏敖铃儿就是不放过他,看见瑞克脑袋在玉露的酥胸上蹭了蹭,讨点小便宜,便揭露起来,“玉露姐。你看,这头大色狼又讨你的便宜了。他真是一头白眼狼。玉露姐,不要理他。”
玉露一张粉脸羞得通红,娇嗔道:“铃儿,不要胡说,你再说,姐不理你了。”
克丽丝、青鹭和许真真似笑非笑地看着玉露,玉露本就红红的脸蛋更加红了,把头埋得低低的,道:“你们看什么看?我不好看。”
瑞克趁机在玉露的嘴上亲了一下,品尝樱唇的消魂滋味,在玉露耳边道:“宝贝儿,你是不是想了?”
玉露还没有说话,敖铃儿揭露起来,“玉露姐,你看,这头大色狼又发花癫了。玉露姐,你要小心哦!”
玉露本不想惹瑞克失望,要点头的,一听敖铃儿的话,只得违背本意轻轻摇摇头。
瑞克大失所望,惨叫一声,“我惨了,我好惨哦!”
克丽丝、玉露、许真真和青鹭知道瑞克为什么大叫,笑笑,不作声。
敖铃儿一双月牙眼眯成一条小缝了,道:“克丽丝姐,你们不理他,大色狼怎么会惨叫?”
克丽丝一愣,忍着好笑,道:“铃儿,你不知道,公子的事情不顺心,心情很不好。”
这也不是胡说,在同一天,瑞克连遇三件头疼的事,心情是不好。第一件是为军费发愁,这是最愁的一件事,到现在还没有想到好办法。第二件是一千死囚,好在把这包袱甩给了屠轮,好歹也出了一口恶气。第三件就是琴心居然生了一个女婴,他的青春韶华看来要白白浪费至少二十年了。
敖铃儿忽闪着月牙眼道:“克丽丝姐,他心情不好,你们怎么不好好疼他?你们不疼他,我都想疼他。”
瑞克一下从地上蹦起来,瞪着敖铃儿道:“铃儿,你怎么疼我?”
玉露在背上轻轻捏了他一下,一副你连铃儿也不放过的大色狼模样。
敖铃儿摇着瑞克的手,道:“瑞克哥哥,我们出去散心,好不好?到你的幻兽森林去玩,好不好嘛?”
瑞克大失所望,在克丽丝四女脸上扫过一眼,见四女大有香城待腻了,想出去散心的意思,点头道:“好,我们这就去。
至于出兵西进一事,瑞克压根就没有想到,因为他给军费弄得一个头两个大,一想起这些烦心的事儿就头疼,为了头不疼,干脆不去想,这是瑞克的行动准则。
敖铃儿大喜,月牙眼都大了好多,拍着小手嚷道:“好耶,好耶,瑞克哥哥,你真是太好了!耶!”
瑞克坏笑着,指着自己的脸,道:“疼一个。”
敖铃儿什么话也没有说,在瑞克的脸领上亲了一下,突然之间,飞霞扑面,羞不可抑,一双粉拳在瑞克胸口捶个不停,道:“瑞克哥哥,你坏,你坏死了。”
瑞克得意地哈哈一笑,换来的是四女的大白眼,意思是说“真是头大色狼”,瑞克心情大好,也不计较。
说到就做,瑞克带上四女、敖铃儿,还有宁芙十八神卫、鲁光头、阿基斯、水逐秀等人,在没有知会魏莽他们的情况下,偷偷溜出了香城,开始了被后人称为神奇之旅的旅程,这是一次极为重要的旅行。
晨曦初开,朝阳初升,万道霞光以金色的太阳为中心,洒向大地,把大地照耀成一片金色的海洋。这片金色的海洋,不是大海碧涛,是京唐国的远征军,身上明亮的盔甲给金色的太阳光一照,就汇成了这片金色的海洋。
击败凤。花明一直是菲因五世的夙愿,提兵赶到云阳要塞下,已是昨天黄昏时分。一踏上断云三角洲这片土地,菲因五世心里就不是滋味,这片土地是他从蓝月帝国的手里抢来的,为大军北进准备好了跳板,更重要的是这是粮仓,拥有了这片土地,就解决了军粮这个一直让他头痛的问题。
夺取断云三角洲,曾使菲因五世享有极高的荣耀,为他的臣民乐道,称他是京唐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君主。
对这一点,菲因五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笑着婉拒美名,“我谢谢你们的好意,给了我这么高的荣耀,我受之有愧,实在不敢当。不过,除了菲因一世,我是当之无愧的!”
历史似乎老是喜欢和他开玩笑,当他一连击败蓝月帝国五个名将,如日中天的时侯,他却遇到了生命中的克星—凤。花明。当时,凤。花明率领紫云军团这个二线军团到来时,菲因五世还摆了一次庆功宴,预祝再次获胜,掳获凤。花明这个据说是美艳不可方物的美女,作他的妃子。要是掳获凤。花明做他的妃子的话,就可以说完美无缺了。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菲因五世的安排发展,凤。花明成功地阻止了他前进的步伐,一次又一次地挫败他的阴谋,使他的辉煌难再,荣耀难续。
一想到这些往事,菲因五世心里就不是滋味,同时,他的心里也升起一股豪情,心想要是不能在蓝月帝国遭受两线夹击的情况下击败凤。花明的话,他的最好归宿就是断云山的万丈悬崖。
斗志昂扬的菲因五世催动大军急赶,终于在昨天黄昏时分,前哨赶到了云阳要塞下。对这次北征,菲因五世下足了血本,志在必胜,亲自随着前哨第一批赶到云阳要塞下,望着这座自己费尽心机,花费无数人力物力始终无法攻克的不落雄关,复杂的心情变得翻腾不已,好像翻江倒海似的。
菲因五世骑在他那匹雪白的神骑上,一双虎目望着云阳要塞,眼里闪现出复杂的神情,仿佛穿透了时空,看见了云阳要塞后面那位有着飒爽英姿的美人。对他来说,这个女人和他上演了多次远在天边,近在咫尺的戏剧,每一次咫尺天涯的上演,都是他的恶梦。
每一次恶梦醒来,他对那个给他带来恶运的女人的心情就复杂一分,恨意加一分,爱意浓一分,为此,他命令画工根据他的记忆画出凤。花明的画像,挂在自己睡房中。
往往在深夜爬起来,他会凝视着凤。花明的画像,咬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