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嫁[金榜]-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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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得容允桢用手掌遮住她的眼睛,把她的头夹在他的胳肢窝里,狠狠的警告,栾欢,不要随便看别的男人。
容允桢还说:“栾欢,我发现你最近好像变笨了。”
嗯,栾欢也有这样的感觉。
于是,抬起头看容允桢:“那么,你喜欢我笨一点呢还是喜欢我聪明一点。”
容允桢想了想,说,还是笨一点比较好。
“嗯,那我以后就表现得笨一点好了。”栾欢想了想,说。
下一秒,栾欢被容允桢摔到他的背上,类似于这样的时光在这片新泽西部的郊区的土地上总是在不断的上演着,幸福到每每总是让栾欢想匍匐在地上,亲吻着命运的脚尖,一直以来栾欢都觉得幸福是别人家的事情,幸福是属于类似于这样的姑娘身上。
栾欢住在新泽西期间李若芸给她打过一通电话,现在你在哪里?
“和他在一起。”栾欢如是回答。
“那么,就好好珍惜现在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吧。”李若芸如是说着,说话声音有着一种穷凶极恶的凄厉。
太幸福的时候,栾欢总是会想起李若芸在电话里头说的那句话,如这天,她和容允桢在厨房切土豆,这是他们住在新泽西的第十三天,配合容允桢对外宣称他到印度日期,几天之后他们就会离开新泽西回到洛杉矶。
切土豆本来是栾欢在做,容允桢在看,可到最后变成了容允桢在切栾欢在看,因为容允桢觉得栾欢有可能会把她的手切出一道血口子来。
也不知道怎么得栾欢看着看着目光不由自主的从容允桢的的手移到他的脸上,从他的眉间移动到鬓角,容允桢的鬓角触起来绒绒的,很舒服。
一声恼怒的咒骂声很突兀的响起,容允桢捂着手指,在栾欢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时候他指责她看得他心猿意马。
“容允桢,你该不会被切到手了吧?”栾欢提出质疑。
容允桢刚刚还信誓旦旦说他从来没有试过在切土豆被切到手的事情,这样的事情也根本不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没有,不要胡说八道。”容允桢在做着狡辩。
栾欢强行掰开容允桢的手,发现容允桢还真的切伤了手,看着从他食指渗透出来的血珠,栾欢想也没有想,低头,含住了容允桢食指。
等到栾欢放开容允桢的食指,抬头,看到容允桢的目光正灼灼的看着她。
“怎么了?”栾欢的声音有点发虚。
“沾到这里了。”容允桢指着栾欢的唇瓣。
对面的橱柜玻璃门印着栾欢的脸,唇极为红艳,应该是沾到容允桢的血吧?栾欢伸手,手指还没有到唇瓣就被容允桢反握在手掌上,容允桢就往前一步,手就一伸,她的腰就向前倾,他一低头,唇就牢牢的贴上她的唇。
等他用他的唇,还有在她身上游离的手把她变得浑身酥。软了,他放开了她,他牵着她的手来到最靠近左边墙角的所在,他示意她坐在空无一物的流理台上,他放下了墙上的那方窗的窗帘。
栾欢拉着容允桢的衣服:允桢,你这是要做什么?
男人没有回答她,而是拉起她的手,把她的手拿到他的唇上,一根一根的轮着轻轻的咬,最后,论到小拇指的时候咬得最疼。
“呀”栾欢轻轻的叫了起来,发现容允桢的目光越发得暗沉,暗沉得她心里毛毛的,也突突的,慌慌的。
所以,当容允桢刚刚转过身去时栾欢拉出他的手,慌慌的问:允桢,你要去做什么。
“去把厨房的门反锁。”他回答,声音压得低得不能再低。
坐在流理台上,栾欢在呆怔了几许之后,呐呐的问出:要把门反锁做什么?
此时此刻,容允桢已经把门反锁完了。
等到容允桢重新回到她的身边时,栾欢还在蠕动着嘴,容允桢再次含住她的嘴。
在吻着她的时候他的手也没有闲着,他的手打开了包住她头发的头巾,把垂落的头发理好,让她的头发斜斜的往着她右边的肩膀垂落,手指再沿着她垂落的头发往下,掀起了她的上衣伸了进去。
黯哑的声音在告诉她:欢,本来是想留住晚上的,可现在好像来不及了。
在新泽西,他们的第二次做。爱发生在厨房,如果,这个时候,有一个人从外面进来,那么他一定不会发现在大冰箱和大橱柜之间的那方小小的间隔里,有一对男女躲在那里,他们的躯体紧紧交缠着。
最初,栾欢还是有点抗拒来着,只是容允桢还是轻而易举的找到,抵住,然后,吻她,密密麻麻的吻着她,从头发到嘴唇到颈部。
等到她的心变得温润了,等到她的身体也温润了,手掌压着她的臀部,浅浅的挤入。
等到他到达她身体最深处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的栾欢就想起了李若芸在电话里说的那句:那就好好的珍惜现在的时间吧。
那样的话那样的语气好像在昭示着:再不享受就来不及了。
李若芸,就像是森林里黑暗的巫师。
在猝不及防间栾欢身体迎来了重重的一击,猝不及防间栾欢的手一伸,去扯住了窗帘,然后,窗帘掉落下来,抱住了她和他。
此时此刻,他们的身体紧紧的交连在一起,她的脚夹着他的腰他在她的身体里,她坐在流理台上手搁在她的肩上,她把腿打开到了极致,打开的腿紧紧的缠在他的腰间上,他在她的身体里,用最为僵硬的所在到达她最为柔软的所在里。
那道窗帘隔着成为两个世界,外面的世界一片亮堂,里面的世界仅仅有的微光是从他们的脚底下渗透上来。
她低头看他,他也在看着她,目光是痴痴的,这光阴美丽曼妙。
男人用他的顶撞打破了那片世界,蒙在他们身上的窗帘在抖动着,从脚底渗透进来的光线也在抖动着。
几下的顶撞就把她的声音打破,打碎,即使这样,她还是勉强挤出话来:允桢,现在窗帘没有了,会被他们看到的。
农场外有篮球场,篮球框就朝着他们这边,外面运球的声音“蹦蹦”的,外面的人只要稍稍一跳跃,就可以看到这里面的光景。
栾欢话刚刚说完,身体迅速被带离流理台,下一秒,她的背重重的贴在了墙上,随着容允桢的那一发力。
栾欢心惊胆战的,只能一手搁在容允桢的肩膀上一手抓住挨着墙的橱柜夹层板,这样一来就可以减少他肩膀的负荷,心惊胆战之余栾欢嘴里恼怒的叱喝着:容允桢,你的伤口要是再裂掉怎么办?
然后,在那方布帘下,容允桢的表情……尴尬,恼怒!
啊额…………………不小心还是说出来的,她不是说好要变得笨一点吗?
这个时候的他肯定很尴尬的,于是,低头,含住了容允桢的耳垂,轻轻的一吮,声音很无辜的样子:允桢,你确定不会有事。
回答她的是昭示着力量与肌肉结合的顶撞,那一撞几乎要把她的魂魄撞飞,那句最后的“事”拖着长长的尾音,抖开。
在那声尾音里栾欢心里突然悲伤了起来,也不知道怎么的,明明他在她的身体里头,闭上了眼睛,扭动着腰,去配合他,去感觉他。
那天午后三点钟左右的时间,外面有时不时的运球声音,栾欢和容允桢躲在和篮球场只有一墙之隔的厨房里做。爱。
她的身体重新被放在了流理台上,她拿下了那块遮挡住他们两人头上的窗帘,用窗帘抱住她和他脖子以下的身体,也不在顾及会不会被外面的人看到,一手捞住他的脖子一手撑在流理台上。
被布帘遮挡住的他们在做着属于男女之间最为原始的交集,那交集因为隐藏在属于人性中最晦涩的板块而比之前的都要来得激烈,外面会不会有人在偷偷的看?就是那种心理让他们的感官变得兴奋,动作听从了感官的指挥,激烈,孟浪,至死方休。
即使是隔着那层布帘她还是听到了,他在用极快的速度进入她身体时所带出来的声响,一声声的带着荼靡花事的那种糜烂。
她紧紧的咬住嘴唇,他闷闷的哼着,光顾着埋头苦干,带出来的声响节奏越快她的身体就越发的远离地面,他撞击的力道越重她的身体就越轻,昂头,她踮起了脚。
允桢,就快要触及云端了,就快了,只要再快一点,栾欢咬着牙,死死的压住,不让心里头的话语从她的口中溢出来。
“砰”的一声球入网窝的声响在她的头顶上脆生生的炸开,伴随着这声声音的是身体再一次狠狠的重重的被贯穿,栾欢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在那口气里属于他滚热的液体撒在她的身体里。
缓缓的,缓缓的,栾欢闭上了眼睛。
允桢,终于触到云端了。
周末,属于他们住在新泽西的第十四天,这一天,因为昨晚的一场雨天空特别的澄清,容允桢让小宗弄来了哈雷机车,在皇后街度过最为重要的成长期的栾欢有哈雷情节,她喜欢看着打扮得无比张扬的人把发动机弄得震耳欲聋,开着哈雷机车从她的面前风一样的飞逝而过。
这一天,容允桢开着那辆机车,穿上栾欢为他挑选的那件皮夹克,载着她离开农场,机车特意经从一望无际的玉米地上经过,此时此刻,真是玉米成熟的季节,大片大片的,风把大片大片的玉米吹出宛如大海般波浪,哗啦哗啦的,在小而窄的公路里,在机车张扬的引擎声中,栾欢张开手,让带有阳光和着玉米成熟芳香的风从她的手指缝穿过。
于是,栾欢开始大声歌唱,唱那首爸爸总是会唱给他们孩子们听的歌曲:超人要出征。
然后,容允桢开始附和,声音又响又亮的。
机车穿过了玉米地,穿过了桥底下有清澈水流的桥梁,穿过有着一排排整齐树木的公路,碾过铺在都市大街小巷的沥青,最后,来到了那座已经不再年轻的电影院,容允桢给栾欢买了电影票和爆米花。
那天,他们看得一部电影叫做《企鹅日记》。
在白茫茫的雪地里,那些小家伙们摇摆着身体说着可爱的话。
栾欢一边吃着爆米花一边指着最小的那只企鹅:允桢,你说我们的孩子会和那个小家伙一样可爱的吗?
“不,我们的孩子一定比它可爱。”男人回答,并且抢走了她手中的爆米花。
被抢走了爆米花的手在空中呆滞着。
过去了一小会。
小心翼翼的声音响起:“允桢,你愿意让我为你生孩子?允桢,你会欢迎我们的孩子到来?允桢,我……”
“我…我什么啊?”他手往着她的脑门上轻轻一拍:“栾欢,你真的变笨了!”
对哦!栾欢想。可再往深处一想,她的眼眶就开始发热,容允桢说了:我们的孩子一定比它可爱。
那人在叹气,那人把她揽在怀里,声音无奈:“小欢真笨,不然你还真的我以为是光顾着让自己爽的男人么?不买套是有原因的,傻妞。”
呵呵,原来是这样,原来……
只是,手还是傻傻的放在半空中,忘了收回,男人用更大的手掌包住空中的手掌,然后,她的手被他装进他外套的口袋里。
充满着爱怜的声音在她的耳畔:小欢一定是一个从小都在昂望着幸福的孩子。
栾欢垂下了头。
“为什么别的孩子有爸爸而我没有?为什么别的孩子的妈妈会在他们的书包里装上她们烤的饼干,而我的妈妈却每天喜欢喝得醉醺醺的回家,有时候干脆不回家,那个叫小欢的孩子想,说不定我曾经做了不好的事情,所以上帝刻意把我给遗忘了。”他说。
栾欢的头垂得更低了。
“栾欢,上帝并没有遗忘你,牠给了你很多,让你拥有了聪明,勇敢,美丽,可爱,恰到好处的善良,还有……最最讨人喜欢的”他顿了顿,浅浅的笑开:“36。24。36。”
“就这样,你用你所拥有的那些美好吸引了容允桢,最终赢得了他的心。”
栾欢把脸搁在容允桢的肩膀上,使劲在他的肩膀上蹭啊蹭,把她的泪液蹭走,这幸福她手捧着,用最为虔诚的心。
走出电影院时,容允桢再次把她的头夹在他的胳肢窝下,就像夹小猫小狗一样,她在他怀里抗议。
“明天带你到游乐场去。”男人说。
咧嘴,栾欢乖乖的,心甘情愿的躲在男人的胳肢窝里。
第二天,车队从新泽西那家最大的游乐园经过,透过车窗,栾欢目光恋恋不舍的望着巨大的摩天轮。
“下次我带你去更大更好玩的游乐园去。”容允桢坐在她的身边说。
此时此刻,栾欢和容允桢正在回洛杉矶的途中。
祝安琪来电话,说公司一些事情需要容允桢回去处理。
作者有话要说:
☆、91
阿喀琉斯;荷马史诗中最为悲壮的英雄人物之一。阿喀琉斯;是凡人珀琉斯和仙女忒提撕的宝贝儿子。忒提撕为了让儿子炼成“金钟罩”,在他刚出生时就将其倒提着浸进冥河;遗憾的是;刚刚出生的阿喀琉斯被母亲捏住的脚后跟却不慎露在水外;全身留下了惟一一处“死穴”。
成年后,阿喀琉斯因为骁勇善战被人们誉为“战神”;在特洛伊之战中死于特洛伊城,太阳神阿波罗一箭射中了阿喀琉斯脚踝。
后来;阿喀琉斯脚踝变成了“阿喀琉斯之踵”。
阿喀琉斯之踵:形容即使是再强大的英雄;他也有致命软肋。
这一年的十二月;栾欢知道了容允桢的秘密。
这一年的十二月,有一个人指引着她拔掉了属于容允桢的“阿喀琉斯之踵”。
栾欢回到洛杉矶正是十一月初;容允桢被祝安琪一个电话叫回是因为之前巴西的那块地,圣保罗政府排出了关于那块地重新拍卖的日期是在十一月末,这阶段需要容允桢做出大量的准备疏通工作。
容允桢在洛杉矶休息了两天之后就前往纽约,栾欢留在洛杉矶经营她的画展,她从城南的公寓搬回了城北的她和容允桢的家,仿佛,她和他又回到属于他们之前的生活,聚少离多,和以前所不同的是栾欢会每天按时回家,容允桢也每天都会打电话给栾欢,有时候一天一次也有时候一天两次,十一月中旬,容允桢从纽约打来一通电话,和她说了关于他一天的行程之后,顿了顿,说了一句:欢,我想你。
接完那通电话之后栾欢买了前往纽约的机票,她定好酒店之后打了电话给容允桢,容允桢接完电话之后推掉了晚上的应酬,她一打开酒店房间的门他就吻住她。
这一晚,他要了她三次,之后,在清晨的晨曦里头,他把她抱到了浴室,他在浴缸里从后面进入了她,犹记得那时她的双手趴在浴缸上侧着脸,透过浴室大片的窗面对着曼哈顿林立的高楼大厦,容允桢每撞击一次,那些大厦就摇晃一次,最终,在他的速度下好像所有的大厦都连在一起了,整个城市在情潮的驱动下摇摇欲坠着,极致的时候,她拉着他的手,牙齿在他的手腕上。
这天,是周五,容允桢继推掉了周四晚上一场很重要的应酬之后,出现在办公室的时间比正常时间晚了整整一个小时,中午,祝安琪无意间发现了容允桢手腕上的牙印,细细的,可却咬得很深。
祝安琪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点起了一根烟,她一直在等待着一个消息,很好,很快的,十二月就会来到。
十一月末,容允桢回到了洛杉矶,他在这里停留的时间只有八个小时,这八个小时里他用了半个钟头在画廊外等她,见到她出现在画廊的门口时偷偷跟在她身后,然后用食指抵住她的腰压低着声音说了一句:女士,把你身上的金银珠宝拿出来,容先生说这是他想了很久才想出来的点子,为了达到惊喜的效果。
呃,真是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