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日月记-第4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正一副推心置腹之态的秦桧顿时语为之结,这如何回答,总不能说出“交出和氏璧就放人”的心里话,秦桧打个哈哈:“到时……自然……”
却怎么也“自然”不出个所以然来,秦桧大概想不到一心笼络的人正转着刺杀其的念头呢,左右顾而言他:“明日,看那晚霞,正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秦桧,现在就是你的‘夕阳、黄昏’了!”他在心里念道,终于下定了杀秦桧之心。
自此,他心定如石,开始捕捉刺杀秦桧的机会,机会是有,可都不是一击必中的机会,直到他无意中得回小刀:他将所钓的鱼送到后舱给兼任厨娘的兴儿烹饪时,免不了受到一番调戏,他本欲放下便走,却眼前一亮,那把去鞘的银色小刀正混在菜刀等厨房用具一起,想来明珠暗投,也作了厨具,他心念顿转,装作脚底不稳地往兴儿身上倒去,在少女借机大发嗔嗲的混乱之中,小刀儿已到了他袖中。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他耐心地等来了一个最合适的时机——到达彼岸的那一刹,这正是所有人最放松的时刻。
众人都站到了船头上,看着故乡的土地越来越近,一脸新奇与兴奋的楚月与盛装的王氏站在中间,翁顺与砚童、兴儿站在右首,而秦桧自是不会冷落了他这个活宝贝,与他并肩而立于左首,大谈江南的风土人情。
最妙的是,身为北人的高益恭没有归乡的心情,独自留在了座舱内。他知道从座舱的角度可以看到他的一举一动的,分外小心。
他微侧一下身体,高益恭已看不到他藏着小刀的右手,心脏跳得厉害,他看着秦桧一张一合的嘴,心想自己是切其喉咙还是刺其心脏?
他的手心开始冒汗,最终选择了心脏为攻击点,因为切喉咙的动作过大,会惊动高益恭的,刺心脏么,虽然秦桧已穿上了厚袍,他还是有把握一刺而入,毕竟有沙场实战锻炼出的自信。
“秦大人,对不起!”他道出此刻的真心话——为自己的恩将仇报,秦桧表情一愕,他话音甫落,小刀无声而出,捅入秦桧的心窝!
第三十五章变脸
漫天的绯红,脸好痒,烫烫的,辣辣的,他忍不住想要抓它、撕它,可是双手却不听使唤,整个身子也不听使唤……他意识到自己一定是在梦里,他经常这样,在梦中似醒非醒,不断提醒着自己醒来,但就是醒不来,什么样的梦最令人心悸——就是这种明知是梦却无法醒来的梦。
他感觉到一条紫影向他走来,恐怖的梦魇袭遍周身,他拼命挣扎着想醒来,终于成功地睁开双眼,那直迫心灵的紫影仍在,他已不知是梦还是现实,只想坐起惊走它,但办不到,这种感觉真是可怕!那紫影已到跟前,忒眼熟,俯下身来,一张惨白的熟悉面孔浮出了绯红,天,是秦桧!秦桧几乎面贴面地看着他,细长的白眼闪着红光,毫无表情。
他吓得想叫,却叫不出声,秦桧不是死了么,死在自己的手中——不对,他记起来,在船上,在所有人都以为秦桧死了的时候,王氏冷不丁叫道:“老爷还有口气,高益恭,将老爷抱进舱里!”
不可能,那么近的距离怎会刺偏?他当时的第一念头便是除非秦桧的心脏生在右边,接着又对自己产生怀疑,难道因“不杀”之念而本领大退……但无论如何,秦桧也不该这么快就复原,没事人似地出现在自己跟前。
自己怎会躺在这里?他脑海里的最后一幕是:一阵忙乱之后,那高益恭从舱里出来,向守护在他身边的楚月施了一礼,突然出手,将她点倒,接着他便眼前一黑。
他想闭上眼睛,不看秦桧那死鱼般的脸,却连视线转移都不行,他心一横,恶狠狠瞪回去,看你拿老子怎的!反正老子还有根救命稻草——和氏璧呢。
大概因贴得太近的缘故,秦桧的五官有点变形,像一面逐渐膨胀的镜子反射的影象……他的心脏突颤一下,为自己贴切无比的形容,俺的娘!哪里是像,简直就是,那秦桧的脸正在变形,眼角、鼻轮、唇线一起往后拉,越拉越长,已不像个人类,他的每根寒毛都立了起来。
“鬼——啊——”他总算叫出声,却被自己的声音吓着了——跟鬼叫相似。他猛地坐了起来,秦桧连同绯红的背景俱消失了,代之的昏暗中,什么也没有,原来是个梦中之梦,他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兀自心悸不已。
他感到身上盖着厚厚的被子,身下是松软的褥子,又香又暖,他疑惑地打量四周,却什么也看不清,这是什么地方?
蓦地,一个火热光滑之物贴上来,他触电般“喔唷”一声,又吃了一吓,肌肤相亲,竟是个赤裸裸的女体,他提起的心回落,旋即发现自己也什么没穿。
哈,美人计?自以为看穿阴谋的他猜想:这女子是王氏还是兴儿,总不成将楚月送还他以示好——当然不是她,这么放浪!
想拉老子下水,没门,这点定力他还有,色字头上一把刀哩,达凯就是最好的例子,他的第一反应是跳下床,却发现自己的力气仅够坐着,想要开口呵斥,却只能发出“伊——啊”的短音调,怎么回事,自己何时成了哑巴?
不及思索,那不知何时钻入被窝的女子蛇一样地缠绕上来,一股肉香沁入鼻腔,他触到那鼓酥酥的乳、丰腻腻的臀……完了,他不认为自己在任人摆布的情形下还能把持得住。
这天底下一等一的诱惑过来,阿弥陀佛,千万不要对不起可人儿!他推不开,避不开,只好在心底念起佛来,可是千不该,万不该,最不该那根东西竖起来,那女子媚浪一笑,两个狗男女再无一丝缝隙……双手下意识地攥紧被角,他失身了!
迷乱中,那香喷喷的樱桃口凑上来,他死守最后一线空明,咬紧牙关,任对方在脸上留下处处的津丝,就是没有口舌相交,总算为可人儿保住一点净土。他有这个习惯,与不正经的女子逢场作戏时从不跟对方接吻——跟后世的某些全陪小姐很相象,什么都陪,就是不陪吻,真个既要当汉奸,又要立忠义牌坊!
这乃是他到这时代后的第二次哩,真难为他憋得这么辛苦,索性破罐子破摔,他力气陡然大增,翻身做主,一番狂风暴雨……
门吱呀一声开了,亮光照进来,恢复理智的他先看到并头甜睡、一脸满足的兴儿,再看到霍然站在门口的王氏与楚月,他顿如木雕泥塑般僵在床上,原来阴谋在此——捉奸在床,又弄哑他不给解释的机会,以达到离间他与楚月感情的目的!
该如何面对可人儿?看着楚月刷红的面孔,他又羞又惭,偏生无法开口说话,连做手势的力气都没有——自己太过放纵了,他真恨不得一头撞死在床头。
然而,原以为会大发雷霆或伤心失望的楚月的反应大出他意料之外,与他四目相接之下,一声“呀”地羞叫,迅速垂下眼皮,跳到一边。
他惊疑不定地看着王氏朝他暧昧一笑,便带上房门,王氏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郡主,这最后一间卧室你也看了,大院再无藏人之所,明日确实逃了。”
他莫名其妙,什么话!老子不是在这里么,又怎会逃走?隐隐感觉事情跟自己想象大有出入。
楚月的声音充满了不安与焦虑:“怎会?明日不会抛下我就逃的!是不是你们……
啊!”
楚月显然被自己的推测吓坏了,几乎尖叫起来。他愈发糊涂,楚月明明看到了自己,怎会认不出来,还以为他身有不测?
“郡主,我们怎会害他,你都见了,老爷已无大碍,犯不着为难明日,谁都晓得,明日活才有用!遮莫他觉得对不起老爷,不好相见,所以逃了……郡主么在这,他也不用担心。”王氏巧舌以辩。
“明日,你真走了……”楚月似被王氏说服,带着哭音道。
“我没有走!”他在肚中苦叫,直觉楚月会有不当之举,却无法提醒,猜知自己一定被易了容,所以楚月才认不出。
“郡主仔细思量,明日会否去某个地方,以为你也知道。”王氏话中有话,似鼓动楚月寻他。
他大感蹊跷,秦桧既没死,必会对他继续软性攻势,谁都知道郡主是将他栓住的最好套索,若郡主走了,也势必留不住他,王氏这么做用意何在?
“难道明日去那……”楚月沉吟起来,分明被说到心坎上。他暗叫不妙,楚月会以为他回那无名小岛了,这本是他俩的目的地,他在船上告诉她的。她一定会去找他的,义无返顾,正如他去找她一样。
只是,若楚月找到那里,只会找到一个空岛,因为忽里赤等在没听到他死讯、他又十日不归的情形下,将打开第一个布囊,他留在布囊里的指示是:所有人都离岛,化成百姓,到他指定的各行业学习一年再回岛集合。
楚月贵为郡主,自是缺乏适应苦境的能力,孤身一个女孩子家,在一个荒岛上如何生存?再说,她虽有些武艺,并一直随军征战,却不知江湖险恶远胜沙场百倍,在这处处豺狼的乱世之中,万一碰到厉害的坏人,或在大宋地界暴露了女真身份,后果都会不堪想象?
“楚月!不要走!我在这里——”听着门外的脚步声渐渐远去,他内心嘶吼,为自己将她带出她父亲掌握的金营感到无比后悔,这种有口不能言的痛苦他在这时代可算是尝个尽,但哪一次都没有这一次之甚。老天对他太残忍了,刚和可人儿团聚没几天,就又将他俩活活拆散了。
他咬牙切齿:“姓王的臭婆娘,楚月没事便罢,若有事……老子做鬼也不放过你……”
困意上来,恹恹而睡,不知过了多久。他悠悠醒来,想到的第一件事便是跳下床去寻楚月,身体状况依旧,他颓然长叹,发现兴儿已不在身边。
他像个植物人似的躺在床上,真是度日如年啊。
板门终于又“吱呀”一声打开了,一身素雅长裙的王氏,由端着一个青瓷小碗的兴儿伴同,进得屋来,洒进一缕阳光,好像是早上。
兴儿小脸红扑扑地将小碗端到他的嘴边,眼神儿跟他一触即逃,想是被他春风几度的威猛征服了。他嗅到一股药味,紧抿双唇,担心王氏进一步下药相害。
立于边上的王氏声音异样地温柔:“吃了这茶便可说话。”
这话儿比说什么都灵,他立刻张口,咕咚地咽下这苦涩的“茶”,几滴褐液溅到他赤裸的胸膛上,看得兴儿的双眼也似要滴出水来,这小贱人动情哩。
王氏声音一沉:“兴儿可退下了。”
兴儿不敢造次,诺一声“夫人”,便告退,带上了房门,光线暗下来。那王氏挨床边坐下,飞个媚眼,腻声道:“郎君——”
“呸,我怎是你的郎君。”一种无比怪异的感觉笼罩他的全身,他脱口而出,嘿,终于又说话了,他圆目怒睁,顾不得这个疑问,赶紧问了他最迫切想知道的一个问题,“郡主在哪?”
王氏妩然一笑:“她三日前业已离开。”
“你这个……”他发现自己对着王氏的迷人笑脸竟然骂不出来,恨恨地给了自己一个耳光,咦,身体也能动了,他下意识地双手一撑,跳了起来,要去追可人儿。
“啊欠!”他响亮地打了喷嚏,王氏的脸一红,眼晴却一亮,原来冬天的空气包围着一丝不挂的他,一方面是冷,一方面是出于男性的自尊,他缩回了被子,“给我衣服!”
王氏递给他的不是衣服,而是一面铜镜:“郎君,先看看自己在说。”
这婆娘,想男人想疯了,管谁都叫郎君。看什么,不就是把老子易了容么,老子早猜出来了,先合作合作,然后找机会脱身。
他拿起了那面铜镜,然后他瞪大了双眼,张大了嘴巴,那镜中人也是瞪大了双眼,张大了嘴巴——他看到了一张一辈子不愿见到、八辈子也想不到的面孔——秦桧的面孔。
他无法相信地呻吟一声,仔细看去,这面孔是如此的逼真,简直就是秦桧本人,不可能!他从不信世上有这样的易容术——以假乱真的易容术。他认为通过化妆可以将一个人变成一个陌生人、一个谁也不认识的陌生人,却不可能将一个人变成一个大家都认识的人。除非是孪生关系的人,再除非有后世的整容手术?
“咣当!”他见鬼似地扔掉铜镜,双手在脸上一搓,也没见搓下什么易容物来,不由声音发颤:“你……你对我做了什么手脚?”
王氏闻言垂睑落泪:“明日,你杀了奴家的夫君,当然要赔还一个给奴家。”
他在被中一震,万分诧异道:“秦桧不是没死么,你亲口说的,搞什么鬼?”
王氏勃然变色:“老娘搞什么鬼,你这小贼又搞什么鬼?当日占尽老娘便宜,今又杀了老娘的老汉,到底我秦家与你有何深仇大恨,你竟下此毒手?现给你两条路行,一条是乖乖听老娘吩咐,一条是送官查办,小贼,你斟酌吧!”
这婆娘说哭便哭,说怒便怒,一会儿奴家一会儿老娘,软硬兼施,表情端的丰富,连后世的电影明星也拍马难及,再闻其唤秦桧叫老汉,又令人忍俊不禁。这一副雨打梨花、哀哀切切、死了老公的模样,倒也不像装的。
他又惊又喜:秦桧大概是伤重不治而死吧,自己终改变了历史。他如释重负地长叹一口气:因为他破茧而出了,这个茧就是——“不杀”。
秦桧死了,秦桧之死的意义在于:不仅圆了一个后世小子的伟大梦想,更成为人类史上一次未有过的蝶变的里程碑。踏着秦桧的尸体,他艰难地走过了一个“杀”——
“不杀”——“杀”的轮回,如同佛家的“出世”再“入世”。就像一个人走了一个圈,又回到相同的起点,但这个起点又绝对跟第一个起点不同,是一个更高的起点。
他成了那只刚摆脱了佛祖五指山的猴子,随即戴上金刚圈,再踏上更加艰苦更加漫长的西天取经之路——真正的“不杀”之路。
这个曲折突起的大件事犹胜过楚月的芳踪,他放软声调,最后证实地反问一句:“你说秦桧活便活,死便死,鬼才信你!”
王氏愈发悲啼起来,凄凄惨惨道:“老爷的面皮都到了你脸上,还能活么?”
“人皮面具!”他想起那个梦,猛打个激灵,下意识地往脸上扯去,想将这后世武打小说中常提及的劳什子扯下,却连皮带肉地拉起,生疼。他赶紧前后摸了一圈,很光滑,没有缝隙,再拧一把,照旧,他由喜转恐:“怎么拉不下来?”
王氏侧过头,似乎不忍道:“那日老爷早已气绝,奴家本应以死相殉,可是我父及大伯皆因失守待罪,需老爷归宋疏通救应,是以老爷死不得也。奴家记起高益恭有植脸异术,可为活人易脸。当下想到船上只有明日可以替代,因你是外人,不见了无人怀疑,身材面形又跟老爷最接近,可以李代桃僵。便佯称老爷未死,着高益恭将你制下,趁着老爷血气未冷揭下面皮,植到你脸上。由于干系重大,只奴家、高益恭和兴儿三人知晓,而郡主与你感情深厚,一旦知情,必露出马脚,是以奴家用计诓走郡主。明日不必担心,高益恭尾缀而去,暗中保护郡主,他日救出我父及大伯,自会放你与郡主团聚。只是这植脸异术佐以药物,一旦植好便在受者脸上生根,血肉相连,至死不休,而且须定时服用药物,否则面部溃烂而死。虽属奴家不义,也是明日不仁在先。”
他越听心越凉,乃相信秦桧真的死了,这婆娘的演技当真高超,一船人都被其瞒过,及至听到秦桧的面皮在自己脸上生根至死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