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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寒门闺秀 作者:李筝(潇湘vip12.10.20完结)-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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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红着脸道:“我们现在还没有孩子,平日里也不用钱。再说,其实我还留着一百多个大钱呢。妹夫是秀才,听说先头娶的那个家境也不错,妹妹过去要是嫁妆少了只怕被人看轻了去。我和她三哥也就这么点本事,也没有多的给她,娘别嫌少就好。”
容氏感叹一声道:“知道你们两口子疼她,等你妹夫以后出息了,她不会忘了你们的。”
顾宛娘跟赵世华商量了一下,他们家现在有五十多两银子,是不久前顾家送来的银楼的分红,但顾宛娘想着他们也不能一直靠着顾家,这银楼的分红如今安然给画了花样子她就把这钱收了,以后安然不画了,她也不好意思继续收下去。所以,这些银子她要省着用才行,至少要把明年赵世华参加秋闱的盘缠留着。可是,赵世华就这么一个妹妹了,嫁的又是他的好友,她这个做嫂嫂的,给少了也不像样。思来想去,顾宛娘送了十两银子过去。
容氏想不到顾宛娘居然这么大方,一出手就是十两银子。要知道,一个六口之家,一年有个二三两银子,日子便能过得很不错了。在村子里,姑娘的嫁妆有个三四两银子,就算很丰厚了。
“你们刚刚分家出去,也不宽裕,这钱,是齐哥儿他舅舅送来的吧?你们……唉,老二明年不是要去参加秋闱吗?那可需要不少银子。在外面什么都贵,哪儿都需要花钱。要不,你拿五两回去吧!”容氏疼女儿,但也心疼儿子,更何况现在看起来,最出息的就是这个二儿子了。
顾宛娘将容氏的手推了回去,轻声道:“娘,您放心,齐哥儿他爹明年参加秋闱的盘缠我留着呢!再说,不是还有一年多吗?我们也还能再攒点。”
容氏看顾宛娘胸有成竹的样子,不像是哄她,这才将这十两银子收下了。心中却在感叹,顾家这门亲事结得可真是不错,对出嫁的姑娘也太大方了。要是自家大姑娘回来要白拿银子,别说十两,就是一吊钱,老大媳妇就能跟老大吵上三个月不止……
------题外话------
这两章有点少,下一章一定多更点。

☆、第二十二章 虫子很好吃

日子就这么忙忙碌碌地过去,天气越来越热,但小孩子的日子却越过越乐呵了。
夏天到了,梨子成熟了,山上的野果子也成熟了,小河里每天都有孩子玩水捉鱼抓虾。
安然对这一切都很感兴趣。
今年家里的杏花倒是开了一树,却只结了十几个果子,还没到熟透,就被哥哥摘下来给她吃了。山上的野梨树果然不好吃,削了皮还是咬不动,汁水少,砂子粗,只有一点点清香味,几乎都尝不到甜味儿。果然是不好吃。
“哥哥,你说村子里哪家的梨树结果好吃?”要不她悄悄弄一回嫁接?只要不传出去,应该问题不大。只是具体怎么操作,她可没做过,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
“都说五奶奶家的梨子好吃,不过我没吃过。”安齐想了想,对妹妹说,“要不明天我去五奶奶家要两个给你尝尝?我拿一个鸡蛋过去换,五奶奶一定会给的。”
安然思索了半天,点了点头。总要先看看品种的,要是品种好,这才值得冒险。
“哥哥,我们找地瓜吃吧!”
“好!”
安然口中的地瓜是一种爬在地上的藤萝植物的果实,不过拇指大小,成熟的时候粉红粉红的,颜色很漂亮,半埋在泥地里,要小心的掏出来,拿到小河里清洗干净,掐掉两头的蒂,就可以吃了。酸酸甜甜的,极为可口。只是这个东西性热,吃多了要上火,安齐也不敢让她多吃,每天只带着她掏个二十来个就不让吃了。
山上还有覆盆子和刺梨、刺莓,虽然比不上正经水果甜美多汁,但在没有水果可吃的乡下,那就是孩子们的无上美味。安然一边吃一边观察,金黄色的刺梨样子也挺别致的,做个簪子应该好看,嗯,耳坠子也不错,手镯似乎也行;那个刺莓要是用红宝石做成发簪和项链一定好看,对了,还有戒指和耳坠。嗯,下次画给小舅舅带回去。
为了给妹妹摘这些小果子,安齐的小手不知道被扎了多少小刺,每天都要用娘亲的绣花针挑出来。
安然见了,心里也很是过意不去,她都这么“大”的人了,竟然这么馋嘴,害得还是小孩子的哥哥总是受伤。但安齐总是安慰她说自己也爱吃,村里的小孩子都是这么过来的,谁没被这些小刺扎过?
山坡是无主的,孩子们都馋着呢,要想抢先摘到成熟的野果子,不抢不行啊!既然要拼速度,被刺扎就难免了。村里的孩子们都习惯了。
其实这些都是小事,大问题是山上蛇虫太多,一不小心就能遇上。
自从安然和哥哥在山坡上找刺梨吃却差点被蛇咬之后,她就再也不上山了,也不让哥哥上山去。
于是,他们午后的活动便改成了去小河里摸鱼。
小河不过一丈来宽,水也不深,一般刚没小腿,深的地方却有五六尺,那是村里人挖了来蓄水洗衣服的。
于是,小河边便经常可以看到安然提着小竹篓,安齐卷着裤管在小河里摸鱼。鱼不常摸到,螃蟹倒是时不时能找到一两个,虽然远远比不得安然前世吃的大闸蟹,却也聊胜于无了。
其实最香还要算在竹林里抓的竹心虫,嘴像钻头一样又长又硬,能钻穿竹笋的外壳吃里面的嫩笋,脚上有倒钩,能牢牢地抓在竹笋上。虽然有翅膀,但似乎运动神经不灵敏,都被人抓住了才开始做准备,哪里还能逃得掉?
安齐小心地将这虫子脚上长倒钩的那一截掰掉,用细细的竹签儿插在最大的那对足上,而后只需拿着竹签儿,就不怕这虫子跑了。安齐这才递给安然拿着。这个时候,人放开了虫子只拿着竹签儿,虫子以为自己逃跑的机会到了,便使劲地飞啊飞啊,扇起风就像一把小风扇似的,有趣又好玩。安然喜欢得不行,天然风扇,还不用电的,呵呵。
等玩腻了,就回家放到灶里的热灰里烧了吃,香得很。然后第二天中午再出去捉。安然还吃过蝗虫呢,不过她私以为蝗虫虽然跟这竹心虫都是昆虫,味道却不如这竹心虫好吃。可惜的是村里的孩子都喜欢去竹林里捉这中竹心虫吃,安齐和安然兄妹俩一要速度快,二要眼睛巧,三要动作迅速,这才能抢到,不然说不定就被别的孩子抢了先。
唉,别说吃虫子恶心,没有肉吃的孩子,也只能吃虫子解馋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眼看就要秋收了。赵世华这些天每天都要去田里看看。
安然犹豫了许久,终于在一次随爹爹去田里看稻谷时开口道:“爹爹,地里的韭菜割了一茬过些天又长出来了。您说这稻谷要是割了能不能再长出来?”
赵世华一怔,正要反驳她稻谷可不是韭菜,却忽然想到,自己女儿可不是个随便开口胡说八道的人。而且,没有试过谁又能下结论?他想起以前秋收以后,有时候因为忙耽搁了犁田,那稻桩上不就发了新芽出来吗?只是不知道会不会再抽稻穗,需要多长的时间。而且,他似乎总觉得自己在什么书上见过类似的记述。
想到这里,赵世华便回家取了镰刀来,割了八株稻穗,并留下高矮不同的八种稻桩以便观察。
安然见了,心中暗自感叹,爹爹真的是个聪明又注重实践的人啊。以后要是当了官,一定能当个好官!

☆、第二十三章 想买安然当丫头

回家以后,顾宛娘看到赵世华割了尚未成熟的稻穗,很是奇怪。赵世华便笑道:“我看那韭菜割了一茬很快又长出一茬来,我试试看这稻子能不能再长出一茬来。”
顾宛娘张口结舌,但随即便笑了。她也不是第一天才认识赵世华,他不就是这样的人吗?想到什么就要动手试试才甘心。
而后,赵世华便去书架上找书看。他依稀记得小时候似乎在哪本书上好像见过水稻再生的描述。可惜,他找了几天,连大哥家的书柜都找了,还是没有找到。赵世华记得祖父过世以后,娘亲好像卖过几次书的,估计是被当成无用的杂书卖掉了吧!等农闲的时候,再去县里的书铺看看,现在有余钱了,也可以买几本新书了。
不过几天,田里的稻子就变得金灿灿沉甸甸了。赵家父子几个本来说好以后农忙还是相互帮衬着干活的,但现在赵世华考了秀才,赵茂生便不让他下地收割了,说这活儿太累,不能让他损了身体。
对此王氏很有意见,凭啥老二不给他们家干活,却让他们去给他白干活啊?可是老大眼睛一瞪,她便住声了。她发现现在丈夫的脾气越来越不好了,以前不过吼她几声,她还可以当没听到,现在却是动不动就要动手的,这拳头落到了身上,不长记性不行啊。
商量之后,决定还是先将二老地里的稻子收了,然后收老大家里的。
赵世华心里觉得过意不去,想着自己家地本来就少,便和顾宛娘商量了一下,自己夫妻两个下田将地里的稻子割回来。安齐见了,说自己是个大孩子了,也要跟着去帮忙,赵世华想了想,便准了。他认为,女儿是需要娇养着的,男孩子嘛,还是要吃得苦才能成才。
赵世华检查了几天前自己割掉的几株稻穗,选了出芽最好的给顾宛娘和赵安齐看,三个人便大致按着这个高度收割,与平日里齐地收割大不相同。
邻居看到了,只当这夫妻两个偷懒取巧,割得高一些,一来可以少弯腰,二来挑回去也可以省力。
赵茂生父子三个很快就知道了。老头子将赵世华说了一通,但赵世华固执起来,却是谁都劝说不下来的。他不去给二老帮忙心里就很过意不去了,怎么能自己闲着,让二老帮他干这样的脏活儿累活儿?赵茂生看儿子坚持,想了想也就随他去了。毕竟老二家地少,也不过两三天就全部割完了。
赵安齐今年七岁了,今年是第一次跟着大人下田割稻,他人矮,反而不用弯腰,倒是比爹娘都轻松些。只是人小,力气也不大,割一会儿要歇一会儿。
安然负责在晒坝上看着鸡鸭,她提着一根小竹竿,在晒坝上跑来跑去,将想要偷吃的鸡鸭追得到处乱跑,没两下就晒得满头大汗。
这活儿去年安然就干过一次了,倒也驾轻就熟。只是,真的很累啊!好在就这么两三天而已,只要将割下来的稻谷晒上一天,再击打下来,后面再晒上一两天就可以装到柜子里了。每次跑累了,安然就想想爹娘和哥哥还在田里割稻谷,那个活儿更脏更累,她就没有任何抱怨,觉得再累都是幸福的。
这时,大路上忽然来了一辆漂亮的马车,看到晒坝上只有一个小姑娘,便在路边停下来,车夫下车过来问道:“小姑娘别怕,我是问路的。请问这村里有个赵秀才,你知道是哪家吗?”
安然一愣,赵秀才?找爹爹的?
“你们是什么人啊?找赵秀才做什么?”安然问道。
车夫见安然不回答自己的话,反而问起他们的来历,不由得很有些意外。要知道乡下的孩子,特别是女孩子,一般都是很胆小的。而安然看起来还这么小,居然吐字如此清晰,一双滴溜溜的眼睛一看就知道很聪明,神色间没有半分的惊恐,竟然是一副落落大方的样子。
这时,忽然从车里跳出来一个八九岁的男孩子,穿着一身蓝色的丝绸圆领长袍,胸口绣着大大的吉祥五福团纹,袖口和衣襟上还绣了海浪纹的花样。虽然头顶上太阳火辣辣的,却时有清风徐徐,那袍子所用的丝绸极薄,被风一吹便紧贴在身上,连里面白色的软纱细麻布的亵裤都若隐若现。
这孩子五官生得还算不错,只是身体略有些发胖,眉间有些骄横之色,让人喜欢不起来。
安然暗忖,这一身衣服穿着倒是凉快得很。看起来应该是个很有钱的人,只是不知道找爹爹做什么。
“喂,问你话呢!就是你!”那男孩子指着安然道,“你到底知不知道那个赵秀才住哪儿?快引我们去!到了地方小爷赏你果子吃!”
这话说得实在不好听。但安然看在对方是一个小孩子的份上,也就不好意思跟人家计较了。不过,既然让她不高兴,她自然也懒得理会他。
那车夫见安然不理会自家少爷,又见自己少爷似乎有些生气了,担心他发怒伤了这聪明伶俐的小姑娘,忙道:“这是姚老爷家的小公子,是想请赵秀才去府上当西席的。小姑娘,你要是知道赵秀才家在哪儿,就带我们去吧!等到了地方自会给你赏钱。”
安然原本还担心是不是爹爹去州府院试是认识的什么朋友来访,听说是镇上的姚老爷,又是请爹爹去当西席的,当下也就没有什么顾虑了,她轻轻一笑道:“只怕二位要白跑一趟了。赵秀才说了不会开馆授徒,也不会给人家当西席的。他家里还有妻子儿女要照顾呢!”
安然此话一出,不但那男孩子愣神,就连在马车里没有出来的姚老爷都怔了一下。这话是一个三四岁的小丫头能说得出来的?
姚老爷撑着伞掀开车帘跳下来,上前几步问道:“小姑娘,你家大人呢?怎么偌大个王家村,连个大人都找不到?”
安然猜测着这位应该就是镇上有名的姚老爷了,便随口回了一句:“这几日忙着秋收,大人都在地里呢!”留在家的不是像她这样的小孩子,就是老得走不得路的老人,这半晌午的,自然看不到大人。
姚老爷看着安然小小年纪,说话却极清楚明白,一张小脸被太阳晒得红扑扑的,倒是十分可爱,特别那一双眼睛,一看就是个机灵的,不由得满脸趣味道:“小姑娘,家里还有什么人啊?看你口齿伶俐,不如去我家给我儿当个研墨的小丫头吧?到了我家,吃好的,穿好的,更不用日晒雨淋,只要伺候少爷读书就行了。”

☆、第二十四章  千金不卖

安然听到这里,再也没有兴趣陪他们磕牙浪费时间了。
“姚老爷,你们可以回去了,赵秀才明年还要参加秋闱呢,是不会去你们府上当西席的。”说完,她转身就去追赶偷吃的鸡鸭去了。
这时,那位姚少爷忽然跳脚道:“好你个不识好歹的臭丫头!爹,把她买回去给我当丫头!她长得好看,长大了还可以给我当暖床的媳妇儿!”
姚老爷看着安然的小身影,乐呵呵地说:“当媳妇不行,倒是难得聪明伶俐,要是从小调教好了,以后当个小妾还可以。”
这时,赵世华挑着割下来的稻穗回来,正好听到这话。他当即放下担子,怒气冲冲地提着扁担大步走过来,高声道:“岂有此理!你们是什么人?凭什么非议我女儿?莫不是哪里来的拐子想要拐卖孩子?”
姚老爷见人家大人来了,脸上略有些尴尬地说:“对不住,对不住,方才我们是看到这小姑娘聪明伶俐,心中喜爱,所以才跟她打探家里的大人在何处,是想买回去给我……”
“住口!”赵世华怒吼一声道,“你当自己有钱就什么都可以买吗?我家的姑娘乃是家中至宝,千金不换。休要再让我听到这种话,否则别怪我不客气!走,你们快走!这里不欢迎你们!”
姚老爷看赵世华穿着无袖的褂子,光着的膀子上还粘着几片零碎的稻叶,满头大汗,一看就是刚从地里回来。他暗自撇撇嘴,想着不过是个穷种地的,居然敢以这样的口气跟自己说话,那气就腾腾腾地往上冒。
那车夫见自己老爷冷下脸来,赶紧道:“这位是姚老爷,这一片地都是姚老爷的,你这汉子是哪家的?竟然如此对老爷无礼?”
赵世华挑挑眉,冷哼一声道:“原来是姚老爷。村里人都说姚老爷是个大善人,原来闻名不如见面。大善人竟然会无故非议人家的姑娘?怎么,难道大善人还想强买强卖不成?”
姚老爷原本以为赵世华知道了自己的身份就会对自己诚惶诚恐起来,却不料此人竟然一点不将自己放在眼里,言辞还如此尖锐。而且,看此人说话气度,倒不像个种田的佃农,难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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