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我保护的人六界敬仰-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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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老板长舒一口气,他的身子摇晃了一下跪倒在地,黑金古剑插入土中,众夜行者纷纷上前扶住,金色的阳光照耀在长白山上的皑皑白雪中,客栈老板勾了勾唇,缓缓阖上了眼眸。
商烨挣扎着站起来,他颤抖地伸出双手想要去抓落在自己身上的阳光,抬眼,正对上黎绍的眼眸。
有风拂过脸颊,吹走满身的疲倦,商烨静静地看着黎绍,良久,展眉一笑,启唇,沙哑着声音轻唤——
“王叔。”
这声“王叔”迟到了两千多年,商烨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少次想脱口而出最终又不得不压下声去,新王朝的窃国贼们可以堂而皇之地唤他王叔,而真正有资格的自己却没有理由说这两个字。
“嗯。”黎绍略一点头,抬手扶住商烨,带着他缓步朝长安皇宫走去。
长安城中的百姓丝毫没有察觉发生了什么,金色的阳光洒在每家每户的窗棂上,沉睡的百姓纷纷醒来,开始了忙碌却又充实的一天,店铺次第开张,绫罗锦缎,金簪玉钗映入眼帘,这是新王朝的繁华,是天下苍生的盛世。
商烨将目光从嬉戏打闹的垂髫小儿身上移回来,他苍老了不少,鬓边显出点点星白,凌厉的眉眼变得柔和,眼眸中带了一丝繁华落尽后的沉寂。
长安宫门缓缓打开,身着明黄龙袍的黎彻被朝臣搀扶着走出来,他踉跄着走至黎绍身旁,嘴唇哆嗦着,半晌,这才缓声问道:“朕还可以唤你一声皇叔么?”
黎绍淡淡地笑了笑,“称呼而已,你都唤了近六十年了,不差这一次。”
黎彻的眼神黯淡下来。
不差这一次,那便是不能了。
说者云淡风轻,可怎知这一声“皇叔”对自己意味着什么,年少时登基,江山就那么猝不及防地压在他沉重的双肩,就在手足无措的时候,他见到了黎绍。
一声“皇叔”,将所有的不安和无奈压下,从此扛起天下苍生,头也不回地咬牙往前走,黎彻知道,他的皇叔会一直站在他身后。
可谁知这一切都是镜中花水中月,前朝旧事大白天下,一切尘埃落定,他成了最荒唐的那个人。
黎彻低声笑着,笑这场荒唐大梦,笑这个荒诞的结局,他将国玺亲手递到商烨面前,“你们的天下,我还给你。”
商烨沉默着接过,黎彻大笑着离开,朝臣拱手行大礼,高呼“圣上万年”。
“昊昊上帝,地载天覆。天一乃母,大化两仪;阴阳相辅,五行相生。在天为云,在地为雨,入土为露,润我田地。皇皇大墨,经天纬地,民安其业。。。。。。”
新皇的登基典礼在长安城外的天坛举行,商烨身着繁缛王服,头戴十二旒冠静立于高台之上,半张脸隐没在阴暗之中,他紧抿着嘴唇,目光落在了站在一旁的黎绍身上。
典礼结束,新帝设宴,举国同欢。
商烨亲自将黎绍送出宫门,“王叔,我。。。。。。”
黎绍摆摆手,转身淡淡地看着他,“挽留的话不必多说,有些道理只有自己亲身经历了才能明白。”
“江山亘古不灭,朝代王权更迭交替。阿陌削去你的灵力,留你一条命做王朝的皇帝,就是想让你切身体悟这个道理。什么都不用再说,等百年后你垂垂老矣,所有的疑问和不解都会有答案。”
金乌西落,残阳映照在层层宫墙,商烨目送着黎绍远去,斜长的影子落在青石板铺就的街衢上,两旁是次第亮起的华灯街铺。
黎绍在自家府院门前立定,他轻轻地叹了口气,抬手推开了半阖的门。
“师兄——”
满园桃花飘落,白陌阡站在绚烂怒放的桃树下朝黎绍笑得眉眼弯弯,身后是阑珊的灯火和初上柳梢的弦月。
黎绍垂眸,勾唇浅笑,原来,桃花盛开了啊。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隔两天会更~
第59章 后记
最开始构思这本书是在大一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周,我在图书馆复习马原,课本上提到了马克思的一个观点——“社会发展的根源是生产力的提高”,我当时就被这句话惊艳到了。
我挺喜欢读史书,《二十四史》《资治通鉴》《史记》这些我在上大学之前就读完了,但是我一直有个疑问:周秦汉唐宋元明清,五千年中国的朝代更迭与兴替到底是不是统治者的昏庸无能造成的?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直到我看到了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多年的困扰才得以解开,于是我打算把这个思想观点写进我的小说中。
这本是我计划的《春秋》系列中的
第二部,是以唐朝为原型写的。唐朝是国人公认的繁华盛世,那个时代开放包容,让人觉得一切都有可能发生,所以我在思考之后决定将这本书写成玄幻灵异,并将唯物史观确定为整本书的核心观点。
玄幻灵异很不好写,为了积累素材,我翻遍了中国、德国、日本、美国等国家的民间故事集,终于在今年寒假确定了这本书的故事点。不过,文中的那些设定百分之九十都是我瞎诌的,只有“獠人”那个设定可以考据。
黎绍这个人物形象的灵感来自于《庄子·逍遥游》《离骚》,我记得高中语文必背古诗词有这两篇。
其中《逍遥游》里最后一段说:“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总之大概意思就是说万物皆有所凭依,而圣人就能做到无所依,当时灵光一闪,就脑补出了一个谪仙一般淡雅飘逸的男子形象,后来又受到屈原在《离骚》中“制芰荷以为衣兮”的影响,再加上那阵子特别沉迷李白的“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于是我笔尖一动,就将黎绍设定成了一个身着朱红纩袍、艳雅淡定的美人攻了。
白陌阡这个设定,说简单点就是傻白甜,我写大纲的时候给他的描述是“成长”,我想通过他的视角将唯物史观表达出来。(不过效果似乎很不好。)
文中后半部分的青铜门和盗墓者,这个算是我的一点点小私心。我入盗笔的坑是在大二下学期期末,那时候一边忙着背毛概一边看三叔的盗笔。那阵子活的挺混沌的,白天要背各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核心价值观”“马列毛邓理论”,然后晚上又是各种盗墓血尸千年粽子,我仿佛在接受两种思想的洗礼。(哈哈开玩笑的)
三叔在盗笔中留了很多坑,其中我最想知道有两个,一个是青铜门后有什么,一个是东北张家的起源。我想了很长时间,最终决定在我的小说中将心中所想的答案写出来。
我写小说的时间不长,对文字的驾驭能力还不是很高,对情节结构的把握也不是很到位,所以这本书问题挺多。它不是复仇虐渣打脸重生的爽文,这两个主角的人设也不太讨喜,所以这本书读起来难免压抑。
但是不管怎样《春秋》系列我还是坚持写下来了,为了我自己的初心,也当是讲个故事给你们听听,很感谢一路追文到终章的小天使们,写文这条路任重而道远,不管小天使们能不能陪我到最后,我都会坚持下去一点点成长。
最后给自己的新文打个广告:(看对眼的小可爱可以收藏一下呦~)
讲完荒唐的前朝旧事,咱们换一种风格,这次讲高中校园生活。
我的专栏雅俗共赏《啊,那两个A又打起来了!》在三月中下旬或者四月初应该就会开更,下边为各位小天使奉上预收文案——
迟淮和方瑜第一天入学就杠上了。
原因很简单,这两人一个年少轻狂,一个嚣张跋扈,都是日天日地的校草校霸,还都是基因完美无可挑剔的Alpha!
一校不容二霸,年级第一也只有一个。
于是,两位日天日地的Alpha展开了全校第一角逐战。
四中同学叫苦不迭,两位神仙打架,能不能收一收自己那压倒众生的信息素啊!!!
直到有一天,学校安排体检,检测出这两位神仙的信息素相关系数竟然是1,两人的要素相关程度是100。用通俗的话来讲,这两人就是天生的一对!
手里捏着体检报告单,两位A互相对视了一眼,迅速退开一米多远。
迟淮:媳妇,咱两要不休战讲和?
方瑜:滚。
年少轻狂满嘴跑火车攻×嚣张跋扈傲娇受
作者有话要说:
写后记其实主要是写给我自己看的,每一部作品我在创作之初都有一定的初心或者缘由,我怕我写着写着就忘了自己当初是为什么而写,所以会在每一部作品的后边多多少少这一点后记,嘿嘿,这是我一点小习惯,还望大家多多包涵哈~
第60章 大婚(番外一)
白陌阡最近很忙,忙着写请帖。
鎏金朱红纸柬,一折三页,纸上绣灼灼桃花,狼毫点金,在双柬封面上挥笔写下“请柬”二字,待字痕干透,这才小心翼翼翻开一页,埋头“刷刷”直写。
看着堆在书案上似小山一般的朱红请帖,白陌阡满意地点了点头,正欲去拿空白请帖,伸手一摸,糟糕,没有纸柬了。他适才一个没忍住把能想到的人都写了上去,导致现在给嫦娥等人的帖子还没准备。
白陌阡瘪了瘪嘴,将狼毫搁在笔山上,抬头看向坐在轩窗下裁衣的黎绍,“师兄,我们大婚的请帖你做了多少张?还有剩下的么?我这里帖子用完了,可是还有很多人没写。”
黎绍闻言嘴角抽了抽,他无奈叹口气,抬眸问道:“三千多张帖子还不够你写么?拿来我瞧瞧你都写了些什么。”
“你认识的人那么多,我不得一个一个请嘛。”白陌阡委屈,他抱着写好的请柬嘟着嘴走到黎绍身边,“喏,你看看。”
黎绍将裁了一半的婚服撂下,随手翻开面前的帖子,修长的食指点了点请柬,“这个倚扇是何人?”
白陌阡眨眨眼,“洛阳百花宴上的那只小狸猫啊,你忘了么?就是他给你送来的百花贴啊。”
黎绍眉心微跳,又翻开了一张帖子,“这个落桐是谁?”
白陌阡一脸无辜,“巫山的那株梧桐树啊,二师兄把房子修在了人家的枝桠上,怎么说也得请他来喝杯喜酒。”
黎绍掐了掐眉心,被白陌阡给气笑了,“你是不是还打算把那几只镇灵玄武也请来?”
白陌阡挠了挠头,咧嘴一笑道:“你怎么知道?我刚把他们写上,帖子便用完了。”
黎绍:“。。。。。。”
黎绍眼角一抽,他抬眸看了看白陌阡,长叹一声后拿起剪刀继续裁剪衣裳,前额的碎发散下来,长睫剪碎夕阳落在眼眸中,眉眼间带着温柔。
“师兄,你生气了?”白陌阡蹭过去,从身后搂住黎绍,下巴搭在他肩头,偏头问。
“没有。”黎绍摇摇头,他拈了根绣花针,将婚服往上提了提,在袖口处压线绣着凤凰,“东厢房里还有三千张朱红宣纸,待会我再去做些请柬来。”
两人纠缠了两世,终于要结为仙侣,白陌阡想要宣告六界的心情他是能理解的。
“我们就要成亲了,我高兴的很。”白陌阡收紧了抱着黎绍的胳膊,在他脸颊轻轻印下一吻,“师兄,下辈子下下辈子,不论过去多久,我都呆在你身边,哪也不去。”
“知道了,来试一试衣裳。”黎绍弯眉浅笑,站起身,将手中的婚服抖了抖。
“哎,来了。”白陌阡衣裳褪下,只穿了亵衣走至黎绍面前,乖巧立住让黎绍给自己穿衣。
交领广袖朱红凤纹长袍,里衬白丝缎衣,黎绍给白陌阡系好衣带,蹲下身子去扣镶玉腰封。
白陌阡低头,从俯视的角度看去,黎绍半阖着眼眸,长睫微垂,挺直的鼻梁下是淡色的薄唇,墨色长发滑落肩头,衣领处露出一段雪白的脖颈来。
美人如花隔云端。
白陌阡只觉喉咙一阵干燥,他吞咽了一下,痴痴望着,下身往前一挺,某处的突起便蹭到黎绍鼻尖。
黎绍停下手上的动作,目光向下移,见白陌阡起了反应,而且还在不断涨大,他挑了挑眉,站起身抬臂将某只色/欲熏心的兔子抱紧怀中,牙齿轻轻啮咬着白陌阡的耳垂,轻声问:“我不过是给你换了件衣裳,怎么就把持不住了,嗯?”
白陌阡臊了个大红脸,他挣扎了一下,偏头想要躲开黎绍铺面而来的温热呼吸,“没、没把持不住。。。。。。不、不要。”
黎绍抬手拍了拍白陌阡的屁股,胳膊稍微用力,将他托抱起来,转身走向床榻,将白兔子放在床上,黎绍褪下外衫俯身压了上去,修长的食指挑起白陌阡的一缕墨发,微微眯了眯眼眸,“啧”了一声,“嗯?不要?”
故意压低的声音缭绕在白陌阡耳畔,桃花冷香氤氲在呼吸间,白陌阡心跳如擂鼓,他抿了抿薄唇,撑着最后一丝倔强,“不要,我适才是想到了一幅春宫图,这才有了反应的。”
黎绍垂眸,静静地盯着白陌阡,半晌,弯眉一笑,胳膊撑起上半身,“原来如此,那兔儿继续肖想,师兄去给你做请帖。”说罢便要下床。
“别、别走。”白陌阡顿时着急了,抬臂紧紧搂住黎绍的腰。
黎绍给了他一个询问的眼神。
白陌阡咬了咬嘴唇,开口道:“好罢,我不是因为春宫图,适才是因为你。”
黎绍沉默,仍静静地看着白陌阡。
白陌阡羞红了脸,露出一副“壮士断腕”的神情,他顿了顿,抬臂将黎绍的身子往下拉了拉,凑上前吻住了他的薄唇。
床帏缓缓放下,黎绍翻身躺下,拍了拍压在自己身上的白陌阡,贴着他耳畔轻声道:“兔儿乖,今日师兄累了,你坐上来自己动。”
一番巫山云雨,白陌阡手软脚软倒在黎绍怀里,说什么也不肯挪身子。
黎绍仰头吻了吻他的眼睫,静静地抱着他,一时间二人都没再言语。
过了一会,黎绍启唇缓缓问道:“你的混沌元神是从何时觉醒的?”
白陌阡从黎绍身上下来,窝在他怀里,脑袋蹭了蹭黎绍的肩膀,回忆了一会道:“上次咱们去巫山,在幻境最后,小陌阡的混元珠被剜出,二师兄趁我恍惚时将混元珠送回了我体内。要说觉醒,应该是在长白山皇陵里的某个时间罢,元神觉醒后对我并无甚影响,我也就放任它不管了。”
“我生于混沌,虽有血肉之躯却无心无情,师父曾跟我说过,你的前身是清虚元神,与混沌元神相伴相生,你是我的缘数,我是你的劫数,所以他才会将我交给你照顾。”
黎绍闻言微微一愣,半晌,他几不可闻地叹口气,“混沌也好,清虚也罢,盘古过后,世间再无他物可将你我分开了。”
他一直以为白陌阡的出现是个意外,岂不知,两人的牵绊从天地伊始便存在了,兜兜转转,终是绕不过一句“凡事自有天意”。
第61章 大婚(番外二)
依着人间习俗,两人在成亲前一月之内是不能相见的,然而白陌阡在黎绍身边呆惯了,说什么也不肯走,愣是磨蹭到了大婚前一日。嫦娥终于忍无可忍,亲自下凡将自家兔儿揪回了广寒宫。
月桂宫挂上了朱红绦子,冷寂了千年的宫殿终于热闹起来,白陌阡被缚灵绳捆着规规矩矩坐在锦床上,百无聊赖地数窗外的桂花玩。
“兔儿,瞧瞧老夫给你带什么来了?”
人未到声先到,月老乐呵呵地踏进月桂宫,他身上穿了件交领红袍,银白的头发用玉簪束在头顶,美髯垂在胸前,在末梢还用红绳打了个发结。
“月老爷爷!”白陌阡眼眸亮了亮,蹦跶着站起来朝月老鞠躬,“您怎么来了!”
“哎呦,怎么绑成这样?”月老挥袖,捆在白陌阡身上的缚灵绳解开来。
“嫦娥姐姐绑的,她怕我跑下凡去找师兄。”白陌阡瘪瘪嘴,揉了揉已经麻了的胳膊。
“兔儿听话,你们两千年都走过来了,不差这几个时辰。”月老摸了摸白陌阡的脑袋,从袖中摸出一条红绳,给他缓缓缠在手腕上,哄道:“这红绳老夫可编了半个月,兔儿可要好好戴着。”
白陌阡垂眸,那条红绳分三股缠绕成结编成,上坠红豆,小拇指粗细,他惊讶地眨了眨眼道:“这是。。。。。。这是姻缘结?”
月老笑着点点头,他捋了捋胡须道:“你也算是我看着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