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第一坏蛋-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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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一声闷响,我知道水瓶砸中了他,水流顺着瓶口“咕嘟咕嘟”往外流着。我转过身,看到他一条裤管已经被水溅湿。在水流声和喊叫声里,我和他打了起来。
虽然经过小学到高中一路的摸爬滚打,我打起架来丝毫不含糊,然则比起老赵的胳膊来,我的就显得细了好多。不得不承认,我不是他的对手,刚才那几下他没有动真格,因此感觉不疼。一旦真动起手来,实力相差悬殊的我们很快就分出了胜负。
而且他的一招一式显然是个练家子,估计每天清晨也是在广场练拳的主儿。所以我输了,输的很彻底,很狼狈。
他打累了,把我给臭骂了一顿,说我学习不思进取,整天和一群乌合之众厮混在一起。
从此我见了他就躲着走。
这一次也不例外,他明显也发现了我,这时候再躲显然已经来不及。
正在我犹豫不决之际,他竟然笑着对我招了招手,示意我过去。
“小明,估了多少分呢?”他一反常态,用平和语调问我。
我撒了个谎说400。他笑着又跟我聊了几句。我说过,我所擅长的是文科,语文自然不在话下。尽管我和老赵之前干过一架,但这并不能让他忽略我作文写得不错的事实。
他问我作文是怎么写得,中心思想是什么?如何开的头?结尾又怎样?
我刚和张倩分手,心情糟糕到了极点,因此没有心情谈论这些,随便复述了几句,想敷衍了事。
我走的时候,老赵隐隐然叹了口气,目光中流露出来的表情似乎是惋惜。
第3章 毕业那天我们一起住院 '本章字数:2588 最新更新时间:2014…03…16 23:45:21。0'
骑着那辆黑色永久,我游荡在回家的路上。
这时我幡然领悟,我自由了!再也没有成吨的考题压着我喘不过气,再也不用看那群老师的冷漠脸色,再也不会和张倩做同桌。
我的学生生涯就此结束,这意味着,坐公车再也不能打折了。
突然想起一本叫《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的书来,心情陷入低迷。
我决定先去网吧泡个三天三夜,忘掉张倩,忘掉三年来和她发生的一切。我还可以去一个陌生的地方,进行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后来我去过全世界很多的地方,华丽的,肮脏的,美妙的,丑陋的,诗意的,夸张的,等等。不过在那里逗留的时间都不长,很快就回来了。因为这里才是我家的所在,有一张不需要交任何房租,想睡多久就睡多久的大床。
乌云越来越密布,想来是快要下雨了。我不由得加快了蹬踏板的频率,想着回去先美美睡一觉再说。
可是上帝或者老天爷之类的东西并不希望我那样做,因为又往前行进了200米不到的距离时,从旁边的一栋高楼上跳下来一个人。
冥冥中我抬头往上看去,见是个女孩,身穿一中的校服,正是我们学校的学生。
她往下跳的轨迹和我往前骑的轨迹正好在路面形成了一个交叉点。也就是说,她跳楼不偏不倚地砸中了往前骑行的我。
想来是个高考失利的孩子,一时想不开,做出轻生的事情来也不可厚非。但你好歹选个清净的地方跳啊,没见这是闹市区吗?就算砸不到街上的行人,吓坏了路过的小朋友可怎么办?
当时我只觉得一阵昏天黑地,先是她的臀部压中了我的脖子,接着我的肚子磕到了自行车的脊梁,然后脚踏板刮到了我大腿的内侧。最后我双眼一黑,失去了知觉。
第二天你会在报纸上看到一篇名叫《轻生少女失足跳楼,误砸路人双双入院》的报道。
等我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混乱的地方,是医院的一处病房。
这是一个拥有八张床位的病房,前来探病的人们络绎不绝,导致整个房间乌烟瘴气,充斥着叫人不愉快的东西。
我发现自己的全身几乎都被各种支架之类的东西锁了起来,脖子上也套了一个叫不出来名字的东西。
我全身多处骨折,脖子差点扭断。接下来的三个月,就是躺在这一张肮脏的白色病床上,什么也干不了,还要承受无时无刻的痛苦煎熬。
这期间,马晓晨她们几个人来探望过我,除了杨彬。当然,我也不希望再见到他。他只给我发了一条慰问的短信,仅此而已。
至于张倩,自从那天在操场一别,便再没有任何联系。
这里有必要再次介绍一下我们这彪人。
马晓晨,郑大钱,黄继锋,杨彬,还有我。我们五人并称“东城五霸”,从小学到高中这么多年的交情自不必说。
我们五人中有任何一人受欺负,其他的绝对二话不说,说上就上。不过这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应试教育成功的把我们培养成了一个什么东西。
杨彬和马晓晨的实力自然是最高的,小学的时候,说杨彬不是马晓晨的对手我们都同意。可高中以后,男孩子体质的发育逐渐赶了上来,马晓晨已经不可能打得过杨彬了。别说是他,就连我也能把那只小母老虎轻松拿下,前提是我没有骨折。
一次,我在她家的道场和她比武,我的目的并不是分出胜负,而是借机揩油吃她的豆腐。
我不止一次地搂着她的腰,甚至接触到她的胸部,后来她似乎察觉到我的不怀好意,直接从后腰拔出她贴身的双节棍跟我干上了。
这条双节棍在之前马晓晨的打架生涯中立下过赫赫战功,绝对不能轻视。结果那一次我被她打的满身伤痕,抱头鼠窜,并且在她的威逼利诱下发誓,今后再也不许吃她的豆腐,除了臭豆腐。
虽然她的力量比不上我,但柔韧度绝对令我钦佩不已。她可以轻松自如的把自己的腿抬起,分成180度。这便是传说中的一字马。这一动作让她做跆拳道中的下劈招式的时候很是得心应手。这招式也是她的杀手锏之一,若是换上高跟鞋或底子很厚的鞋,那杀伤力简直锦上添花。
探望我次数最多的,除了我妈以外,就数马晓晨和郑大钱了。他们在我的生命当中扮演着最重要的异性朋友和最重要的同性朋友的角色。
马晓晨不打架的时候,其实是个无限温柔的女孩。看着她那一头乌溜溜的长发,在我住院的期间给予了我饱受创伤的身心很大的治愈。
因此,她第一天来的时候,我对她说:“妞,明天还要来啊,看着你我的伤口似乎都好的快了。”
她说:“滚,老娘才没空伺候你呢。”可是第二天她还是来了。
在最初的一个月,她几乎每天都来。在我妈给我把尿的时候,她会假装害羞的走出病房,做出回避。
可到了第二个月,她来的次数逐渐减少。我不怨她,听说她和一个叫王俊超的好上了。
第二个月的月末,在我妈的搀扶下,我勉强能下地行走了。这时我才知道,这起事件的罪魁祸首,那个轻生的女孩竟然和我住同一间病房。
她脑袋受了点伤,似乎是脑震荡之类的,在床上躺了很久。当她苏醒过来,听说我就是事件的受害者后,对我表示了真挚的歉意,和良好的慰问。
在她撞击我的一刹那,我担当了人肉护垫的角色。因此我受的伤比她严重许多倍,而她只有脑子受点小伤。
这虽然不是一个英雄救美的故事,但传出去也很不风光。特别是身为受害者的我,不仅落下一身残疾,妈妈为了付清手术费和住院费,把家里的积蓄花光了,还借了不少钱。
马晓晨说她家有钱,可以借给我。开玩笑,我怎么能用女人的钱,尽管她家是开跆拳道馆的,有的是钱,但我毅然决然拒绝了她的好意。
受伤的女孩看样子家里条件也不是很好,在医院的最后一个月当中,我得知她的名字叫韩凯超。这听起来完全是个男生的名字,为此我问过她,她说自己出生前爷爷想要个男孩,因此早早取了个男孩的名。
结果生出来一看,不是个带把的,但依旧沿用了这一名字。
她为了表达对我的歉意,每天都会在我病床左右照料。虽然她的容貌比不过马晓晨,但也并不难看,该挺的地方挺,该翘的地方翘。我或多或少得到了一些安慰。
韩凯超其实早就可以出院,但因为我的关系,办理了出院手续后始终没离开病房,我对她的关心表示很窝心。
在最后一个月里,我们俨然成了一对无话不谈的朋友,但大多数情况下是我问她答。她很少主动说什么。
我问了她很多问题,对她的身世简直了如指掌。我知道她家中还有个弟弟,她妈是从四川嫁过来的。她喜欢吃各种东西,这一点从她丰满的体型就能看出来。她喜欢听伤心的歌曲。她喜欢把自己的QQ空间以及自己的房间打扮的粉萌粉萌。她喜欢买衣服,然后穿在身上拍照发到空间。她喜欢玩的游戏是QQ炫舞,她喜欢的明星是一个棒子,至于叫什么我给忘了,我对棒子从来不感兴趣,除了女性之外。
我还知道,她是双鱼座的,和我很般配。
我对星座的兴趣完全拜张倩所赐,逐渐发现这玩意竟然还挺准。于是我就在想,自己是不是该忘掉之前的痛苦经历,进行下一场恋爱了。
第4章 黑色中性笔 '本章字数:2542 最新更新时间:2014…03…16 23:45:49。0'
有人说男人的初恋只有一次,这话当真不假。
自从张倩把我彻彻底底的伤透之后,就再也不想谈什么感情了,我觉得累了,不会再爱了。
我会主动和韩凯超谈话,完全是因为在医院无聊的很,况且这小妞一副柔柔弱弱惹人怜爱的样子,叫人忍不住关切疼爱,或者说是调戏挑逗。
韩凯超这小妞,说漂亮的话有点牵强,但也不能说完全不漂亮。她不笑的情况下还算温柔可人,但这么一笑,就有些惨不忍睹了。她似乎也知道自己笑起来不美,所以在我面前总装矜持。但要知道我逗女孩子可是很有一套的,每次她憋不住要发笑的时候,就会跺着脚轻拍我的肩膀。
医生说我最好每天进行一个小时的散步治疗,以便恢复全身肌肉的活性。在床上躺了俩月,我明显感觉自己的肌肉萎缩了,好不容易练成的八块腹肌也呈现出九九归一之势。
每当我架着双拐散步的时候,韩凯超会在一侧小心搀扶。有那么几个瞬间,我产生过一个类似的幻觉,那就是把韩凯超当成了我的爱人,我们手牵手走在幽静的小路上,就这么一直一直走下去,万物静好,温暖如春。
从韩凯超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几个表情我能猜到她对我也有意思,但我知道,她是绝不可能主动开口向我提出交往的。她是属于那种可以看着自己喜欢的人转身离开,望着他的背影泪流满面,却不敢开口挽留的类型。
那时我已经把她当成了囊中之物,只要我一句话,她便是我的人了。是与不是,完全取决于我的一个决定。
不过直到出院的那一天,我都没有对她说起过任何表白的话。她送我离开医院的时候表现的很失望,一整天都默默不语,精心修过的眉毛一直颦着。
韩凯超是个好姑娘,内心善良,待人接物表现出女孩子惯有的矜持和腼腆,一旦熟络起来,却好似换了个人一样,愿意把自己的一切和你分享。这样的好姑娘放在任何人眼中都是求之不得,可当时我的心被张倩伤害的千疮百孔,甚至产生了活该单身一辈子的念头。
或许我的内心深处是个和尚,或许少林寺才是我的唯一归宿。
她帮我把所有的东西搬到出租车上,我们两个站在医院的大门口,任各路行人从我们身边走走停停。
她送了我一支黑色中性笔留作纪念,这支笔伴随她在高考考场上答过题,如今辗转到我的手中。正是因为这支笔,让我日后卷入了江湖的纷争,从此江湖之路一旦踏上,就再没有抽身的机会。
出院以后,我们就没怎么见过面,不过每天还会在QQ和手机上联系,不过每次都是她打给我的。她已经爱上我了,已经离不开我了,我是这么认为的。
不过我可没有心思和一个女孩联络感情,我妈为了给我看病借的钱如同一座大山,压在我们这个脆弱的家庭之上。
我在我们当地唯一的一座五星级酒店里打工,成为了一名人尽可欺的服务员。
我的人生里第一次出现了上班和下班的概念,当然还有许多第一次,包括第一次被上级骂,第一次发现我和所有同事都格格不入,或许是和整个社会格格不入。第一次发觉原来我们这个四线城市有钱人这么多。
他们吃一桌酒席动辄上万,让我不禁怀疑菜里面是撒了金粉还是怎么着,怎么就那么贵。而我却因为还债每天要在酒店里站8个小时,一个月的工资却只有1200,估计连一张桌布都买不起。
下班以后,我会用韩凯超送我的那支笔在本上写一些东西。我的想法是写一部长篇小说,然后在网上发表。 对于此我还是有点信心的,因为我的作文当初在“校园创作大赛”上入过围,奖品是一个三元钱的笔记本。
起初,我构思了一个穿越的故事,一个少年莫名其妙穿越到了异界,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召唤兽,拥有宝典的持有者就能契约各种召唤兽,收入到宝典的空间世界里。需要的时候只要把宝典打开,就能召唤出来。
我想的是召唤兽不能是凶猛的异兽,得化身萝莉才有看头,这样才符合读者的胃口。
主人公不但契约美女召唤兽,还取了许多美女当老婆,这样的情节设定,想想都觉得带感。
当我小说写到一万字的时候,阴差阳错的看了本叫《召唤万岁》的书。发现妈的,跟老子的设定一模一样,就连人名也如出一辙,别人一定以为我是红果果的抄袭。最后只能忍痛割爱,把笔记本收了起来,又买了一个新的。
接下来,我决定写黑·道。一个高中少男虽然功课第一,却经常受别人的欺负,一次班里的同学殴打了他,使他下定决心从此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可以站着挨打,但绝不跪下求饶。后来他的坚强和勇敢感染了周围的一帮混混,他们都愿意跟随他左右,认他当老大。他的势力就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最终成为全球最大的黑社会组织。
我把自己的构思说给郑大钱听,他听完往地上啐了一口,说:“你他妈抄袭《坏蛋》有意思么?”
我后来才知道有《坏蛋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心想,妈的,好肉都让狗啃了。
但我并未气馁,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三天后,我又想了一个故事,这是一个玄幻类的小说,情节的设定是这样的:
一个少年的村子遭遇不幸,所有人都死了除了他。他被某仙门所救,成为门下一名弟子。他喜欢自己的师姐,但他师姐却另有所好。
直到他遇到了魔教教主的女儿,这女娃为了挽救他,甘愿用自己的魂魄替他挡下致命一击。少年为了挽救此女,遁入魔教,寻找聚魂之道。经过千辛万苦,跌宕起伏以及各种大起大落,少女终于魂魄归一,复活苏醒,二人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把大概的故事说给郑大钱听,完了他拍手叫好,说这个可以写。
有他的肯定我信心倍增,于是着手开始动笔,一口气写了三万字。我对自己的作品充满信心,想着点击率会不会一日破万,好评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