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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言咒师-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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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极生两仪,一为阴,一为阳。
  万物都有阴阳两气,只有极阴极阳之气的,那都不是正常的活物。
  活人的身上虽然阳气很重,但也有一定的阴气相符。而各人身上的阴阳气的比例不同,也会影响人的脾气和性格。
  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身上没有丝毫阴气的人,是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
  那如果一个人,用一种奇怪的能力,硬是将自己身体里的阴气,全部给逼了出来呢?
  那人会七孔流血?会血管爆裂?会变成像是越鸣一样的人体炸弹?
  还是会凭空蒸发消失?
  言先生不知道。
  言先生之前也从未见过会将自己身上的阴气逼完的疯子。
  现在,言先生见识到了。
  林晴究竟是和他的父亲一起化成了血水,还是蒸发成了空气?
  言先生也不知道。
  这世界上有太多的未知,言先生也并不是全都知道。
  而言先生,也不是真的在乎。
  无论林晴是真的死了,还是用某种方法逃走了,言先生也不在乎。
  他的事已经做完,其他的事,又为什么要去在乎?
  言先生只知道,他的约契已经完成了。
  黑狗血本来也只能将地鬼折腾得几年成不了形,但林龙却强撑着还用黑狗血化了一次身躯。虽然有林晴的阴气支撑,但这样做给灵体带来的伤害,却直接导致了林龙的魂飞魄散。
  现在的言先生,即使是用上了感知类的言咒,也无法找到林龙一丝一毫的气息。
  身为地鬼的林龙,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了。就和他那化成怪后被踩死的父亲(可能),还有他那被送灵的女儿一样,消失于这个阳世了。
  莫非在这一番的误打误撞之下,黑狗血也能起到送灵的效果?言先生搔了搔头,他只知道黑狗血能驱鬼,至于它的其他用途,恐怕只有道观里的那些老不死的才知道吧?
  总之,林龙是彻底的消失了,他也感觉到了约契完成之后,那种阳寿彻底归为己有的畅快感。
  那就好像是之前已经将食物吃下了肚,但直到现在,东西才算彻底被消化完一般。
  这感觉骆驼会懂,老黄牛会懂,普通人可能无法想象吧?言先生偶尔这样自嘲着。
  四十年的阳寿到手,林晴是生是死,言先生也并不在乎了。
  ——只是,这世上的事,是人说不在乎,就能不在乎的么?
  言先生望着林晴消失后留下的那滩血水,难免有些慨叹。
  林晴直到消失以前,都未曾解释过,为何在第一次和双鬼战后,言先生昏睡之后,他并没有下杀手?
  是因为“坚”字言咒的效果犹在,让林晴不敢冒险?还是因为当时的言先生被林龙折腾得够呛,林晴还不敢肯定有下手的必要?
  还是说,其实林晴从一开始就没有杀言先生的意思?
  从结果来看,林晴借着言先生的手,替自己的父亲和祖父都送了灵,让他们不用在阳世继续受折磨。
  谁又能说,这不是林晴本来的目的?
  莫非到了最后,自己还是着了林晴的道儿?言先生只能苦笑。
  如果林晴杀了言先生,让言先生成为他的缚灵,说不定还能解决让他们一族害怕至极的“遗传性”疾病。
  不过即使这一切都失败了,他也替父亲和祖父结束了未来数十年的折磨,即使不能结束了自己痛苦的生命,至少也可以少四十年的阳寿,死后受痛苦的时间也就更少了。
  真是大小都下注,赢的总是他啊!言先生想着,不禁笑了起来。
  世上真有长胜不败的赌博方式么?
  即使大小通吃,不还是会开出豹子么?
  林晴就开出了一个大豹子,一个大大的豹子。
  他以为无论如何都是赢,却最终输得体无完肤。
  林晴所形容的遗传病,如果言先生没有推断错,应该是“亨廷顿舞蹈症”,一种至今仍无法可解的致命性神经遗传疾病。
  如果这种病发展到了后期,那还倒真不如死了来得痛快。
  所以,林家发展出这么奇怪的家族习俗,也并不是那么难理解。
  只是林晴或许不知道,这种病的遗传性是50%。
  也就是说,还是有一半的几率,他并没有得到这种病。
  或许是因为听言先生说自己只剩下四十多年的阳寿,正好和这个病的发病时间很像,所以林晴才更确定,自己是真的患有这种疾病。
  其实,能致死的疾病何止千千万,谁又知道,林晴不是死于其他的突发疾病呢?
  不过言先生可以肯定的是,林晴并没有患上亨廷顿舞蹈症。
  言先生拿走他人的阳寿的方法,就像是拨快别人的时钟。改变它的长短,并不会影响它最终的流向。(第一卷第二章的卷首语)
  所以,如果林晴真的患有亨廷顿舞蹈症,在言先生拿走那四十年之后,他便进入了这种疾病的末期,他会无法正常的行走,无法利索的表达,甚至无法进行思考。
  但显然的,在约契仪式过后,林晴的头脑还是一样的精明。
  所以,这个“幸运的”小家伙,并没有患上他们家族的遗传病。
  生活往往就是这么讽刺。
  如果林晴早些进医院进行一次测试,一切就不会是现在这样了。
  可因为那通灵的阴阳眼,外面的世界在林晴的眼中是那样的鬼影重重,他根本就不敢踏出那个家门,更不用说进到医院这种阴气极重的地方了。
  而后来他的姐姐死了,他的父亲变成了地鬼,他终于可以大步走在阳光下,喜悦却冲昏了他的头脑,在他来得及想起这件事之前,他就碰到了谕天明。
  再之后,他便碰到了言先生。
  如果不是这一切的讽刺,凭着林晴那与年龄不相符的聪明脑袋,那可以操纵缚灵的阴阳眼,他将来会变成什么样,连言先生都无法想象。
  是又一个言先生,还是另外一个纵鬼的谕天明?
  可是,死了就是死了。死了,也就无从谈起那所谓的将来了。
  一直害怕鬼怪的林晴,最后却选择为了身为鬼的父亲,而耗尽自己所有的阴气,最后落了一个很可能魂飞魄散的结局。
  “这简直就是缩微版的言先生嘛!”
  李医生的话,时隐时现地环旋在言先生的耳边,久久不散。
  我的结局,又会是如何呢?
  忽然感到一种少有的郁闷感纠结于自己的胸口,让言先生感觉十分不快。
  他走出了老宅,走到了街上,走到人群之中,希望借着呼吸他最喜欢的人之气,来排解这让人不快的烦闷感。
  好巧不巧的,他看见了街对面有一张熟悉的面孔。
  那是潘彼得。
  言先生几乎快要认不出这个前“主菜”了,不仅是因为他那意气风发的笑容,还有他怀里搂着的沈郁婷。
  隔着一条街的车水马龙,潘彼得在转头环顾间,也看到了言先生。
  言先生笑着和他打招呼。
  潘彼得并没有笑,他只是瞥了一眼言先生,便带着沈郁婷往另一个方向匆匆而去。
  言先生认得这种眼神,这种不希望言先生在他生命中再度出现,甚至一想到言先生,一想到自己所付出的代价,便会后悔不迭,痛苦懊恼的眼神。
  当初为了获得一些东西,选择放弃另一些东西;而当想要获得的都到手了,他们却又开始为自己所付出的而痛心疾首。
  这才是人,言先生喜欢的人。
  言先生笑了,胸中的郁结也瞬间消失了。
  本来嘛,言先生的情感波动就比常人来得小,那些负面的情绪,自然也是来得快,去得快。
  反正说到底,言先生这次“主菜”吃得畅快,路边捡到的“彩票”又中出了六合彩,去掉用掉的零头,还净赚了五十多年,这不是该高兴的事么?
  言先生这样想着,笑着,消失在了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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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记:成功控制在20W字内完结了第二卷。
  诶,人家写文章老是要塞字数,我却在这儿拼命删……
  难怪之前结尾的时候总觉得有些奇怪,还好有眼尖的读者发现,加之我圆谎能力甚强……勉强算是没露太大破绽。
  下周开始既要无推荐裸奔,又要开新章,又要上班,其他的网站还有付钱找上门要我其他作品的……
  可能要休息两天,然后恢复让读者崩溃的一日一更了……
  如果要加更,除非是三江的编辑心情好,看得上我的文了。
  总之感谢大家两卷以来的关注,至爱在此鞠一躬了。
  PS:那个让人发指的女主问题……估计第三卷还是不会出现……不过第三卷会有两个卷女主,一个附带的二男主……如果计划不变的话。
  PS。2:亨廷顿舞蹈症的桥段,大概会有些读者知道笔者是在向谁致敬^-^
  希望大家能继续支持。
  还是那句话,书不扑,不TJ。
  阴阳眼完
  双生劫待续
  
  
  
  
  
  第三卷:双生劫楔子:倒霉与长发
  更新时间:2009…8…613:56:41本章字数:5885
  
  酒吧属于夜晚,因为放浪属于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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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个倒霉的女孩。
  当那个身影挡在她的身前,当她只能从地上仰视这个陌生人的背影时,她不停地这样想着。
  自己真是一个倒霉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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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九点,是忙碌的都市人开始一天工作生活的起点。
  却也是李靖穆李医生,“李夜猫子”的休息时间。
  现在的李靖穆,正坐在酒吧里,手上捧着一杯蓝带马爹利,翘着二郎腿,享受着属于自己的悠闲。
  一般的酒吧都是属于夜晚的,属于那些夜夜笙歌的青年男女,是一个酒精与荷尔蒙肆意飞舞的别样世界。
  而当到了早上,当放浪形骸的男女们重新穿上正装,回归他们的“日生活”,酒吧也就关上来大门。
  很少有酒吧愿意在早上也对外营业,因为吧主们都知道,人们都喜欢在白天保持清醒,而在黑夜里选择癫狂。
  不过李靖穆现在所在的酒吧,却是一个例外。
  这个酒吧白天也一样营业。
  虽然会在白天光临这里的人,总共就只有两个,其中一个便是李医生。
  “怎么?今天那位臭屁老哥不来么?”酒保一边无聊地用手转酒瓶玩,一边和李靖穆搭话道。
  这位年轻的男酒保,是酒吧老板为了特别照顾这两位光顾时间不固定的“贵客”,而特别雇佣的。
  他的名字……名字叫什么来着的,李医生对记人名并不擅长,他只记得这个戴着一副银边眼镜的小伙子好像是姓杜。
  “小杜你又不是第一次认识他,”李靖穆笑道:“他像是那种会准时出现的人么?”
  当小杜刚想答上一句“这倒是”时,酒吧的门被推开了。
  进来的,并不是李医生所等的人,也不是小杜所认识的那个嘴上有些缺德,为人有些臭屁,却总是出手阔绰的老主顾。
  这是酒保小杜第三次看到有人在白天光顾酒吧。
  而且这次,来光顾的居然还是一个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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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一个美女。
  她很漂亮,身材也很好,当她一笑起来,显出脸颊上那两个深深的酒窝,那笑容看起来更是娇媚可人,普通的男人恐怕看上一眼都会把骨头酥掉。
  可她依然很倒霉。
  上天在长相上给了她多少恩赐,就从她的运势上拿走了多少。
  不过,她之前这近二十年倒的霉加起来,都赶不上她今天所遇的一半。
  早上她刚一睡醒,就感觉到整张床不停地摇晃着,她连衣服都来不及穿便吓得跳下了床。她这脚还没落稳呢,床就“噗”的一声,散架了。
  她低身一看,才发现那早已腐朽不堪木质的床板从中间断成了两截。
  她这才刚想骂街呢,忽然有些沙尘落到了她的头顶上。
  她皱着眉一抬头,正看到那原本是天花板的地方,现在空出了一个大洞。
  而那些原本该在那里的砖头,石灰和粉尘,则正朝着她的头砸了下来。
  她好不容易算是没被砸个正着,却被扬起的灰尘搞了个灰头土脸。
  和这些相比,之后她洗脸的时候没水,上厕所的时候没纸,穿衣服的时候扣子崩了,穿鞋的时候后跟断了什么的,就实在不值一提了。
  到了这儿还只能算是普通级,不过当她一跨出公寓的大门,隔壁夫妇吵架时扔出的铁锅当头罩脸砸了上来,事情就开始变得越来越奇怪了。
  走在路边,天上会突然掉下一个扳手,砸中她的脚。抬头看,电线杆上的大哥正憨笑着和她打招呼说抱歉。
  想进卖场逛逛,却被上百手推车爹出的“长龙”当面撞了个正着。还好她的脑袋让得快,才没在摔倒的时候把脑袋撞上身后的凳子。
  郁闷的她只好悻悻地离开卖场,走到一个花园绿地了,找了张长椅坐了下来。
  只可惜,她坐下之前并不知道,那长椅上已经躺着一条大狗。
  而她那线条极优美的屁股,正坐在那大狗的头上。
  总算这回她的反应不慢,狗还没跳起来呢,她就一蹦三尺高的一下子窜出百米之外,跑出了绿地,跑到了大街之上。
  咦?好像没在追么?撒丫子跑了半天,她才发现那狗居然并没有追过来。
  在这一慌神间,她没有注意到她正站在马路中间。
  等她回过神来,转过头时,她看见的离她只有三米之远的卡车。
  按当时卡车的速度,她和卡车头在0。5秒之内,就要和卡车头来上一个“第一次亲密接触”了。
  都说人在快死的时候,脑中会回闪过自己一生的经历。
  但她现在却只能想起一句话:
  我真***倒霉。
  然后,当她以为她会华丽地变成第二天城市晚报第三版角落旮旯里的一个交通事故告示时,她看到她这一天的第一份的幸运。
  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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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个男人。
  酒吧推门上挂着的响铃“叮当”了一下,一个男人推门走了进来。
  进门之后,他甚至都没有抬头看一眼,两步一走,便坐到了李医生的身旁。
  “小杜,老样子!”男子敲了敲吧台,催促道。
  “知道了!猴急什么?”小杜没好气地将一个易拉罐的可乐瓶顺着吧台滑到了男子的面前。
  “来酒吧不喝酒,只喝可乐的家伙,你恐怕是唯一一个了。”李靖穆喝着自己杯中的酒感慨着。
  “我只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罢了。”男子喝了一大口可乐,打了个嗝道:“你还有比白天的酒吧更好的选择么?”
  “哦?真的?”李靖穆笑着指了指吧台的另一端:“可今天似乎也不是那么安静哦!”
  “嗯?”男子皱着眉看了过去,发现了坐在吧台另一头的女子。
  因为那一头披肩的长发遮住了脸,所以男子只能肯定对方是一个身材姣好,双腿纤长的20至25岁女性。
  “我说小杜刚才怎么和吃了枪药似的,”男子恍然道:“八成又是搭讪碰了一鼻子灰吧?”
  “你知道的,那个什么改不了吃那个什么嘛。”李靖穆嘴里和新来的男子说笑着,眼睛却看着小杜。
  “我说杜飞鱼啊,你这样不行哪!”男子也搭腔着招惹小杜去了:“你就不会请她个两轮酒水,人家也不会这么不甩你了!”
  “我有请哪!”小杜和李医生二人也早已混熟,他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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