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我最大-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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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恒见到雷奔生活和顺,微悬的心终于彻底放下。
而云紫星,自一年半前休了司徒海鱼后,便落户京城,至今还未续娶。曾经痴缠着他的玲珑,已经嫁作商人妾,云紫星身边,难得的清净起来。
人都是会变的。昔日的风流浪子,经历了一段失败的婚姻,已经失去了逐花寻芳的兴趣。如今,他除了工作,就是潜心练武,武功倒比以前精进许多。
八岁的云绮没有生母在身边照料,显得特别懂事乖巧,流露出超乎年龄的沉静气韵。
客厅人多,此刻,她独自带着幼小的弟弟在院中观赏菊花。随行的两位云家奶妈,乐得清闲。
正是菊花盛开的时节,白的莹润无瑕,黄的温暖灿烂,更有绿色极品,静静绽放,傲视群芳。
小姑娘穿着一身嫩黄衫子; 人倚疏篱,清新明丽,宛如一朵柔雅的小雏菊。小云暃刚学会走路和说话,他流着哈拉子,步履蹒跚地紧紧跟着云绮,嘴里不住叫着“姐姐姐姐”。
“这就是仲恺未来的媳妇儿呢!生得越发粉装玉琢了,又乖又可爱!”连恒站在客厅门口,一边和来来往往的宾客点头致意,一边看着小姑娘,欢喜不已。
“的确可爱,”狄纭点头道,“不如我们把她留下来?云师兄带两个孩子也不容易。”
“你没听云师兄说,下个月就要把她送去金针婆婆那里学艺么?留不下来的,不过我们以后可以经常去看望她。”
“没想到司徒海鱼居然能生出这般温柔懂事的好闺女,看来孩子还是不能太宠溺。”
“那是当然……啊,李菩提门主来了,你快去招呼,我去把链子给绮儿。”
★★★
“绮儿!”连恒走到云绮身畔,拿出一个小小的锦盒,“这是婶婶送你的礼物,你看看喜不喜欢?”
一根银质项链的中央挂着一颗珍贵的矢车菊蓝宝石;一些枝蔓般的细碎螺纹,以奇特的轨迹纹缠在银色的链身上。
这是仿造仲家的传家宝贝制作的项链,造得和传给仲恺的那一根,是一模一样的。
“好漂亮!可是……”云绮皱起秀眉,“婶婶为什么要送我礼物呢?今天是弟弟妹妹满月,不是我过生日呀!”
“礼物不一定要过生日的时候才能送啊!”
“那,我先谢谢婶婶的好意,不过我得去问一下爹爹,才能决定可不可以收。”
“哇,绮儿真有原则。好,你去问吧。”
说话间,云紫星和雷奔夫妻过来了。
“弟妹不招呼宾客,和小丫头说什么呢?”云紫星笑问。
“回爹爹,婶婶要送一根好漂亮的项链给绮儿,绮儿不敢擅自收下。”
连恒笑道:“人都说蓝宝石链子是有护身效用的,我觉得很适合绮儿,云师兄若不收,可是辜负了我一番好意哦。”
云紫星深深看她一眼,抱拳道:“紫星岂敢如此不识好歹,多谢弟妹关心小女!”
小云绮见父亲应允,连忙行礼致谢。
连恒笑着帮她戴上:“绮儿,这根项链会给你带来好姻缘的,要收好哦。”
“绮儿记住了。”
“这绮儿真的很可爱!我还是比较喜欢女孩儿。”唐傲雪摸了摸云绮的辫子。
“不管生男生女,关键要聪明讨喜。”雷奔道,“当然,最好是像二师嫂,生对龙凤胎,儿女双全!”
连恒在他心里,始终是完美的——连生孩子都是。
云紫星笑道:“这是可遇不可求的!”
唐傲雪一笑,低声问连恒道:“二师嫂生了龙凤胎,身材还是这般窈窕,容色更加艳丽,不知是何秘方?”女人最关心的,还是这个问题。
确实,连恒比没生育前更漂亮了。身材依旧苗条,但胸部因为怀孕、哺乳,变得更加丰满,衬得腰肢更是不盈一握。原先五官不够明艳,怀孕之后,反倒长开了:窄窄的双眼皮变宽了,眼睛也就显得大了不少;鼻子变得比以前挺直,嘴唇不需要化妆也始终红润娇艳。用狄纭的话说:“你越长越有仲青蓝那种令人不可逼视的美艳了。”
这是个奇怪的现象,连恒只能用“女大十八变之最后一变”来形容。就像张曼玉,出道时也只能算“可爱”,圆脸圆眼睛,没什么特别美的,到了三四十岁,反而越长越有国际巨星的风采。
“秘方就是‘青蓝’养颜系列化妆品!”她开玩笑道。
最近已有很多人这么问她,她都是通过打广告来打太极。
话说回来,不管如何丽质天生,保养还是需要的。她独家研制的系列化妆品,绝对是真材实料,有驻颜奇效的。如今,本是玩票性质的化妆品生意越做越好,明年,她准备扩大经营范围了。
★★★
万历三十一年,公元1603年。
五月初,雷奔生了一个美丽的女儿。云紫星先下手为强,抢着给云暃定下做媳妇儿。
万历三十二年,公元1604年。
“青蓝胭脂”的品牌在大江南北打响,到这年八月十五,已经和赫连茶庄一样,开了二十八家分店,仍然供不应求。
万历三十三年,公元1605年。
“青蓝胭脂”的分店落户京城,隔壁是一家精品成衣铺——“若风”。“若风”的老板叫慕风,老板娘叫容若若,生意做得很火爆,银子赚得花不掉。
在容若若的大力推介下,很快,“青蓝”品牌赢得了大量京城贵妇的青睐,营业额直线上涨。
万历三十八年,公元1610年。
天仙般美丽的云绮果然遇见了酷帅无敌的仲恺,只是两人相识实在太戏剧化,导致误会重重,乌龙不断,历经种种波折,亏了那两根一模一样的蓝宝石链子,两人才走到一起。
万历三十九年,公元1611年。
中秋。
仲恺带着好不容易娶到的小媳妇儿,和娘亲一家共庆团圆佳节,顺祝龙凤胎弟弟妹妹生日快乐。
“外公外婆,不知道有没有在想你?”每逢佳节倍思亲,连恒始终惦念着现代的二老。
“想当然有一些,不过,他们已经有了小忻,不会太想我啦。”
小忻,是那个新的“仲青蓝”后来生育的女儿。仲恺来明代时,小忻才七岁。
是什么灵魂,进入了青蓝的身体呢?会是——小素么?
冥冥中的因缘际遇,真是妙不可言啊。
团圆饭罢,连恒带领丈夫、儿女、儿媳来到院中,开始敬月仪式。
墨蓝的天空,神秘浩瀚,一轮圆月,高悬其中,莹莹如玉,皎皎如灯。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这轮明月,古今皆同,光照华年,无言见证着人生的缘起缘灭。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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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009年。
三月的堪培拉,吹起了凉爽的秋风。
这是个美如世外桃源的城市,阳光普照,天气和暖,除了常青的松林翠柏,其他树种渐渐开始变黄,处处显得清新宁静,秀丽优雅。
Lance 来到这里已经快一个月了。喜欢这里的环境,喜欢这里的空气,所以他愿意舍弃国内的一切,来此做师兄的助手。
一切,都适应良好。一切,都很顺遂。
但今天,第一次单独在宽阔平坦的道路上驾车,却突然遭遇了小型车祸。
不过,公平地说,责任并不在他。
那个年轻女人是在他的车子启动时突然从拐角跑出来的,没有一丝预兆,紧急刹车为时已晚。
一声惊叫之后,她猝然飞了出去,像断了线的白色纸鸢,缓缓跌落在几米之外的绿地上。
还好,那是绿地。
走过去看到她的第一眼,Lance整个人像是被一道突如其来的闪电劈中了一般,怔怔无语。
一头丝滑顺直的乌黑长发,映衬得她白皙的皮肤莹润无瑕,眉似弯柳,眸似清水;睫毛长而浓密,粉嫩的唇比玫瑰花还娇艳。
此刻,她惶然地侧倒在草地上,白衣胜雪,满面无助,宛如一枝清新带露的粉白百合。一丝殷红的血,正缓缓从她的膝盖部位渗出。
那种纯美而柔弱的感觉,以不可抵挡的姿态在他的心底怒放,瞬间便铺天盖地。
“仲小姐,你流血了,我带你去包扎。”他压下心底的激动。
“你,是谁?”她茫然地看着他。
男人穿着精致的手工西装,有张棱角分明、俊美英挺的脸,气质温文尔雅,眸中带着莫名的激动。
他是谁?
在她的记忆里,只认识爸爸、妈妈、小恺,还认得三个表哥表嫂(不过到目前为止名字她还没有分清)。
“你,不是仲小姐?”她的反应让他蹙眉。不可能的!她这种长相,任何人见过一次就不会忘的,何况是有“记忆超人”之称的他?
“你怎么知道——我姓仲?”美女也蹙眉。一点也没对他的印象呀。
他欣喜地一笑:“我说就是你!我先扶你上车,去医院包扎一下吧。”
★★★
不远处就有家医院。
只是膝盖擦破了点皮,消了毒,涂了些紫药水,医生就说ok了。
“我送你回去吧。你住在哪里?”Lance扶她站起来。
“我,还没记住地址。不过,我表嫂她把地址给我带在身上了,在这里!”她从衣袋里掏出一张卡片,小心翼翼地递给他,“麻烦你了!刚才我和表嫂走失了……我对这里很不熟悉,爸妈找不到我,会着急的。”她小声补充。
Lance接过卡片,上面全是英文。
“我不认识上面写的字,但我已经开始学了。”
Lance深深看她一眼,觉得她和上次在扬州初见时真的很不相同。
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当时的她,给他留下极好的印象。
容貌极美丽,却毫不张扬;沉静,大度,温婉,更难得的是被人诬陷辱骂时,还能保持理智和风度,迥异于他见过的其他所有女人。
“你愿意送我吗?”见他不言不语也不动,她充满希冀地看着他,显得楚楚可怜。
“我当然愿意!他乡遇故人,有机会我还会联系你。”他压下心底的疑惑,带她上车。
“谢谢你!”她感激地看他一眼,小声道,“不好意思,我该怎么称呼你?他们说——我失去了一些记忆,所以,我不知道你是谁。”
难怪,整个人的感觉都变了!
“没关系。你可以叫我Lance。”他发动车子,“你现在,搬到这里住了吗?”
“是的!我的家人和亲戚,都在这里。我刚过来半个月。”
“你是怎么失去记忆的?”
“我也不知道。”她低低的叹气,不经意间流露万种柔情,“就是去年夏天,忽然什么也记不起来了,然后慢慢地,一点点的,重新去学,去记忆。”
他的心中蓦然涌起怜惜。
一切从零开始,真的不容易。
静默了会,他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你,有没有再婚?”
“没有。我爸爸妈妈说,这事要慎重。”她小女孩般乖巧地回答。
她真的变了。不过,改变后的这种感觉,他也不反感。
女孩子,就要有女孩子的样子。最可怕的,就是朱晓娟那种,看起来穿戴得体,打扮华贵,人模人样,实则如草包泼妇,令人望而生畏。
“以后,我来看望你,你愿意接待我吗?”快到她家,他淡淡问,心里却忽然开始不规则地跳动,眼神也显出特别的灼热。
她的脸,莫名红了起来,一双大眼睛疑惑地看着他:“你,来看望我?我们以前很熟悉吗?”
“不算很熟悉。但,确实认识。”他自己都觉得没有说服力,想了想,补充了一句,“嗯,加上是我把你撞伤的,因此来看望你,是应该的,对么?”
她笑了,低声说道:“谢谢。”
她的声音,和她左手腕上晃动的一大串细丝银镯一样清脆动听。
“你家到了。我扶你进去吧。”
★★★
这是距离城区中心吉比克不远的一座院落,坐享繁华中的宁静。门口,一个三十五六岁的中国女子正在翘首盼望,见到她从车上出来,立刻朝门里喊:“小蓝回来了!小蓝回来了!”
“她是——你表嫂?”他猜测。
“是的。”她抬眸看他,“你很聪明。”
“正常推理。”他笑。
她失忆后,比原来的样子,多了许多稚气。之前成熟的她,让他欣赏;现在小女孩般的她,却让他莫名怜惜。
他承认,这次相逢,她对他产生了很强烈的吸引。
“Lance,李凉笙。在国内的时候,做过法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伸出手,向她告别,“再见!”
“Lance,李凉笙。”她念一遍,确定没有印象。不过,从今天起,她会记住他。
“我叫仲青蓝。再见!”她握住他的手。
他一直记得她的名字。
仲青蓝,李凉笙三十一年来除了自己的母亲外,唯一予以肯定的女人;如今,又成了唯一让他心动的女人。
他知道,她有个很大的孩子。但他不介意。原本就准备单身到底,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
“明天,我会来看你。”他看向她朝露般澄澈的眸子。
“好的,明天见。”她露出倾城的笑容,像夏日的阳光,令他炫目。
(全书+外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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