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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科幻纵览-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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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是魔术。在这个科幻版的《变形记》里,“变形”是超现实的,接下来的反应则是现实的。

又比如,《百年孤独》中的俏姑娘雷麦黛斯最后升空而去。即使在小说中的那个马孔多村里,人们也应该对此表示惊讶,会报告警察局去调查此事。新闻媒体也会闻风而动。但这一切都没有发生,俏姑娘飞走就飞走,所有人似乎都把这当成寻常事。

而在《飞人阿里埃利》中,阿里埃利获得飞行功能后出没于印度各地。作者笔下的印度,其开化程度基本类似于《百年孤独》中的南美。但飞人引起的是一连串的惊异、轰动、搜寻……“活人飞天”是超现实的,而后面的所有反应都是现实的。

其实,超现实主义也有一个渊远的源流,那就是童话。当我们看到大灰狼和小白兔对话时,看到猫和老鼠象人那样斗法时,我们决不会问,它们为什么会说话?它们的智力有那么发达吗?我们直接接受了这些艺术中的虚构。

在《电影创作类型论》中,作者桂青山对小说和影视作品的创作方法进行划分。先是分为“再现”和“表现”两类。将现实主义、自然主义都归为“再现”。又将“表现”分为“传统品格的表现”、“现代品格的表现”。他把科幻与奇幻合在一起,归为“传统品格的表现”,把超现实主义称为“现代品格的表现”。虽然名称不同,分类稍异,但这是笔者找到的,最为接近本文观点的创作方法分类体系。

在关于“创作方法”的定义里,最后有“以达到特定的艺术表现效果”这么一句。在分析以前关于创作方法的诸种理论时,笔者提到:不能将创作动机作为出发点。在这个定义中,创作动机不是出发点,而是推论。也就是说,某种创作方法,最适合于表现某种艺术效果。所以,为了达到这种艺术效果的作者,便更倾向于选择这种创作方法。这个顺序是不能改变的。

那么,这四种基本创作方法又分别能达到什么效果呢?现实主义创作方法所达到的效果,就是高度逼真。它制造了一个假镜子,假照片,令读者或观众接受。和作为现实主义渊源的“镜像论”完全相反,和追求零感情的作家的思路完全相反,现实主义作品根本不是镜子般地反映现实,它们都是虚构的,但是被虚构得似乎是一面反映现实的镜子,是高度的以假乱真。凡是使用现实主义写法的作者,都是在追求这个以假乱真的效果。

科幻创作方法可以表现出客观世界的可知性、以及人对客观世界的掌握和支配。在科幻作品中,神秘现象,超现实情节都是有解的。至于各种危机,即使它最终不能克服,但因为能够被认识,被解释,至少形成了心理上的把握感。

奇幻创作方法,则要表现出客观世界的神秘性,以及人对客观世界的敬畏。奇幻作品总包括着某种宿命色彩。世界上没有纯粹的乐天派,当人们在冷漠而宏大的客观世界面前感觉渺小,无助时,他更能体会到奇幻作品的深蕴。

超现实主义可以表现出客观世界的荒诞和无意义。针对人类,针对个人,客观世界本来便无意义。意义是人类赋予的。超现实主义能够拨开这一层面纱,令人在荒诞不经中感受世界混乱怪诞的本相。

如前所述,既然从现实主义氛围中成长起来的主流文学理论家,可以从再现的概念出发,建造整个创作方法体系。那么也可以反其道而行之,从表现出发,建造整个创作方法体系:所有的创作方法都是表现。现实主义是“以真乱真”的表现——模拟客观真实去建造艺术真实。科幻和奇幻是“以假乱真”的创作方法——不模拟客观真实而去建造艺术真实。超现实主义是彻底的表现——完全不理睬真实不真实这个问题。

其实,上世纪三十年代,郁达夫就建立过一个从“表现”出发的理论体系,当然与此处的还有区别。

第四卷:科幻的艺术规律 第三章:科幻中的叙事逻辑(1)

上三章前言

第一节:叙事学研究的简单回顾

第二节:什么是自设逻辑

第三节:公设逻辑

第四节:科幻所提供的新叙事模式

上三章前言

叙事研究,是当代文论中的一个领域。在叙事学研究的简单回顾中,笔者介绍一下它的基本内容。对于科幻文学来说,一方面叙事学理论有助于廓清它的创作规律。另一方面科幻文学也对叙事学作出了贡献,那就是自设逻辑与公设逻辑。除了理论上的帮助外,科幻还提供了新的叙事模式。

第一节:叙事学研究的简单回顾

对于提倡现实主义,提倡生活流的作家来说,小说不要有什么模式、套路,自然而然,还原生活本真为最好。但叙事学家却不管这一套。在他们看来,任何小说抽掉了具体内容,提取出核心脉络,都可以展示出数学公式般的严整性。套路和模式客观存在于所有叙事艺术中。而他们的工作,就是由表及里,把这些潜在的套路挖出来。

叙事学发端于十九世纪。俄国文学理论家普罗普收集大量民间传说,从中分析出叙事结构、叙事功能,找到他所认为的“常数”、“不变项”。这篇童话写国王,那篇童话写巫师,但把这两个角度代换,那个基本的叙事结构不会变。

法国学者布雷蒙则提出“事纲逻辑”的概念。一个行动的起因、过程、结果构成一个“事纲”。在叙事作品里,一个“事纲”连着下一个“事纲”,或者一个小事纲镶嵌在一个大事纲中间。一位影视界的朋友介绍说,统计分析,好莱坞电影平均每部由十三个“故事点”组成。太多则杂乱,太少则拖沓。这个“故事点”的概念几乎就是事纲的通俗叫法。    

法国叙事学家格雷马斯则将叙事模式划分为三个类型:契约型。故事涉及契约的设立与悔毁,常与人际的抗拒与调和相关。例如《红楼梦》中所谓的“金玉良缘”、“木石前盟”。2任务型,包括奋斗追求,斗争与任务的执行等等。中国古典小说西游记显然属于这种类型。3离合型,涉及邂逅分手、迁徒流离、相会相失等。这种类型的作品很多,稍近一点的例子如张爱玲的《十八春》。(《文学理论要略》童庆炳著,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204页)

这些叙事学研究,可以看作创作方法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创作方法要研究作品中的逻辑与外界逻辑的关系,叙事学要研究作品逻辑本身的结构、规律。它们都不在意作者的社会地位、创作动机,或者作品风格这些外在的东西,专注于作品内在的结构问题。

科幻文学可以给叙事学研究提供很好的帮助。以往叙事学研究的作品,一是民间传说。这些作品多是在很长时间里,由许多个不知名的作者缓慢修改形成。难以考证其创作过程。二是现实主义作品。这些作品的作者多半反对创作套路、模式。其作品中呈现出的叙事逻辑,多半是自发而非自觉。但科幻不同。科幻作者必须在每一部作品里预设逻辑,保证其自洽性。它对于内在逻辑的设定是自觉的。考查起来要方便得多。而正是通过对科幻作品的考查,笔者提出了自设逻辑、公设逻辑和通用逻辑这三个概念。

另外,科幻作品本身也形成了一些新的叙事功能。它们很难归纳到其它文学门类中撮的叙事功能中去。

第四卷:科幻的艺术规律 第三章:科幻中的叙事逻辑(2)

第二节:什么是自设逻辑

2000年,四川辞书出版社出版了《科幻爱好者手册》一书。笔者一位朋友是其中的主要执笔人。他曾经对我抱怨说,出版社编辑曾经把他撰写的一些词条退回去,要求在词义解释中加上几个字——“在科幻小说中”。涉及的词条包括白洞、黑洞、黑暗星云、反物质,等等。我对他说,我感觉编辑的要求意思还是不过分的,这些词汇在科幻中的含义,已经不同于它们在科学中的含义了。它们“在科幻小说中”,往往包含着科幻作家自己设定的内涵。这就是本章要分析的“自设逻辑”问题。

“概念文学”、“观念文学”在主流文学理论那里,似乎是一个贬意词。它特指过去某个时代,作家们被要求去创作的,符合当时某些政治观念的文学作品。当文学评论家们使用这个词汇时,多半是指责某部作品脱离现实。

然而,科幻文学又恰恰是一种从观念出发的文学。只不过这里的观念不是上级的指示,或者政治词汇,而是作者自身的思考。“科幻小说是最讲究观念的一种小说形式,小说的重心就在表达作者的某种观念,这是作者的灵思火花——某种科学观念加上幻想、再来制造安排人物、发展情节,构成一篇小说。有人说,科幻小说是一种观念文学,于此可见“观念”在科幻小说中的重要地位。“(黄海《台湾科幻小说大全》505页)

在科幻文学界,有一个自发流行起来的概念——科幻点,其内容基本上就是本章要介绍的自设逻辑。不过“科幻点”的概念是约定俗成的,含义比较模糊。所以,本章使用“自设逻辑”概念来表述这个规律。

自设逻辑中的“自”,指单个作者自己。也就是说,某篇科幻小说中的自设逻辑,是作者单独为这篇小说设定的。不仅其他作者不需要遵守这个逻辑,就是同一个作者在创作下一部科幻小说时,也不需要遵守。除非下一部是这一部的续集。

自设逻辑中的“设”,强调了这种逻辑的人为性,假定性。这些自设逻辑完全是作者本人的创造。然后,作者再在这个假定的基础上,创造整个故事。

而“逻辑”,则是指事件的因果链条。有某因必有某果。但这个因果不是常识的、公认的,比如“天冷会感冒”、“不吃饭会营养不良”,是自造的。

请看下面这个自设逻辑:

“第一定律:机器人不得伤害人,或任人受到伤害而无所作为;

第二定律:机器人应服从人的一切命令,但命令与第一定律相抵触时例外;

第三定律:机器人必须保护自身的安全,但不得与第一、第二定律相抵触。“

科幻爱好者一看便知,这是阿西莫夫在小说集《我、机器人》里给出的“机器人工学三定律”。它的逻辑十分周密,以这套定律为基础创作的故事也十分严谨,以致于有些科幻迷误以为,这也是现实里科学界研究机器人时使用的定律。甚至一些介绍科幻的文章也这么讲。其实,它只是作者发明出来编故事的。与现实中的人工智能领域完全无关。机器人工学三定律是“自设逻辑”的典型。

对于《球状闪电》中的“球状闪电”,作者刘慈欣曾有这样的诠释:而这本小说中的球状闪电只是一个科幻文学形象,为演绎科幻的美感而诞生,不应被看作是对这种自然现象基于科学的一种解释。事实上我自己从科学角度对球状闪电的猜测(当然是很幼稚很业余的)也完全不同。小说中的解释不是因为它最符合逻辑,而是因为它最有趣最浪漫。《球状闪电》216页,四川科技出版社出版。尽管用的术语不同,但笔者以为,这就是对“自设逻辑”的表述。是作者艺术自觉性的体现。在段表述里,客观世界的真实——作者的心理真实——小说中的艺术真实,三者是严格区别的。

现实只有一个,超现实却可以有无数个。如果幻想类文学的作者(不仅仅是科幻小说作者)不给他的作品假定一系列逻辑前提,那这个作品就没法读了,所有的情节将会混杂成一团。不光是科幻小说,神怪、武侠等各种形式的幻想类作品,都需要把情节建立在超现实的背景中,也都需要“自设逻辑”。比如,孙悟空为什么只能七十二变而不能七十三变?为什么一个跟斗飞十万八千里而不是十万九千里?在武侠小说里,一副毒药被服下后,为什么七七四十九天毒发身亡而不是八八六十四天?练习《葵花宝典》为什么一定要引刀自宫?哈里波特为什么能够在车站穿壁而过?这些逻辑不需要读者去问询究竟。它们都是故事的出发点。你需要的是从这些基础上阅读故事。而作者的任务,就是在故事里把它们的来龙去脉交待清楚。

如果魔法没有任何限制,那么人物将会成为万能的神,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因而也就不会有任何故事可言。《幻想文学漫谈》《科幻》2004年二期。这就是自设逻辑的意义。对于幻想类文学,作者们有一个普遍的误解,就是要从现实的束缚中解放幻想,怎么想都行,最好不要有约束。比如,一些奇幻类作者就认为,科幻是受约束的幻想。其实,戴着镣铐跳舞,才是一切幻想文学的创作原则。赋予情节的可能性有一个无形的界限,超过了它,可能性越大,可读性越低。

比如,在儿童片《奥特曼》中,不管出现什么问题,最后“奥特曼”都会变身为一个巨人,拳打脚踢予以解决。这种片子成年人就不会爱看,因为情节过于简单。《超人》第一集里,超人倒转地球,令时光倒流,地震造成的灾难一一倒转回去,世界安然无痒。观众自然会想到,以后无论遇到什么问题,超人只要倒转时光,把问题消融于无形,不就完结了吗?当然,这样一来,什么故事都不存在了。

在科幻小说中,自设逻辑比比皆是。机器人工学三定律是一个经典例子,以致于能够脱离故事而为人熟知,成为后面介绍的“公设逻辑”。下面再介绍一些自设逻辑的例子。根据个别作者确定自设逻辑的目的之不同,科幻小说中的自设逻辑可以分为三类:

预言类自设逻辑:

在以宣传科学预言为目的的科幻小说里,自设逻辑往往就是作者本人在科学或者社会方面的预言。比如各类乌托邦小说里描写的美好世界的架构。一项科学发明,等等。作者自觉地使这些自设逻辑与科学原理本身靠近。而故事往往是宣传或者陪衬这些发明创造的。

这类自设逻辑包括:凡尔纳在《大炮俱乐部》中设定的登月炮弹发射原理,克拉克在《太阳风帆》中设定的利用太阳风进行宇宙的原理,在《天堂的喷泉》中设定的“天梯”原理,迟书昌在《五号游泳选手的秘密》中设定的船舶润滑剂,叶永烈在《失掉鼻子之后》里设定的人体再生技术,等等。在科幻小说里,这种自设逻辑并不多见。

主题服务类自设逻辑:

对于寓言类、传奇类科幻小说,它们的自设逻辑并非出自科学原理。作者设定此类自设逻辑,意在表达某个主题。在著名的科幻短篇《冷酷的平衡》里,飞船的燃料和给养只能维持一个船员,多出一个都不能承受,必须有一个人被抛入太空,如果心生怜悯就得双双毙命。这就是这篇故事的“自设逻辑”。

读者读完后莫不为之扼腕。纷纷试图修改这个“只限一人”的残酷条件:那么大的飞船,怎么就装不下两个人的给养!飞船检查严密,那个少女根本不可能登上来!他们可以遇到另一条船提供补给!更有的读者指出,这个前提离科学很远,作者本来想怎么设定就可以怎么设定。所以,作者是故意“杀死”那位姑娘的。确实如此,在这篇故事里,只有这个自设逻辑最能震憾人心。任何“心软”的假定都违背了故事的主题:宇宙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冷酷性!

在科幻小说《献给阿杰尔农的花》中,主人公查理经过手术后,从弱智成为超人,又恢复弱智。这就是本篇的核心自设逻辑。读者会问,他的智力提升后,不能自己研究出新的手术方法吗?其他更高明的科学家不能挽回他的智力吗?当然作者也可以这么去假设。但那样就削弱了本篇的主旨:由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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