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幻纵览-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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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渊洁的《黄金梦》也是少见的幽默科幻。其风格近乎无厘头。王晋康作品风格偏重于厚实,大气。所以轻松滑稽的《美容陷阱》、《完美的地球标准》便尤其显得突出。郑军的《虫飞蚁走也惊魂》,也是幽默科幻的代表。
虽然许多科幻作品都有些轻松的谈话,幽默的情节。但以幽默风格为特色的科幻作家尚未出现。这也算是科幻文学发展的一个小方向吧。
第四节:恐怖类科幻
恐怖小说被视为一个文学门类。甚至和科幻、奇幻并列为三大幻想文学门类(《想象的艺术——20世纪科学幻想、恐怖和幻想艺术》,美国弗兰克罗宾逊等编著)。笔者对此颇为不解。因为这是把题材和风格搞混了。任何题材,现实与超现实,过去和现代的,都可以被处理成恐怖风格,也可以不被处理成恐怖风格。恐怖与科幻是“横”与“纵”的关系。
一部小说恐怖与否,需看它的主要事件是否是悬念。悬念不同于悬疑。悬疑是未解之谜,而悬念则是让读者能够提起心,吊起胆的情节。它不一定就是未知的。比如典型的恐怖风格科幻片《异种》,开始部分就交待了背景:科学家接受到外星电波中传来的遗传信息,用它培育出一个外星人。这个人逃出基地,到处寻求男性,以便通过交配产下后代。而男人与之交配后便被她杀死。这部电影里没有悬疑,只有悬念:外星异种如何去害人。处在危 3ǔωω。cōm险中的人能不能逃脱她的杀害。
如前所述,从哥特式小说发展来的科幻小说,早期作品里多具有恐怖色彩。《弗兰肯斯坦》、《化身博士》都是典型的恐怖科幻小说。二十世纪后,它们被改编成许多版本的恐怖科幻片。凡尔纳和威尔斯不以恐怖风格见长。但前者也创作了恐怖科幻《喀尔巴迁的古堡》,后者的《隐身人》、《摩托车诺博士岛》也有明显的恐怖色彩。在第五卷里,笔者将介绍“大片”时代到来前的美国科幻电影。由于特技手法不过关,早期美国科幻片多选择恐怖题材,通过制造悬念来吸引观众。上一章介绍的“新哥特科幻”,几乎全部是恐怖风格的科幻。
说到恐怖科幻,还要提一个特殊的例子。被称为“恐怖小说家”的斯蒂芬金,其作品既有奇幻题材,也有科幻题材。他的《修剪草地的男人》描写了人的意识如何被改造为虚拟的电脑程序,后来被改编成同名科幻片。他的《死亡区域》也是典型的科幻小说。不过,以笔者所见,这部封面上印有“恐怖小说”字样在中国发行的作品,风格上根本不恐怖,而是一部正剧风格的科幻小说。
第四卷:科幻的艺术规律 第四章:关于科幻的三大误解(1)
下二章前言
第一节:科幻文学与儿童文学
第二节:科幻文学与通俗文学
第三节:科幻文学与科普作品
第四节:科幻文学与主流文学
下四章前言
上面三章,谈了科幻文学内部的再分类。下面四章谈科幻在整个文艺大家庭中的位置。
要讨论这个问题,先要面对三个常见的误解。这就是:将科幻文学视为儿童文学、将科幻文学视为通俗文学、将科幻文学视为科普作品。同时,还要面对一个基本问题,就是科幻文学与主流文学的关系问题。
第一节:科幻文学与儿童文学
在《科学与中国现代文学》一书中,刘为民提到老舍的《猫城记》时,讲了一句旁白:老舍创作于30年代的长篇小说《猫城记》,半个多世纪后被收入叶永烈主编的《中国儿童文学大系》。我们且不去推敲这里“儿童文学”视角是否过于单一……(该书279页)
这句话,突现了中国科幻的尴尬处境。《猫城记》是科幻小说,这是叶永烈在八十年代便作出的判断。在2000由福建少儿社出版的《中国科幻百年回眸》中,叶永烈将它收入第一卷。但在相当长的时期里,科幻文学只能披上“儿童文学”的外衣与读者见面。这并非就是科幻作家自己认可的位置。
从五十年代开始,科幻文学大量发表于儿童文学刊物,而不是专业文学刊物。在作协系统里,科幻作家可以参评的“宋庆龄奖”、“冰心奖”,都是儿童文学奖项。科幻作家更在一段时间里,只能以儿童文学作家的身份进入作协,这都使得科幻文学等于儿童文学,有了事实上的,体制上的证据。
反驳这个判断是很容易的。任何人只要多读几篇科幻经典,就知道它不是儿童文学。但要从体制上解放这个束缚,还要走相当长的道路。
将科幻文学等同于儿童文学,只能允许科幻作品在儿童刊物、或者少儿出版社出版,必然造成作品内容上的削足适履。首先便是篇幅。青少年儿童的阅读能力不及成人,所以,编辑都要求作品短小。儿童刊物要求的科幻短篇,常常是两三千字。和专业科幻刊物上一万多字的平均长度有明显对比。儿童出版社要求的长篇,最多不过十万字,一般几万字。有的成人读者问我,为什么很少见到科幻的大部头?我只能给他们解释:科幻作家不是不想写大部头。但他遇到的儿童出版社的编辑差不多都要限定字数。他不得不收起自己的雄心。
其次是人物。读者喜欢某部作品,焦点便在主人公,或者主要人物上。他或者是把自己认同于主人公,在主人公身上看到自己的命运。至少也要关心主人公的命运,才能吸引他往下看。于是,给青少年儿童写的作品,主人公一般是他们的同龄人。甚至可以有违客观实际,让一些十几岁的半大孩子当科学家、政治家,军队将领。这样写,青少年读者并不会认为其虚假。而一部以青少年为主人公的科幻小说,成人读者很难激起阅读欲望。
再次是主题和人物性格。青少年对世界的态度是非黑即白。正义与邪恶绝对对立。人物非善即恶。所以,适合青少年看的科幻小说,主题简单。回避复杂的社会现实。人物是扁平性格。从始至终无发展。而写出社会诸种矛盾的对立统一,写灰色人物,多重性格,写道德的模糊状态,对于青少年读者来说是不讨好的。而从文学角度,只有将人物与社会环境写出复杂的层次,才是好作品。这样,儿童文学的外壳极大的束缚着科幻文学的创造力。
最后,还有性和暴力这两个问题。给成人写的作品,可以自由地表达这两个问题。而给儿童青少年写的作品,势必要回避它们。
上面这些区别,对所有文学类型都适用。具体到科幻文学而言,还有一种特殊的“儿童不宜”:科幻作家创作了很多与现实科学无关的,甚至相悖的题材。作家本人并不相信它们存在,只是因为它们在文学上有趣味才写进小说。比如特异功能、神秘事件之类。对这些作品,一个富有科学素养的成人读者,读过后一笑了之,知道它是个文学游戏,并不当真。而青少年科幻迷则往往信以为真。
那么,儿童出版社的编辑如果不要求作者削足适履,直接发表,是否就更好呢。我想情况可能会从另一方面变得糟糕。这方面的例子,就是福建少儿出版社于2002年出版的一套惊怵科幻小说。这套书从组稿到出版的过程,笔者略知一二。《读心机》里写了一个“二奶”和她的情人的故事。《魔鬼积木》、《死亡大奖》里都有大量残酷杀戮场面的细致描写。虽然作品的文学价值很高,但这些情节,显然不合适青少年阅读。作品最后由儿童出版社出版,至少在天津这个地方,它是摆在“少年儿童书店”里,提供给青少年的。如果有不明就里的评论家、教育家翻开这套书,可想而知他们会对科幻发表什么样的看法!
具体到这套书上,作者和编辑都没有责任。作者辛辛苦苦写出作品,能够有人出版就不错了,哪能管得了那么多。儿童出版社的编辑出版科幻作品,既然是惯例,又有何不可。更何况这套书的策划人正是《科幻之路》、《中国科幻世界回眸》等科幻经典的主辑。对科幻了解之深,国内编辑无出其右。他出版这套书,也是从培养中国原创科幻市场的角度着眼。
问题的根源,还是在“科幻文学等于儿童文学”这个由来以久的伪等式上。
对于科幻文学执着地要与儿童文学划分开的作法,一些儿童文学界人士不以为然。有一位著名儿童文学家曾经表达过不满:科幻文学最困难时儿童文学提供了帮助。现在科幻文学翅膀硬了,就竭力要划清界限。对此,一位前辈科幻作家的回答是,给科幻文学提供帮助的不是儿童文学,而只是儿童文学的阵地。
真理走出一步便是谬误。出于对维护自身个性的需要,科幻界同仁反复声明科幻文学与儿童文学之间的界限。发展到贬低少儿科幻的成就和价值。在科幻界内部,对写少儿科幻的作者,一向是瞧不起的。比如,江苏的李志伟等人一直被无形地排除在科幻圈之外。杨鹏曾经以“主流科幻”出道。后来致力于少儿科幻的写作与出版。一位网友的评价竟是“杨鹏已经堕落为少儿科幻作家”。
对于整个科幻文学来说,儿童科幻有基础性的意义。科幻文学的核心读者是科幻迷。而科幻迷多形成于青少年时期。这个时候一个人的阅读倾向还没有形成,最容易培养和引导。而要令一个已经形成阅读倾向,并且不喜欢科幻的成年人转而成为科幻迷,事倍功半,甚至不可能。
而且,写儿童科幻绝不是“堕落”,或者只是对成人科幻的简化。长期以来,一些出版商拿来科幻经典,请枪手缩写之,编成少儿科幻读物。这种出版路数助长了单纯简化的观念。儿童青少年有自己的心理特点,有自己的世界。给孩子们写东西,绝不是少一些科技知识,多一些浅显语言就能办到的。
在科幻史上,专门写少儿科幻而成为大师者,当属从前苏联一直写到俄罗斯时代的季尔布雷乔夫。他创作了《入地艇》、《大战微型人》、《出不了事的小女孩》。其中许多小说的主人公是阿丽萨,与他的爱女同名。实际上是他观察爱女的心理特点而塑造的人物。
布雷乔夫是自觉的少儿科幻作家。除他以外,志攻少儿科幻的人很少。但一些成人科幻作家,会专门写一些少儿科幻。比如海因莱因等人。王晋康专写成人科幻,但也创作了长篇少儿科幻《少年闪电侠》。这些成人和少儿科幻兼写的例子,更能表明少儿科幻的独特价值。因为作者在写作时,脑子里要清楚两者间的区别。少儿科幻是整个科幻文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门类。
笔者对少儿科幻创作的难度深有体会。在创作早期,笔者只写了一篇少儿科幻《烟尘纪公园》,在不同的青少年刊物上被转载数次。后来,上海一家出版社约我为中学生写一部长篇。虽然只有十万字,但费时数月,毫无进展。从那以后,再有编辑来约少儿类科幻,笔者一律婉拒了。当然,勉强去写也可以,但由于我和孩子们生活的世界相去太远,写出不伦不类的少儿科幻,反而不负责任。
笔者还认识一位主力科幻作家,也相当重视少儿科幻。在一些座谈会或者文章中,经常呼吁同仁们不要歧视少儿科幻。但他自己创作的少儿科幻作品却不感恭维,与他的成人科幻作品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究其原因,这位科幻作家自己的孩子尚小,无法交流,本身又不从事教育工作。他缺乏和孩子世界接触的环境。只能凭自己当年学生生活留下的依稀印象来写。这样的少儿科幻显然很是勉强。
笔者认为,最理想的情况是,成人科幻小说由文学出版社出版,少儿科幻小说由少儿出版社出版。这样各归其位,从作者、读者到评论界,舆论界,都不容易产生歧意。当然,要形成这个局面,非一朝一夕之功。
第四卷:科幻的艺术规律 第四章:关于科幻的三大误解(2)
第二节:科幻文学与通俗文学
将科幻文学整体上视为通俗文学的一个部分,也是对科幻文学的一种误解。这方面见诸于文字的不多,大多是编辑、作者、评论家在座谈会上,或者私下交流意见时谈到的。在北京大学出版社主编的“大学素质教育通识系列教材”中,有一部《通俗文学十五讲》,由北大中文系范伯群、孔庆东主编。其中第十二讲是科幻文学,名为“亦科亦幻的科幻小说”。
对于将科幻文学视为通俗文学,科幻界同仁对此反感倒不很多。相反倒是颇有些人发表言论,认为科幻就是要走通俗文学路线,依靠市场而生存。以翻译科幻小说著称的王逢振曾经表达过自己的看法:“科幻小说是通俗文学的一个品种,对科幻小说的优劣,我们应该以通俗文学的标准进行衡量,既不能以纯科学的标准衡量,也不能以纯文学的标准衡量。”(王逢振《我看科幻小说》,转引自《科幻世界》95、4)
笔者认为,科幻文学是不是通俗文学,关键在于什么是通俗文学。对于这个问题,文学界自身便没有理清。他们在研究通俗文学时,往往把两个概念搞混了。一方面以文学价值高低为标准,认为低的就是通俗文学,高的就是纯文学、雅文学、主流文学。另一方面以源流为标准,把所有诞生于主流文学之外的文学门类都视为通俗文学。
这种误解,和文学读者群的发展变化有极大关系。文学欣赏水平的高低,与一个人知识水平的高低有极大关系。一个中世纪社会里,受过教育的人微不足道,根本不足以构成一个市场。而占人口大多数和文肓、低知识阶层接受的文学,只是说书人、行吟诗人讲的故事。两者在文字上高下立判。泾渭分明。于是,便形成了通俗文学=面向市场的文学,纯文学、雅文学与市场无关的判断。这种判断,至少在当初是正确的。
但是,随着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阅读人口大量增加。纯文学、雅文学都拥有了自己的市场。另外,在主流文学圈外形成的支流文学,本身的文学水平也随着读者欣赏口味的提高而提高。侦探推理小说已经进入《中国大百科全书外国文学卷》,柯南道尔词条在该卷中与主流文学家并列。斯蒂芬金长期被视为通俗文学家,但他的小说向来拥有很高的艺术水准。金庸的武侠小说同样拥有很高的艺术价值。而海外华人作家萧逸更是完全用主流文学的笔法来写武侠小说。
这些例子都表明,将一个文学类型全部划为通俗或者不通俗,是不恰当的。它实际上否定了这个文学门类提高水平品味的可能性。笔者与中国武侠作者圈也有接触。在武侠专业刊物约稿的时候,“武侠故事作者”和“武侠小说作者”之间经常在抢版面。“故事”上是通俗的,浅显的,在文学价值上低于小说的。笔者有一位写武侠小说的朋友。文学修养很高。他告诉我,他在自己的武侠小说里加入一些文学描写,但被编辑删除甚多。这些说明,即使被通常视为通俗文学主力的武侠小说,也是高雅与通俗并在。更何况,科幻小说从一开始便有大量艺术成份很高的作品。
以笔者所见,通俗文学的特点是:一、情节模式化,从同类文学中提取模式,稍加更新。二、人物性格扁平化,基本不塑造圆整形人物形象。人物在小说里,主要是行动素,类似于象棋中的车、马、炮,功能固定不变。三、语言浅显,尽量减少文学修辞。一部作品符合这些特点就是通俗文学,至于它属于哪个门类,完全不是标准。任何一个文学门类都有自己的高端读者和低端读者。任何一个文学门类也都有一些作品是通俗的,另一些是高雅的,艺术的。
对于视科幻小说为通俗小说的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