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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重生黑道,攻受为奸 作者:洛无奇-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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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嘴里大叫着:“雷霆住手!”身体挡在了他面前。
枪响了……
那一枪距离太近,直接洞穿了胸口,从后背上开出一个硕大的血洞。丁冉不敢置信地看着雷霆,痛苦地皱起眉头,想说什么,却一个字也发不出。他踉跄了一下,重重摔倒在地上,血铺天盖地汹涌而出,浸湿了雷霆的鞋子。
雷霆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呆了,他浑身猛烈颤抖,脱力地跪伏在地上,结结巴巴叫道:“冉,丁丁丁冉!”丁冉只无力地眨了一下眼睛,就再也没有了声息。
“哈,哈哈!”雷霆抽搐着大笑起来,“丁冉啊丁冉,这些年我恨不得跪在地上给你当狗!你却为了别人……好吧,好吧,你想死就去死吧!都去死,一起死!全都要死!”
罗啸声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一幕,连滚带爬向外逃去,被雷霆抬手一枪,轰破了脑壳,趴倒在地上。丁非闻声冲了过来,也被一枪爆头。小头目们紧随其后,他们本是进来善后的,没想到室内多出了一具尸体,愣怔间,一阵乱枪,也纷纷倒在了血泊里。
雷霆低下头,望着丁冉灰白色的脸孔,平淡地说:“丁冉,我活着,绝不是为了你。但是你死了,我也没办法继续活着。”
说着举起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
“呯!”

Chapter 03 竹马竹马

我……死了吗?
丁冉觉得身体一点点变轻,来自身下地面的承载也渐渐消失了,就这样悬浮于虚空之中。眼睛、嘴巴、耳朵、手脚,都好似根本不存在一般,可他却莫名地听得到也看得到。
他看到雷霆残忍地杀死了姐夫和姐姐,又杀了那些无辜的手下。最后那条众人口中的疯狗,终于做出了他一生中最疯狂、最出人意料的事——举枪顶住自己的太阳穴,毫不迟疑扣动了扳机。
“你死了,我没办法继续活着。”这是雷霆一生之中,最平淡也最真挚、最决绝却最惨烈的情话。
其实丁冉早知道自己在雷霆心中的地位,他只是不知道,该用怎样的态度面对雷霆独断而任性的爱,他不知道当一个男人爱上另一个男人,那条人世和天理都不容的路……该怎么走下去。
如果从前,也像雷霆爱自己一样大胆地去爱他,不抗拒每一个拥抱,不吝啬每一句情话,不逃避每一次携手人前的机会,一切,会有所不同吗?雷霆还会变成如今这个暴虐成性、不择手段、杀人不眨眼的狂徒吗?还会将生命视如草芥般肆意践踏吗?
枪声响起,全世界黯淡下来,越来越暗,终于,归于一片漆黑的死寂。
好久,好久,仿佛过了一百年,在这漫无边际的黑暗之中,出现了一道光束,光影之下,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遥遥挥舞着手臂。他头发带着天然的卷曲,显得淘气而倔强,黝黑的小脸儿被汗迹和污渍掩盖住了原本的五官,衣服也皱巴成一团,只有笑容,无比的纯真灿烂。他嗓门嘹亮地呼喊着:“瘦皮猴,来玩儿啊!瘦皮猴,来玩儿啊!瘦皮猴……”即便得不到回应,也依旧锲而不舍地叫着。
这样的声音,这样的笑容,这样的称呼,已经消失多少年了?
“卷……卷毛狗……”丁冉情不自禁地动了下鞋尖,却没勇气迈出去。这时,一个瘦小的身影从他身体中脱离而出,向着小小雷霆的方向,热情奔去。那是六岁的自己,是对全世界充满了恐惧与排斥、却唯独不害怕雷霆的小小丁冉。
二十年的一幕一幕,如倾注而下的陨石,一颗颗夹带着熊熊烈焰,击打着丁冉苦苦封闭起的记忆之城。
八九岁时的雷霆,是整条街排挤和唾弃的对象。他是个孤儿,养在同生会的善堂里,吃百家饭,穿百家衣,每日顶着一头神气的小卷毛,惹是生非、打架斗殴,自得其乐着。那时他尚未生出宽厚的肩背、强壮的拳头,却有着一嘴利牙,打不过别人,就冲上去死死咬住,任人如何踢打也不松口,直到对方被咬得血肉模糊,跪地求饶。很快,他成了东三条大道上臭名昭著的疯狗。
雷霆的爸爸,从前是丁爷手底下一员悍将,最辉煌的战绩,曾经一人单挑了对方帮派二十几人,且全身而退。那个男人强壮而沉默,与雷霆一样有着一头卷曲的黑发。他的妻子是个小巧温柔的女人,有着一双闪亮的大眼睛。这样的一家,本来完美得令人嫉妒。
直到那次,帮会要暗杀一名政府要员,雷霆的爸爸抽中了带字的签。出门之前,他亲吻了妻子和儿子,告诉他们自己一定会平安回来。妻子笑眯眯地说,下午要出门去见个老同学,之后会去菜场买新鲜的龙骨,煲汤给他喝。那个和顺如水的女人,时时关切着她的丈夫,想着天气燥热,该滋润一下才好。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他们埋伏在官员回家的必经之路上,一辆机车突然冲出,截停了对方的座驾,雷霆的爸爸从侧面突进,两边夹击,一阵乱枪扫射,击毙了车里所有人。当他打开车门去做最后确认时,却赫然发现,自己的妻子与那名官员的太太一起坐在后座,身中数弹,早已死亡,手中还紧紧抓着一包花胶,那是晚上为他熬煮汤水的材料。
雷霆的爸爸就这样疯了,不知是天生有着嗜杀的基因,还是妻子的死亡刺激了他的神经。那天夜里,他揣着抢和子弹,冲上东三条大道,见人就杀。帮会里的弟兄,毫无防备之下死伤了数十人。最后,丁爷带人将他逼进了一条巷子,并亲手射杀了他。
对于雷霆,丁爷还算仁慈,带回了善堂,由帮会抚养。可他身上,毕竟背负了许多无辜惨死之人的血债,而他的身体里,也流淌着父亲疯狂而残暴的血液。于是人们对他又恨又怕又厌恶。没有哪家的孩子,愿意跟他一起玩耍,没有哪个大人,会对他嘘寒问暖。就连丁爷,也因为自己曾亲手杀死过他的父亲,而对他一直有所忌惮。
后来,他盯上了丁冉,每天跟在丁冉屁股后头,死皮赖脸地叫着:“嘿,那只瘦皮猴,一起玩吧!”
并非丁冉对他有多好,也不是丁冉有什么过人之处,只是因为,在所有的孩子里面,只有丁冉不会在他走近时吐着口水咒骂:“呸,滚远点,杀人魔的崽子!”
六岁的丁冉,是个有点自闭的小孩。除了父母,很少与人交流。他不敢直视别人的眼神,固执地坚守着同样的作息时间表,不肯有一丝一毫的改变。常常一个人跑到后巷,专注地盯着来往车辆的轮子,一看,就是一下午。
每当这时候,雷霆就会不请自来,晃悠到他身边,自顾自地胡扯着:“瘦皮猴,你看那边,蚂蚁搬家了,你不知道吧,蚂蚁搬家是要下雨了……瘦皮猴,昨晚看动画片了吗?幻影超人打败了深海大魔王,不过他的能量用完了,也沉入了海底……瘦皮猴,听说那边那个路口,住着个没头的恶鬼,一到下雨天,就跑出来拦车子,说呜呜,我要回家……”
丁冉小心与他保持着五块地砖的距离,不答话,也不看他。仿佛站立在旁边的,是个隐形人。
这样滑稽却默契的局面,在一天傍晚被打破了。几个半大小子,成群结队簇拥着他们所谓的老大,呼呼喝喝从这条巷子经过,走到丁冉面前,见那个小不点儿全然没有让路的打算,自以为尊严受到了挑战,一把将丁冉推开去。丁冉瘦瘦小小的一只,被推得在地上滚了两圈,坐起来愣愣看着这行人。小混混们以为他是不服气,冲过去就要打。没想到,几步之外的雷霆嚎叫着扑了上来,不由分说动起手来。以他不要命的打法,色厉内荏、虚张声势的对手们,自是很快落荒而逃了。他自己的额头也受了伤,豁开寸长的大口子,咕噜咕噜往外冒着血。
雷霆用脏手大咧咧抹去满脸的血污,面向丁冉,绽出了一个满不在乎的笑容。他很开心,他保护了自己唯一的朋友——虽然对方从没承认过。
第二天,雷霆照例来到了望着车轮出神的丁冉身边,这一次,丁冉没有躲开,而是默默从口袋里掏出一瓶外伤药膏,拧开盖子,用手指沾着,涂抹在雷霆依旧渗着血的伤口上。雷霆没说什么,他紧紧抿着嘴,极力忍了一阵,忽然豆大的泪珠从眼眶里滚落下来。
丁冉愣了一下,低头对着自己的沾着药膏的手指尖轻声自语:“疼吗?还是轻点吧。”雷霆“哇”地放声大哭。
那个下午,每个经过后巷的人,都会看到这样一幕:一个八九岁脏兮兮的男孩,旁若无人痛哭着,而他对面,站着个比他更幼小的孩子,面色平静地望着他,似在无声安慰着。阳光照耀在两个小人身上,反射着朦胧的金色光晕,那样安详而宁静,仿佛是岁月之中,一幅笔触简洁却情感真挚的画卷,纵然经历多少岁月磨砺,却是历久弥新。
雷霆哭够了,信誓旦旦对丁冉说:“瘦皮猴,我雷霆没有亲人、没有兄弟、也没有朋友,从今以后,就你一个!不管什么,就你一个!”
丁冉沉默着,沉默着,在雷霆快要绝望的时候,他鼓足勇气抬了头,看着雷霆的眼睛说:“我叫丁冉。”

Chapter 04 如果有来世

丁冉的父母,自然也不喜欢雷霆。可对于两个孩子莫名其妙的交好,却并没阻止。毕竟,这是沉默而自闭的儿子第一次有了朋友。
同居后巷里,两小无嫌猜,我之于你,是唯一的一个,你之于我……是第一个。
雷霆如蜜蜂般每日嗡嗡盘旋在沉默小花丁冉四周,依旧是他一个人自说自话,喋喋不休,不同的是,另一个人有了表情上的回应,会点头,会摇头,会微笑,会皱眉,偶尔也会学着雷霆的样子,故作姿态斜眼看人。
一年后,丁冉上小学了。本来每日逃课的雷霆,也恢复了一本正经的校园生活。他煞有介事地对丁冉说:“瘦皮猴,你负责专心读书,我负责保护你!”
在学校里,雷霆也总是形单影只的。上课的时候,他坐在教室的角落,没有同桌。出操的时候,他站在队列的最后,没人与他并排,午餐的时候,当他选定一个座位,圆桌上的其他人,就会以最快速度吃好离去。可是每当见到丁冉,他脸上总会洋溢着无忧无虑、心满意足的笑容。
有天早上,雷霆没有按时陪丁冉去上学。放学后,丁冉在后巷的大树下找到了他。雷霆爬在高高的护栏上,百无聊赖地晃荡着双腿,正用清亮的口哨吹着一首歌。
白天路过雷霆班级的时候,丁冉听见里面传出歌声,“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地上的娃娃想妈妈,天上的眼睛眨呀眨……”他们班要代表学校去参加合唱比赛,正紧锣密鼓地排练着。
看得出,雷霆很喜欢这首歌,有点陶醉在自己的口哨声中。丁冉安静站在雷霆脚下,跟着他,轻轻哼唱起来。夕阳斜斜的,一高一低两个影子,被拉扯得又细又长,攀上了长满青苔的石墙。
晚上分手时,丁冉问雷霆为什么没去上学,雷霆满不在乎地说:“念书有毛用?老子嫌费脑子!”眼神却沮丧地望向自己脚尖。他那双鞋肮脏不堪,已看不出什么颜色,两侧的鞋底早被磨平,有几处还开了线。丁冉想到,雷霆那些要参加合唱比赛的同学们,都是一身整洁笔挺的校服,脚下白布鞋纤尘不染。原来,是因为这个。
丁冉拉拉雷霆衣角:“明天下午老时间,在这等我,有东西给你。”
第二天是周末,丁冉一早打破了存钱罐,纸钞硬币零零散散加起来,买双新鞋绰绰有余。他找了个信封将钱包好,预备出门去找雷霆。
这时丁爸爸接到一通电话,丁爷要他送份重要文件过去,顺便带太太和丁冉一起去丁家海边的别墅度周末。丁爸爸与丁爷是同乡,七拐八绕的远房堂兄弟。丁爸爸从老家考出来,丁爷资助他上了大学,因此毕业后,一直帮丁爷做秘书工作。丁爷对他们一家信任又照顾,很多帮会里的机密内务,都有丁爸爸经手。
丁冉听见突然要出门,也不说什么,只换好鞋子,倔强地站在门口。丁妈妈心软,知道他与雷霆有约,便与丈夫商量着,能不能晚出门一会儿,让儿子先去和小伙伴见一面再说。丁爸想着反正去海边的路很顺畅,可以开快一点,便没说什么。
丁冉在后巷等了一刻钟,雷霆也没有出现。他很矛盾,不知该回家,还是继续等下去。这时两辆轰鸣的摩托车贴着他身前几寸飞驶而过,他不经意望了一眼,发现骑车人肩上的背包十分眼熟,那是他家的东西,背带上还有他贴的黏纸。
丁冉急切地向家里跑去,他要赶快告诉爸爸,家里有东西被人偷走了。不知为什么,自家的房门大开着,一股浓浓的腥味传了出来。丁冉迈步进门,一脚踏在粘稠的血迹之上。爸爸倒伏在玄关处,眉心被子弹开了个洞,血夹杂着脑浆倾泻满面,妈妈斜靠在厨房水池边,脖子被轰开了一半,头软软挂着,血喷洒到了天花板上。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准备送去给丁爷的文件,也不翼而飞了。
铺天盖地的猩红让丁冉一阵恶心,他轻唤了声:“爸爸……”爸爸瞪着三只眼睛,一脸迷茫地望着他。又叫声:“妈妈……”妈妈头颈怪异地扭去一边,沉默不语。
后来,他被丁爷带回了家,收为义子。父母也在丁爷的操持下,入土为安。
那条铺满了夕阳与青苔的后巷,成了他记忆的坟场。许多树荫底下并肩而坐,许多栏杆两头轻声歌唱,许多晨曦之中翘首等待,许多黄昏日落挥手道别,都随着寂寞而美好的童年一起,深深埋葬了。
丁冉固执地认为,父母之所以会死,全是因为雷霆没有准时赴约。如果那天,他一早把钱交给了雷霆,之后与父母提前出门,杀手们自然会扑空。文件若是及时交到丁爷手上,惨剧便再不会发生。
这一切,都是雷霆的错!
整整三年,丁冉不说一句话,不肯离开房间一步,对于时间,仿佛钟表上的指针般,近乎变态地严守着。几点吃饭,几点睡觉,几点起床,几点读书,不能有一分钟的误差。
雷霆并不知道丁冉在深深怨恨着他。那天,他本来早早出了门,半路遇到甜品店的齐叔,正在辛苦地往店里搬货。工人临时请假,忙不过来,齐叔见雷霆游手好闲地经过,便叫住他:“霆仔,帮把手,稍后蛋挞出炉,送你半打。”雷霆想了想,答应了。
他太穷了,什么也没有,认识瘦皮猴这么久,每次吃冰淇淋喝汽水,都是那小子付钱。这半打蛋挞,可以作为礼物送给他,稍后坐在树荫底下打屁聊天,一人三个,定是无比香甜吧。
后来,那盒蛋挞冷掉了,后来,长满了绿色的绒毛,后来,每一颗都如石头般干硬,却依旧整齐端放在雷霆的床头。
丁冉搬去了丁宅,足不出户,丁爷请了老师,到家里教他读书。雷霆重又孤单起来,每日在丁家院墙外面,对着三楼黑洞洞的窗口大叫:“瘦皮猴,出来玩啊!”
每日在院墙外大叫:“瘦皮猴,出来玩啊!”
每日大叫:“瘦皮猴,出来玩啊……”
被赶了也不走,被警卫推搡也不走,被保镖踢打也不走。总是笑着,嗓门嘹亮地大叫。
十几岁的雷霆,靠着天生强壮的身体和打起架来不要命的狠劲儿,渐渐出了头。义字堂的堂主马奔将其收在了身边。马奔便是当年骑着机车与雷爸爸一道暗杀官员的人,因为亲眼目睹了那出惨剧,对雷霆,也多出了几分同情。
十几岁的丁冉,经过多年治疗,精神已经渐渐复原。除了冷淡一些,古怪一些,基本可以像个正常人一样,与外界交流。
再次相见,是在丁爷的家宴上,一个变成了丁家的幺子,一个变成了义字堂口的头马。经的事多了,长进了,雷霆不再像小时候一样任性妄为,见了丁冉,会客客气气叫上一声“丁少。”
陌生的语气,陌生的称呼,陌生的穿着打扮,陌生的言谈举止。可是只要一靠近,那种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注定的,就是注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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