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鹿 作者:尼罗-第1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少爷没有因此觉出自己的不成器,只是暗暗的惶恐,怕小鹿将来大鹏展翅,会飞个无影无踪。
后半夜,他们回了家。小鹿很兴奋,并且又提起了上学的话。大少爷笑眯眯的看他:“你给我跳个舞,我明天就去给你找学校。”
小鹿背着手,仰起脸对着他笑嘻嘻:“跳什么舞?你想看哪个?”
大少爷笑道:“你就给我跳那个舞蹈家的舞。”
小鹿得意洋洋的对着他一晃脑袋:“跳就跳!”
说完这话,他抬手一粒一粒解开西装纽扣,把上衣脱下来挂上了衣帽架。然后用双手把大少爷推到了角落里,他在屋子中央的空地上昂首挺胸的亮了个相。
哼哼呀呀的唱出曲调,小鹿举起双臂,两条胳膊纤细修长,以着繁复的姿势纠缠扭绞,虽然舞姿比不了舞蹈家,但是也有一点异域的风情。小鹿感觉自己的心是在随着身体行动,身体动得越活泼,心也跳得越喜悦。他忽然忘记了大少爷的存在,自得其乐的在一小片空场上载歌载舞、边唱边跳。
跳着跳着,他分心看了大少爷一眼,发现大少爷乖乖的站在角落里,正在对着他笑,笑得眼睛都要没了,一口整齐的白牙齿则是全亮了出来,反射着上方的电灯光。很久没见大少爷这么没风度的笑过了,望着大少爷的笑脸,小鹿生出如释重负之感,忍不住也笑了。
停下舞步站住了,小鹿抬手一抹额角的热汗,然后走到大少爷面前说道:“你要是愿意看我跳舞,我以后就总跳给你看。咱俩也别再打架了,干爹总不回来,我就你这么一个亲人,咱俩好好过日子吧!”
大少爷抬手摸了摸小鹿的脑袋。小鹿有一头乌黑厚密的好头发,而且很听话,随便抹一点生发油,就能梳得条理分明、有型有款。此刻小鹿出了汗,那头发也热烘烘的带了潮气。
“好。”大少爷听见了自己作了回答,答得口不对心:“咱俩好好过日子。”
小鹿抬手开始去解衬衫领扣:“趁着我现在身上热,我赶紧给你暖被窝。暖完了被窝,我也要回去睡觉了。”
大少爷一怔:“你还去书房睡?”
小鹿转身跑向了卧室:“我长大了,不能总和你挤一张床!”
大少爷不许小鹿走,然而小鹿如同脱兔一般,说跑就跑,竟也成功的逃回了书房。关闭电灯跳上了他的小床,他往自己的冷被窝里一钻,随即长长的吁出了一口气,感觉自己是既照顾到了大哥,又从大哥手里逃过了一劫。
紧接着,他突发奇想,决定明天撺掇着大少爷给自己找一家寄宿学校。读寄宿学校也多花不了几个钱,但是能让他的吃住全有着落。他想大哥若是总不见自己,大概那份欺负人的邪心思也就能渐渐淡了。
小鹿打得一手好算盘,然而大少爷不中他的计。当初说好了要给他找新学校,现在一天拖一天,始终是不肯行动。小鹿隐隐感觉自己是落进了大少爷的圈套,如果继续再受大少爷的摆布,自己的学业很可能会就此告终,便气得大喊大叫,叫了几声之后,他又感觉这没有用,于是暂时收了声,不叫了。
小落水狗似的屋里屋外来回转了好几圈,末了他冲回大少爷面前,红头涨脑的喊:“骗子,我找干爹去!”
大少爷露出惫懒模样:“找呗!让厨房给你预备几个馒头,你带着干粮往天津走吧!”
小鹿气得脑子里嗡嗡响,攥着拳头伸着脖子,他挣了命似的扯着嗓子吼:“我要上学!”
这一嗓子吼得狠了,吼过之后他喉咙做痒,忍不住连着咳嗽了好几声。大少爷从门后抄起了一只网球拍,对着小鹿的屁股抽了一下:“再敢咆哮,我可揍你了!”
小鹿看了大少爷那个嬉皮笑脸的模样,知道自己对他是说什么都白搭了,就气得当场做了个向后转,疯子一般的跑出了院子。
小鹿一鼓作气冲出了程宅大门。
他年纪小,身体好,两条长腿尤其是有力气,而且这力气被怒火催着,一鼓一鼓的不知往哪里发泄。出门之后他愣了愣,知道自己是无处可去,然而站不住,一阵风似的便沿着胡同往远狂奔去了。
没有目的地,跑到哪里都无所谓,他单只是想跑,想把自己这一身力气耗一耗。穿过胡同上了大街,他依然是一路疯跑,正是跑得来劲,迎面却是有个人顶头迎了过来,狠狠的和他撞了个满怀。小鹿踉跄着向旁一歪,随即被那人一把揪住了衣袖:“小鹿!”
小鹿气喘吁吁的抬头一瞧,登时站直了:“余翰文?”
余翰文是西装打扮,偏分头梳得锃亮,一张脸也是收拾得雪白。一只手紧紧抓着小鹿的袖口,他大声问道:“你疯跑什么呢?我正想找你哪!你是怎么回事儿?真退学了?”
小鹿张了张嘴,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反问道:“你怎么也在大街上逛?”
余翰文不耐烦的“唉”了一声:“今天是礼拜天呀!”
然后他拉着小鹿扭头就走,一直走到了前方路口的汽车旁。不由分说的把小鹿推进汽车,他随即自己也坐了进去:“你到我家去,有话咱们慢慢说。”
小鹿和余翰文是有友情的,也一贯很喜欢余宅的文明空气。不置可否的坐稳当了,他就听余翰文问自己:“你刚才到底忙着去干什么?急三火四的要在大街上跑?”
这个问题让小鹿有些窘迫,很为难的看了余翰文一眼,他小声答道:“我没怎么。我是和我大哥吵架了,一生气,我就跑出来了。”
余翰文握住了他的手,很关切的侧过脸去看他的眼睛:“你大哥又打你了?”
小鹿立刻摇了头:“没有没有,我俩就是拌了几句嘴。”
余翰文用力一攥他的手:“别骗我了。你说实话,他们家是不是对你不好?要不然好端端的,怎么就不让你念书了呢?”
小鹿一听这话,却是感觉余翰文误解了程家,几乎生出了几分回护之心。可若说起自家大哥那些心思,也都是龌龊得让人没法开口。这时候,余翰文又说道:“那天你那位大哥到了学校,教务长还没说什么,他先闹起了大爷脾气,教务长没有批评他,他反倒把教务长骂了一顿,这不是存心要让学校开除你吗?”
小鹿听到这里,脑筋一转,一颗心立时冷了一下。大少爷性子急脾气大,他是不在乎的;可大少爷若是心肠也变得曲折险恶了,那他可是不愿相信。“存心”二字被余翰文说得清清楚楚,他听在耳中,简直难过得不能抬头。好容易把心境重新平复了,汽车一停,他往外一望,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余宅的侧门。
、第二十一章
余翰文本是要冒险去程宅寻找小鹿的,结果半路下车喝瓶汽水的工夫,便和小鹿走了个顶头碰。依旧拉着小鹿的手,他兴致勃勃的往自己所居的房屋里走,心中怀着几分喜意,感觉自己和小鹿还是有缘分的。
余翰文是个孩子,自然没有正经的会客室,像往常一样,他把小鹿带进了书房。书房新换了红底白花的羊毛地毯,余翰文席地而坐,又让个大丫头端进了两杯热巧克力。小鹿捧着滚烫的瓷杯子,慢吞吞的开始说话,也没有长篇大论的追溯往事,只说大哥懒惰,不肯给自己找学校,自己一时气急,才跑了出来。
余翰文听了这话,很认真的想了又想,末了他一咬嘴唇,郑重其事的问道:“小鹿,你告诉我,你是愿意就这么在他家生活下去呢,还是想奋发图强,自己继续学些知识本领?”
小鹿不假思索的作了回答:“我当然不能一辈子都靠他家养活。”
余翰文抬手扶了扶鼻梁上的金丝眼镜:“那……”
他沉吟了一下,随即说道:“我养你。”
话音落下,他起身跑到写字台前,取出纸笔飞快的列了几个数学式子,末了回头对小鹿说道:“比利时中学,你也许是回不去了,不过可以进普通中学。普通的中学,一学期有个二十来块钱学费就够了,生活费更是有限,根本花不了几个钱。我一个月有二十块钱的月钱,平时没地方用,也无非是把它拿去吃了喝了,或者买些无用的小玩意儿。现在我用这笔钱送你去上学,不是比吃喝玩乐更有意义吗?再说就算真不够的话,我也还可以去和大姐要点儿。爸偏疼大姐,这一次出国前,偷偷给大姐留了几百块钱,妈都不知道的。”
小鹿听了他的话,先是目瞪口呆,及至听到最后,他捧着瓷杯子站起身,惶惶然的一味只是摇头:“不,不,余翰文,我知道你是真心为我好,可我不能到哪儿都做寄生虫。再说大哥要是知道了,一定饶不了我。”
余翰文听了他这话,感觉他像是怕极了他大哥,心中就有义愤:“没事儿,你就留在我家里,他还能把你硬抓回去不成?”
话音落下,房门一开,余家大小姐步伐轻快的走了进来。小鹿转身一瞧,只见她穿着一身玫瑰色薄呢子洋装,上面翻着大领子,随便系了一条小围巾,下面露出两条滚圆笔直的小腿,脚上穿着高跟小皮靴,正是个美国女郎的打扮。而余翰文见她来了,勉强开了个玩笑:“大姐,你和文豪约会完毕了?”
余家大小姐蓬着一头卷发,脸上脂粉鲜艳。对着小鹿笑着一点头,她跳跃着进了来,倚着写字台站着笑道:“去你的!你可别糟蹋了文豪这两个字!”
余翰文恨不能立时把他大姐推出去,以便自己和小鹿谈正事,然而余家大小姐自己不肯走,他也不敢真动手:“你不说他会做新诗,是有名的诗人吗?”
余家大小姐模仿话剧演员的姿势,抬起双手叹了口气:“听他瞎说!他不过是个在报馆做事的穷小子,连篇文章都翻译不利落,至于他做的那些新诗,也只有他在的那家报馆肯发表。总而言之,你可别把这种穷酸书生和我放在一起打比方,要和我做朋友,至少也得是个西洋留学生。”
说到这里,余家大小姐又懒洋洋的翻了个白眼,然后自得其乐的离了书房。余翰文见状,先是松了口气,然后关闭房门,回到小鹿面前继续苦劝:“你现在若是不痛下决心的话,这一生都要被你大哥耽误了。”
小鹿方才出了神,如今听了这话,他如梦初醒一般,忽然说道:“余翰文,你看凭我的资格,能不能找一份工作?”
余翰文眨巴眨巴眼睛,又扶了扶眼镜:“你?”
小鹿热切的望向余翰文:“我知道你是真心想帮助我,可我下了决心,不能再白花别人的钱。你看,我也念了六年的书,高深的学问虽然没有,不过字总是认了不少,读书写作都来得,英文也能讲几句。凭着我这一点小本事,可不可以找份职业赚点儿钱呢?等我攒够了钱,我再去找学校念书,这样大哥就不能再辖制我,干爹知道了,也不能怪我。”
余翰文惊愕的望着小鹿,感觉小鹿像是被一条绳子五花大绑着的,略动一动,就要牵扯到程家的人。
余翰文把余家大小姐追了回来,让这位大姐帮忙,给小鹿找一份职业。余家大小姐听了他这要求,感觉很是好笑,于是就当着小鹿的面,当真笑了一场。
小鹿红着脸坐在写字台前,双手还捧着那杯凉了的巧克力。被余家大小姐笑话的感觉是难以言喻的,窘是很窘,但是窘里面也有一点愉快,因为余家大小姐笑得很高兴。
给大少爷跳外国舞的时候,他看见大少爷笑得见牙不见眼,心中也是一样的愉快。理智上,他知道大少爷很难缠,而且将来可能会变得越来越难缠;但是在感情上,他还是希望大少爷好。
不止是大少爷,对待干爹,他也是一样的心思。
余家大小姐虽然是位妙龄的少女,然而心大,笑时是真笑,笑完也就罢了。一个电话打给她的文豪朋友,三言两语的,她就把小鹿介绍给了文豪所在的报馆。那报馆是一家小报,专登一些奇闻艳遇之类的惊人消息,十分的勾人,所以处于蒸蒸日上的状态。副刊有个叫做“海外奇谈”的栏目,上面登载着不甚新鲜的西洋新闻,这新闻的内容倒是真实可信的,因为全部摘抄于真正的外国报纸,并非杜撰。
这家报馆的经理兼总编辑,吝惜金钱,一直雇佣着一个中学学生给他翻译这外国的旧闻,也不要文笔老练,只要看起来是通顺的中国话就成。如今那中学生升级进了大学,不肯再做他这生意,于是经理随手抓人充数,听文豪说有一位教会学校毕业的少年,中西文皆通,便一口应承,要把这差事交给小鹿,但是丑话说在头里,一个月就只给小鹿三十元钱。要说理由,也是振振有词,因为小鹿还是个孩子,水平必定不高,而且这个差事十分轻省,若是哪个编辑略勤快一点,简直可以兼了这个差,报馆连这三十元都不必花。
经理兼总编辑预备了理由,预备用来和小鹿讨价还价,然而小鹿毫不犹豫,一口答应了下来。经理兼总编辑满腔的心花未能开放,对着小鹿张了张嘴,他简直有点失落。
小鹿的日子,又有盼头了。
他每周从报馆领回一捆外国报纸,回家之后挑选有趣的逸事,翻译出七篇来,就足够一周刊登了。大少爷没有总呆在家里的道理,偶尔白天回来瞧一瞧,他见小鹿在书房里翻着词典读读写写,仿佛正预备着要自学成才,安静得简直可疑。但是走近了细看,他发现小鹿的确是在写文章学英文,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大少爷挑不出毛病,于是就嘀嘀咕咕的又出门了。
小鹿不理他,每天下午必定外出一次,乘坐洋车往报馆去交稿子。报馆位于一所小四合院中,里面的编辑们也全是洋派的青年人。这些人工作不甚勤谨,写字桌上永远堆着稿子和瓜子皮香烟蒂。茶水杯里凝着茶渍,常年难得一刷。小鹿一来交稿子,便有人笑呵呵的招呼他,又抓了零食给他吃。小鹿起初还摸不清头脑,后来渐渐发现这些人似乎是真对自己有好感,便是十分诧异,因为一直感觉自己纵算不是奇丑无比,也是怪头怪脑,照理来讲,似乎不被人嫌弃就是好的了。
小鹿渐渐的大了胆子,也敢在报馆里坐上一坐,听这些人谈一谈文坛逸事和梨园掌故,然而偶尔也会坐不住,因为青年们口无遮拦,时常是谈着谈着就入了下流,又爱拿着小鹿打趣。小鹿听不得他们满嘴流油的大讲如何逛胡同如何挑妓女,因为若是想听这个,家里那位大哥满可以口述一本这方面的百科全书。
、第二十二章
报馆就是这么个雅俗兼具的所在,小鹿探险一般的忙碌了一个月,最后果然从会计那里得到了三十块钱。兴冲冲的跑到了余宅,他见了余翰文的面,红着脸递出了一只彩色扁纸盒。
余翰文接过盒子,莫名其妙:“这是什么东西?”
小鹿不好意思的笑了:“是德国来的彩色铅笔,我今天得了薪水,买来送给你当礼物。”
余翰文托着盒子抬头看小鹿,看了半天不说话,末了他把盒子往身边桌上一放,不由分说的上前一步,拥抱了小鹿。
小鹿也拍了拍他的后背,心中一时间百感交集:“谢谢你。”
余翰文稍稍向后撤了撤身,和小鹿额头相抵,同时从金丝眼镜的上缘射出目光注视小鹿。小鹿迎着他的目光睁大了眼睛,眼睛被一圈黑睫毛簇拥着,黑眼珠也大成了一颗围棋子,棋子上面荡漾着水光。
眼睛大,眉毛长,鼻梁上的皮肤紧绷透光,脸蛋有着细白的底子,独在面颊透出了浅淡的血色。余翰文的目光顺着小鹿的直鼻梁往下走,最后停在了对方的嘴唇上。小鹿的嘴唇棱角分明,微微张着,隐隐露出了雪白整齐的牙齿。余翰文总感觉小鹿的唇舌会是甜的,没有证据,大概只是因为对方生得美。
“知道你退学那天,我回家哭了一场。”余翰文低声说道:“就因为我不能天天见到你了。”
小鹿笑了一下:“你怎么像小孩儿似的?”
余翰文没回答,单是对着小鹿端详。小鹿终于是被他看得不好意思了,挣开他的怀抱横挪了一步:“你帮我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