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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仙夫临门-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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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安之远

今昔的方式的确很极端,但主要目的,并不是,或者说,并不完全是为了反击那些不服她的百姓。
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天生的罪犯。事实上,大多数走上歧途的人,都有一个无奈的缘由,譬如生病的父母,失恋的打击,周围人的漠视等等,由小积大,一发不可收拾,以至越陷越深,再也无法回头。
最后千言万语凝成四个字,生活所迫。
今昔也是如此。
她自小被当成巫祝培养,接收到的从来都是镇上人民尊敬羡慕的目光,十七岁那年,又因哮天犬一事因祸得福,成为更高一等的通灵巫祝——这在远安镇这种偏僻的小地方,无疑是值得载入史册的重大事件。所以在她的自我认知里,一直都觉得自己是凛然高贵,神圣不可侵犯的,这种自我认知,在她趾高气昂地拒绝了一个蝶族王子后,在周围的人逐渐老去她却能青春永驻后,更是日益膨胀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
唉,要不怎么说没文化真可怕呢,井底之蛙就是井底之蛙,在没有跳出水井之前,自我感觉都是这么良好的……咳咳,不过认真说起来,导火索其实是在朝何重返远安镇的前两个月引发的。
那时候,今昔通灵巫祝的大名已然传遍了远安镇方圆数百里,若是按照正常的剧情走向,她说不定还能顺势走出大山,迈向国际,成为一代大巫祝神马的。
前提是,她没有看到那场争斗。
那一日,她离开远安前往七十里外的另一个小镇,应邀参加镇上新任巫祝的继任仪式。却在回来的路上,撞见了一对在半空中缠斗不休的黑衣男子!
看打扮,对战的两个人应是出自魔族。这是今昔生平第一次见到魔族人,不免有些好奇,于是她难得大胆了一回,躲到旁边偷偷观察了起来。
“这些都是我趁今昔酒醉的时候套出来的,更具体的她没有说。”朝何微微蹙眉道,“我只知道那两个魔族人看样子像是在争夺什么东西,打了大半天后,其中一人以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式将对方当场毙命,夺了他怀中的东西后便急匆匆地离开了。但悲哀的是,他伤得实在太重,刚在山中找到一处藏身的山洞,还没来得及布置,就晕了过去。”
岱东月双眼一沉:“陈今昔杀人夺宝了?”
朝何抿唇,艰难地点点头。
洺筝子琰音梧互看一眼,对于某人日渐高深的阴毒无耻表示无力吐槽。
白泽却是愣了愣,非常突兀地问道:“她抢到的那件宝物,是不是一本魔门秘籍?”
朝何诧异地瞪大了眼睛:“你怎么知道?”
“二十多年前,看守魔宫宝库的两名侍卫首领监守自盗,叛出魔界。魔王大怒,以雷霆手段迅速追回了大部分失窃宝物,独独不见了一本记载着诸多阴毒法门的秘籍。”白泽简短地解释道,没有发现旁边的音梧在听到“魔王”二字时微微颤抖了一下,“不过这秘籍在魔界算不得顶级,里面记载的秘术限制极多,离了魔界根本弄不出几个,再加上几位长老那里还有好几本复本,所以魔王也没有太在意。没想到……竟是被陈今昔一介巫祝黑吃黑了。”
“原来如此。”朝何了然,“难怪她翻来覆去就只会用那两三招,我还一直以为是她自己悟性太渣呢。”
岱东月抽了抽眼角:“……说重点。”
“啊,抱歉我歪楼了。”
那次夺宝杀人,今昔做得十分干净利落,但事后想起来,仍是一身身的冷汗。她对魔族知之甚少,只能通过书籍揣测一二,在她固有的印象里,魔族人都是阴险毒辣,吃人不吐骨的,这种印象,在亲眼看到了两个魔族人自相残杀后,在略略翻看了那本秘籍的内容之后,毫无疑问地,变得更加刻骨铭心了。
若被魔族人发现是自己夺取了秘籍,那后果……绝逼不堪设想啊!于是心虚的今昔自那之后一反常态地低调了起来,不再动不动地就往外跑,大多数时候都乖乖留在远安镇,假装自己只是一个普通地不能再普通的小巫祝。
从前一大半时间都在外面的时候不觉得,一旦恢复了安分守己的生活,那些被今昔一再无视忽略的镇上百姓的怨念,经过五十年的积压,终于在这时,渐渐浮出了水面。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朝何回来了。
看着那些人肆意地编排谣言,明里暗里刁难今昔,他好几次都习惯性地想要出手,可一想起镇上的人告诉他,当年陪伴了她四年的白猫莫名失踪时,她竟没有半点情绪变化,连找都没有找过它,朝何就觉得一阵阵地心寒,最后硬生生地忍了下去。
但今昔忍不下去。
她是一个巫祝,擅长占卜预言,沟通鬼神,于法术攻击上并无任何建树,又拉不下脸来和那些市井泼妇争吵,一来二去,忍无可忍的她自然而然地将主意打到了那本魔门秘籍之上。
今昔翻来覆去地将秘籍研究了半个月,最后整理出了三个自己可以施用的秘术,分别是剜心咒、盗梦术和夺舍祭阵。
第一个是折磨逼供的首选,第二个可以窥视和篡改部分记忆。单凭这两招,今昔就顺利摆平了大部分对她心存仇怨的人。
唯有对她怨恨已深,不斩草除根不行的,才会被她纳入第三招的预备队伍。
夺舍祭阵,顾名思义,以九九八十一人为牲,启动后可将人的精血和三魂七魄直接祭炼成夺舍丹,修道者服用后修为暴涨。但此招大损阴德,很有可能招来天劫惩罚,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今昔是不会动用这最后的绝招的。
于是远安镇浮动的人心再度沉寂了下去,大畅其怀的她在全镇人民的衷心恭贺下分外铺张地渡过了她九十岁的寿辰。
那一夜,今昔喝得酩酊大醉,警戒心降到谷底,被趁机溜进来的朝何套话套了个一干二净。
朝何一本正经地强调道:“当时我的心情真的很复杂,真心的。”
众人无语,只有音梧一派天真地问道:“那你有没有顺便问问她,还记不记得你啊?”
朝何一噎,脸上慢慢浮现出一抹尴尬:“……有啊。”
众人顿时精神一振:“她怎么说?!”
朝何咂巴了一下嘴,思绪不由自主地飘回了那一夜——
“听说巫祝大人多年前曾养过一只白猫?”他隐在窗外,看着窗内半倚在床前,醉得迷迷糊糊的今昔,故作随意地问道。
“嗯哼,别跟我提它。”今昔嘟起嘴,不爽地扭了扭头,“养着它的时候一天到晚除了吃就是睡,懒得要命,根本没有任何用处……隔壁村的巫祝妹纸那时还劝我说猫的性子最是凉薄,如果不是可以签订灵宠契约的灵猫,还不如不养,我没搭理她,现在想想,她说的真特么对!我养了它四年……四年!居然都没把它养熟!哼……它以为我不知道么,其实第三年的时候它就想跑了!要不是那时候我受了伤……我以为它总算还有点良心,终于被我养熟了……没想到过了一年,它居然又跑了!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这么跑了,再也没回来……”
朝何沉默不语,心里却是翻起了滔天巨浪。
“哼……这么没良心的野猫,我才……才不找它呢!不仅不找,我还要装得像有它没它都一样……气死它!”今昔骂骂咧咧地倒在了床上,幼稚得同十六七岁的傲娇少女一般无二。“我以后再也不要养宠物了……要养也养老鼠!气死它!气死它!”
“朝何?”
“朝何!”
“回神啊巫祝大人!!!”
朝何回过神来,冲众人抱歉一笑:“不好意思,一不小心想多了。我们刚才讨论到哪儿了?”
岱东月面不改色:“陈今昔那时候还记不记得你。”
朝何无语——少女你是接受不到我不想回答的电波讯号吗?!
岱东月——嗯,接受不到。
朝何深吸了一口气:“好吧,简而言之,就是我发现虽然她自视过高胆小如鼠嫌贫爱富阴险毒辣傲娇幼稚,但其实还是挺喜欢我化身的那只小白猫的。”
众:“……”
气氛凝滞了几秒后,忍不住八卦之心的洺筝大小姐率先开口道:“然后呢然后呢?你们在一起了吗?”
“怎么可能?”朝何一脸地莫名其妙,“我是那么好搞定的猫吗?”
……看你现在的样子,很明显就是被搞定了啊喂!
果断无视了洺筝糟心的表情后,朝何自顾自地理了理衣袖,又喝了口茶,这才慢条斯理道:“诚然,我当时是被感动了,也很想再给她一个机会,可惜天公不作美,我要飞升了。”
妖灵在修出人形前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但修成人形后,修炼速度就会大大缩短,且比起修为,妖灵们若想跨过飞升这道坎,更重要的是经历世事,顿悟情劫。朝何的天资本就高,五十年前修成人形后,修为更是一日千里地往上涨,先前说他遇到的瓶颈,其实就是他飞升前最后的瓶颈。
和今昔不同,朝何的自我认知非常精准,他觉得今昔是他过不去的那道坎儿,今昔就的的确确的他过不去的那道坎儿。换句话说,这道坎儿一旦过去,他离顿悟飞升也就不远了。
“解了对她的心结后,我觉得身心各种舒畅,离飞升之日亦不远矣。所以我当机立断,决定先找个地方闭关,把劫渡了之后,再来看她。”
虽说修道士渡过天劫之后便可飞升天宫,但这并不绝对。因为大家都知道,初飞升的人在天宫的地位很低,日子很不好混,所以也有很多人,明明渡过了天劫,还是选择留在人间继续修炼。这样的人被统称为地仙,地仙在人间的时候不得显露出超过飞升实力的修为,否则会引来天罚雷劫,威力是天劫的十倍……


(45)远安,远安

就这样,为了寻找适合渡劫的地方闭关,心结得解的朝何再次离开了远安镇。
对此,子琰表示十分不解:“堂堂通灵巫祝,却要依靠魔族秘术立威立信,你不担心她误入歧途么?”
朝何摇摇头:“她用魔门秘籍也是逼于无奈,况且我暗中观察了她一个月,不管是剜心咒还是盗梦术,她都拿捏地极有分寸,夺舍祭阵也只是作为最后威慑的王牌,其实根本没有想过要用——不过是些琐事积怨,哪里就严重到伤人性命,灭人魂魄的地步?”
白泽点头表示赞同:“能坚守巫祝世代相传的原则这么多年,说明她本身就是一个意志极为坚定的人。”
“是么,我没看出来。”岱东月凉凉抬眸,好整以暇地抚了抚腰间的乾坤袋,一针见血道,“若她不曾出错,你和她又怎会走到如今这般田地?”
朝何咬了咬唇:“其实我也知道,当年是我自己太冲动莽撞了,所以听到她说那些话之后,我就决定,待渡过天劫后,一定要再给我们彼此一个机会。没想到……还是晚了。”
就像先前说过的那样,今昔使用魔门秘术,一开始仅仅只是为了反击那些不服她的百姓,纯粹被逼无奈。但到了后来,却是由不得她自己了。
促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一个自称出身魔族名门,因家斗落败,重伤逃至人间的俊美男子。
今昔还是在玉泉路上捡到他的。关于玉泉路,她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跟这条路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缘分,要不然怎么每次都被自己捡到宝?算上朝何和魔门秘籍,这可是第三回了……
考虑到凡人对魔族人固有的恐惧心理,今昔将他藏到了附近的山洞中——没错,就是她杀人夺宝的那个山洞。那男子伤得很重,今昔足足照顾了他三个月,才将他从死亡边缘拉回来,而她自己,也在一日日的朝夕相处中,爱上了那男子。
“在我的故事里,她是初恋,是我生命中永远无法忘怀的女子。可在她的故事里,那个人才是她的真爱,而我只是一只区区的宠物,连当男配的资格都没有。”说完,朝何已是满脸的苦涩和无奈。
岱东月揉了揉眉心,甚感惆怅:“我说,你绕得是不是有点远?”
朝何瞬间无语:“你有没有同情心啊。”
“你管我有没有,说简短点,我还等着哮天犬的消息呢。”
“……”
好吧,总而言之,远在千里之外深山老林里闭关的朝何,彼时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可怜地被炮灰了。万幸的是,今昔爱上的这个男人,对她而言绝非良配,所以朝何多少还是有那么点希望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这个男人不甘心,不甘心就这样被踢出家族继承人的行列,不甘心自己满身修为就此丧失成为废人,不甘心窝在这么个小地方碌碌无为一辈子。(最重要的是,作者连名字都没给他取,可见这货才是真正打酱油路过的炮灰……)
所以之后的事情大家也就可以想象得到了。无非就是他发现了今昔手上的魔门秘籍,甜言蜜语哄骗今昔为他布置夺舍祭阵,助他恢复修为,事成之后就带今昔回魔界,娶她当自己的正妻什么的。
今昔天真的相信了——虽然她的性格中有很多为人诟病的地方,但对那个男人,她是真真切切付出了一切。可那个男人对她,从头到尾就只有利用,根本没有半分怜爱。
夺舍祭阵需要九九八十一人同时献祭,今昔四处奔波,在山匪、贼窝和死牢之间周旋数月,拼着钱财名声尽丧的危险帮他筹到了八十人。
“还差一人,郎君,还差一人,我们就能成功了。”今昔看着被五花大绑在祭阵中央的八十人,言语间是满满的疲惫。
“怎么会,不是齐了吗?”男人笑道,伸手万分温柔地帮她理了理鬓间散乱的发丝。
今昔一愣:“齐了?这不是才八十人吗?难道郎君你自己也找到一个?”
男人点点头:“的确是我自己找到的。所以你可以启动祭阵了,我去把人带过来。”
“好!”今昔灿烂一笑,欢天喜地地启动祭阵去了,浑然没有发现身后的男人,眼底一闪而过的阴鹜。
说到这里,朝何沉默了,岱东月几人也沉默了。
半晌,音梧咽了口口水,小心翼翼地发问道:“是不是……那个人把今昔当作最后一个祭品了?”
朝何点点头。
岱东月眯了眯眼:“可陈今昔现在还活得好好的,想来那人终是没能得逞,对么?”
朝何又点点头:“是,最后关头,今昔将计就计,趁其不备对他下了剜心咒,反将那人逼入了阵眼,将他和其余八十人一起炼成了夺舍丹!”
众人齐齐倒吸了一口冷气,洺筝迫不及待地追问道:“那枚夺舍丹她后来吃了吗?”
妹纸这不是重点吧!?众人瀑布汗,朝何亦是狠狠地抽了抽嘴角:“那人虽然背叛她,但终究是她今生第一个爱上的男人,其他八十人再怎么罪大恶极也终是人命一条,她怎么能心安理得地吃下去?当然是毁了。”
丹是毁了,但心里的伤却没办法痊愈。自那之后,今昔的性子变得越发阴沉难测,多疑狠毒。
“若那时候我在,决计不会让她变成如今这般。”朝何苦笑,“可谁知不久之后,我信心满满迎来的天劫却在半道上出了岔子,差点儿功亏一篑。更悲情的是,一条路过的化蛇发现了我,二话不说就张口将我吞了下去,害我不得不强撑着满身雷伤与它缠斗……也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恢复了修为,一爪子剖开它的肚子逃了出来,这才发现时间竟已过去了二十来年!”
二十多年,足够今昔变成一个他完全不认识的人了。
“天命如此,你与她终究是无缘又无份。”岱东月淡淡开口,也不知道安慰,还是纯粹下结论。
“我知道,可我就是没有办法眼睁睁看她送命。”朝何抿了抿唇,固执道。
岱东月蹙眉:“你若愿意,即日便可飞升天宫,再不理会这些凡尘俗世。何必赌上自己的身家性命,做这徒劳无功的傻事?”
“人生本来就有很多事情是徒劳无功的啊,单看你自己如何抉择罢了。”朝何浅浅一笑,语气中却犹带了一分怅惘,“我欠她一命,终究是要还清了,才能无牵无挂地离开。”
“命?朝何,你早就不欠她了。”
“不,我还没有还清。”
岱东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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