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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射雕之穿越林朝英-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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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重阳无语,他知道这位女子并不是按常理出牌的人,但拿寒玉床来堆放食物,他心中不可避免地生出一种暴殄天物的感觉。

林朝英又说:“至于琴声,我自有分寸。道长请回吧。”

王重阳见她如此,忍不住又看了她两眼。红色的衣裙,黑色镶玉腰带,一头长发用红色的发带扎起来,他记得她以往偏爱素色,怎的如今换了这种抢眼的颜色?而且眉宇间少了几分戾气和清愁,多了几分淡然和漫不经心,似乎是看透了什么一般。王重阳虽然知道林朝英对自己的心意,但是他向来都猜不透她的心思,此时更觉得她的心思难以捉摸。既然她说心中有分寸,他也不好再说什么。

他略微沉吟了下,又笑道:“请恕在下多事,林姑娘,虽然这终南山也算是自个儿的地盘,但习武之人该有的警惕,是任何时候都不该放松的。否则,很容易会遭人暗算。”

林朝英想起这些武林高人,都是别人还没来到就能察觉的,但是她暂时还没养成这样的习惯。从未混过江湖的人真是伤不起,但是她想,世上还是好人比较多的,谁会没事干天天想着暗算别人?而且一本书里,出彩的是主角,大多数跑龙套的武功一般般,甚至是没有武功的。这样一想,她又觉得时刻都警惕也没什么必要,不然该活得多累。再说了,虽然王重阳表示的是关心,但听在她的耳朵里,却觉得有几分虚情假意。真的那么关心那么在意,为什么要舍弃林朝英?

思及此,林朝英秀眉微扬,说道:“暗算又如何?我从不做亏心事,谁人无事来暗算我这个弱女子?再说了,人生苦短,自然要让自个儿尽兴,我在自个儿的地盘都不能放松片刻,那活着又有什么意思?而且,道长是我的什么人,不觉得你管得太宽吗?”

王重阳被她这么一呛,沉默了。

林朝英红色的宽袖一甩,“这是我古墓派的地盘,昔日道长曾经说过,若不得古墓主人的允许,任何重阳宫的弟子都不能跨越边界一步。我记得我并未邀请道长来此,有道是上梁不正下梁歪,莫非道长今日不请自来,是为了给你的弟子树立一个朝令夕改的形象吗?”

王重阳一怔,随即苦笑,然后朝她一揖,说道:“在下唐突,希望林姑娘海涵,告辞。”

“走好不送。”

林苓走过来,看着王重阳消失的方向,很是不忿,“姑娘做什么要对他那么客气?”

林朝英看着林苓一脸想要拍死王重阳的神情,忍不住失笑,说:“没对他多客气啊?我总不能跟他打起来,要是我们两派伤了和气,那可不好。”有道是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个敌人好,而且她觉得只要不逼着王重阳娶她,以后不管要他帮忙做什么事情,他处于弥补的心态,都会愿意赴汤蹈火的!好吧,也很有可能是她想多了。

林苓一向是自家姑娘说什么就是什么好,见林朝英这样说,咕哝了两声,“打不过还不会放玉蜂么……”姑娘最近的玉蜂阵是排得越来越好了,她们古墓派人不多,但胜在玉蜂够多!要是跟那些臭道士打起来,玉蜂一出,林苓觉得那些道士就有得受了。不过姑娘从来都是不愿意与王重阳为难的,就连玉女素心剑法,也是为了那个男人而创。难得现在姑娘似乎对王重阳的感情好像淡了,林苓也不愿再想过去的事情了。她微微阖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然后长开那双清亮的眼睛看向林朝英,“姑娘,我们什么时候下山?”

林朝英侧头想了想,“一个月之后吧。”

林苓问:“那我们这一个月做什么?”

做什么?当然是练功啊。每次看着林苓那崇拜的小眼神,林朝英就知道自己的武功是很不错的,而且她用内力弹奏出来的琴音,也能对重阳宫的年轻弟子造成影响,这说明她的内力修为也很好。但林苓的却不太行,两个人在外游历,如果真的被人暗算,就算林苓打不过,至少也能逃得过!于是,那一个月,林朝英晚上就让林苓睡寒玉床,白天就苦练轻功,还要学驭蜂术,让她学着驱使蜜蜂来进行一些简单的排阵。

忘了说,虽然王重阳找林朝英说过她的琴声对重阳宫的年轻弟子造成了影响,但林朝英依旧如故,每日晚课时间琴声准时响起,弄得王重阳苦笑不止,全真七子敢怒不敢言。

后来,在林苓的驭蜂术有点小成的时候,而重阳宫的年轻弟子的功课继续被影响了一个月之后,林朝英终于大发善心还终南山一片清静,她带着林苓下山游历去了。

 4003章:偷鸡贼

话说林朝英带着林苓离开了终南山,开始两人行走江湖的日子。偶尔也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鉴于人权在这个时代实在是发展不起来,林朝英对很多不平的事情,看得过去的,也就算了。毕竟,她真的不能算是个正气凛然的女侠。

这日林苓和林朝英在一家客栈里落脚,林苓问林朝英,“姑娘,我们就一直这样在外面行走么?”

林朝英正在脱鞋,鞋脱到一半,动作顿了下,继续将黑靴子脱下,放在地上。“怎么,阿苓你不喜欢这样?”

林苓摇头,“倒不是不喜欢,只是姑娘难道不觉得我们应该有个家吗?”

有个家?这可真是个好问题,其实林朝英一也想过这个问题,但没有深思。以前在终南山虽然闷了些,但是有个古墓。古墓是昏暗又潮湿,让人觉得不太舒服,但待在那儿,却让人觉得安心,似乎是觉得不论如何,总是有个归处。现在出来游历,见识到了很多事情,但心却并不安定。

林朝英想,大概人都这样,骨子里害怕自己会像无根浮萍那样,心底还是会渴望安定。她想了想,说道:“这个可以有,你喜欢待什么地方?”

“姑娘喜欢待在什么地方,我就喜欢待在什么地方。”

这孩子,真好说话。林朝英见林苓那样说,也乐得自己拿主意,“那阿苓,我们去扬州吧,我喜欢扬州。”古代的扬州比较发达,她喜欢。

林朝英以前从来不太懂这些江湖事,就连是原版的林朝英,即使她有一身好武功,但也不混江湖的。如今和林苓一起在江湖上闯荡了几个月,对江湖中人的性格也摸清了几分,这些大侠们讲的是江湖豪气,什么钱财乃是身外物,其实是骗人的,出名的大侠背后都有金主,不然就有靠山,再不然就是本人就十分有钱。瞧瞧桃花岛主黄药师,人家有桃花岛!瞧瞧南帝段智兴,人家是皇帝!瞧瞧欧阳峰,人家也有个白驼山!甚至是洪七公,人家都是丐帮帮主!来头是杠杠的!

反观她古墓派有什么?她古墓派什么都没有!林朝英忽然觉得自己被比下去了,安逸的人生是好,但是总不能天天吃饱了喝,喝饱了睡,睡饱了玩吧?

林朝英想了想,问林苓:“阿苓,你觉得我们古墓派要不要收弟子?”反正也没事干,也可以发扬光大一下古墓派,免得以后她的徒孙被人瞧不起。

林苓默了默,“都随姑娘吧。”林苓心里想的比较多的是,最近姑娘换了个人似的,以前在意的事情如今似乎不在意了,以前喜欢的东西现在也不喜欢了。问姑娘,姑娘就说那次受了内伤,险些入魔,让她忽然想通了很多事情,人生苦短,不如及时行乐。

林朝英沉默,她觉得人生该有点追求才是,她也不妄想着要称霸武林,也没有想着要帮着皇帝抵抗外敌,那不是她一个人能做得到的事情。而且……目前最关键的问题是,她和林苓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虽然说这些日子她深夜里经常当梁上君子,撬了不少为富不仁的人家的箱底,包袱虽小,银票可不少,但那总不是什么长久之计。

林朝英再三思量,最后还是带着林苓去了扬州,她在扬州城郊外花重金买了一个别院和几百亩良田,做起了地主婆。不是她说,虽然古代的山水都很美,但天天都要骑马赶路其实也很累,她折腾了几个月,觉得日子安逸点也不错。

扬州城郊外忽然来了个貌美如花的年轻姑娘,又带着一个模样清秀的小姑娘,于是一些小混混以为主人家是可以被欺负的对象,时不时就去找茬。被小混混找茬的后果,是林朝英变成了这些小混混的老大。小小年纪不学好,出来当混混?林朝英手中金铃索一出,将那些小混混全收服了之后派去田里帮着佃户做事儿,等他们性子收敛了些,就让那些小混混跟着云管事学习。

林朝英的日子也过得很是惬意,闲时弹弹古琴煮煮茶,再指导一下林苓的武功,然后呼哨着蜜蜂排阵。不过这天,宅子里的安静被打破。为什么?因为这日林朝英正在用餐的时候,桌面上的烧鸡居然不翼而飞。

“大胆!来者何人?”林苓怒声问道。

“阿苓,别急。”林朝英制止了她,然后微眯着眼睛,五感大展,但居然察觉不到对方的存在?

林朝英走出屋外,嘴角微微扬起,很是和颜悦色,“朋友是来自何方?不问自取是为偷也,阁下这般偷偷摸摸,跟偷鸡摸狗的小贼实在无甚区别。”这个人竟然能凌空取物,肯定武功不错,而且居然连她都不能察觉对方的呼息。

忽然,几根鸡骨头从树上落下,林朝英抬头,只见树上躺着一个穿着灰色衣服的人,他手拍着肚子,语气很满足。“好吃!居然烧得比御厨做的叫化鸡还好吃,我吃遍大江南北,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烧鸡!”

林朝英微微一笑,“阁下将我的午饭吃了,莫非不下来赔罪吗?”

对方还是躺在树枝上,动也不动。

是可忍孰不可忍,林朝英红袖微扬,一把玉蜂针朝对方飞去。

“阿苓,放蜜蜂!”

林苓忙应了一声,拿出一个白玉瓶放在手掌心上,用内力烘热,一阵蜂蜜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只听得她呼哨了两声。而林朝英袖中红色的金铃索直击对方。

树上的人见林朝英出手,一个筋斗跳了下来,“姑娘有话好说,别动手哇!”

林朝英冷哼了一声,另一个袖中又飞出另一根金铃索,“谁跟你有话好说?!”刚才偷她烧鸡的时候怎么不见他有话好说!

于是,宅子顿时沙尘滚滚,暗无天日,还夹杂着蜜蜂的嗡嗡声。来人武功很好,林朝英一下子也拿他没办法。那灰衣男子开始还游刃有余,后来却经不住蜜蜂直往他身上招呼,他直接跳出玉蜂阵,飞上屋顶。他才在屋顶站定,却看见林朝英立于院中,掌心中立着一个白色的瓷瓶,嘴角微翘,那双美眸带着几分挑衅地看向他。他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儿,忽然背后就有一小队蜜蜂朝他飞过去,他一愣,正要施展轻功离开,却发现蜜蜂分为几个小队四面八方地朝他飞去。

他一愣,施展轻功往上,但可惜没有那么高的树,即使他能飞上去没有借力点,到了中途也要直直往下掉。

林朝英见他那样,心情大好,蜜蜂虽然在围攻着那个男人,只要她没发出指令,蜜蜂是不会蛰他的,这是蜜蜂的天性,人不犯它,它不犯人。如果不确定对方是怀有恶意,她也不想让她的玉蜂去蜇人。要知道,这些蜜蜂是她精心养出来的,虽然也会不断地繁殖,但是只要蛰了人,那些玉蜂就得死了。

于是,那个灰衣的男人很狼狈地在空中坠落,在落在屋顶之时,一只手撑在屋顶的瓦片上借了力,在空中帅气地翻了个身,然后落在林朝英面前。

“姑娘,不就是吃了你一只烧鸡吗?至于这么跟我拼命?”

“大侠,不就是为了吃一只烧鸡么?至于你连命都不要?”

林朝英与灰衣男子相对而立,玉蜂在两人身旁穿梭。忽然,林朝英的目光落在男子插在腰带上的一根碧玉棍子上。她登时心中了然,如果没有猜错,眼前这个男人十有八九就是洪七公那只吃货,难怪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林朝英轻哼了一声,呼哨了两声,蜜蜂尽数回巢,然后将手中的白玉瓷瓶收好。

“下次你再敢偷我的东西吃,我就杀了你!”

洪七公见状,哈哈笑道:“姑娘家的,别动辄就打打杀杀的啊。姑娘,你最近可得罪了什么人?我叫花子刚才在离这儿十里之外的大树上睡觉,听到有人讨论着要来找你算账,才多管闲事来瞧瞧的,你可别让我好心没好报。”

“谁稀罕你多管闲事?!将我的烧鸡还给我!”林苓瞪他。

洪七公摸了摸鼻子,说道:“哎,小姑娘,我不吃都吃了,难道要我吐出来给你么?不然这样,我给你钱?”说着,几个金灿灿的飞镖往林苓飞去。林苓手一张,淡蓝色的身影转了一圈,几个飞镖一个不漏得夹在她白皙的指间。

洪七公见状,忍不住喝彩:“好功夫!”洪七公见林朝英的武功不在他之下,有意要试探林苓的武功,几个飞镖的力道不弱,而且去势极快,却没想到她能全数接住。

林朝英瞥了洪七公一眼,淡声说道:“别以为你说了两句好话,我们就不跟你计较了。”古墓派的武功走轻灵阴柔的一路,入门武功天罗地网式便是要守住八十一只麻雀不让它们飞出去,林苓早已入门,别说是这几个飞镖,再来几个都不成问题。

 5004章:老大

洪七公看着林朝英,哈哈笑道:“姑娘不要见怪,在下洪七,承蒙江湖人不弃,喊我一声七公。我最受不得美食的诱惑,只怪姑娘你家的厨子手艺太好,让我完全没有招架之力啊。”真的,他什么都能忍,就是见到好吃的忍不住!一想起刚才的那只烧鸡,洪七公又忍不住吞了一下口水,果然是人间美味!不知道可不可以将那个厨子绑走,天天做好吃的给他吃,等他吃腻了再还给这位姑娘。

林朝英瞥了他一眼,转身走向园子,拾阶而上,红色长裙在旁边的小草上划过。她走进亭子里,转身,“你刚才说有人要找我来算账?”

洪七公其实并没有说谎,他是真的在树上听到说有人要来此地找这别院的主人晦气,所以他才来的。丐帮是天下第一大帮派,消息传递灵通,他早就听说扬州城郊外来了个神秘女子,收服了不少扬州的市井小混混帮她做事。虽然说是以暴制暴的方式,但是听闻这神秘女子也不伤人性命,只让那些小混混老实了之后跟着人去学本事了。

于是,原本就对着林朝英有几分好奇的洪七公,听说了那些人要来找晦气之后,也先行一步到了,打算找个好位置看戏。要是林朝英有本事解决他自然不会出面,如果真的被人欺负了,他也打算要助她一把的。他找好了大树正准备睡觉,就被食物的香味弄得腹中的馋虫大动,口水直流,于是就有了不问自取,将林苓做的烧鸡给吃了的事情。

洪七公就将他所听到的事情说了出来,最后又好奇地问:“我瞧你功夫学得极好,但我从未在江湖上听过你的名声,不知道姑娘师承何处?”

林苓说道:“我家姑娘是古墓派掌门人。”

“古墓派掌门人?”洪七公有些懵了,来来回回地在自个儿的记忆来扫了好几遍,非常确定自己没听说过古墓派这个名号。

林苓见他有些错愕的样子,轻哼一声,说道:“我们古墓派成立才一年,我家姑娘为人行事低调,所以也不怪你孤陋寡闻没听说过。”

洪七公有些无语,虽然说江湖上的女侠们不拘小节,时常跟江湖好汉一道闯荡江湖,但他从未见过哪个姑娘会像眼前这个姑娘这么行事的。都当上了这些市井小混混的老大还能够说是行事低调?都能让人计划着上门找晦气了也能说是低调?

林朝英转身,看向洪七公,微笑着说道:“多谢七兄仗义相告,小女子姓林,名朝英。”

“林姑娘。”洪七公点了点头。

林朝英眼睛看向洪七公身后背着的那个酒葫芦,抿嘴一笑,又说道:“若是七兄不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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