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我为皇-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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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征服的路途上,没有谁是可以站得和我对视的。
只有或远或近的背影,或者倒在路边的尸体。
若琴不由自主的轻颤了一下,看向我的目光也变化了,深呼了一口气:“是若琴太过自信了,不知道雅公子的实力已到如斯境界。”
本身的等级加上长年累月上位者的气息,混上愔的睥睨,自有一种令人从心底匍匐的感觉,连我自己,都不得不心生叹服。
仅仅是身体残留的气息就能如此,愔,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呢?如果可以附身到他身边的人身上就好了,这样就能亲眼见证这样一位帝王的崛起。
有谁说最遥远的距离其实是最近的距离呢?就是我现在的情况吧,明明是一个身体,明明每一天都在接触愔接触的一切,感受他的感受,每一步,是我的选择又何尝不是他的影响呢?
却触之不到。
“雅公子?”若琴见我有些怔愣,唤了一声。
“若琴,”我转过身,很认真的看着他,“如果你真心爱他,就不要妄自帮他选择。”
以爱的名义,做伤人的事,多么常见和普遍,尤其是聪明人的专利和爱好。
如果我想的不错,若琴应当是正是顾虑到若音的感受,才一直扮演着好哥哥的身份。没有揭穿,痛苦的守护着。
至于若音,那个情商智商都罕见的倒数的家伙会意识到才怪。
我先前说的话,并不是单纯的为了好玩,也带了一点心理测试的意味在里面。正如我所说,若音第一个反应是我们都是男人。
他潜意识里一定经历过挣扎,而这个他下意识的看过去的男人,就是令他心上的人。
即便他自己没有感觉到,他的心已经变质了。
可是若琴呢?
他是因为太在意所以忽略了,还是因为重视反倒小心翼翼不敢确认呢?或者干脆的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不愿意毁掉自己弟弟幸福的一生?
“我们,是兄弟。”没有正面回答,若琴淡淡的声音回荡在午后的阳光下,瞬间消散,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
两个字,兄弟,亲密的称呼,绝望的代言。
正因为是兄弟,所以血缘深厚,所以朝夕相处,所以亲密无间,所以逃不了,所以放不下,所以爱。
两个人的世界才是完整的,你是我灵魂的另一半。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我们都太现实,太理智,根本不可能将自己完全投入到一份陌生的感情中,因为爱所以爱。我们需要时间的积淀,需要不可推卸的责任感和安全感。
是敏感,还是胆小?
如果不是兄弟,愔不会爱上遥,如果不是愔,我也不会爱上遥。
逻辑的怪圈啊,就像是安徒生笔下,珈伦的红鞋,控制不了的欲望,即便最后是毁灭。
瞥眼看到若音正探头探脑的从门口看出来,一见我就死命的瞪,但在看到一边的若琴,却不敢上前。
想说些什么安慰,却梗在口中,只有与己无关的时候才能轻而易举的说出,如果一样的痛,又怎能释怀?
而且,我和遥的关系要比若琴面临的要复杂的多,阻力也要大得多。
不可能抛下现在的位置,那是我早就选定的这一世的人生目标,好似打怪一般,一退出,就什么也剩不下了。
如果不是活着,那么爱情又有什么意义呢?
正文 第九十六章 我们很有缘
第九十六章 我们很有缘
是我爱的还不够深吗?没有奋不顾身抛诸一切勇气和决心。
却又做不到心如磐石。风起不动,既难受着,又坚持着,还是说其实我本就享受着这种感觉?
越是痛着,越是真实着。
我就是一受虐狂,我呵呵的笑着,挥手向他们道别,然后华丽丽的由溟庆抱上马,在午后暖暖洋洋的光中,疾驰而去。
一路上我很沉默,不是心有啥子感触,只是忽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溟庆是一个好的倾听者,但不是一个好的谈论者。我可不愿一天的自说自话。
在晚间的时候,到了萍城。
萍城既是一座城堡,也是一座城镇。在大陆上,普遍地广人稀,魔兽野兽作乱,所以在贵族城堡的附近,都会渐渐的形成村落和市集,慢慢的演变成一个个或大或小的城市。
虽说贵族的城堡与之是相隔一段距离。也没有实际上的责任和联系,但当发生危险的时候,贵族有这个义务派人前去保护,多年来也形成了不成文的规矩。
比如洛城、芗城都是一样的,只不过由于他们的身份和地位的缘故,三千多年来,日积月累,早就是绿依数得上号的大型城市了,自不是萍城这样的小型城镇相比的。
正好赶上萍城关门的时候,人照理说应当不多,一进门却是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好似回到了施德城一般。
我愣了一下,不明所以的看着不甚宽敞的小道上摩肩擦踵,大都是十五以上二十五以下的男人,偶尔几个妇人或是老头也是急匆匆的过去。
心中一动,这个情节有点熟悉啊,便一把拉住溟庆挤到人最多的地方去。
一刹阁楼,装潢的不算富贵,但胜在古朴精致,也是相当不错,门前是空空荡荡的场地,估计是临时拆卸而成的,地上的青石板还很新。
我站在人后,笑眯眯的看着这经典的一幕,人人踊跃却又压抑安静的气氛,很有爱啊。
话说。只听说过古代有这绣球招亲的传闻,没有想到异大陆也有,就是不知道规矩是不是一样。不过要是也来一个争强绣球的话,在这里人人尚武的风气下,估计得闹出人命。
不多久,夜幕也降临了,四周都点上了红色的灯,面对着黑木的房屋,有点鬼片的感觉,就是人多了点。
这时楼上的一扇门打开了,里面走出一个武士打扮的壮汉,膀大腰圆,满脸横肉,很魁梧,步伐稳健,看样子实力应该也不低。
只是,我心里突了那么一下,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来人开口,堪比张飞的大嗓门都不用麦克风,自然的让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今天是大好的日子。小女招亲……”
成为了现实,你说你这长相当当护卫不就得了,偏要当人家爹,当人家爹也算了,你女儿招亲前出来露什么面?
都说女儿随爸,就你这张相一出来,谁敢娶你女儿。
前世有句话怎么说来的?丑女美女关了灯都是一样的,但真正的恐龙,那是夜光的啊。
当然,就我看来,这汉子不丑,相反还有股子豪侠之气,很男人,问题是这样子长到女子身上,配上个如花的装扮,轻轻一甩帕子,媚眼一瞟,软绵绵的来句:“讨厌,死相。”
不行了,我要吐了。
我x在溟庆身上,有气无力的呻-吟,接下来说了什么我都没有听到,反正一看到那张脸我就会蹲到地上呕吐。
难道是传说中的孕期反应?
壮士,你终于怀上了。脑海里回荡着这句经典的话。
“好了,开始吧。”话音一落,人群哗啦啦的分成两边,原本躲在后面的我们一瞬间到了台前,我眨巴眨巴眼睛,莫名其妙的对上壮汉惊喜萌动的眼神。
不行了。肚子还在抽。
“两位公子是外地来的吧?”虽然相隔挺远,但壮士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嘹亮,此刻更是激动的话音都带着微颤。
我挣扎良久,好不容易呼了口气,强笑着道:“这位,嗯,爵爷有请了。”来的路上也听说了,是萍城的男爵的女儿出阁。
不同以往的父母之命,这会这位大胆的小姐和明显武夫出身不怎么纠结礼法的爵爷,想不拘一格的来一次选才会,将最好的人才选为女婿,
不过由于各地的交通并不便捷,而且萍城男爵也不是什么大的贵族,这次来的多半都是萍城的人,或者过往和暂居的旅人。
这样一来,也就良莠不齐,大户人家或非常出众之人也不定就愿意娶一位素未谋面的男爵之女,地位相差不远的又都远离这里,知道的不多。见我和溟庆的气度和衣着,顿时让壮汉松了一口气。
然后,在众人艳羡和嫉妒的眼光中,渐渐知道了刚才这位男爵将众人以二十岁为分界线分成两派。
我们刚好站在中间。
“好,现在。招亲开始了。”男爵满意的看了我们一眼,没有再说些什么,松了口气的同时,也有点头痛。
话说,我不是来招亲的啊,当然男爵的女儿要是男扮女装要另说,
可是,这种可能性存在吗?
拂袖而去的话,貌似会得罪男爵,即便我不在意,现在也只有两个人。除非暴露身份,那就不是我乐意的了。
然后,男爵的身后走出一个身影,很帅,虽然穿着女红妆,却在行止间有股潇洒的味道,大概也是习武之人吧。
不过脸上带着轻纱,看不见容貌,依着身材来说的话,还不错,还不算很丰满。
“女儿啊,人都来齐了,你可是开始了。”男爵的大嗓门让远处的我们听的清楚,也让他身边的女子躲了躲,看来即便是父女,有些东西还不是就会习惯的。
女子走到前面,俯视着人群,然后,自然的就注意到中间的我们——既然已经站在中间了,总不好意思,在男爵的关注的目光中再躲到人后,索性大大方方的站出来。
不知那位女子是否满意,只瞟了一眼就望到一边了,清越的声音传来:“各位,长话短说,大家既然是冲了我而来,那么我也将自己的要求说一下。”
我暗赞一声,这女子倒是没有扭扭捏捏的,很干脆。
“第一,我是出嫁,不是入赘,所以自认可以沾到萍城的光的男子离开了;第二,我们萍城世代都是习武出身,自认武艺低微的,可以离开了;第三,我虽思想相对开放,但终究是女子。如果自觉自己家世需要我出外养家的可以离开了。”
三个条件,很合理,不算很难做到,却依然有许多人离开了,首先这武艺要胜过这位明显不俗的大小姐,大多数人就不符合要求了。
关于第…,我倒是不在乎,一个男人需要自己的女人出外谋生贴补家用,实在是太丢人——当然,前世那种全民工作的不算哈。
再者,只要你符合第二点,武艺不俗的话,就不需要担心其他的问题了,自有人上来请你,也不会去什么入赘了,毕竟那是男子的尊严。
在这个家族第一的世界,入赘是一种侮辱的说法,即便是家中只有一个女儿,除非女子当家,只为传宗接代,否则要找个看得过眼的,真不是很容易。
女子所说的入赘,其实也就是沾光罢了,说到底是为了萍城而来,毕竟她是男爵的独女
再次瞟了我们一眼,女子继续道:“听说不久前羊城魔兽作乱,公告全国,希望各方勇士应征,不知各位意下如何。”
这话的意思就是说,想娶我的就上战场搏一个功名回来。顿时,这回走的只剩下没几个人了。
那可是魔兽,不是人,好吧,即便是人,咱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就是有些才华自然也是要通过考核入官的,怎么会愿意去战场搏命?
这女子确定是想嫁人?我不由的甚为怀疑。
看到我们留下来的人,女子笑的很高兴,即便是隔着面纱也挡不住她眼睛的柔和湿润:“那么这几位公子请上楼来。”
说完就转身回去了。
我转头看了看寥寥三位人士,好吧,我承认她的做法非常有效率,一会儿的功夫就筛选的差不多了,完全没有前世争抢的热闹和繁杂。
跟着前来带领我们的小丫鬟走进里间,几位男士都被各自带进一间房间,互不干涉。
喝了一会儿茶水,那名壮汉——就是男爵,便进来了,没有那个潇洒的女子,男爵笑眯眯的看着我,然后说了一句至今让我记忆深远的话:“我是一个非常相信缘分的人,一看公子的面相,我就觉得这是命运的邂逅。”
顿时,茶水脱口而出,还好两人的位置见隔得不近,要不然就喷他脸上了。
面对那张笑得如同菊花朵朵开的脸,大脑有点转不过弯来,集体罢工了。这不是我夸张,因为溟庆同学也不可避免的抽了抽嘴角,难得的露出一丝表情。
“男爵,大人,您大可不必如此。”我正想将自己并不是来招亲的话语说出来,不管喜不喜欢女子,这个岳丈实在是太恐怖了一些。
杀人于无形莫不是就是说的他?
正文 第九十七章 让它淡淡的去
第九十七章 让它淡淡的去
“不知公子是何方人士?”男爵试探的问。
正待要回答时。门被打开了,一个女子走进来,就是方才的小姐。
虽然隔着面纱,当正面对着的时候,还是有一种潇洒不羁的味道,很独特,也很有吸引力。
她坐到我的对面,很自然的看了一眼我,然后看向她的父亲:“父亲,不用再行试探了,他们并不是来招亲的。”
有些惊讶的看着女子,心下赞赏。
男爵皱皱眉头,看着我:“既然如此,公子为何消遣萍城。”
萍城虽然并不是大贵族之家,总是有点家底的,在这种事情上,与身世无关,我总是比较理亏的。
“很抱歉,原本只是路过,不想一时……”
“公子是前往羊城的吗?”女子打断我,直接的问道。虽然是问,口气却是相当的肯定。
我身体靠后,望着她,然后道:“是的,不知小姐又是如何知晓的。”
“因为我见过您,陛下。”女子干脆的说,然后站起身弯腰行礼,男爵见了,虽然有些不知所措,但还是随着自己的女儿站起躬身,标准的贵族礼仪。
看着是个莽夫,不想这礼仪行来,还是非常完美。
既然已经知道身份,那么再装就没有意义了,虽然有些意外,但并无大碍,我眯了眯眼:“你说,你曾经见过我?”
是见过愔,还是见过我?
没有让他们起身,所以他们一直躬着身,女子听闻后,低着头,语气却是一如既往的不卑不吭:“陛下,您是否还记得花城?”
花城,我母亲出生的城市,虽然不想承认,那或许也是她作为一个少女。最平凡最幸福的一段日子。
有那个人的梦。
那个人,一想到这一点,就想起那双怨毒的眼睛和仇恨的目光。
他必须死,我坚定着心中的信念。
“父亲,我有些话想和陛下谈论,您先出去一下可以吗?”女子站起身,对一边的人说。
男爵犹疑了一下,看我点点头,便转身离开了。
室内重新安静下来,只有我们两人的呼吸,一个人站着,一个人坐着。
空气在凝结,我眯着眼睛靠着椅背,不置可否。
女子则静静的看着我,然后呼了口气,道:“陛下,您大可不必如此。我的母亲出身花城,与舒妃是表姐妹,也是最好的知己,在舒妃没有入宫前,两人之间无话不谈也无所不知。”
“哦?”我抬抬眼皮。“所以呢?”溟庆居然忽视这么一条线,看来得好好的惩罚他了。
现下我倒是不着急了,既然她是单独和我说起这些,陈年往事,估计他的父亲都不曾知晓,那么也就不用担心她会到处宣扬,这个人,虽然初次见面,还是有点数的。
虽然不知道她打算做些什么,不过既是有商有量,就还可以讨价还价不是?
“这件事,我母亲是唯一的知情人,在她临终前将它告诉了我。她并没有知会其他人,也没有算到陛下最后会登基称王,所以,并没有打着要讹诈陛下的意思。”女子淡淡的说,只是在说到自己的母亲的时候,眼底流露出一抹怀念。
也就是说,她的母亲起码是在十年前就去世了的,难怪溟庆会将她忽略了。
但是,从前没有那么想,并不代表现在不会因势而起,不过我也没有打算杀人灭口,如果她真有那个打算的话,不会没有做好防御措施。
我眯起眼睛,且听听她的说辞吧。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是吗?
“也许陛下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