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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异世我为皇-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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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喜欢就好。”卢修斯微笑着点头,一如既往的傲慢,显然对于自己的高瞻远瞩非常的自信。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八章 第三个暗示

第一百一十八章  第三个暗示

“谢谢,我很喜欢。”伦家很矜持的说。笑的月亮弯弯的眼,闪烁着星星。

卢修斯有点尴尬,很自然的转移话题:“不知是不是有幸听陛下吹奏一曲?”

然后,我华丽丽的囧了,我不是万能女主啊,会一点点钢琴,并不代表就会所有的乐器啊,尤其是这种管子的乐器。

不过貌似小的时候,吹过口琴和竖笛——那是小学音乐老师教的,现在早已忘光了不说,即便没有忘记,估计也是惨不忍睹,尤其是在卢修斯这样的贵族品味面前。

话说,上次要不是因为这个大陆没有钢琴这种东西,没有人听过,我的仅仅是流行歌曲水平的弹奏,根本没有一点技术含量,更别提震住某人了。

“那个,亲爱的卢修斯,青天白日的,做这种事情。有点不好意思。”粉害羞粉害羞的说。

“哈?”卢修斯愣了一下,不明所以的看着我。

“讨厌啦。”最后一个字三步颤音,勾魂夺魄,卢修斯瞬间阵亡。

半响,我懒洋洋的吃着黄瓜问道:“卢修斯,那个箫是哪来的?”终于解释完这个隐晦的问题后,卢修斯现在闻箫色变,盯着盒子的眼光,恨不得将它打包塞回三千年前。

深呼吸一口气,尽量忽视某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玩意道:“这个说来话长,陛下还记得臣下家中的,钢琴吗?”卢修斯对于那台乐器的名称还是有点不习惯。

不过,为什么总觉得卢修斯说到这两个字的时候有点咬牙切齿?

难道只是我的错觉?

“亲爱的小修修,你看良辰美景,我俩独坐,你不觉得不做点什么会有点浪费吗?”我做诗人抒情状。

卢修斯本能的神经紧绷:“什么?”

“唱歌啊。”我理所当然的回答,卢修斯应声倒下。

我眨巴着眼睛莫名其妙,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被我忽略过去了吗?

“陛下,想唱什么?”卢修斯良久,才缓缓道。

“卢修斯想听什么?”我眨巴眼睛。

“除了上次的以外。”卢修斯直截了当的回答,几乎我话音未落,他就开口了,语速之快,我非常怀疑他是在做抢答。

貌似,非常不符合卢修斯华丽丽的贵族腔调啊,换了个人,几乎会被毫不留情的批判的。我很怀疑的打量了他一眼。

不过我没打算问什么,直觉告诉我,卢修斯绝对不会回答的,甚至会一反贵族的尊严的说谎,虽然不明白为什么。

反正问万能的奥法斯也是一样的。

风过处,残花满天飞舞,那鲜艳的色泽,美得令人炫目,淡淡的看了一眼卢修斯紧张的神态,忽而轻轻的笑了。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浅浅的歌声,很轻,轻的几乎只入得两人的耳朵。

没有深情的悲愁,好似不着痕迹的轻叹。卢修斯的眉头松下来。

“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倚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满天的红花,清风徐来的午后,有些恍惚。

眼底依稀看到那个女子,林黛玉,她的人生是失败的,她的性子是我不屑的,但无疑,她本身就是一个故事,一段绝唱。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天尽头,何处有香丘,天尽头,何处有香丘,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我微微的笑,不管如何,认真的,努力的活过的人,都是值得羡慕的。

其实活着,真好。

“陛下。”门口,传来溟庆的声音,无疑,他是为我找东西吃去了。我闻到我喜欢的饭菜的香味。

我回过神,对卢修斯道:“卢修斯要一起用饭吗?”

卢修斯似乎这才缓过神来,眸中还有些恍惚:“陛下,方才的曲子是?”

“葬花吟。”我脱口而出,旋即反应过来,正待翻译成大陆语,却听见卢修斯一字不苟的重复了一遍。

仿佛一道霹雳闪过这午后的阳光,心中涌起难以自制的情绪:“卢修斯,知道?我是说,这种语言。”

卢修斯点点头,认真的道:“是的,陛下,这种语言,据说是古神语,臣下的家族代代相传,臣下也稍有涉猎。”语气中却是颇为自傲。

旋即又疑惑道:“陛下,怎会知晓,还有这段曲词,闻所未闻。”

我的脑海里的神经哗啦的断了,上次那首英文歌曲的时候,我就应该猜到的,不是吗?卢修斯也知道,就意味着他是第三个暗示。

不管他是祖传的也好。出身就觉醒的也好,还是后来意外事故发生的也好,他会,并且是被我知晓,在一定的时候。

魔镜指示了我的身份和我前进的路程——愔,睿泱是告知了我愔的身世和命运——唐柯,那么卢修斯呢?他指代着什么?

我怔怔的望着在我眼中依旧华丽丽的孔雀大人,我,有选择的余地吗?

忽然之间想到了曾经看过额韩剧——大长今,记得开头很令人印象深刻,因为遇见第一个女人。所以遇见第二个女人,然后是第三个女人。

只要不遇见第二个女人,就可以避开第三个女人。

我呢?如果我不理会第一个暗示,接下来的一切就将脱轨,就可以完全的置之不理,却因为第一个暗示,而必须接受第二个暗示。

现在呢?意外之中遇见我的第三个暗示?

明明卢修斯是那么早就见到了,却在这个时候才发现,是不是意味着,我将不得不面临我第三次抉择?

“陛下,你怎么了?”卢修斯见我久久看着他不语,微皱眉头问道。

“没有,什么事情也没有,”我立刻回答道,“如果卢修斯没有意见的话,我要用餐了。”

卢修斯点点头,站起,微微躬身:“那么,我就不打扰陛下了。”说完便转身离开了,那笔直的脊背,忽然让我想到遥远的施德城。

想到那个相似的背影。

奉嘉,现在在做什么呢?还在恨我吗?

理所当然的吧,我直接逼死了他的父亲,又不是俗烂的故事,宽恕啊仁慈的,任何人都不会将之完全的忘记的吧。

那日滴在草上了的泪珠,还有那天的质问,奉嘉的性子,那么坚毅和刚强,远不是他表面上的温和浅淡。

只是,过刚易折。

我承认,我最后放手的原因还是有点不忍心的因素在里面。

我可以毫不犹豫的杀了唐柯,但是奉嘉,那个人,不知为什么就是心软了,或者说手软了。

奉嘉他,是我弟弟啊。

这样的想法。让我有点别样的感觉。

说不清道不明,老实说,奉嘉只不过是愔,这具身体躯壳的血缘。其实不管怎么样,遥才是愔的弟弟,那种朝夕相处的感情要比莫名其妙的血缘重要的多。

可是,愔对于遥的执念在于禁断的爱恋,而不是简单的亲缘关系。

遥,我放不了手,融入我魂魄的东西,是我生命的一部分,说不清爱与恨。

所以,在知道这些事情后,我毫不犹豫的逼死了唐柯,只有他死了,这件事就没有人知道了,虽然他一开始就不知道。

但是,夜长梦多,我管不了十五之后的事情了,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他必须死。

其实该死的还有一个人,云妃——遥的生母,我母亲的原先的贴身婢子,这件事中,最应该闭嘴的人。

如果,我杀了她,遥会恨我吧。

更何况,她知道的已经太多了,无所谓一个两个的了,我心里其实知道,这件事是瞒不了多久的。

即便,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遥不知道,心里有种恐慌的感觉。

要是,要是遥,知道我不是他的哥哥,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他会怎么样呢?会不会转身就走?

明明知道不可能,有些想法一旦产生就遏制不了。

但是,奉嘉却不一样,我和他之间,没有所谓的感情在内,有的只是对于个人的欣赏和喜爱,知道一切之后,反倒有一种类似兄弟情谊的出现。

很简单,也很单纯。

放过芗城,不止是因为政治上的因素,更多的是个人,我不愿意,我高兴,其他的只不过是冠冕堂皇的理由罢了。

从这点上来说,我是个非常任性的人。

现在,这些都是其次的了,卢修斯呢?我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洛城。但是洛城和芗城是不一样的,他不是一般的古老贵族,他是古老悠久的魔法师家族。

他的家族几乎每一代都是法圣,在大陆上享有的地位和声望,不是一个国君可以轻易动摇的。

而且,他和绿依的开国之君之间,也有些不得不说的故事在里面。

重点是,我不会下手的,因为,我喜欢卢修斯。

说起来,真是让人害羞。

额,好吧,严肃的回到正题。

如果暗示是指代洛城的话,我绝对不会效仿芗城的做法,杀父立子。

比起斯科特这只没有长大的孔雀,我还是比较喜欢卢修斯,嚣张傲慢的华丽丽的说话语调,真让人听着舒心。

正文 第一百一十九章 我又穿越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  我又穿越了?

当然,卢修斯之后并没有代表一天的结束。先是信件和礼盒,比如,遥,奉嘉,敏湘,云妃,还有我可爱的儿子,这些熟悉的人的礼物,近距离的,比如木捺也表示了一下。

然后,在镍林那个胖子的那封严重让人作呕的恭贺信之后,我终于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

于是傍晚时分,小院中传出仰天长啸:“原来今天是我生日?!”

四周一片寂静,旋即一片哗然之声。

话说,愔的生日和我并没有像其他的小说写的那样是同一天,我是十一月三号,而愔,是十一月二十一日,天蝎座的最后一天,射手座的前一天。

关于星座,我还是比较了解。当然并不是说我像一般的女生那么痴迷且深信不疑这些玩意,只是喜欢它所代表的故事,以及它代表的人。

比如,天蝎座在我印象里应该是比较沉默的人,很有魅力,很有神秘感,很性感的人,当然我并不是,沉默我承认,冷漠我也不反驳,但首先我就不是一个理智而规划的人。

理智,我不花痴,也不天真,在某些方面甚至冷静的过人,但前提是我想要去控制我自己,而大部分的时间我是随着性子来的,对于未来,对于人生,我并没有想要怎么样的强烈欲望。

要不然,我也不会给自己强硬的定下目标了。

从这点上来说我的确很凉薄,有点神经质,我也认了,这点没有什么不好,自己的性子,不管怎么样都是有爱的,你可以选择喜欢我,也可以选择离开我。但请不要要求我为了你做什么改变。

我很任性。

但愔,并不完全是一个天蝎,他是处在射手的前一天。

射手是一个完全,大部分与阴影中的蝎子完全相反的性格,比较乐观,比较开朗,勇敢而无畏,有点大而化之。

如果说,天蝎是属于寂静的夜晚的,那么射手就是正午的太阳,浓烈而奔放。

这说明什么?

这什么也没有说明,这只是说其实星座也就随便看看,那么多条,有的对,有的错,也是正常的。

就像是相士的一根手指,理解有千万种。

不过,相通的是,愔的确是个非常执着的,神经质。乐观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和冷漠一样的。

都是对于身边的事情,或者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粗神经,不在意,不敏感,无所谓。换句话来说,一个面无表情的人,和一个一天到晚都在微笑的人有区别吗?

没有。

都是面瘫。

记得有句话说的好啊,搭积木中的小孩子,和造火箭的科学家是一样的,都是为了让自己快活。

但是,想归想,我是坚决不会承认这一点的。

我是神秘冷漠的天蝎,不是没脑子粗神经的射手——话说这句话好耳熟啊,貌似HP同人上经常会出现的,关于蛇和狮子的争论。

无语中。

我回过头,看见溟庆沉默的站在那里,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在微笑,很认真的微笑,然后,我的唇角开始上扬。

然后,就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一个黑影闪现。

没错,在这么深情浪漫的傍晚,刺客又煞风景的出现了。

我都习以为常了,有溟庆在,担心什么?很自然的坐在一边啃根黄瓜,毫不在意的看着眼前的免费电影。

话说,这个人。很特别。

怎么说呢,很英俊,非常的英俊,就是那种棱角分明的俊挺,和我见过的帅哥又有点不一样,比如内敛。

他是一个刺客,一柄没有泛光的漆黑的刀。

他是属于夜晚的,深夜子时,连星星都没有的夜晚,英俊的男子,很吸引人的类型,即便现在并不是伸手不见五指,相反,那依依不舍的太阳还挂在天上。

逢魔时刻的傍晚,夕阳西下,世界都在一片绝美的光线之中。

眼前景致都在恍惚中。

两大不同类型的美男正在鲜红的落花中唯美的决斗,远处传来人声,应该是侍卫。

但是,这一切会让人如愿以偿吗?

当然不会。

就在那电光火石之中,夕阳的光线投入到我刚才放在一边的玉玺的盒子上,玉玺的盖子方才被碰触中打开了一米米,就是这一米米,它发出一丝柔和的几乎不被注意的白色光线。

那随手放置的玉箫上闪烁着莫名的光泽。慢慢的交融,却因为太过不着痕迹,让我自然的忽视了过去。

我自然的将手放在桌子上,离玉玺很近,几乎碰到。

两人打着打着,黑衣人的目标明显是我,见人来了,溟庆又一时敌不过,迅速抽刀断水,就想离去,溟庆会让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吗?

当然不。所以疾步跟上。

重点在于,那位黑衣人其实并不是想抽身而退,他是个合格的杀手,他的目标是我,而根本就没有多少自我的安全问题。

不惜一切代价,一定要达到目的,所以他后退,其实是想接近我。

等我和溟庆都看出来了的时候,就已经晚了。

当时并不晚的,晚的是,我们都没有注意到异变了的玉玺,反正我眼前一黑,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在眼前晃啊晃啊的。

恍惚间我似乎看到了卢修斯华丽丽的黑色袍子。

我知道,我穿越了,很明显的时空隧道的样子。

反正,等我醒了的时候,我正在一片原始丛林里,黑漆漆的四周,真正的伸手不见五指。

隐隐约约的树木,和辨不清的各种声响,谁人会说自己一瞬间都没有害怕的?

我。

因为我感觉到了我自己,以及我身后的人,溟庆。那是溟庆的温度,他还活着,他在我的身边。

心里安心了一下,即便我不怕死,即便我的实力要比溟庆更加的强悍。

但是,很快的,我就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溟庆有几只手?我当然是识数的,这点毋庸置疑,可,我好像觉得我有点数不清楚。

难道我终于返老还童了?

两只,三只,四只,貌似还有没数到的,然后,我放声的尖叫。在这片黑漆漆的树林里无比的阴森恐怖,居然还有什么动物闻声跑远的声响。

话说,这个时候害怕的是我好伐,你们慌什么?

然后,一只手瞬间的搭在了我的脖子上,威胁着我的气管。

背后凉飕飕的:“你是谁?”冰冷的似乎要掉下冰渣子的男声,在我耳边好似天籁,至少证明他是生物,一个类似人类的智慧的有血有肉的生物。

而不是什么怨灵,我啥都不怕,就怕那些神神道道的幻觉中的存在。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也只有自己最知道自己最害怕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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