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穷追不舍-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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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英语老师
“谁看语文书了!”林惊宇随手把书一扔,完全不把英语老师看在眼里。
李宛婉知道自己是故意挑林惊宇毛病的,刚才他一直在傻笑,然后又在说话,不整治整治他,这学还没法教了!
不过人家林惊宇的确是没看语文书,那本没有皮的书让有些近视的李宛婉看花眼,这会脸上一阵青一阵红,瞄到新来的那个插班生的确在看语文书,连忙找个台阶下来。
“新来的这位同学,你很狂啊!这回我没误会你吧!”李宛婉手指摊开的语文课本:“今天布置的单词你都会背了吗!英语早读你还看语文课本?那不乱套了吗!”
季沫皱眉,这个女人可真烦。“你也知道我是新来的,所以我暂时还没有课本。”
“哎!”李宛婉的声音提高八度,全班的同学都停下手中的活,连睡觉的都醒了,幸灾乐祸的看着李宛婉怎么收场。
“你还有理了是吧!英语早读你怎么不找英语520小说有什么看头!”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季沫站起来,把书合上:“即使我不学英语,照样能考满分!”
狂傲的气场压向李宛婉,季沫稍微眯起眼睛,掩饰住心中的怒火。班里的人都觉得这个新同学不是口吐狂言而是真的有那个能力狂傲!
林惊宇看不下去了,把英语书一合,嚷嚷道:“什么破单词,老子去年都会背了,您老人家随便挑吧!别扯上人家季沫,他昨天刚来,今天又是英语早读,你让人家借别人要看的书,怎么好厚着脸去借?”
同学们都觉得林惊宇说的有理,英语五本必修,指不定人家看完必修三要看必修四,借语文书翻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个英语老师真是鸡蛋里挑骨头。
“你、你、你!”李宛婉颤抖着手指指着林惊宇:“那你当着全班人默写给我看!还有你,新来的!”
林惊宇下意识的看向季沫,担心他能不能经受这个老妖婆的故意为难。季沫淡定的回答:“行!我答应,你挑吧!错一个我任你处置!”
李宛婉气呼呼的踩着高跟鞋去讲台拿书。
林惊宇在她后面吊起嗓子地说:“哎呦喂~小心一点,万一把脚扭到又要让小智哥哥扶了~”
全班哄笑。
上一期李宛婉不小心扭到,正好被查班的冯智扶住了,从那以后李宛婉改口喊冯班主任为“小智哥哥”。冯智还是单身,而李宛婉的女儿都上幼儿园了,这么明显的改口让一班津津乐道半个学期才消停下来。
李宛婉狠狠的瞪了林惊宇一眼,这两个学生今天早上算是把她的面子扫光了,连点灰尘都不留的。不好好折磨他们,我李宛婉今天就不姓李了!
林惊宇吊儿郎当的捏了根粉笔站在黑板的一端,季沫优雅的拿了根粉笔,冷淡地说:“开始吧。”
李宛婉翻开她的英语书,照着单词表哪个长念哪个,东挑一个西挑一个,还念了不少短语。
台下静悄悄的,明眼人,不,连傻子都能看出来英语老师是在故意为难他们,可是林惊宇和季沫下笔迅速,在李宛婉重复第二遍的时候就已经把单词写完,而且一个字母都不差。
李宛婉脸色有些苍白,恨恨的盯着季沫泛白的指节看,季沫英语板书并不怎么出彩,可是他写下的单词竟然一个都没有错,甚至在写短语的时候把她没有讲过的知识点给列了出来。李宛婉知道自己可能踢到铁板了,于是连忙换了本必修三,胡乱翻着念着。
黑板有四五米长,可是李宛婉仍然嫌它太短了,林惊宇和季沫两人越写越快,越离越近,黑板上爬的白色字母越来越多。林惊宇也就算了,这孩子天生记忆力强,初中就能把圆周率背到三万位以后,一点单词是难不倒他的。
可是这个新来的记忆力难道也很厉害?!李宛婉突然有些后悔为难他们两个了,如果季沫教的好直接参加新概念英语比赛获奖自己可就长脸了。
台上的两人不知道李宛婉还打着这种鬼心思,林惊宇瞄到季沫飞速写着,放下心来。现在担心是多余的,反正看季沫那小子也不像是空口说白话的人,就算是惩罚那也是罚他一人,老子可没说错一个任老妖婆处置。
空间越来越少,最后两人的粉笔轻轻的撞在一起——已经没有位置可写了。
望望黑板上满满的单词,台下人都倒抽一口冷气。震撼人心!这个林惊宇和季沫的记忆力已经超出常人了吧!这满满一黑板的单词少说也有七八百了!
一边听李宛婉念单词一边翻书对单词的学生们在结束默写两分钟后才把单词翻完,和黑板上的一对,除了林惊宇把一个首字母大写写成小写弄错,其它全对!而季沫的单词更是一个都没有错!还多写了很多知识点!
林惊宇笑嘻嘻的搭上季沫的肩膀,对门口来上课的数学老师冯智说:“或许我们要申请英语课免听了,对不?”
冯智拍拍手,走进教室:“看不出来你记性这么好,不过课还是要听的,李老师,上课已经有十几分钟了,您请回吧。”
李宛婉含娇带怒的瞟了冯智一眼,气呼呼的拿书踩着高跟鞋“噔噔”走远了。
冯智教的是数学,一堂课被李宛婉占用了十几分钟是肯定讲不完的,所以他压根没讲,让学生自己写卷子复习。
台下的学生不时扫几眼黑板上没擦的单词,暗自惊叹。原以为这个新生靠关系来的肯定不是什么好学生,没想到他和林惊宇不相上下!看来林惊宇这个总是吊儿郎当还考第一的天才有竞争对手了!
“喂~没事吧?你好厉害!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韩依繁扭头小声对季沫说着,眼中的崇拜却是怎么都掩饰不住。
“没事,谢谢你的语文书。我是季沫。”季沫把书还给那个女生,转着手中的笔不时在卷子上写下答案。
韩依繁脸红红的接过自己的书:“你的英语怎么这么好啊?我平时背单词总是背错的,而且还总是张冠李戴,更别提一口气默写这么多单词了。”
“多读多记。”季沫头也不抬的回答,如果不是520小说看,估计回答都懒得回答她的问题了。
韩依繁还想继续问,不过林惊宇突然插话:“喂喂喂,季沫,你早上是不是还没吃饭?”
季沫停笔想了想:“好像……是吧。”
林惊宇要吐血了,这人连吃没吃饭都不记得!
“真是够迷糊的!万一早上被拐跑你都不知道!”想起季沫早上迷迷糊糊的被自己牵着走,万一是坏人把他带有那不就完了吗?!老妈肯定第一个生劈活剥了自己!
林惊宇惊惧地抖抖。
“没事,不认识的人我是不会跟他走的。”季沫还是比较信任林惊宇,所以才让他带自己走的,如果换成别人季沫指不定一个飞腿把人踢不见了。
不认识的人?林惊宇继续吐血,前天早上是谁被带出大街还不知道的?“谁信你,以后记得吃早饭,下课去小卖部买点东西吃!”然后有滔滔不绝地罗列出不吃早饭的危害性,把王琳欣以前警告自己的话原封不动地唠叨了一遍给季沫听。
韩依繁插不进去话,讪讪地转回身去做数学卷子去了。
下课季沫摸到小卖部买了一个面包,干巴巴的嚼了几口觉得难吃死了,于是随手扔进垃圾桶里。
“这学校的东西真难吃。不知道外面的东西吃着怎么样?”十分钟很短,季沫赶在上课之前回班,对林惊宇随口敷衍一句吃过东西了。
第二节是李宛婉的课,季沫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刚才还生龙活虎在班里闹腾的同学,一上课就昏昏沉沉的被周公召唤。班里七十多个人有六十多个都趴在桌子上,被高高的一堆书一挡,睡觉的睡觉,看小说的看小说,抠手指的抠手指,连话都懒得说。就这李宛婉还精神抖擞的在讲台上讲课,丝毫不受别人不听课的态度的影响,这也算是一代奇葩了。
林惊宇也趴桌子上睡了,他们两个坐在班里的后门,正是睡觉不被发现的有利地形,李宛婉气的在讲台上跳脚却也无可奈何。
季沫摊开纸,想了想还是决定自己赚钱,而且还是用自己最擅长的英语去赚钱,这只是第一步。李宛婉的课不听也罢,她讲的一板一眼,连活跃气氛都不会,没人听她讲的课那是最正确的选择!
找了几张英语报纸看,发现上面的稿酬挺合理的,而且还是家大报社,对于选择哪家报社,季沫毫不犹豫的挑了前世获得好几个奖项的“每周英语”,小的报社他不放心,如果被吞了稿子那他哭都没地方哭去。
看看上面的征稿启事,季沫写了个完型填空,又写了二十个单项选择。
这样就够了吧?把纸折起来,下课后问了问林惊宇邮局在哪儿,趁中午吃饭的时间把信寄了过去。
林惊宇对季沫寄信的行为挺好奇的,但是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来那家报社和季沫能扯上半毛钱的关系。
季沫又卖了一些信封,邮局离学校只有两三百米的距离,两人就这么步行去了学校。
林惊宇不主动问,季沫才懒得和他解释呢?他爱怎么猜就怎么猜去吧!
orz……刚才看了看前几章,发现有很多bug,嘤嘤嘤嘤……银家不是故意的,有时间银家会去改一改的……
正文 第五章 少爷
已经开学一个星期了,季沫渐渐适应这种朝六晚十的高中生活,早上起早的时候偶尔和林惊宇一起步行去学校,一路上看到炸油条卖豆浆胡辣汤包子的小摊不时去尝尝。
现在的物价还没有涨的那么高,东西都挺便宜的,一碗胡辣汤只要一元,这让喝惯三元一碗胡辣汤的季沫唏嘘不已。
这个年代的物价还不像2013年那样飞涨不跌,现在买三元钱的东西,等以后要花十元钱都不一定能买到。况且越是偏远的小镇发展的越慢,物价涨的也就慢,b市不大不小,还只是中等城市罢了。
今天早上是语文早读,班里正读的激昂澎湃时,突然一个人像是骄傲自满的大公鸡一样趾高气扬的开门进班,连“报告”都不喊一声。
班里的读书声小了许多,不过马上就又高了起来。
季沫看了一眼就继续写着文章,他不仅擅长英语,文学还是通晓一些的,区区高中生的文章还难不倒他。
那男生穿着熨烫的连丝皱褶都没有的白衬衫,黑色裤子,白色帆布鞋。皮肤透着病态的白,脸上表情比林惊宇还要欠揍,两只嘴角紧抿着下撇,高傲的扫了班里人一眼,在低头写东西的季沫身上停留了一秒,又扫向语文老师。
“老师,暑假我飞去美国了,所以回来迟了几天,班主任知道我跟他请了假。”
语文老师不和他计较,摆摆手让他回位。
男生迈着纤长的腿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了。
“切~这个孙子去就去吧!还说出来。”林惊宇嘴里叼了一根笔,不屑的瞟了那男生一眼。
季沫默不作声的飞快写着,早上和晚上是他灵感极盛的时间段,趁这个机会写了一篇《雨后随想》,《和时光牵手》也马上就要收尾。
美国,又不是没去过。季沫前世在方湛的游戏公司专门为游戏设计人物形象,方湛也没少带他出国,季沫英语好,在美国谈合同时为兄弟的公司争取了不少利益。
那个男生明显听到林惊宇的话了,不过他没有立刻找林惊宇的麻烦,在b市两家虽然没有什么表面上的利益交集,不过林惊宇的父亲好歹是个市长,而孙行傲家里世代从商,可以追溯到民国时期。到了他父亲这一代,生意发展到商业街,b市有三百多家超市,一百七十多家大型商场都是他家名下的。全国各地都零零散散的有着连锁。
不算还多大的世家,不过在b市也是一方不可动摇的霸主。
不过这次从美国回来孙行傲的父亲再三叮嘱自己要和班里新来的那个男生好好相处,就算不能交好也绝对不能交恶。
孙行傲肆无忌惮的打量季沫,这个新面孔有着流向剪的碎发,低低的越过眉毛的碎发搭在额前,眉眼清秀中带着一丝傲气,紧抿的粉唇不自觉的下弯,给人一种冷漠又疏离的感觉。
林惊宇不乐意了,孙行傲隔着一个走廊一直在斜前当扭头打量季沫,那眼神仿佛是盯上了猎物一般。虽说现在自己和季沫还不算多要好,可是孙行傲今天是第一次见季沫就这样看他。那以后不还蹬鼻子上脸了?!
“看什么看,没见过男的啊!”林惊宇呲牙威胁道。
孙行傲人如其名,我行我素,傲气侧漏。平时他和林惊宇井水不犯河水,没有什么过深的交集,两人看对方都不顺眼。林惊宇嫌孙行傲太会装了,搞什么绅士风度,绅士能当饭吃吗!孙行傲看林惊宇更不顺眼,这小子在班里混的风生水起,仗着自己帅气的人皮和市长儿子的身份毫无顾忌的招惹女生。
孙行傲轻哼了一声,没有理会林惊宇。
林惊宇重哼两声。跟孙行傲比起来,这个季沫比他好多了!当然这是开学以后的季沫,不知道为什么?开学前的季沫和现在比起来性格完全不同。要说相同的地方,那只能说他前后性格都是又傲又冷。
“怎么了?”听到林惊宇的重哼,季沫停笔问道。
“没事儿,你写你的吧。”林惊宇带着余怒:“那个孙子就是讨厌,以后你千万别和他玩!”
季沫抬头看向孙行傲,发现他正盯着自己,那严肃的眼神就好像在盯着有什么深仇大恨的仇人一样。
季沫汗颜。难道这个身体以前认识他?不会吧?!
在林惊宇虎视眈眈之下孙行傲连和季沫搭话的机会没有,反正还有一年时间,可以慢慢认识,不急。
“少爷怎么还不回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别急别急,这个地方的高中生可比不上大城市的,他们晚上将近十点才放学呢。”
“真是的,少爷怎么想着跑到这里来受罪……”
两个声音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年轻的那个人不时看看时间抱怨这里惨无人道的高中,回去之后一定要举报它云云。
季沫刚到家,发现客厅坐了两个黑衣人,两人见到他回来了,赶紧起身朝季沫45o鞠躬。
“少爷!”
“少爷!”
呃……他们是在叫我?季沫以为这个身体身份没有那么简单,最多是个小世家的儿子。所以他呆呆地“嗯”了一声。
这时,从屋里飞来一只色彩斑斓的金刚鹦鹉,落到沙发上朝季沫开口就是一句:“死相~还站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点给本大爷来点玉米!”
“谋谋,不得对少爷无礼!”像是管家的那个头发花白的老者开口训斥。
“老张开车去东北~撞了!”鹦鹉干嚎着飞起来,还说上方言:“恁说恁多愁人,多大点儿事儿就让本大爷也跟过来,哎呦——我这老翅膀老腿儿颠簸一路子都快散架了!”
季沫的冷汗“唰唰”地从头上滑下,这个鹦鹉也太奇葩了吧?
管家掂这它一条腿把它扔进厕所,关上门。被关以后谋谋吊起嗓子控诉老张侵犯鸟权,非法囚禁!最后还“嘤嘤嘤嘤”地哭泣起来。
客厅的三人满头黑线,明智的选择不理那只鸟。
“少爷,我这次来是想问问你,你见过许家的人吗?”被鹦鹉叫做“老张”的老者满脸担忧。
许家的人?季沫紧张的摇头,没有正面回答他,生怕他们看出这个身体已经不是原来的主人了。
“少爷,你没事吧!那些许家的人太可恶了!竟然给你下药!”年轻的黑衣人一张口就泄底了,季沫原以为他是个一本正经的保镖,现在看来……和脑残鹦鹉呆多了也会传染脑残吧……
“什么药?”季沫皱眉。
年轻人脱口而出:“安眠药!他们还下在你最爱吃的抹茶蛋糕里!”
抹茶蛋糕略微的苦涩,正好掩盖了安眠药的味道。
看来这个身体是吃下过多的安眠药而死的,真是……死的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