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触碰的他-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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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了那孩子一个飞吻,随着下车的人流瓢出了车门,却听到那孩子极度富有爆发力的哭声。
这样就哭了么?为了一个偶然看到的鬼魂?
不要这么重情,受伤的会是你自己,我的孩子。
我这样想着,在门边看了那孩子一会儿,直到他妈妈醒来成功地将他的注意力转到奶瓶上去才迅速飘开。
出了车站,熟悉的景象呈现在我眼前。
不得不说N市实在不是什么精致的城市,这里永远都能让你觉得脏乱、粗糙、毫无秩序。
人满为患的公交站台上,光着膀子的汉子推开西装齐整的男人率先上了车,那车满载而去,后面扬起的灰尘活像一条尾巴,尾巴后面还有几个傻缺追赶着,将司机的祖宗八大问候了个够。
站前路的人行道上被摆地摊的占满,花花绿绿的破布上放几块石头,前面立个硬纸壳,写着“珍稀玉石,假一罚十”或“传家之宝,童叟无欺”之类骗死人不犯罪的标语。
旁边几个新疆人横着脸卖着切糕,几个好奇的家伙走过去问了问,一场拉拉扯扯,强买强卖的闹剧就开了头。
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水泥路,到处都是低矮的小房子,我循着记忆中的地址飘过一条又一条街,将N市原来差劲现在依然差劲的地方嘲笑了个遍。
然而嘲笑归嘲笑,我还是觉得开心,毕竟在这里呆了四年,偶尔听到本地人那粗鲁的方言我还是会被逗得笑出声来。
就这样一边体会着一边寻找着,我终于来到了这里。
记忆中的那个地址。
这地址还是颜叶初恋那姑娘告诉我的。
在我还没死之前,有一天这姑娘给我打了个电话,跟我聊起了颜叶的事情。
她说:“溪溪你知道么?颜叶那个大笨猪去了N市耶,就是你大学那里啊,据说因为那里是他现女友的家乡。”
“好像还买了个挺不错的房子,在天池路恋滟花园56号1栋68楼。真是出息了呢,这个猪头。”
我当时正在喝酒,晕乎乎地说“哦?你倒是清楚,连地址都搞到了。”
没想到这妹子却哭了,一口一个混蛋,畜生,猪头,贱人,完了还说对不起,不是在骂我,而是想要骂颜叶那个白眼狼。
我当时就无语了,心说姑娘你这没良心的,明明是你甩了人家你还说个球!
然而毕竟多年朋友,想当年我还利用了人家那么久,我不能做得太过禽兽,只好放下手里的酒杯,软言地好语去安慰她。
只是没想到,那天放下电话后,那个地址我却怎么也忘不了了。
天池路?我还黄泉路呢!
颜叶怎么找了这么条明显是故意引人入住的路?!这浮夸的路名怎么也不配他低调的风格。
然而真的到了这条路上来,我才真的傻眼了。
尼玛这不是当年的夜店一条街么?怎么改名天池路了?
还有眼前那个鹤立鸡群的大楼是怎么回事?N市什么时候出了这么个土豪建筑?
我的成名地呢?我的群魔乱舞的小酒吧呢?
老子本来还想故地重游看看能不能找找当年的床伴再续前缘呢,N市你就这么把他们给和谐了么?!
作者有话要说:
☆、初始篇之注视
真不愧于我那么多年的仰视,我的男神大人居然在这么显眼的建筑里有了一套属于他自己的房子,这与2年前还租着房子漂泊在S市的我相比,实在是霸气侧漏到底。
虽说我所谓的才华足够我也搞套属于自己房子,但我天生对这种东西不是很感兴趣,我总是觉得很麻烦,总是觉得只要能有个窝吃喝拉撒就够了。
所以我的钱都是寄回老家,妈妈她老人家总爱笑我,说要帮我把这钱存起来,弄个“老婆本”。
这调皮的老太太哟。
至于这两年被润生收入他那土豪庄园养着的事情,我也着实没脸拿出来宣扬,所以说来说去,我这么没出息只能怪自己太懒。
我一边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一边啧啧嘴,迅速冲上最高处。
68层,这栋楼的顶层,开发商选了这么个吉利的数字,再次验证了商人们无一例外的迷信。
年润生这个奸商让我深刻地明白了这点,这家伙居然有专属的风水师,还是个挺帅的大叔,只是身上那股神经兮兮的气场总是让我不忍直视。
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寒噤,命令自己将那个人的样子从脑海中抹去。
于是我又去想初中的事情,立即就想起那时候,曾经听颜叶和他同桌的女生讨论住房问题,那个时候那姑娘拿了一个心理测试给他做,问他如果住在一栋高楼,会选第几层。
那个骗小女生的白痴心理测试给出了三个选项,无聊到让当时的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顶层,底层,还有中间。
还能再白痴点么?!
鄙视归鄙视,我还是竖着耳朵等待着颜叶的答案,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顶层。
具体的心里测试结果我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却记得那个时候,我看着颜叶的侧脸,听着他用风一般的声音说:“当然是顶层啊,我喜欢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那个时候我们的位置正巧靠着窗边,他穿着出现几率最高的白T恤,黑色的发尾短短的,随着风一下下地扫在他白皙的后颈上,整个人在我眼中已然飘若天仙。
没想到现在的他居然真的就住在了最高层,那是不是代表,现在的他,还是依然那么飘然若仙?
我漂浮在顶层他家的窗外,对着那明净的窗子傻笑着,夕阳在我身后释放着橙红的光,我仿佛听得见自己鼓动的心跳。
那些年,不管是想起他还是经过他的身边,或者是上课偷看着她,我都能听到这样的声音,噗通噗通的躁动那么熟悉,即使如今没有身体了,那声音还是如此清晰地在耳边回放着。
我凑近那几乎是一面墙的玻璃窗上,纯黑的窗帘被静静地聚拢在两边的角落,他家的格局在我面前大喇喇地敞开着,一目了然。
这个家伙,仗着挑了个最高的楼,所以完全不怕有人偷窥么?
我扯了扯嘴角,他就是这样,不知道是太自信还是怎么的,总是不去考虑坏结果,我记得他曾经吼过我,他说:“你不要将事情想得那么坏好么?!”
“切!”我撇了撇嘴,睁大眼睛,继续品味眼前自己看到的。
实木的地板一条一条的,家具全是方方正正的,墙面完完全全是干净的白色,这个客厅的风格简洁却自有一股庄重,就像他的性格,永远那么周到那么齐整,我依稀记得他似乎是有点洁癖的。
然而,再细细看去,就能看出另外一种风格。
放在门边的鞋子是粉色的,大小各一双,上面缝着的似乎是白色的卡通猪。
冰箱上盖着大大的麻质的布,垂下来的部分缝着卡通的少女,原来是些储物的小袋子,里面几个小勺小叉子露出了光亮的头。
墙壁上挂着土豪尺寸的液晶电视,四四方方的边框上套了蓝白相间的格子罩布,让人觉得有点搞笑但却能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一种细致和温柔。
正中的玻璃茶几上放着布艺的纸巾盒,上面一张白纸轻轻地探出了头。
它旁边两个马克杯静静地站着,杯身轻轻相贴,上面的一男一女便头碰着头亲吻着。
我静静地打量着这一切,目光来到了侧边的小阳台,几件衣服被整整齐齐地放在智能晾衣架上,上面一套女人的内衣小巧精致,蝴蝶结,蕾丝边,看得我想哭。
这个曾经从他口中传到我耳中的女人,我以前并没有见过,却依稀能感觉到他们的适合。
颜叶是那种很爱干净的男生,生活总是井井有条。
她估计也是那种精致的女人,而我却不是个精致的男人。
至少以前不是,而现在也许只能说表面上是。
我想起初中的时候,我的桌面上总是乱糟糟的,而颜叶的,却像干净整洁得像个女生的。
以至于后来,这家伙居然被很多暗恋他的女生拉过去帮她们整理书桌,全然不知这些少女心思的他,温柔地乖乖地,伸出修长白皙的手指,将那些大大小小的书本理得像军队的豆腐块一般。
我看着那些女孩子们又敬又爱又带点小羞涩的眼神,强迫症一般将自己的书理了又理,将褶皱的书角平了又平。
我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我才是gay,那个人却比我更像gay,我只是觉得喜欢死了他干净的眉眼,和干净的习惯,但是越喜欢却越觉得自己配不上他。
作者有话要说:
☆、初始篇之艳羡
天渐渐暗了下来,已经变成鬼了的我居然连个夜视功能都没有。
我就这样浮在颜叶家的窗外,对着那大大的玻璃墙,看着里面的东西慢慢地被黑暗覆盖。
那是一种纯粹的黑色,因为处于城市的最高处,这个地方接收不到万家灯火的光顾,在无星无月的天空下,暗得像一个深邃的黑洞。
我深深地恐惧着这样的黑色,我喜欢阳光,喜欢灯火,就算是点点繁星,只要能照着我,我都觉得满足。
然而面对这样的黑暗,我总觉得自己会被吞噬,而且容易多想的我,根本无法承受那种黑洞一般的空。
它是冰冷的,它是无望的,它总能让人联想到寂寞。
而寂寞,是最嗜心的。
夏日夜里的高空,烈烈的晚风吹着我,我忍受着各种思绪冲击,静静地对着面前的那片黑色,焦躁地企盼着颜叶的归来。
然而我又有点不想他那么快回来。
8年了,这个在我记忆中朦胧得只剩白色轮廓的男人会变成什么样呢?
那个时候那么喜欢的少年,我真的还在喜欢着么?
我心心念念的那个人,真的是他么?
我突然想起金庸的一部小说,女人对着小时候心心念念的那双眼睛说:“你已经不是我的大牛哥。”
时光是不能衔接的,有的人一旦错过,就可能再也遇不到了,虽然他可能就站在你的面前。
这就叫时过境迁。
一想到这里我就觉得难过,如果发现他已经不是自己喜欢的那个人,那么我,要去哪里寻找我的那位少年?
时间一点一点过,我就这样在浓重的黑色中胡思乱想着,偶尔低头看见下面楼层,那里的灯光一盏盏亮了起来,然而整个城市却越来越安静了,我面前还是这股浓重的黑色。
我被自己纷繁的思维弄得有点不知所措。
突然,一道光亮晃进了我的眼,原来是有人打开了屋里的灯。
我下意识后退一步,发现屋子里那扇门开了,一个纤瘦娇小的女人正走进来。
她留着长发,亚麻色的刘海覆在白皙的额头,身上是一身淡蓝色亚麻长裙,蓬松松地向下垂着,轻轻覆在小巧的脚踝上,下面一双白色帆布鞋,整个人飘逸轻盈得就像从森林中走出来的妖精。
我抱着膝盖在空中坐了下来,看着她换上那双粉色的猪头鞋,放下手中布艺的提包,打开了另一扇门,步态优雅地走了进去。
不一会儿,她出来打开冰箱拿了一堆菜,娇小的身影又消失在了那扇门里。
原来是厨房啊,我饶有兴致地想。
屋内明亮的灯光让安全感又回到了我的身上,我的心情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
就在我乐滋滋地看着那个女人走进来又走出去时,她进来时的那扇门再次被打开,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我的眼里。
我从来没有想过,直到今天,我还能一眼认出他来。
不管是他侧脸的曲线还是他身体的的比例我都记得那么清楚,当这一切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我才知道,原来真正刻在过心里的东西,不是装作不记得就能真的忘记。
他已经不再是年少时候纤弱飘然的模样,尽管依旧不胖,但是裹在笔挺的西装衬衫和西裤里的躯体散发着坚韧的力量。他的皮肤依然白皙,可是却多了一种成熟的神采,他的头发依旧那么黑亮,短短的发尾覆在白皙的脖颈,整个人干净、优雅却又隐隐多出一种男人特有的霸气。
我不知道自己心里什么滋味,轻轻往后退了一步,静静地看着他换上另一双猪头鞋,放下公文包。
等到他走进厨房,我又情不自禁地向前飘了飘,将双手撑在玻璃上等他出来。
他倒是没让我等太久,一下子就出来了,带着他的女人。
只见他从后面环着她,低着头眯着眼睛在她的耳侧和脖子上亲吻着,薄薄的唇依旧是年少时那鲜红的颜色。
他的袖子被高高撸起,露出的白皙双臂紧紧箍着她,上面隐隐能看到浮现的青筋。
我嗤笑了一声,想起初中自己老爱看他的手,他的手白得不像一个男孩子的手,然而每次看到那薄薄的皮肤下隆起的青色血管我才会觉得,哦,不管他多么白,多么纤细,这一点倒还是挺汉子的。
然而今天,这双手臂已经完完全全长成了男人的摸样,尽管依然白皙,但是看起来却那么有力。
他就这么用这种火热的姿态和他的女人调着情,那女人开始还会笑笑,后来干脆木着个脸任他胡来,就当身上吊了个无尾熊一般,自顾自一会儿客厅一会儿厨房的张罗着晚上的饭菜。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们,完全没有觉得有什么不舒服,不就是调个情么,我李溪做的比这香艳的事情多了去了。
过了一会儿,所有的饭菜被放在了客厅的茶几上,颜叶终于放开了她,乖乖地从厨房里拿了两套餐具出来。
女人叉着腰对着他笑笑,走过去在他的嘴边用唇轻轻点了点,这家伙居然一把抱住女人的脑袋又狠狠地嘴对嘴吻了一通。
我心里想着,妹子啊,看到了吧,这就是男人啊,发起情来那都是攻击力百分百的禽兽啊。
女人娇笑着挣扎开,两人终于能好好地坐下来吃晚饭,我使劲看了看,一个西红柿炒鸡蛋一个肉丝黄瓜。
敢情这女人想把我男神□□成草食动物啊,吃得这么清淡,不过我还是得说,这俩菜卖相不错。
红的,黄的,绿的,三原色齐了,鲜嫩得连我这个生前嗜荤死后还会觉得饿的鬼都食欲大开。
两人凑着头吃着饭,不知道聊着什么,时不时笑着。
天花板上明亮的灯光洒在他们的身上,明晃晃毛茸茸的让我想起一个词:一对璧人。
我看着看着,眼睛居然又不争气地湿了,从那个时候我就知道,自己没得比,然而看到他和他的女人,我还是深深地觉得,就算是这个时候,我还是没得比。
从出生成为一个男人开始,我的爱情就是错的,而爱上的是他,就是错上加错。
颜叶,你过得这么幸福,让我该用什么样的心情面对呢?
我不能诅咒也不能接受,只能对着笑着轻轻对自己说“李溪啊李溪,你怎么能就这么死掉呢?死之前过来将这个男人按在床上□□个千百遍啊千百遍不是最明智的么?”
我浮在空旷的黑色天空,对着那眼中一家明亮灯火,抱着膝盖,蜷缩着哭了。
作者有话要说:
☆、初始篇之火热
哭着哭着,我就觉得没意思了。
28岁的老男人了还总是突然就哭起来,跟个小女人似的,要是被润生看到又要说我了。
但是我又不想离开,只好换了个姿势,像只蝉一样贴在那片玻璃窗上继续我光明正大的“偷窥”行动。
不过偷窥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尤其是犯贱偷窥颜叶这个人夫,面对自己喜欢了那么久的男神,当一切在你面前真实地上演,你才会感觉到什么叫做心如刀割。
这不,屋子里的气氛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8年前我就想过总会有一天,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