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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老婆,医我-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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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贪图你的美色了?你哪里算得上是美色?”
“你看,我眉毛比你好看,比你而言,我就算是美色了,不是?”连亦琛笑嘻嘻的说着,“你看,我鼻子也比你好看,比你高那么少许,比你而言,算不是美色?”
周怡宝真想掐连亦琛,怎可以这般取笑她。
不过,他也着实喜欢拿她的眉毛取笑。她自知自己的眉毛不好看,倒也不是特别介意自己的容貌,而是,没当连亦琛露出欠扁的笑容,眉眼弯弯的说到眉毛,她就特别想掐连亦琛。
她不禁想起很小的时候,父亲问她:“怡宝,你觉得你脸上哪个地方最丑?”
怡宝说:“眉毛,眉毛最丑。”小时候,她的眉毛就很稀疏,而且不是黑色,泛着黄色。就连她的头发,出生的时候,也略微泛着黄色。
父亲说她是个黄毛丫头长不大,她就会急得跳脚。
她才不会永远是黄毛丫头。
长大以后,她的眉毛比儿时浓密,偏偏左边的眉毛扫尾的部分,似乎缺了一些没有长全,或者说,只长了一些稀疏的眉毛,看起来,就像是眉毛短了那么一些。留了刘海,眉毛自然而然的挡住了。
但偏生连亦琛仔仔细细的端详过她,也知道,她最不喜欢自己的眉毛。
算不上是容貌上的缺陷,却还是不喜欢连亦琛这样说,大概是因为,连亦琛是她喜欢的人吧。女孩子在喜欢的人面前,总是希望自己好看。她知道连亦琛只是玩笑,连亦琛也很喜欢逗弄她,她偏生要被连亦琛逗弄的要调教。
周怡宝说:“你再说试试。”
“哎,其实,我长得好看,你贪图我的美色,也是应该的。”连亦琛风情的挑眉笑道,“多少女孩子想贪图我的美色,都没有份儿,老婆,我只将我所有的美色,留给你一人享用,这样可好?”说着,手指在自己的胸膛上轻轻的划过。夏日的衣衫很薄,只需要轻轻按压,就能显出连亦琛胸膛的轮廓。
连亦琛一直都是如此的风情,这番姿态,更加的春意撩人。
“去你的。”周怡宝捂了眼睛,说,“你总是这样不害羞,我才不要看你,不要享用你。”
“老婆,我最喜欢你害羞了。”连亦琛捉了周怡宝的说,温温柔柔的挪开,对着她的眼睛说,“你不喜欢看我,我却喜欢看你。老婆,你看着我的眼睛,我跟你说啊,如果你不喜欢我,这是病,得治,一定得治,我喜欢你,这也是病,就算你医术在高明,也是治不好的。”
“才不要听你说好听的。”
“哦,你不喜欢听好听的?”连亦琛的唇,微微的靠向了周怡宝的耳边,细细小声的问着,“并不是故意说好听的,老婆,是因为你喜欢我,才觉得我说的所有话,都很好听吧。”
“没有没有。”
“嗯,不准再说没有。”连亦琛说着,吻住了周怡宝的唇。
这是……。接吻呢……。
事实上,虽然已经领了结婚证,却很少像情侣一样,亲密的接吻呢。
他是在用吻,堵住她的唇,不许她说话呢。
周怡宝的脑袋,一片空白。他的唇瓣,细腻柔软,舌头呢,就像是一条灵动的小蛇,翘着她的舌根,细细的,磨着。忽然,他的唇紧紧的贴合了她的唇,一瞬间,她口中的空气全部被吸走了,她要窒息了。尔后,空气俱来,他的舌,继续搅动着她的牙齿,轻轻的敲着。
她沉溺在他的温柔之中,无法自拔。
忽然有了一种,但愿可以停留在这一刻的感觉。不去管其他的,只要两个人在一起,这样就已经很好了。
……
司马烈将千种花样,找齐以后,来到会场,辟出一处,由屏风分割成一个不大不小的空间,几条小路,可以穿过花间,方便老太太领着一干千金,在这千万只花朵之间,走上一遭。
准备妥当之时,他看了一眼手机,五点差十分钟,想来,奶奶、父亲、还有大哥等人,即将赶来。
这样想着,他去车里取了礼服,走进了更衣室。
这个更衣室,是专门为宾客预留的。宴会之上,如果有人换装,可以方便宾客,而如果礼服出现了问题,比如打湿了,弄脏了,可以在这里再挑选一件换上。
司马烈将礼服换上,对着镜子,仔仔细细的打量着自己。
他是司马烈,是司马家的幺孙,人人都说他骄纵冷傲,是因为,除了家人,他几乎从来不和人打交道,甚至,脸上很少露出表情。按照时下流行的话来说,他是面瘫男。
其实,并不是不会笑,不会哭,只是觉得,表情对于他来说,是一种累赘。没有可以令他开怀大笑的事情,也没有令他沮丧发愁痛哭的事情,表情,似乎很累赘呢。
直到多年以后,见到周怡宝的时候,他第一次,忽然的,很想,挤出一个笑容来。
是因为,很想给她留下一个好印象吧。
总觉得两个人能成为朋友,不要吓到她才是,当时,完完全全的抱着这样的情绪。
司马烈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唇角勾起,做了一个唇形,说着,加油。
是为了什么加油呢?为了,今晚见到周怡宝而给自己加油打气吧。心里很期待能够见到周怡宝,而不怀揣着什么别的目的,只是想简简单单的见一面,这样就足够了。更何况,能够看到周怡宝在连亦琛那里获得幸福,灿烂的笑着,他也觉得特别的开心。能够幸福就好啊,他想着,只要她能够幸福,比什么都好呢。
这样的想法,对于一个成年男人来说,的确是够奇怪的。
有多少人说,男人和女人之间,是不会有纯粹的友谊存在的。
其实,纯粹的友谊存在或是不存在,都要看动机。
一个男人审视一个女人,只需要三秒钟,感觉可以做情侣,那么,就绝对不会往朋友哪方面考虑。如果感觉,做朋友会更好,不管过多少年,都不会怀揣着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心思。
司马烈对于周怡宝的感觉,就是如此。
不管周怡宝长大以后,出落的如何好看,他如何的心动,但是他的心里,只是想和周怡宝,成为好朋友。也不管将来,会不会有人误会他对她的感情,他心底的感情,也不会变更。这样子,倒是有了点闺蜜的感觉呢。
……
此时此刻,诸葛家可算是翻了天。
诸葛御风的双眼,蒙着纱布,他虽然看不见,却在卧室里吵着说:“我要去司马家的宴会。”
诸葛老爷温和的说:“你这个样子,应该在家里好好休息。”哎,儿子生了病,做父亲的,只能温温柔柔的,安抚儿子了。
“我要去,和四弟一起去。”诸葛御风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声音更大的说着。
“那你给我一起要去的理由。”诸葛老爷温温和和的问着,实在,他对这个儿子多年以来,心存愧疚的很。
“爸,今晚,四弟如果没有我,肯定是不行的。”诸葛御风的表情,特别的认真。
“老四这么大的人了,怎么会没有你不行,这算是哪门子理由。”诸葛老爷看着三子的表情,微微的挑眉。
诸葛云河正从屋里换了礼服,敲了敲门,走进了三哥的房间里,对老爹说:“爸,我来和三哥说说话吧。”
诸葛老爷叹了一口气,说:“好吧,你们聊着,我去看书。”
“谢谢爸。”诸葛云河温温柔柔的说着,目送着老爹的背影远去,拉着三哥坐了下来。
诸葛御风刚坐下,便说:“你倒真是不紧不慢。”
“三哥什么意思?”
“哎,我的好四弟,今晚这样重要,我要去帮你。”
“帮我?帮我做什么?”
“哎,今晚连亦琛会去。”
“嗯,有什么问题。”
“你是猪头吗?”诸葛御风简直要抓狂,抓着四弟的手,说,“今天晚上,虽说大多邀请的,是单身的千金少爷,可是,连家,连家那么的少爷,诸葛家只给本家发了一张请帖,独独给连亦琛发了一张请帖,这不是落实了今晚,连亦琛一定会出席,而且带着周怡宝正式出席。”
“这本是应该的,连亦琛当得起司马家的单独邀请,也理应带夫人出席。”
“四弟,我不信你心里这般的淡定从容,今晚吧,就今晚,告诉她,你喜欢她。”
“三哥既然知道,我却也实实在在不能否认。”诸葛云河扶了扶眼镜架,继续说,“三哥,怡宝已经嫁作连亦琛,而且,还有了连家的孩子,我纵使喜欢她,也应该发乎情止乎礼。我并不希望怡宝知道我喜欢她,这对于幸福的她而言,是一种累赘。除非,连亦琛让她不幸福,我才会站出来。”
“好,既然你这样的坦白,你告诉我,你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
诸葛御风,他是故意吵着闹着,要去宴会,实则,是想知道四弟心中真正的想法。他才一点都不喜欢宴会呢,绕老绕去,只是想逼问现在的这个问题罢了。刚才四弟跟他坦白,他还有那么一小点的意外呢。
诸葛云河温柔的笑着说:“嗯,从念初中的时候,就开始喜欢她了呢。”
“那个时候,那个时候,你喜欢的女孩子,就是她啊。”
“你没有认出她来吗?”
“那个时候,你一直不肯跟我说过她的名字,拉着我去看,也只是偷偷的看了个侧脸,这么多年,谁还记得那个小姑娘长得什么样子啊。而且,你和她念的根本就不是一个初中啊。快和我说说看,你是怎么认识她的。又是因为什么,才喜欢她的呢。”
“嗯,当时的确不是一个初中呢。”诸葛云河腼腆的笑着,继续说,“那时候,我念初三,英文很差,英文老师特别的负责,在周末的时候,免费为我补习,你还记得吗?”
“哦,好像有这么回事。”
“英文老师的家,是在怡宝的学校里面。所以,每次周末或者放假,我都会在老师家里补习,就连寒暑假,都会去老师家里。”诸葛云河说,“那个时候,老师的儿子,是和怡宝念同班。我去找老师的儿子打篮球的时候,第一次见到了周怡宝。”
诸葛御风静默的听着,不再说话。
诸葛运河呢,则继续说了下去:
“我去教室找老师的儿子,看到一个女生被一群女生围在楼道里。当时那个年纪,女生欺负女生,好像是常有的事情。
我当时正准备走过去,怡宝却走到了我的前面。
怡宝说:”冰冰你过来,不要怕她们。“
一个个子比较高的女生,怒视着周怡宝,说:”你是谁啊?老娘做事,干你屁事。“
怡宝却笑了笑,说:”你不认得我,没关系,不知道冰冰做了什么事情,让你这么生气呢?“
”这个怪物,顶撞了我们老大。“
”你们老大,人呢?“怡宝望了望。
高个子的女生说:”处理这个贱人,根本不需要老大出面。“
怡宝便冷着脸说:”很好,冰冰我带走,你们老大要人,让她来找我。“
”你TM是谁啊!你说带走,就由得你带走吗?“高个子的女生,愤愤然的喊着,
怡宝便轻轻的笑着:”年纪小小的,这样容易生气,我叫周怡宝,如果你不认识,尽管跟你大姐头请教。“
”……。“
高个子的女生顿时就像是一只泄了气的皮球。
我从来没有见过像周怡宝这样的女生,她骨子里有种本能的倨傲,而这种倨傲,容不得别人半点的蔑视。
我听着她柔柔弱弱的身子里说出我叫周怡宝三个字,就像是看到了武侠小说里的女侠。
后来,我同老师的儿子说,周怡宝这个人,在你们学校,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老师的儿子简直把周怡宝当做神一样膜拜的说:”云河,你跟你说这个人,你肯定以为我在吹牛,她的成绩超级好,特别是数学,数学成绩好到,每次考试,都不写解题过程,直接写出答案来。很多老师都怀疑她作弊,当场考她,结果,把我们学校的所有数学老师呛的说不出话来。“
”嗯?那除了成绩呢?是不是还有别的方面很厉害?“
”啊,她是周三小姐,如果你知道周三小姐,就应该知道,很多男生都很喜欢她,帮着她吧。如果她对谁不满意,多得是有人帮她出气呢。听说私生活很混乱,不停地换男朋友,但很多男生只要能和她说上一句话就很开心了。“
当时一直在听老师的儿子絮叨,听到私生活很混乱,不停地换男朋友,这样的话,总觉同样是初中的我们,对于早恋就像是惊弓之鸟,根本没有想过交男女朋友的事情,而周怡宝那时候才进初中,却名声在外,说她不停地换男朋友。
我却没有轻信谣言,如果当时信了,也许,就不会有以后的事情了。
我考入了一所不错的高中,去英文老师家里拜谢。正值暑假,怡宝他们,即将升初二,都在紧张的补课。
从老师的家里出来,经过了一座公寓的角落,我看到了怡宝。
怡宝梳着马尾辫,笑嘻嘻的逗弄着几只小猫。地上有几个木箱子,里面铺着的棉絮和毛线从箱子口露了出来。
我听到怡宝小声对着猫咪说:”过几天好像会下雨,明天给你们搭个雨棚才行呢。“
似乎,那些猫,是怡宝收留的。
初三毕业的暑假,是冗长的缓慢的,无聊的。
我有时候,那时候三哥在念高中,学习很紧张,我不敢去打扰你。我便会偶尔的,去找英文老师的儿子,打球打发时间。我通常会先去老师家里坐一会儿,等老师的儿子放学。
我偶尔看到怡宝并不上课,从教室里溜了出来,哄那几只流浪猫玩耍。当时就在想,她一定是个很有爱心的人吧。但是,她却不上课,来逗弄猫咪玩耍,似乎又有些不务正业。
但是想一想,她的成绩好,对于补习,一定觉得特别的无聊。已经知道的东西,总是听着老师来来回回的念叨,就像是孙悟空听到了唐僧念经一样,烦闷的要命吧。
有一次,我终于忍不住,在她逗猫的时候,走过去问她:”这些猫,是你收养的吗?“
她回过头,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站了起来,认认真真的说:”是的。“
”这个地方选的很隐蔽,学校并没有发现你养这些猫吧。“我随口说着,事实上,天知道,我的内心有多么的忐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啊,这些猫,是学校默许我养的。“
”嗯,默许?“
她逗弄着手上抱着的猫咪说:”这些猫本来是学校的流浪猫,我本来想把这些猫咪带回家养,但是我妈妈对宠物过敏,我就跟学校申请了这个地方。如果你想和老师说这件事,是没用的。“
我有些意外,似乎对于学生之间,屡屡给老师打小报告的事情,毫不稀奇,反而习以为常的摆着姿态说,没有用的。这的确是她的作风,她就是有这样的底气,告诉你,不管你做什么,都是没用的。
我于是解释道:”你误会了,我是外校的学生。“
”那么便好,我们可以心平气和的聊一聊。“
”哦?对陌生人,才可以好好说话?“我觉得奇怪,似乎,她对陌生人的态度,会更好一些。
”也不全是,可你若是知道我是谁,你兴许就不愿意和我说话了。“
”不会。“我坦然的说,”我知道,你叫周怡宝,是周氏药房的三小姐。“
”原来我的事,已经传到了外校。“她笑了笑,”快给我说说,你听到的关于我的版本。“
版本?她这个人,才小小年纪,关于她的流言,已经传成了不同的版本吗?我的心里,划出了大大的问号,却也如实的回答:”好的,我就不说了,却听说,你换过很多男友。“
”你相信吗?“
”不信。“我诚然的说着。
”嗯?“她笑着说,”连我自己都不信,我才刚刚十二岁,能换多少个男友。“
我看着她的个头,嗯,的确啊,念初二的话,女生一般都是十三四岁了,女生若是到了十三四岁,几乎会长得比男孩子快的多呢,有的还会比男孩子高出半截,但她,的确,比我矮的多了。听她亲口说,自己只有十二岁,我有些吃惊,我们诸葛家的小孩,念书的年纪,都会比较早,我念完初三,才十三岁,没想到,怡宝和我念书的年纪和我一样早,成绩却很好,不得不说,我在这一点上,很是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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