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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白鹭山庄谋杀案-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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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静这时想起小时候跟母亲学织毛线衣,遇到毛线打死结时,母亲都是教她用毛衣针细细的尖刺进死结,然后挑松死结任一一条线,直到整个死结松散,松散到用手可以抽动的时候,死结就很容易解开了。

    那么眼前的死结又该如何呢?

    先假设瞿奇死于张威与王若珍之手,就好象死结松动了一条线,剩下的就是张威与王若珍的死亡之迷。而这样的假设的前提,就是张威与王若珍必须有杀死瞿奇的动机,动机就好象是刺进死结的细细的针尖,首先要刺得进去,才可能挑松死结的线。

    可是动机何在?

    置人于死地的动机,必始于关系自身生存的利害关系。可是不管从哪个角度审视,瞿奇都没有可能触及到张威与王若珍的利害关系。文静听说在来白鹭山庄的路上,三个人曾有过争执,可是这绝不是杀人的动机。等等,瞿奇被害,一定是触及到别人的利害关系,这个别人,并不因为张威与王若珍的否定而不复存在。循此而进的话,就有可能被触及利害关系的人支使张威与王若珍杀死瞿奇。

    假如真是如此,死结就已经松散得用手可以解开了。

    张威与王若珍受人支使而杀人,那么支使者必定会再杀张威与王若珍灭口,虽然张威与王若珍如何死亡仍然是一个迷,可是逻辑架构已经清晰可见。现在关键问题是,若要证实这样的逻辑架构,首先得找出被瞿奇触及利害关系的人,找到这个人,文静就可以绕过张威与王若珍如何死亡之迷而揭示出案情的真实面目。文静之所以想绕过张威与王若珍如何死亡之迷,这是因为她觉得大处着手比小处着手更不容易绕弯子。

    大处着手还有一个便利之处,被瞿奇触及利害关系的人,也同时必须是能够支使张威与王若珍的人,能够支使张威与王若珍的人本就不多,而能够支使张威与王若珍杀人的人更会少之又少。

    归巢白鹭鸣声遍野,农家炊烟迷漫山间,人间微妙似乎只有白鹭知晓。

    七

    五月十七日,星期三。

    祁梅如约赶到白鹭山庄,是在上午10点过5分左右。

    昨天晚上,文静打电话找到祁梅,想约见面谈一次。祁梅说她也很想找文静谈。文静建议到市国土局祁梅的办公室见面,祁梅却说想吃白鹭园的豆花饭了,坚持自己亲来白鹭山庄。

    祁梅一见文静,就急切地问:〃案子破了?〃

    文静招呼祁梅先坐下,然后一边沏茶,一边故弄玄虚地说:〃要说破,还没有,要说没破,离破也差不多了。〃

    〃当警官的都是这样说话?〃

    〃你先别急, 这么说有这么说的道理。你看,死在白鹭山庄的这三个人,自杀的可能性已经排除了,不是自杀,当然就是他杀。案子搞到这一步,也可以说是离破不远了。〃

    〃那是谁杀死谁的呢?〃

    〃祁局长的意思,凶手一定是在这三人之中?〃

    〃这还用说吗?〃

    〃也许是,也许不是。〃

    〃文警官, 你还是直说吧。假如不违反你们的纪律,我想以市国土局局长的身份多了解一些详情。〃

    〃我没有想到祁局长是急性子人?〃

    〃我要给市委一个交待。〃

    〃好吧。 我们现在可以认定,瞿奇是被张威与王若珍杀死的。至于是合谋还是单独作案,还要进一步调查。〃

    〃这么肯定?瞿奇就不会因为挪用巨额移民资金而自杀?〃

    〃据我们分析, 瞿奇的死是与挪用移民资金有直接的关系。但是有直接关系的并不是所有挪用的1200万移民资金, 而仅仅是那笔下落不明的200万。进一步说,假如没有那笔200万,瞿奇既不会自杀也不会被杀。〃

    〃我有点儿不明白。〃

    〃那笔1000万, 瞿奇挪用去盖办公楼了,说到责任,至多也是领导职责问题。可是那笔200万下落不明,最轻也是贪污,是自身责任问题。〃

    〃下落不明不就是贪污了吗?〃

    〃瞿奇若想自己独吞200万, 他会做得更巧妙, 更隐蔽一些的。我们猜测,这200万,他没有自己得,而是拿给了别人。〃

    〃就是拿给亲戚做生意,不还是贪污吗?〃

    〃一点不假。可若是拿给了比他更大的官呢?〃

    〃你是说向领导行贿?〃

    〃你说有没有这样的可能?〃

    〃当然有。可是瞿奇用200万行贿的目的是什么呢?〃

    〃我想听听祁局长的想法。〃

    祁梅略微停顿了一下, 说:〃行贿无外乎就是想升官,可是按他的年龄,往上走的余地不大了。最多也就是县处级,我说实话,仅仅为了县处级而用200万行贿,大可不必。所以说不大可能是行贿。〃

    〃瞿奇行贿不是为了当官, 而是为了得到保护,就是想挪用移民资金而不被追究领导责任。祁局长,你说呢?〃

    〃那么行贿的对象是谁呢?〃

    〃很有可能就是你,市国土局的局长。〃

    〃你开什么玩笑?〃

    〃我说的不是玩笑,我说的是可能。〃

    〃愿闻其详?〃

    〃瞿奇挪用了1000万移民资金盖办公楼,再用200万向你行贿,寻求得到你的保护。你拿到钱后,自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料中央要清查移民资金的使用情况。你保护不了瞿奇,但又收下了瞿奇的200万,即使现在你退还那200万,你仍是难逃其责,所以迫于情势,你设计了一个谋杀的局中之局。你事先曾来过白鹭山庄,获知白鹭山庄工作人员打麻将成瘾的习惯。于是你想到了一个把瞿奇,张威和王若珍封闭在白鹭山庄的主意。你利用你过生日的借口,叫来张威与王若珍,然后再用向瞿奇施加压力的曲折方式让他自己找上了门。为了避免自身的嫌疑,你陪外商吃饭,而让那三人先行。你支使张威与王若珍杀死瞿奇,之后伪造瞿奇自杀的现场。这是第一个局。假如警方认定瞿奇是畏罪自杀,一切大吉。假如不是这样,你还有第二个局。现场表明,杀死瞿奇的人只能是张威和王若珍。而这两人一死,第二个局就是一个死局,谁也解不开的死局。〃

    〃你说千道万,还是说不清楚张威和王若珍是怎么死的。〃

    〃这正是你的高明之处。 我知道张威和王若珍绝非自杀。可是你又有不在现场的证据。可是这个死局到一定时候,就有可能变成活局,变成可以解开的局。〃

    〃你是说你没有我犯罪的证据,有的仅仅的猜想,对吧?〃

    〃祁局长,你是不是高估你自己了?〃

    〃我一向都很自信。〃

    〃其实我没有必要一定要有你的犯罪证据。〃

    〃什么?〃

    〃瞿奇行贿的对象根本就不是你。〃

    〃你这玩笑可越开越大了?〃

    〃我一向都不会开玩笑。瞿奇人很精明。精明的人都会想到,你保护不了瞿奇,即使给你再多的钱。挪用移民资金非同小可,挪用1000万更是非同小可了。瞿奇拿出200万行贿, 一定是向比你职位高的人,确定能够保护他的人行贿,否则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此其一。其二,这200万行贿,不是瞿奇自己主动行为,而是被动行为,说明白一点儿,是那位比你职位高的人开口管瞿奇要的。这从瞿奇支取那笔钱时的急迫性中可以看出来。我假想那个人了解到瞿奇挪用移民资金的事情,借此向瞿奇许了愿, 所以瞿奇临时支使人迅速取出钱来。后来为了证实200万的作用,瞿奇到重庆,没有想到就此断送了性命。〃

    〃猜想与证据不是一回事。你永远不会清楚张威与王若珍是怎么死的。〃

    〃祁局长, 你又一次高估了你自己。我没有必要非要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到时会有人说的。〃

    〃你的意思,你们可以仅仅凭借空想定案?〃

    〃张威和王若珍怎么死的我可能永远弄不清楚。 可是我现在就已经清楚,他们的死也与下落不明的钱有关。张威是500万,王若珍是300万,与瞿奇相同的是,他们也是被动行贿,换句话说,也是被人开口要的,假如我没有弄错,向张威和王若珍开口要钱的人,也一定是向瞿奇要钱的人,这样的活,总数加起来就有1000万之多。那个人拿到这样一大笔钱,想无声无息,不被人知,恐怕难上加难。他难的事情,对我而言就是简单。我只要找到这个人,一切的一切都会迎刃而解,当然包括张威与王若珍是怎么死的,对吧?祁局长,在外人看来,我们这一行很神秘,其实很简单。有时候犯罪预谋人就没有看出神秘中的简单,那句话是怎么说来着?对了,聪明反被聪明误。〃

    祁梅神情轻松地笑起来,这倒让文静大感意外。

    〃文警官, 我的确低估了你的逻辑推断能力。我既然也是嫌疑人,我可不可以走呢?〃

    〃当然可以。我没有拿到证据之前,你是自由的。〃

    八

    五月十八日,星期四。

    重庆市国土局局长祁梅向检察机关自首。白鹭山庄谋杀案有关卷宗随即移交检察院。

    文静对祁梅自供辞中预谋过程没有异议,但对祁梅自供为单独作案很不以为然。

    祁梅说她分别向瞿奇,张威和王若珍索要共计1000万的移民资金,全部用于赌博。尽管祁梅案发前曾四次赴澳门公出,每次都声称参与豪赌,每次都不例外地输得一败涂地,但文静认为这其中必是另有隐情。检察院的办案人员问何以如此,文静列举出几个疑点:

    凭借祁梅与张威和王若珍的关系,索要巨资,尚有可能。但向瞿奇索要,就不那么可能了。从人事隶属关系看,瞿奇对自己的仕途发展有自知之明。从某种意义上讲,面对祁梅的索要,瞿奇最有可能的是推拒,况且很容易就能找出一大堆的理由。祁梅自供向瞿奇索要时,正值张威和王若珍给的钱已经挥霍得一干二净,是想尽管筹措一笔钱捞本。既是急于捞本,那就一定考虑选择最便当的途径筹措,万一瞿奇拒绝,那祁梅岂不就是回天乏术?相比较而言,与其向可能拒绝的瞿奇索要,倒不如再向张威和王若珍开口,这既合情也合理。可是祁梅没有按情理行事,就有可能向瞿奇索要的人不是祁梅,而是另有其人,祁梅于中至多起一个搭桥的作用。

    祁梅自供,她一面支使张威与王若珍谋害瞿奇,另一方面又分别支使张威谋害王若珍,王若珍谋害张威。张威与王若珍的死,一定是彼此投毒,但仅仅靠祁梅一个人是无法完成支使的。若想说动一个人去投毒杀死另一个人,非得要有充足的把握,尤其是祁梅深知张威与王若珍之间的特殊关系。祁梅供述,她的把握就是张威若杀死王若珍,那么张威就可以推说把挪用的巨资交给了王若珍,反之亦然。张威也好,王若珍也好,为了保全自己,可能会把那种特殊的关系放到一边。但是,在面临被追究责任与杀人的选择时,他们都不会选择杀人。张威和王若珍把钱都交给了祁梅,到了没有退路的时候,具实交待,罪责不会很重。可是杀人就不一样了。所以说,能够说动张威与王若珍彼此投毒,非得要有另外的许诺,非得要有使得张威与王若珍都心甘情愿的理由,不管是什么,肯定祁梅是办不到的。

    文静最后说,祁梅所做的一切,索要巨款,谋划犯罪,实施细节,直到向检察院自首,都不是为她自己,是为了别人,是为别人做嫁衣裳。

    根据文静的建议,检察机关将案件调查向更深入发展,并据祁梅的社会关系,确定了一些新的嫌疑人,其中就包括市委组织部部长闻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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