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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长情-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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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

宴会厅里已经开始播放《婚礼进行曲》,悠扬而喜气的音乐流转着窜进新娘等候室里。
长宁还抓着她的胳膊,抓得那样紧,好像怕她跑走,又好像要将她掐断。她的手臂被掐得那么紧,此刻她竟然也不感觉疼痛,要是平时,她早就跳起来喊疼了。
他穿着黑色西装,不像平时,总是一身休闲装束,打着领带的他好像比以往更英挺、成熟,让人不禁想起英剧里的绅士,打着小领结,拄着拐杖,连走路都是有个特殊的调调。她雪白的婚纱遮住脚踝,像极了八音盒里的跳舞女孩儿。
他们这样相视而立,俱都身着礼服,一黑一白,是不是很像一对新婚夫妇,或者是礼品店里的婚礼娃娃,以前她路过那些装饰华美的小礼品店,从玻璃橱窗里看见那些笑容可掬的娃娃,就会情不自禁地幻想,如果那个黑色西装的是他,那个白色礼服的是她,会不会很合适很喜气。
她现在终于知道——其实一点也不合适喜气,因为他紧皱着眉,眼神痛苦,而她却渐渐微笑起来,粉色的脸颊如桃如杏,好似春暖花开的时节,繁华纷纷开。
他吸气的动作很慢,好似在细细嗅闻什么问道一样,直到他的鼻腔充满了她身上的香馨,他才渐渐安定下来,缓缓说道:“你不能这样,你不能嫁给他。”
“路长宁,我只当你是在玩笑,现在请人带你去宾客席,应该不算迟。”
她好像在看一个笑话似的看着他,他只觉得身心俱疲,真想放松下来好好睡一觉,可他不能,只怕他这一觉醒来,她就真的会嫁给别人了。
“小情,你别任性,我知道你要什么,你再给我一点时间好不好?”
“路长宁,十年的时间,还不够么?你到底需要多少时间,才能说出最简单的一句话?”
情铭将他禁锢住她的手指一根根掰开,刚刚退后一步,他便急忙跟上来,将她搂在怀中,那样紧,用尽了浑身气力,她觉得窒息,可仍旧让他这样抱着,就好像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些拥抱,贴着他的胸膛,听见他的心跳。
她忽然有些不舍,这个温暖而又宽厚的怀抱,好像她最安宁的港湾,只要躲进去,就暖和地不愿意出来。只是以后,她都不能再闻到他衣服上好闻的香皂气味,也不能被他青色的胡茬扎得浑身都痒。
幼时的长宁,总爱跟在她屁股后面,她在外头惹是生非,他就只好小大人似的帮她擦屁股,每次出事,挨骂挨打的总是他。他还教她写作业,她写着写着睡着,他就无奈地叹息,然后模仿她的字迹,替她完成最后的作业。
少年的长宁,会在雨天带着她奔跑,他那样高大,好像是她的一把伞,将风雨雷电都隔绝在外。然后她看着落汤鸡似的长宁,乐得哈哈大笑,而他只能站在一边,狼狈地用纸巾擦拭身上的雨水,还叫她不要靠近,怕将湿气传给她。
再大一些,他们最爱在图书馆约会,一坐便是一整天,他看书看得累了,趴在书桌上小憩着,她总爱恶作剧,在他手上画一个表,还会拿羽毛笔在他脸上刷来刷去,如果他还不醒,她就会朝他头发上吹起,最后吹得他的额发都微微翘起,好像睡姿很差的孩子,将头发都睡得乱糟糟。
他总爱亲吻她的脸颊,每次亲完还会伸出大拇指爱怜地抚摸一下,笑着对她说,这是我的地盘,别人别想来侵犯。而她也会很热情地回吻他,通常总是吻得空气都变得炽热,呼吸变得急促,他们才会草草结束。他的亲吻既不是烟草味,也不是言情小说里的薄荷味,他的口腔十分干净,只是单纯的口腔味道,清爽的,明朗的。
□的时候,她喜欢他压在她的身上,这样,她便能看见豆大的汗水从他额上冒出,然后顺着他柔和的脸部线条滑落,有些落在枕头上,有些落在她的皮肤上,有些落在她的嘴巴里,咸咸的,凉凉的。而他却说,他喜欢她在他上面,因为那时的她更热情奔放,好似一团烈火,要将他焚烧。
她爱他十年,也等待他十年,十年以后,她却必须忘掉那些快乐的、委屈的、忧伤的、愉快的、愤怒的、狂喜的感觉。她那样的死脑筋,钻进他怯懦的爱情里,沉溺,旋转,难以自拔,她那样笃定,这一生,他只爱她一个。
所以,这便是她唯一的赌注——就算她嫁为他人妇,他也会爱她、念她,这一生一世,也忘不了她给他带来的那些快乐、委屈、忧伤、愉悦、愤怒、狂喜,他也会变成和她一样的死脑筋,钻进她孤注一掷的爱情里,沉溺,旋转,难以自拔。
可他却没有了下注的筹码。
“路长宁,我给你足够的时间,你却没有把握,我给你那么多的机会,你将它们全都浪费——”
他有些惊慌,后悔地摇着头,嘴唇蠕动,却说不出话来。
“你也给了我三次机会,其中两次,我已经用过,现在,我要利用第三个机会。”她盯住他的眼睛,声音笃定,“洪士兴说的没错,我有时候真是傻,决定了一件事情,就不会轻易改变,我就是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见棺材不掉泪,就算我一生难以轮回,我也只当这是宿命。”
心如刀绞,到这一刻,他才真正觉出这四个字的味道。他不能再听下去,好像走入一个迷宫,哪里都是围墙,哪里都没有出口,他只是胡乱冲撞,浪费掉体力与能量,最终他只会死亡。
她用了那样决绝的语气,不可更改的、不容置喙的语气,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笃定坚持。他只觉得害怕,不能再听下去,不能再听下去了。
他踉跄后退了几步,想要往门口走去,可他眼里蒙上一层浓雾,他以为那是出口,走近了才发现那只不过是一扇门口大小的窗户,铁丝防盗,他拍了拍那铁丝网,坚硬无比,他插翅难逃。
“路长宁,你还记得么?你曾经许诺给我的东西,那一年,你为了安慰我,许给我三只锦囊。现今,我要开启第三只锦囊。”
她依旧直视着她,他只听着她的声音,便知道此刻她在微笑,是那种久违了的、最初时刻的坦然舒心的笑。
“路长宁,我说,这一辈子,你再也得不到我。”
他的脑子嗡嗡直响,仿佛有好多蜜蜂在里面,冲撞得他眼冒金星。
从窗户看出去,万丈晴空,万里无云,那是一种透彻干净的纯蓝色,不像笔墨,带着灰黑的蓝,不像汪洋,带着青白的蓝,更像是一种纯净明亮的蓝,就像是化学课上的硫酸铜溶液,蓝到透明,透过它甚至能看到另一个更澄澈的世界。
他仰望着那满目的蓝,闻到小花坛里盛开的桃花香,还有其他的一些花香,混杂在一起,他分不出什么香味是什么花的,只知道这味道他异常熟悉。那名穿着蓬蓬公主裙的小女孩儿,也是在那样花香扑鼻的世界里,蹦跳着甜腻地微笑,她糯米般黏乎的声音,一遍一遍地在唤他“哥哥”。
作者有话要说:终、终于到来了这一刻……咩hia hia hia!我,季黑暗,要发功鸟!黑!暗!!大!!!法!!!!萌妹纸大头一片呐……解药详见第29章此位置~


、我爱你

夜色如浓稠的墨砚,深沉得化不开。月色如洗,黄白的光芒柔弱地铺陈下来,却没能将街道笼罩。因为这条街数十年如一日,繁荣昌盛,夜灯璀璨,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尽管它只是一条不及二十米宽的道路,可家家店铺开门迎客,人行道上还有很多摆摊的小贩。
路长宁一点也不喜欢这样的氛围,因为有很多人,逛街的时候总是边走边吃,还乱丢垃圾,街道上一片狼藉,令人不忍直视。
当然,这只是路长宁一个人的看法。对于其他人来说,特别是夜情铭,这里简直就是娱乐的天堂。
她不是第一次来这边,可脸上洋溢着的幸福而满足的笑容,让人不禁怀疑她以前根本没有来过这里。这里的桌游很精彩,价格不贵,她一到这边,就会往游戏场所冲,有时候是和别人组桌玩桌游,有时候是电玩。
路长宁诧异极了,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像男孩子一样,在电玩城的模拟摩托车上,扭动身子,欢快得不行。
“你不玩?”她连看都没空看他一眼,双眼紧紧盯着屏幕,那里有一辆摩托,顺着扭曲的车道七拐八拐。
长宁站在一边,有些尴尬地张望四周。他实在不习惯这样的场所,他宁愿呆在家里无所事事,也不愿意来这里玩。他的同学最爱玩这类游戏,周末的时候,总会成群结队地去电玩城通宵,他们会喊他一起去,可他总是拒绝,久而久之,便没有人愿意叫上他了。
实际上,他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整个空间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器具,有些游戏在他看来简直弱智得可以,他曾经很无奈地看着情铭和一个十岁的小男孩围着一张桌子,在很兴奋地比赛谁钓鱼更多——就是那种很弱智的机械钓鱼游戏——看得长宁哭笑不得。
简直就是浪费时间,浪费生命,还不如回家多做几套习题。
“你确定你继续玩下去智商不会被拉低吗?”长宁无奈地笑着,倚靠在墙壁上望着她。
她没空搭理他,自顾自玩着,十分钟后,她很懊悔地拍了一下摩托车车身,还很粗鲁地爆了粗:“Shit!”
长宁稍稍偏过头,看见那屏幕上显示大红色的“Game Over”,于是便走过去,对她说道:“尽兴了?”
“Game Over怎么可能尽兴?”她又向投币口投入两枚游戏币,说,“还有,就算我真的被电玩拉低智商,那也没有关系,反正有你这么高智商的男朋友,我还能吃亏么?”
“有你这样为了游戏就抛下男朋友的女朋友,是我吃亏才对。”
情铭又玩了一局才兴趣缺缺,她从摩托车上跳下,长宁急忙去接住她,她便笑:“我一个人爬墙都没事,这种就是小case!”
他们重新涌入人海茫茫。
没玩多久,她肚子就饿了,拉着长宁去小店铺里吃东西。那是一家非常普通的火锅店,客人不多不少,他们坐进去不觉得冷清也不觉得拥挤,总之是刚刚好。可长宁向来不喜欢这样的场合,伸手在桌子上抹一把,手指就油光发亮了。他忍不住皱眉:“你确定吃完以后我们还能安全回家?你忘记以前吃路边摊吃到拉肚子的事情了?”
情铭很无语地白了他一眼,说:“这里不是路边摊好不好?!有你这么个洁癖又唠叨的男朋友,我真吃亏!”这样说着,她便招了招手,服务员很快就将锅底端过来,汤水煮沸,将准备好的蔬菜和肉倒进去,很快就可以吃了。
长宁没再表达不满,实在是因为她那副表情太“饥肠辘辘”了,好像花一点儿时间去找另一家都要来不及,她会饿死在路上似的。他用开水洗了洗她的碗筷,才放回到她面前,蔬菜已经熟了,他便夹给她吃。
她果然是饿坏了,平时她不吃香菜,若是有香菜混到某样菜里,她要不将它挑出来,嫌麻烦的时候,要不就根本不愿意碰那道菜。现在可好,别说香菜和其他蔬菜水□融地混杂在一起,就算是一筷子下火锅,夹到一把香菜,她也会忙不迭地往嘴里送。
长宁便笑了:“原来饥饿刺激法可以治疗挑食。”
情铭哪儿有空回答他,眼见肉已经熟了,便又是几筷子下手,等把肉都吃得差不多了,她才饱足地舔了舔嘴巴,放下筷子,拍拍肚皮,竟然已经突出一个小包来。她吃得不顾形象,面前的桌面被她弄得一片狼藉,碗边上还沾着褐色的酱料,嘴巴沾满了油渍,嘴角上还有一片小菜叶。
长宁无奈地笑着,伸手指了指自己的嘴角,示意她嘴边上沾着菜叶,她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四周,人来人往的,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坐在位子上扭捏了一会儿,抬起眸看他,他还是重复刚才的动作。
于是,她便倾身向前,很是响亮地在他嘴角嘬了一口,还说:“路长宁,没想到你胆儿挺大嘛,这么多人,我都不好意思了。”
他被她吻了一口,当下便惊住在原地,知道她会错了意,想要解释,可恍惚间又觉得她这样误会挺好的,于是便低了低头,沉默着,好像在默许她的行为。
这时候,店里响起音乐,是S。H。E的《我爱你》。情铭的很多同学都很迷恋这个台湾组合,甚至有女同学三个人结成一队,模仿她们。她们在寝室里披着床单当演出服,拿着扫帚当话筒,很摇滚的扮相,然后哼唱很多S。H。E的歌曲。
她本来不知道这个组合的,可后来知道了,因为总是听同学们模仿她们唱歌,久而久之,她竟然也学会一两首。很巧合的是,这一两首中便有此时播放的《我爱你》。
“从你眼睛看着自己,最幸福的倒影
握在手心的默契,是明天的指引
无论是远近,什么世纪,在天堂拥抱
或荒野流离,我爱你,我敢去
未知的任何命运
我爱你,我愿意,准你来跋扈地决定,世界边境”
她随着音乐节拍哼唱着,长宁便细细听着,望着她深情陶醉的面容微笑。末了,她止住歌声,说:“这是S。H。E的《我爱你》,你第一次听吧?”说完这句,她又甩了甩头,他怎么可能听过呢?他的世界,除了学习还是学习,枯燥乏味。于是她补充道:“S。H。E是台湾的女子组合。”
他笑了笑,不以为意地说:“我爱你?这种歌名真是恶俗,满大街都是这样的歌,网上一搜索,不知道会跳出多少同名的歌曲来。”
这样说,让她有点儿不舒服,好像很大意很无所谓地评判一个问题,同时忽视了她的感受。其实他只是站在他的角度看问题,然后分析给她听,可是当下她没多想,就没好气地说道:“得了吧,路长宁,别说什么恶俗烂大街了,那么多首叫‘我爱你’的歌,你一首都不会唱吧?”说着,忽然觉得有点儿伤感,声音颇有些委屈:“哼,叫‘我爱你’的歌都是唱给情人听的,你从来没唱给我听过。”
她说完便嘟嘴支着下巴,有些失落地看着他。他被她盯得心虚,可他真的不会唱歌,那能怎么办呢?
顿了一会儿,她又兴奋起来,抓着他的手使劲摇晃:“诶,要不你学这首歌,然后唱给我听!”
他懵了:“我真的不会。”
“你可以学嘛。”她两只眼睛都要发光了,好像笼子里的一直不停跑动的小仓鼠,兴致盎然地盯着他。可这句话话音刚落,那首歌便停止了,他松了一口气,可她却很是失落地低下头:“唉,那算了。”
长宁不知道那天他发了什么疯,简直就像磕了药一般,看见情铭那样失落,他心里不忍,竟然主动走到收银台前,请求老板将刚才那首歌再播放一遍,老板欣然答应。
当《我爱你》的旋律再次响起,他果然看见她一激灵,惊讶地抬着脑袋。他咳嗽一声,有些不自然地说道:“那个,我可不知道歌词哦。”
情铭兴奋不已,立马掏出手机:“可以上网查嘛,我给你查,你跟着唱啊!一会唱给我听!”
不得不佩服长宁,智商果真高,记忆力特别好,他不过是将那首歌看着歌词跟唱了一遍,便将旋律、歌词都记住了,情铭双手交握,两眼红心地看着长宁:“好了好了,唱给我听吧。”
“这里人那么多……”刚才跟唱的时候还有原唱可以遮住他的声音,现在就……他抿了抿唇,将钱放在桌面上,拉着情铭的手就走出店铺。情铭一直追问着他要他唱歌,被她缠着烦了,他终于停下脚步,看着她:“知道了知道了,你不要再说了!”
他们站在马路中央,四周是繁华的热闹景象,每个人都沉浸在自己的小幸福里,偶尔有情侣牵着手甜蜜地从他们身边路过,他们也浑然不觉。只是那样静静地伫立着,对视着,好像可以站得更久,相望更长时间。
行道树上不知被哪些有心人挂上了小彩灯,有红有蓝,色彩斑斓,好像来到了一个美妙的梦幻国度。
其实大街上一点儿也不安静,有些店铺播放的《爱情买卖》、《最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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