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狼戏叔 完结+番外-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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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姐,我们长话短说吧,你来找我,为了什么?”
谈不上认识不认识……在上流社会的酒宴上,总是远远的见过几次面的,而且混到他们这个身价的人,知己知彼也是很正常的事!
只不过,这何家大小姐,紫瑶亲自追上门……这的确是大大出乎了北司越的预料!
他把所有的人几乎都算计在其中——八竿子打不着的风家,应该不会扯上什么关系;何慕白虽说现身在这里,可八成是冲着风家拒婚、损了他颜面的怒气而来,追婚不可能追到这种地步、否则不是显得何家大小姐没人要似地!风家兄弟现在不知道找什么人找的天翻地覆,估计无暇其他、甚至未必知道自己到来;那何慕白倒是有可能在到达之前就知道自己所谓“公务”的目的地,但有追婚这档子事儿,此时见面未必妥当,八成最多见见秦总、确定一下自己的确是来公务罢了!除非何慕白真的发疯在风家的主场跟风云耀斗起来,双方斗得势均力敌需要联合外援……否则这个时候,没有人会想跟他在这个城市见面才对!
可他千算万算,怎么也不会把这个何小姐算进去!
这也是他在那一瞬间用身体堵住门口的用意——
不是要挡住离诺的视线,而是要挡住何紫瑶的视线!
在没搞清楚这个出了名古灵精怪的大小姐到底是来干什么的之前……他不想给自己的爱人带来一丝一毫的风险!
“我是偶然路过书房的时候听到哥哥和手下的谈话,才知道他打算把我嫁给你,还知道你来了中国!想必你已经知道我哥哥也来了,但是不是冲着你,而且恐怕他也暂时没打算跟你见面,但我还是不放心……现在他之前跟你见一面。”
何紫瑶依旧是当初跟风云悠在机场分别的那个利落聪明的女子,另类而不招摇,开门见山,直言不讳……在上流社会的千金里,很少有这样的,不得不说,她的确是那种很难让人讨厌的那种人。
“然后呢?现在你见到我了……你想跟我说什么?”
北司越歪着头,似笑非笑,看不出他那表面温和的表情之下到底在想什么……这才是真正的北司越。
他承认,他对这个女人有点好奇了——
按照道理来说,这样千里迢迢跑来找他,只有两个理由——
要么,看上了他,主动千里追夫;
要么,想要忤逆那个传说中霸道的没边儿的何慕白的意思,来拜托他不要答应这门婚事。
如果是为了以上任何一点,北司越现在可以掉头就走,因为前者,他不可能答应,别说他已经有了决定要好好珍惜一辈子的爱人,就算没有遇上离诺、他也不屑与商业联姻这种事;而后者,则更不必谈,他们何家自家的矛盾,要拒绝,也是这女人自己拒绝,他才不会傻到明着得罪何慕白。
可是,他之所以好奇是因为——在何紫瑶的眼里,这两种理由,他都看不到,他看到的只是混乱!这个女人对自己没有男女之间的渴望,却充满了期待……这是一种难以理解的情绪。
果然,何紫瑶一口气说出的话,却印证了他的猜测——
“我要你娶我,拜托你,娶我……婚后,你玩你的,我过我的,我们做名义夫妻,谁也不干涉谁,与你的私生活毫无影响……生意上两大家族和能相互扶持,对双方都是百利而无一害!”
说白了,跟她当初找上风云悠的意思差不多!
但这个北司越不是风韵尤,她和这个男人没有交情,当然不会和盘托出——
其实那天在哥哥书房门口,她还听到哥哥已经在怀疑她……各方面都优秀的妹妹,怎么也嫁不出去,自己还不着急……怀疑她另有心上人,派了手下开始秘密调查……
被查出来的话,家树就危险了!
以她对哥哥的了解,面对门不当户不对、完全靠奖学金和拼命打工才能在国外念完书、现在又在家里做保安的家树……哥哥一定会武断地认为自己是被底层社会的下|流男人骗了……
所以,她得在这之前,赶紧用婚事把这件事压下去!
这才不惜千里迢迢跑来照这个陌生男人谈判……毕竟,商业联姻也可以给对方带来相当丰厚的好处,而且门当户对的婚姻也不会彼此束缚对方的自由……她觉得这个条件还是很有诱|惑力的!
可惜……这位何大小姐的命似乎真的不怎么好——
“我拒绝!”
——这毫不犹豫就脱口而出的答案,几乎和之前的风云悠同出一辙。
“为什么?这么好的条件……你要怎么样才肯答应?”
何紫瑶有些焦头烂额了,以她这样的条件……找个男人做代打,怎么就这么费劲呢?
“我不可能答应你,因为我有了喜欢的人,我正要跟他结婚——”
其实,这理由跟当初的风云悠也差不多,只是那个自欺欺人的小子,远没有眼前的北司越承认的男人味儿十足罢了。
这女人找上他的理由,北司越没有问,却能猜个八九不离十……豪门中各有各的难处,那不是他该问的事,而且这个女人他并不讨厌、也没打算让对方尴尬……只是这与爱情无关。
何紫瑶有些失望,也有些无奈,至于不甘心,有点吧……不过与其说是不甘心,倒不如说是被逼无奈——
“拜托了,我们又不需要做真夫妻,我一点都不介意她的存在啊,我们还可以做好姐妹!”
——但凡有一点办法,谁会放着心爱的人不去厮守,在这里缠着陌生男人死皮赖脸的求婚的?
哥哥的手段……她必须要确保万无一失的守护住她和家树的秘密!
……现在,家树只知道他们的事情暂时不能公开,那个心地善良又简单的男人,只适合专心致志的作画,根本不适合这种名门的明枪暗箭!为了他,放下画笔来何家做保安,她心里已经是愧疚重重……其他的事,她现在只想一门心思的自己扛起来,都还没有想好要怎么跟家树交代……
可偏偏遇上的人,一个两个都这么不顺利!
“何小姐,对不起……我很抱歉,如果以后我有什么能帮上忙的,你可以跟我开口,我很欣赏你作为女性的勇气……但是这件事情,很抱歉……我只要我的唯一,从名分到爱……所有的一切都不让他受一点委屈!希望你理解——”
男人淡淡的笑容沉浸在幸福的光彩中,显得格外的耀眼。
让坐在对面的何紫瑶突然觉得……自己果然还是应该放弃的,面对这样的有情|人,上流社会的那些肮脏法则,一点都不适用!
……那幸福,让她羡慕,更加的不忍心破坏。
出于礼貌和对于对方的欣赏,当然更重要的是……既然是来找他的,他总得把何小姐送到机场、上了飞机才算完事儿,否则万一这位大小姐路上出了什么问题,何慕白那个大麻烦,他可不想招惹。
虽说掐着表归心似箭,但北司越却不得不把好人做到最后……不由在心里暗自感叹,看来果然要推迟到明天再去看小雨,然后登机了……
可北司越却没想到,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呆在房间里的爱人却已经被套入了另一个危机——
……
第三十八章 自投罗网
他们离开后,其实单纯的离诺并没有往多想。
只是坐在客厅看电视看久了也会无聊,不由得想找点其他事做,结果毫无意外的看到了放在桌上的手机——
两部?
糟了,越那家伙走得着着急急,居然忘记拿电话。
另外一部白色满钻的手机型号偏小一点,比较中性化,很精致,市面上根本看不到……那是越今天早晨送给他的,定制版的奢侈品,离诺无奈的摇摇头。
没事可做,那先录入电话号码好了……不过现在的他也没有谁的号码可录入了,只有那天重新偶遇的玉姐的号码……当时他的手机丢在风云悠家,所以号码还是记在越的手机里。
于是……离诺并没有偷窥男人隐|私的意思,他不过是想把玉姐的号码录进自己的手机罢了,只是……除了玉姐,另一个名字却引入了他的眼帘——
夏剑!
他这才想起来,那天听玉姐的口述,让越帮忙把夏剑的号码也记录下来了。
“要不……打给他一个电话吧……”
自言自语的离诺想,自己马上就要和另一个男人奔赴大洋彼岸了,以后恐怕没什么机会再见面了……好歹养父母照顾了自己一场,这算是告别也好吧——
“喂……是小剑嘛?我是离诺哥哥……”
那个号码轻易地接通了,倒是吓了离诺一跳,记得以前,夏剑和方雅都是那种喜欢在外面胡天胡地、最让人不省心的小孩儿,电话常常都接不通。
“啊……是诺哥哥,我都想死你了!我现在就在你以前工作的这个市呢,你也在吧?我去找你好不好……”
电话那边很嘈杂、不过这个阔别多年的声音,他确定就是夏剑,不过对方的热情态度,实在是让离诺不怎么习惯,根本和当年那个总是狠狠欺负他的坏小孩儿判若两人嘛!
“唔……不用了,就是跟你报个平安,我挺好的,我想我今天或者明天就要出远门了……”
跟另一个男人去国外旅行结婚,然后定居这种事他说不出口,也没必要跟夏剑解释。
可是那边的夏剑却孩子气的不依不饶——
“别啊,诺哥哥,我们多少年没见了,你这么一走,我们还见得着么?我就去看看你就走,不会耽误你多长时间的!”
“这……”离诺为难的看了看酒店墙上的挂钟,现在已经是中午了,北司越还没有回来,照这样的话,今天去看小雨有点难度,估计行程必须要推迟一天了,这才勉强的说,“小剑,你在哪里?不如我去找你吧……”
他被杂志社赶出来,现在又住在这种地方,和另一个有钱的男人住在一起……他怕夏剑误会,所以宁可自己跑一趟……
反正现在北司越也不在,一个人待着也是待着,行程肯定是要推迟了……那他……
去见见夏剑也无妨,毕竟那孩子也相当于是自己的弟弟,又在言语间流露出那么想要见他的意思……
可惜,离诺不会知道——
电话的另一头,说完地址后还千叮咛万嘱咐他要注意安全,突然变得百般体贴的弟弟,再挂上电话之后,却哆哆索索地跪倒在眼前这个被黑衣保镖紧密护卫的男人面前,吓得头都不敢抬——
“何先生,他说他马上就往过赶……”
“哦,你确定他就是风家兄弟现在正在找的人么?”
——昏暗的光线下,很难看清楚那高高在上的男人到底长什么样子,何况,也没人敢与其对视。
这里的每个人都知道——这个人是这个黑色世界里遥不可及的帝王,是法则一般的存在——
何慕白!
“是、是……我很确定,他可是跟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化成灰我都认识啊!”
刚才还在电话里表演的跟离诺亲密无间、一副兄弟情口吻的夏剑,此时正颤抖得像条狗一样。
“哼哼……很好!我听说你欠了俱乐部点钱……如果这件事情办得好,不但欠债两清,我还不会亏待你的!”
如同王座上的暗黑帝王一般,男人勾起冷笑的嘴角,却压根没把脚下这个磕头如捣蒜的杂碎看在眼里。
哼,这是风家兄弟的地盘,他自然没有傻到在金融街跟他们明道明枪的硬拼……不过,既然这个人能把那两个家伙急的跟无头苍蝇似的……
他倒要看看,到底是什么三头六臂的宝贝!
……
第三十九章 小心,陷阱!
离诺费了一番功夫才根据电话里说的地址,找到夏剑的落脚处——
其实距离他以前上班的地方不远,有一个城中村,夏剑提供的地址显然是在里面租了房子。
下车的时候,出租车司机用很古怪的眼神打量他,最后还意味深长的跟他说了一句——
“你自己小心吧!”
离诺只觉得这话听起来怪怪的,这地方他从来没有来过,当然不知道司机的意思——这个地方就像大都市的一块污点一般的存在,生产假烟假酒的、上夜班的小姐和牛郎们、还有一些扒手、黑帮的小混混们、还有吸毒的……很多都聚集在这里。
……司机因为看这个好看又谈吐不俗的乘客,怎么都不像是那种人,这才好心提醒,却不敢再多话,免得惹祸上身。
可惜,虽然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很久,却完全对这种地方一无所知的离诺,直到站在夏剑说的这条小巷子里,才感觉到不对劲——
那些人,穿着打扮、眼神谈吐……怎么看都不像是普通人,或者说压根不像是好人!
最要命的是,那些人打量他的目光怪怪的……那样的眼神,让离诺越来越不安,因为他依稀记得,当初在那个俱乐部里,那些人看他的眼神就是这样!
“诺哥哥——”
正当他考虑要不要打退堂鼓,害怕再往里走会出事的时候,一声熟悉的声音却把他喊住了。
“诺哥哥,这地方鱼龙混杂的,我怕你不敢进来,所以来接你了!放心,没事的,等会儿我送你出去打上车,我再走!”
多年不见,当初那个总是欺负他的坏小子,已经长成了个子高高的青年,虽说变化很多,但无论模样还是已经变成男人的声音,都能辨别出眼前的就是当初的夏剑。
“小剑,你怎么住在这里啊?没关系吗?”
为他们操心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善良的男人望着周围乱糟糟的环境,不无担心……记得养父母把他赶出家的时候,养父还是个小工厂的领导,他们家的家境还是挺不错的,小剑是家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小皇帝,就算出来旅行,也应该不至于要落魄的住在这种地方吧?
“诺哥哥,不瞒你说,爸妈前几年死了……两个老东西临死前治病花了不少钱,给我留下那几个子儿根本花不了一两年,哎,算了,不说了……去我住的地方再慢慢叙旧,可想你呢!”
——亲密和热情,都可以装得出来,可一个人早已习惯的素养却没那么容易伪装,夏剑话说了一半,发现自己叫那个人“老东西”的时候,离诺不由自主的轻轻粗了一下眉,便立刻聪明的转移了话题。
离诺没说话,夏剑对养父母这样的态度,也不是今天才开始的……说白了,是个惯坏了、完全不知道感恩的孩子,这不是他一个外人好说什么的。
只是这样的一个人,却对自己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会想他,离诺是个很知足的人,觉得世上好像多了一个亲人,心里不由有些温暖。
只不过,夏剑所谓的“临时的家”,实在是让离诺看得有些害怕——
夏剑没掏钥匙,而是直接了当的大声叩门,举止比他认识的那个小时候的夏剑粗俗多了,可更让他接受不了的是出来开门的男人和里面的情形——
开门的男人穿着大花裤衩,光着膀子,而且看上去不怎么健康,脸色暗黄、眼圈黑黑的,胳膊上还有挺多针眼儿,盯着他看的目光就像野狼看到小白兔一样,眼睛发绿,害的离诺的心里一阵本能的颤抖。
离诺心里已经有点后悔来这一趟了,可既然到了这里,夏剑又这么热情,不进去总归是不好的……最让他受不了的事,才一踏进房间里,映入眼帘的是肮脏的大床上还横七竖八的躺着几个也都光着膀子的男人,而且房间里还有一股子古怪的臭味。
“小剑……”
离诺本来想说,那些钱给他,让他不要和这些人杂聚在一起了……可是话还没出口,突然想到自己的处境,他身上哪里有钱?虽说越今天和电话一起坚持塞给自己一张银行卡,可那是越的钱……越不计较,可他计较。
……自己不是为了钱才跟那个男人在一起的,以后也要自食其力的靠自己的双手生活才行,他没打算让越一直养着,更不会去动这笔钱!
不料,背后的夏剑“咔嚓”一声反锁上门——
“哟,诺哥哥……好久不见,你可真是长得越来越水灵了!瞧瞧这奢侈的衣服,你卖屁|股的生意做得还不错吧?”
离诺心里“咯噔”一下,可是还来不及反应,口吻突变的弟弟,已经猛地一把将他单薄的身子狠狠一把推倒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