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手过招-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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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等李斯特的心落定,郑爽又在这时开口,“不过你要是有需要,随时说一声!”他比出一个大拇指,满面灿烂的笑容,“窝相信窝挑内裤的眼光!”
李斯特按着鼠标的滚轮,视线固定在电脑屏幕,微微抬了抬眉,对郑爽道,“我现在比较需要你把嘴闭上。”
受到叶铭晨和其他金牌销售离职影响,最近财通网整体业绩都在走下坡路,估计公司倒闭也是迟早的事,李斯特不知道郑爽接下来会有什么安排,反正他是开始找新的工作了。
这时李斯特还不知道郑爽就是UNSUB,也不知道正是他在一点一点摧毁这个徐邵含辛茹苦创建十余年的财通天下网。
他只觉得郑爽果然神经大条,自家旗下子公司面临的风波不断,他却有闲心在这里翘着脚玩弱智型益智游戏。
“我觉得你应该回亚德里恩家。”仿佛早已洞悉一切,郑爽忽然开口。
李斯特不理会郑爽,继续浏览着网站上的信息,他需要找个路子广的猎头。
所谓猎头,就是那些帮助优秀的企业寻找人才的职业,通过追踪评价和甄选为大企业提供高级人才。
基本上有一定实力和经验的人都不会通过投网络简历找工作,他们更信任猎头的眼光,也期待一份足够与自己能力匹配的职业。
“说真的,像你这样的人最后不回到自己的家族企业,简直是埋没才华。”身为大股东的儿子,郑爽很了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幕,大公司能成功上位的多是有关系的人,没有关系,任你再怎么辛苦打拼,就是积劳成疾,都很难得到提拔。
郑爽自觉这番话是为了李斯特好,殊不知却适得其反,挑动了李斯特最敏感的那根弦。
郑爽的意图一直就让李斯特捉摸不透,他甚至想过,他说要离开财通网的时候,郑爽会有怎样过敏的反应,毕竟郑爽连日来殷勤的作为,会让人产生他无法接受这件事的错觉。但事实又告诉李斯特,郑爽其实希望他离开。
“你的意思是我该像你一样,做个游手好闲的二世祖?”李斯特的话,讽刺意味明显。
“我很忙的好咩?”郑爽根本没觉得这是一句嘲讽。手机屏幕在这时一暗,切,这关没过,郑爽撇了撇嘴,道,“有关系就要用,物尽其用才是聪明人的做法。”
郑爽把手机揣进口袋,站起身来,“李斯特,聚散离合是人生常事,我会想念你的。”
说完,他推开门,走了出去。
高手过招 番一 李斯特VS郑爽 第九章
那天的对话就好像提前的临别赠言,对即将到来的分道扬镳心照不宣后,郑爽和李斯特的相处反而比以前更融洽了。
这种珍稀最后时光的想法,大概是他们之间唯一的共识了吧。
公司不景气时期必然会引发许多细小的问题,比如说,裁员。
有些人对此毫不关心,但也有一些人发自内心地……非常在意。比如说陆峰和桐木。
桐木本以为叶铭晨的离开能为他带来事业的第二春,但看看现在,他连自己的饭碗都快保不住了,所以看到每天云淡风轻坐在李斯特办公室里玩手机的郑爽,他不由地感觉——很、气、愤!
于是终于在一个天气阴霾的下午,他忍不住让全部的怒气一起爆发了,其结果就是他闯进李斯特的办公室,冲到郑爽面前拍了桌子,“二少爷,你坦白说,咱们公司是不是要裁员了?”
“唔,裁员?放心啦没有裁员一说。”听郑爽的语气很笃定,桐木才松了一口气,但是下面的话一出口,立刻让桐木感觉蛋都碎了,“顶多是大家一起失业啦没有谁会亏的。”
贱……
这个字瞬间在桐木心底被放大几十倍,差点就咬着牙挤出声来。
郑爽从手机屏幕上抬起头,正好就看到桐木这副咬牙切齿的表情,于是眼里浮起几抹担忧,“桐生三四郎,上火便秘得趁早治哇,拖久了对身体危害很大的!”
桐木额头的十字路口不断加重,“我叫桐木,二少爷。”
“叫什么都好啦。”郑爽一副不关心脸,摆了摆手,然后啊了一声,伸出手,放到裆部抓了抓,“小弟弟好痒啊。”
剁了就不痒了,混蛋。桐木眯起的眼底神色越来越凶险,“二少爷,你坦白说,接下来咱们会怎么样?”
“你想知道?”吊儿郎当的眼神朝桐木看了过来,紧接着,郑爽的表情瞬间严肃,双手扶住双肩,扬起下巴,一脸的端庄圣洁,朗声道,“信我者,得永生!”
你真是没救了……桐木完败地抚着额头,掉头往外走。
郑爽不置可否地抬了抬眉,转头看着旁边一直沉默的李斯特,“难道我说错什么了?”
“你说了什么吗?”李斯特目前对郑爽有着两种态度,郑爽比较正常的时候的淡然处之,和郑爽变态发骚癫狂时候的完全忽略,再这么下去,他怀疑自己可能会人格分裂。
“我说——信我者,得永生!”郑爽再次做出了信徒般的姿势。
“并不会那样。”李斯特从容摇头。
“会的回答,一定会的!”郑爽自信过度的比出大拇指,拒绝面对现实。
今天是周三,再过一会儿就到下班时间了,郑爽脚一撑地,坐在椅子上滑到李斯特身边,“明后天有事儿,跟你说一声。”紧接着,他快速地亲了一下李斯特的脸颊,然后拔腿就跑。
李斯特整个人都因为意外而愣在了当场,郑爽这个人太难捉摸了,这一刻让你觉得他爱你爱到离不开,下一刻转手就能放下的也是他,前一秒你分明感觉到他已经放弃了,后一秒又让你产生一切都还未结束的错觉。
看不透猜不透摸不透,古怪得离谱。却偏偏让李斯特好奇,他一直喜欢特立独行与众不同的类型,郑爽更是这类人在的翘楚。
这阵子,虽然他嘴上不说,其实他已经习惯和郑爽相处,心里也对郑爽很有好感了。
但因为天生冷漠,不善言辞的个性,让他不知该如何开口,而且他总觉得,那天过后,郑爽已经彻底放弃了。
李斯特回过神,起身就追了出去。时隔多年后,桐木还记得李斯特推门而出时,那一抹耀眼的金色身影。
因为李斯特给人的印象向来都是从容的,稳重的,冷静的,桐木从来没见过这么仓促,急不可耐地去追赶什么。
当李斯特追上郑爽的时候,郑爽正站在公司大门口,戴着耳塞,望着眼前朦胧的大雨发怒,一边还小声咕哝,“肿么就下雨了涅,愁死了。”
他的表情也确实很愁,眉头都快挤到一起了,正好一个女职员下班推门出来,不经意督了眼郑爽,心里忍不住暗暗吐槽:至于么,不就是忘带个伞,愁成这样。
仿佛有心电感应,郑爽摘下一边耳机,回看着女职员,眼神仿佛在说:噢你等凡夫俗子才不会懂,我就是那传说中的忧郁小王子,下雨了好忧桑……
得瑟!女职员翻了个白眼,贱人就是矫情!
我矫情我乐意,嘻嘻。郑爽忽然莞尔一笑,装腔作势地唱起歌来,“那些年下过的大雨,这些天全都还给你……”
李斯特看不下去了,走过去拍了拍郑爽的肩膀,“没带伞?”
郑爽全身一僵,几乎是带着不可置信的眼神转过脸,“李斯特……”他顿了顿,喜出望外地裂开嘴笑了,“你也来看雨景哇!好兴致!”
被郑爽当成兴趣诡异的同类真让李斯特哭笑不得,害得他把想说的那些话都给忘在脑后了,“什么歌我也听听。”
“来来来,分你一半,别让人说我小气。”郑爽说着就把一边耳机递给了李斯特。
……难道你还能分出三分之一的耳机来吗?女职员内心有如被一万只草泥马踏过,可是这个混血的外国人实在是帅啊!帅到就算有个煞风景的风骚二百五雷死人不偿命,她还是舍不得走想多看两眼啊!!
戴上耳塞,激情高亢的音乐在耳朵里释放,敲击着耳膜,李斯特知道这首歌,sum41的with-me,他去年回美国探望家人的时候,在百货商场正面的大型电子屏幕上看到过演唱会的回放。
而有几句歌词他一直记得,并且很喜欢。
暗沉的天色,哗啦啦的雨声,朋克风歌曲激昂奋进——
【回首往事我犯过错】
【我被绊住然后倒下了】
【但我说的都是真的】
【我要让你知道/就算拥有一切我也不会对你放手】
【这些话发自我的内心/我要珍藏我们共有的时光】
【因为我的血能证明我的心不会放你离开……】
李斯特可以往郑爽身边站近了一点,由上至下看着他,郑爽却专注看着面前大雨飘摇的场景,似是有些失神的样子。
李斯特把脸转开了,他看着雨滴,心思却不在那挥洒而下的打在地面溅起的白花上,大男孩略显阴郁的表情就这样深深刻在李斯特的脑海中,后来即使过了很久,他也没能忘怀。
两个男人一人塞着一边耳机,安静看着眼前纷纷落下的透明雨珠,哪知站在一旁毫无存在感的女职员早已一脸血,心里不断咆哮,在一起快在一起吧都这么粉红缭绕了还故作淡定若无其事地看毛雨啊!!装b遭雷劈啊!装b得不到爱情啊!!
女职员最后遗憾万分地还是走了,她不知道,很多事都是当局者迷,外人看得很清楚,当事人却不明白。
又是一曲完毕,雨夜渐渐由小转停了,郑爽笑着收回耳机说,“那么48小时后见了,李斯特。”
音乐声嘎然消失,李斯特微微点头,“48小时不算很久。”
“那对我来说可是很漫长的旅行。”郑爽摸了摸后脑勺,抬起手挥了挥手,算作道别。
当时他们谁也没想到,那就是他们在财通天下的最后一次见面了。
48小时过后的星期五,财通网的变化可以称得上是天翻地覆。
随着徐邵垮台,郑爽也准备动身去上海的总裁学习班了,上海之后还有杭州和广州,一整套教学要花费一点多的时间。除此之外,集团事务他也要开始一点点接手。
这是郑爽人生的转折点,也意味着巨大的变化会发生在他身上,一年多后他会变成什么样,谁都无法预料。
李斯特一开始并不知道这件事,等他从别人口中听说,已经是郑爽离开两个月后了。
在彻底分别前他们还见过一面,是在叶铭晨收购《财通天下网》,并更名为《财富纵横网》的重生派对上。
谁也没想到这位离职前任广告部总监有朝一日会杀回来,将老东家牢牢踩在脚下,半点翻盘的余地都没有。
这个消息被Unsub以最快速度爆料的时候,财通网全员上下震惊不已,而还未来得及等那些人回神,他们已经俨然成了叶铭晨的下属。
李斯特没想到郑爽会出席,当他看到郑爽踱步到餐桌边,从盘子里缓缓摘下一颗紫葡萄放进嘴里,悠然咀嚼咽下的样子时,心中不禁产生了深深的疑惑。
“你早就知道会这样了,我说的对吗?”
郑爽转过脸看了看李斯特,嘿嘿一笑,“窝也觉得窝拥有未卜先知的超能力!”
高手过招 番一 李斯特VS郑爽 第十章
世界上有些东西是你清楚要放开的,你知道留恋是短暂,也知道纠缠的恶果,你只是还有不舍,所以装作表面一切如常,心却在慢慢远离。
郑爽就处于这种状态,他不反抗这感情,也不再过分争取,而是等待着它自然消亡,寿终正寝。
为什么呢?他不是李斯特喜欢的类型,李斯特也确实说了,他们之间没到那个份上。
这段时间他的睡眠很不好,半夜梦醒时分,他总会想起他倾诉心声后,李斯特那句冰冷的——“你爱错人了。”
如果一个异性恋说这话,或许是真的无法接受断袖之情,但这句话是从一个和他一样的,同性恋男人口中说出来的,那就只代表一件事,人家没看上他。
他伤心吗?倒也不会,他不是什么玻璃心。
只是他的热情被扑灭了,那晚之后,虽然他还是把李斯特放在心底重要的位置,但对他也无法否认,这感觉已经开始慢慢变了。
郑爽劝诫自己,把爱情转化成友情,他并不是什么小气的男人,他可以和李斯特做朋友。
但有些事是出乎他自己预料的,他无法克制自己不去接近李斯特,无法控制地想对李斯特好。
他知道这是自作多情,也明白一厢情愿不会有结果,所以他很卑鄙地提前道别,在情况最不妙的时刻落荒而逃。自然也完全没想到会在这重生派对碰上李斯特。
冷冽的嗓音在背后响起的那一刻,郑爽整个后背都僵了。
他觉得他今天不该来,这感觉就像小偷逛街碰到警察——他被李斯特逮了个正着。
郑爽觉得吧,他也不是没胆子啊,而是他斗胆告白的那一次的失败,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你多喜欢一个人,在对方表示之前你都要学会挖个坑儿,把感情深埋进去撒好土,决不能轻易表露。
毫无计划的告白,结果绝不仅仅是输,还会让两人心里结下疙瘩,然后感情就变味儿了。
转身时郑爽脸上早已换上笑容,他不知这笑容是否如常一般自然,但他很确定此时此刻,他心里是苦的。
李斯特听了郑爽的回答,抱起手臂陷入沉默,他觉得他现在应该说些什么,但他一时想不到合情合景的说辞。
今日一别,或许就是永不相见,当李斯特意识到这一点,他忽然感到了一股难得的紧迫。
而在他要开口的瞬间,一个身影横插到他们之间,伴随着一股廉价香水的味道,“好久不见了,郑爽。”说话的男人看起来比李斯特年轻一些,应该是和郑爽差不多的年数。
郑爽愣了一下,脸上顿时笑意全无,“何旭。”
这个何旭,就是郑爽多年前因为事业不得志,与他分道扬镳的初恋。
何旭能出现在这场聚会,说明他现在至少混到品牌形象负责人的位置上了,毕竟叶铭晨也是个无往不利的商人,他不会把宴会请柬随便派发给一个银行的普通小职员。
“新发型不错。”何旭似笑非笑地勾起唇角,说出一句不知是夸奖还是讽刺的话来。他向郑爽伸出手,“三年了,不知你追求到自己想要的没有。”
说话间,何旭的目光从李斯特脸色一扫而过,但没有多做停留,他并不把李斯特放在眼里。
郑爽的手贴着裤子两侧,抬都不抬一下,玩世不恭地道,“我想要的太多,追求不完。”边说还边俏皮地把头歪向一边。
一个目中无人的下马威准确地表达了郑爽现在对他的态度。
何旭没有表现出恼怒,把手收回,“看来我是没有机会了?你这么薄情吗?”不慌不忙的语调,足见何旭这些年的经历,他稳重了不少。
“这么多年来在你眼里我一直都是个薄情的人,”郑爽咧开嘴笑起来,他的笑容过度耀眼,“如今还要向本人确认吗?”
李斯特注视着郑爽的笑容,眉头微微抬起,郑爽和花希越不一样,他一点也不念旧,对于过去的东西,他会选择完全地放手。
或许他从不知什么是后悔,决定放弃的话,他比任何人都要干脆,再也不会回头。
这一刻李斯特明白过来,很多东西在他还未来得及宣之于口,便已经结束了,他的慢热导致他失去了郑爽的耐心,所以郑爽才会不告而别。
这个大男孩看似心中憋不住事,其实他真正的想法,比谁都埋得深。大多数人只看到那大大咧咧不正经的表面,却忽略了他的细腻,他的敏感。
“好,就当是我自作多情。”何旭貌似大度地耸了耸肩,下一句却是,“但别怪我没提醒你,像你这样的个性,最容易与真爱失之交臂。”
何旭话落,郑爽的眸子骤然暗下,他咬了咬嘴唇,不知要如何反驳,他很清楚,何旭说的,并没有错。
“用不着你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