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世界 作者:尼罗-第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也许是错觉,也许是幻觉,总而言之,余至瑶认为余至琳和气的很可怕。或许因为余至琳是余朝政所爱的人,所以余至瑶不能和他亲近。煌煌的太阳光下,余至琳浮在远处,像一只水淋淋的笑面虎,也像一只白森森的水妖。余至瑶打了个冷战,忽然感觉池水寒意入骨。
余至琳见他盯着自己发呆,脸上青一阵白一阵,便采取自由式游了回去:“弟弟?”
哑巴仰头灌下最后一口汽水,然后走到余至瑶身边,弯腰伸出手来。余至瑶在身边没有发现上岸扶梯,忽然见到哑巴的手,便连忙一把抓了住。
“大哥,我要上去休息。”他轻声说道:“水里太冷。”
随即不等余至琳回答,他便在哑巴的牵引下,连滚带爬的上了岸。
脚踏实地之后,余至瑶立刻就舒服多了。趿拉着拖鞋走到遮阳伞下,他用湿手在舞女脸上蹭了一下。舞女昨夜没有留意他的裸体,方才骤然看清了,便被胸前那道自上而下的伤疤吓傻了眼。骇然的扭开脸去,她勉强压下惊魂,娇嗔一声:“二爷,讨厌。”
舞女是马维元送过来的,瑶光饭店里新下海的雏儿,才上中学二年级,又鲜又嫩,如果不是因为家贫,也不会跑到舞场里挣风尘钱。马维元看她貌美,又问清楚了的确是处女,便将她介绍给了余至瑶。余至瑶家里没个能同床共枕的人,寂寞久了,也不自在,这时便是慨然笑纳。
余至瑶绕过了她,走到杜芳卿身边坐下。杜芳卿如今处在一个隐居的状态,从不出门抛头露面。余至瑶很不喜欢他这阴沉沉的幽怨模样,时常逼着他出来见见天日。
于是杜芳卿就很为难——外界的目光对他来讲,都像刀子一样,就算家里仆人没有恶意,可是只要有谁多看了他一眼,他心中便是一痛;况且自从经过那一场荼毒之后,下身伤处落了后遗症,他有心无力,再也无法在床上伺候余至瑶了。
可是如果死活不肯下楼,又像是不识抬举,给脸不要脸。二爷全为了他好,他一个废物,又有什么资格推三阻四的闹别扭?
微微瞟了余至瑶一眼,杜芳卿把面前的汽水瓶子推了过去。余至瑶见他没喝,便端起来仰头一饮而尽。
这时,哑巴又搬了一张躺椅过来,让余至瑶躺上去晒太阳。没等余至瑶躺稳当,王连山来了。
王连山一身大汗的蹲在躺椅旁边,压低声音说道:“二爷,今天的烟土运过来了,一路顺利,没人阻拦。”
余至瑶在炽热阳光下闭上了眼睛:“那两个孩子的家里,钱都送到了吗?”
王连山答道:“送到了,一家三百大洋。”
余至瑶转过脸来,睁开眼睛望向了他:“今天过来的烟土,你拿两包回去。你一包,顾师傅一包。”
王连山低头笑了:“二爷,不用,我们现在不缺钱用。”
余至瑶也笑了一下:“别让我废话。你我之间有钱分钱,有土分土。而且不缺钱是应该的,在我身边还要缺钱,那说明我亏待了你们。”
王连山听到这里,用力点了点头:“二爷,那我就收!”
余至瑶接着说道:“小薄荷不可能就这么善罢甘休。你让下面那帮家伙打起精神,谁敢抢土,直接开枪。”
王连山连连点头,随即又道:“张兆祥已经投案自首去了,怕是得在牢里蹲上三年。”
余至瑶思索着说道:“给他找个律师。三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也够他受的了。”
自从决定“单干”之后,王连山等人就受到了重要提拔。其实单干这事,说简单也简单,只要势力够大,满可以全天津卫乱跑;可是谁的势力也没那么大,所以行动起来,免不了就要一步一刀,杀出血路。余至瑶通过顾占海,招揽到许多舞枪弄棒的半大孩子。这帮小子虎头虎脑的真不怕死,就算死了,也能给家里换来三百大洋的抚恤,所以无牵无挂,一味拼命。若是惹上了官司麻烦,那也好办,挑上一个送去顶罪,横竖二爷有钱打点,总不会让人坐在牢里不得出来。
余至瑶觉得这样很好。求人不如求己,与其费尽心思四处结交势力,不如自己有点出息。何殿英大概是生了气,好一阵子没露过面。余至瑶偶尔会心旷神怡的思念他,思念过后,也就算了。
余至琳在水中嬉戏够了,动作矫健的上了岸。余至瑶不肯再说,抬手打发走了王连山。
走到余至瑶面前弯下腰来,余至琳笑道:“弟弟,我要走啦。”
余至瑶坐了起来:“大哥,吃过晚饭再走。”
余至琳拍了拍他的脸:“我晚上还有约会,很赶时间。你做你的日光浴,不必送我。”
然后他直起腰来,对着伞下那二位也颔首一笑,礼数倒是很周到。
余至琳前脚离去,余至瑶后脚也出了门。驱车赶往法租界,他去拜会了马维元的师父。
马维元先前是个街上的混混,糊里糊涂的入了青帮。入帮之后他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依旧是在朝光俱乐部里做小打杂的。直到余至瑶继承家业之后,他才渐渐崭露头角,发达起来。他是个挺懂规矩的人,有钱之后就带着礼物看望了师父。他那师父姓金名茂生,门徒无数,富贵已极,几乎不认得马维元,没想到三言两语的一交谈,金茂生发现这小子还挺机灵,从此便有了印象。而余至瑶偶然得知此事,便通过马维元,搭上了金茂生。
余朝政在世之时,也是个“老头子”一级的人物,所以余至瑶面对了金茂生,也不肯太过谄媚。对于金茂生,他采取的交际手段是打麻将——金茂生好赌,最爱麻将。
余至瑶身体不好,又闹失眠,很是适宜在牌桌前彻夜鏖战。赌品如人品,金茂生经过几次牌局之后,就觉得余至瑶人品挺好。而余至瑶牌艺平平,时输时赢,最后算起总账,竟然只付出了不到三百块钱。
余至瑶一脚踏入金公馆,随即一屁股又坐到了牌桌前。陪着金茂生打牌的都是本地大亨,金茂生信口胡骂,忽然提起了何殿英,便是说道:“这个狗娘养的小薄荷,我看天津卫快要盛不下他了,连老陈的货都要抢!”
余至瑶打出一张牌去,同时点头附和:“一车八十现大洋。”
金茂生翻着白眼摸牌:“操,怎么不去抢啊?”
旁边一位中年汉子笑道:“他是把我抢了啊!”
余至瑶开口问道:“陈老板不是和他谈妥了么?怎么也抢?”
陈老板长叹一声:“那小子没个准话,一天一变。我我又不是他爹,我还由着他的性子喂着他?”
余至瑶不出声了。何殿英的确是“一天一变”,然而恶人当道,一般人硬是奈何不了他。尤其是有李凤池做例子——何殿英有个特点,便是一旦盯上谁了,便是不死不休。只有千年做贼的,没有千年防贼的,大亨们有家有业有身份,谁和这种亡命徒穷耗?
“诸位要是有货经过日租界。”余至瑶淡淡说道:“尽管知会一声。我这一个月走的还算顺利,或许可以帮忙。”
23
23、心怀鬼胎 。。。
余至瑶已经连着两个月没有见到何殿英了。
他夜里睡不着觉,大白天的在沙发上打盹儿。朦朦胧胧的看见何殿英从外面走进来,一路蹦蹦跳跳的像只白兔子。他很高兴,一跃而起,然后就醒了。
坐在沙发上出了半天神,他抄起电话要了何公馆的号码。线路接通之后,那边接电话的仆人把话筒交给了何殿英。双方隔着遥远的距离,都不说话,通过一根电话线倾听对方的呼吸声音。
后来,还是余至瑶主动对着话筒吹了一口气。
那边哼哼的冷笑出声:“怎么着?想我了?”
余至瑶答道:“嗯。”
然后他就把电话挂断了。
余至瑶只是想听一听何殿英的声音,现在听到了,心里就挺欢喜。他猜得出何殿英的反应——先是一愣,随即扭头看看话筒,然后把话筒一摔,嘴里开骂:“他妈的神经病!”
有意思,他想,小薄荷就是有意思。
马维元穿着一身白色西装,步履匆匆的走进余公馆大门。他是从家步行过来的,余至瑶给了他一处房子,和余公馆在一条街上,十分之近,几乎就是邻居。余至瑶是他的贵人,让他从一名小杂役变成俱乐部的马经理。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做出报答,自己琢磨着,似乎只能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
“二爷啊。”在余至瑶面前,他从来不坐,总是垂手站着:“有件事儿。”
余至瑶坐在沙发上,正在懒洋洋的吸雪茄:“说。”
“上个月,您花钱打发了的那个张小英,昨天下午找我来了。”
张小英便是马维元当初进贡过来的舞女,余至瑶破了她的身,睡过几夜之后失了兴趣,便拿两千块钱打发了她。满心狐疑的盯着马维元,余至瑶预感到要出事:“继续说!”
马维元弯下腰,陪着小心说道:“她……她怀上了。”
余至瑶眯起眼睛,仿佛不能置信:“什么?”
马维元听不出他是高兴还是不高兴,所以没敢抬头:“今天上午,我让人带她去医院做了检查,没错,是真怀上了。”
说到这里,他偷偷溜了余至瑶一眼:“二爷,我盘问了她半天,谅她也没胆子撒这种谎,应该真就是您的骨肉。所以二爷您看,您是明公正气的收了她呢?还是找处房子先养着她?”
把话说完,马维元脸上现出了笑模样,心里是替二爷喜悦。虽说张小英出身贫寒,做过舞女,但是身子清白,这个余至瑶最清楚,并且还读过几年书。这样的资格,做太太是不够,但是当姨太太绝没问题。二爷也是有点本事,几夜的工夫,还真打下种了。
然而,余至瑶却是惊惶的一挥手:“我不要!”
马维元没听明白:“不要?您是不要张小英,还是不要孩子?”
余至瑶心烦意乱的站起身来:“都不要!”
然后不等马维元多说,他迈步便走,竟是就此跑了。
马维元未能揣摩清楚“圣意”,随口就把这消息散布给了身边的人。一传十十传百,最后连杜芳卿都知道了。
“自己的孩子,为什么不要?”他抱着胖墩墩的大雪团,跟在余至瑶身边嘀咕:“多子多福嘛。”
余至瑶扭头瞪着他:“你懂个屁!你给我滚回房里去!”
杜芳卿吓了一跳,满心的委屈,含着眼泪往楼上走。刚在自己的屋子里弯腰放下了狗,就听楼下一阵叮咣乱响,却是余至瑶又打起了哑巴。
余至瑶心里怕得很。
越是怕,越是怒,因为知道哑巴皮糙肉厚很抗打,所以越发下手凶恶。哑巴在疾风暴雨般的拳脚中逃入卧室,然而余至瑶跟进来一脚踹上房门,依旧是不依不饶。
这回周遭没了旁人,哑巴就不再忍让了。
余至瑶这时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所以哑巴轻而易举的就把他压到床上紧紧抱住。余至瑶呼出的热气扑在他的面颊上,他腾出一只手,把枕头拽过来掖到了对方的脑袋下面。
余至瑶没有挣扎反抗,他喘息着在哑巴耳边说话:“我不会给他这个机会……他再也别想回到这个家里来……”
哑巴居高临下的凝视他的眼睛,脸上带着怜悯神情。余至瑶却不看他,自顾自的望着天花板:“全是我的……谁也不给……”
体力随着他的情绪宣泄出去,他在哑巴的怀中越来越软。哑巴难得这样近距离的和他相拥,心里想要亲他一下,可是又不大敢。
他知道自己亲就亲了,余至瑶终归是奈何不了自己,可又总觉得自己是戴罪之人,没有资格。余至瑶只在他面前会满口疯话,他认为这也是一种殊荣,所以不敢妄动,怕把对方吓走。
如果没有了自己这个倾诉对象,余至瑶就只好一个人自言自语的发疯了,那多寂寞?
余至瑶在家里歇斯底里,害的杜芳卿挨了几顿臭骂,哑巴挨了几顿好打,马维元摸不清头脑,吓得也是不敢登门。
等他过了这股子疯劲,问题便又摆在了眼前——活生生的骨肉,在女人肚子里一天大似一天,真能说不要就不要了?
对于这件事情,余至瑶是既不提,也不想,拖一天算一天。马维元只好私下又向张小英贴补了一笔钞票,让她回家先养胎去。
日子重新恢复了平静,余至瑶回想自己的所作所为,倒是觉得有些愧对杜芳卿。那又不是杜芳卿的孩子,对方一片好心劝慰自己,反倒受了几场恶气。
大清早上,杜芳卿伺候他穿衣梳头,他就抓住机会说道:“你别往心里去,我也是有口无心。”
杜芳卿很仔细的为他系好领带,随即微微的掠了他一眼。
“你要是嫌我,就直说。”他很有克制的幽怨娇嗔:“别这么拿我撒气。”
说到这里,他的脸色变得黯然:“我有自知之明……我的好时候已经过去了,再过几年我老起来,就更看不得了。”
余至瑶心里有事,此刻懒得做出安慰,所以只笑了笑,没有多说。昨天晚上何殿英派人给他送了张帖子,邀他今日中午去明月饭庄共进午餐。这时候不年不节、不当不正,怎么找也找不出请客的理由,所以余至瑶很疑惑,猜不出对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若有所思的转身出门,他把杜芳卿忘到了脑后。杜芳卿很落寞的独自站在房内,心里没想什么,单是站着。
站了许久,他没滋没味的叹了一口气,慢慢的上楼回房去了。
24
24、喜欢 。。。
明月饭庄位于南市,离玉清池挺近。余至瑶在保镖的簇拥下乘车前来,远远就看到饭庄门口晃着几名彪形大汉,显见也是保镖一流。
吃顿午饭而已,保镖比食客还多。余至瑶心中有些触动——当年他和何殿英每日清晨见面,一直混到傍晚才散。一起吃饭的次数太多了,有时吃的好一点,有时吃的坏一点,还有挨饿的时候。两个人像动物一样并肩觅食,哪里想到会有今天这种情形。
下车进入饭庄,伙计把他引上了二楼雅间。守在门口的青年一掀门帘,他便将随行保镖留在外面,自己微微弯腰走了进去。
何殿英坐在桌旁,早已到了。
余至瑶没有立刻就座。单手插兜站在门口,他微笑着上下打量何殿英。何殿英穿了一身灰色西装,配着雪白衬衫和鹅黄领带,看起来稳重而又明亮。
两个月不见,何殿英仿佛长大了一点似的,居然也会稳重了。
何殿英没有起身。转过头来望着他,小白脸上似笑非笑,表情也是复杂。
双方沉默着相视片刻,最后还是何殿英对他招了招手:“二爷,过来!”
余至瑶乖乖的走过去,在何殿英身边的椅子上坐下了。
何殿英又问:“二爷,知不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请你吃饭?”
余至瑶垂下眼帘认真的想了想,随即摇了摇头。
何殿英笑了:“再想想。”
余至瑶真的又想了想,最后还是摇头。
何殿英失望的向后一靠,同时抬起双手,响亮的拍了一声巴掌。
外面立刻传来了匆匆的脚步声音。雅间帘子一挑,一名伙计双手端进一碗热汤面。何殿英使了个眼色,伙计就很伶俐的把面放到了余至瑶面前。
余至瑶这回终于恍然大悟——原来今天是他的生日!
自从唯一疼他的奶娘死后,就再也没人给他庆过生日,直到他认识了何殿英。何殿英无论怎么穷,宁可去偷去抢,也要弄到钱在生日这天请他吃一碗面。他总是不留意自己的生日,不经人提醒,便永远想不起来。可是何殿英记得,从来不忘。
“时间过的真快。”余至瑶忽然就百感交集了:“去年是在哪里吃的面?”
何殿英面无表情的看着他,语气很冷:“在我家里。”
余至瑶连连点头:“对,对,在你家里。”
何殿英继续说道:“今年怕你不敢登门,所以请你出来!”
余至瑶茫然的笑着,心里知道对方这是真动气了。小薄荷一定没想到自己敢下狠手,更没想到自己一旦用狠,他竟不是自己的对手。小薄荷是多么的凶狠狂妄啊,怎么能够认栽?
低下头喝了一口面汤,面汤烫出了他的眼泪。歪着脑袋望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