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花秋月何时了-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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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头发散乱,衣衫凌乱,胸膛高高地挺起来,半遮半掩,横卧于挖掘留下的小土堆之巅。
“来人呢,快来人呢,出人命了,来人呢。”丁春林第一次见一个五颜六色的女子如此样子,显然已经是一具悲怆的女尸,于是惊呼不已,刚进入工地的工人师傅们听到呼声,围拢过来。
丁春林壮着别人的胆子靠近了那女尸,那女尸满面土灰,双目紧闭,像酣睡一般。丁春林再次回首看了身边的工友,也许发现是一个年轻女子的缘故,顿时借来了胆子,靠近了女尸,慢慢地蹲下来,用手指试了鼻息,似乎感觉到了微弱的鼻息,大声喊道:“还活着,快准备车子,送卫生所抢救。”
有几个工人听了转身去开车子,丁春林摸去了那女子脸上的泥土,一张苍白的俊俏脸蛋露出来,圆圆的,散发着美人的神韵,丁春林心中惊叹,可怜啊!如此绝美的女子,如何落到如此地步!
丁春林伸手抱起了那女子,轻轻地捧在怀里,转身向开来的车子跑去,上了车,兀自紧紧抱着那女子,生怕那女子就此离去。
一路车子颠簸,丁春林全神贯注抱稳了那拣来的女子,一边央求司机师傅开快一点,一边俯下身子目不转睛地注视着那女子,希望那女子长长的睫毛轻轻地眨动,希望那女子溢出悲伤的眼泪,然而那女子依然昏迷不醒。
简陋的几间平房排成一排,靠边有一间挂了卫生所的牌子,一个急刹车,车子停在了卫生所门口。丁春林身子剧烈晃动,勉强支撑住了,来不及臭骂那粗野的司机,抱着那女子跳下了车子,闪身进了卫生所。
卫生所一片平静,有两名医护人员在值班,丁春林着急,结结巴巴说道:“大,大夫,她,她昏迷了,快,快来救救吧。”
两名医护人员围拢过来,看了那女子的眼球,相互交换了眼色,点点头,一言不发。丁春林焦急不安,好像那女子是自己的情人,是自己的心肝宝贝,追问道:“大夫,怎么样,有救吗?还有救吗?她还没有死,还有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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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嚷嚷,再嚷嚷,给我出去。”一位上了年纪的大夫好不近人情,大声喊道。
丁春林不敢吱声了,退在墙边,看俩大夫忙着,自己却上不了手,只是着急。
俩大夫一阵忙乎,听了心脏,从头到脚检查了个仔细,回到了办公桌前,俩人切切私语:“身上有擦伤,心脏跳动正常,只是昏厥,不知大脑是否受了伤。”
丁春林在一边听了,小心地凑过来,压低了声音说道:“是在开发区工地发现的,是从十来丈高的沙土圪塄上滚下来的。”
“哦,沙土松软,应该是不碍大事的,先给注射液体药物,看情况再说,这里条件有限,只能如此了。”
随后,两位大夫开始处置,丁春林呆立一边,两眼紧紧盯着,好不紧张。
处置完备,时间静静流淌,年长的大夫开了处方单,要丁春林交款,丁春林摸了衣兜,衣兜空空,发现是刚换过的工作服,着急,嗫嚅道:“我忘记带钱了,我这就去拿。”转身出去了。
丁春林去了办公室寻了钱三步并作两步跑回来,发现两位大夫围着那女子,丁春林探头看去,只见那女子睁开了眼睛,带着无限惊恐的神色,像是在审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嘴唇一张一翕,像是在说话,又像是在喝水。
丁春林惊喜不已,谢天谢地,她活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况且是一个绝色淑丽的女子,那滋味不同一般。
百叶开发区刚刚起步,依托百叶小村庄,并不大,丁春林救了一个漂亮姑娘的事不胫而走,迅速传开来,众人都在议论纷纷,凭借自己的想象,一时沸沸扬扬。
人事劳资部门,两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一边整理档案,一边唠嗑。
“一个俊美的姑娘失足落入开挖的百叶开发区场区,被一个小伙子救了,那姑娘可俊了,如同仙子一般。”
“莫非是七仙女下凡,知道百叶村开发,将来有好日子过,专门来寻小伙子的?”
“有可能,这世界,什么怪事都会发生,听说那仙女还在昏迷之中?”
“已经转醒了,一醒来就笑,那笑靥可醉人了,是绝妙的勾魂的那种。”
“听说那个小伙子寸步不离,一直守候在那仙女身边。”
“可不是,听说是丁家那小子,那小子可花了,女朋友正在上大学,那小子三天两头去看,俩人好的如同掉进蜜罐子里了,根据可靠消息已经同居了,暑假回到百叶村的时候,两人偷偷摸摸在一起住,好多人都这么说。”
“可不是,仙女专找这类风流倜傥的小伙子,那女子不是仙女下凡就是狐狸精转世。”
“是啊!丁家是百叶村的上等人家,大儿子读研究生,小闺女上大学,二儿子有不错的工作,家里有厂子,听说还有加油站,家资几百万。丁老太爷有德,守家的丁妈妈人缘好,里里外外打点的风雨不漏,村子里没有不竖大拇指的,都说没有丁妈妈就没有丁家今天。”
“可不是,听说咱们开发区的主任还邀请丁家回来投资呢。对了,听说那丁当家的可风流了,在外面养了小,是个年轻美貌的小媳妇儿,水灵灵的,名义上是打理加油站,实际上是二奶,全包了。”
“唉,男人有钱了就沾花惹草,变坏了,女人见钱就春心荡漾,变贱了。丁家的风流韵事可不能乱说,传到了守家的丁妈妈耳朵里,可不得了。”
“我说,那丁妈妈应该跟着,好好管一管,男人无人管,就无法无天了,长期下去,非毁了那个家不可。”
“唉,家道兴亡,都是天数,非人力所为,家家门后立着五尺,是不会突破老天划定的尺数的。”
果然,两个女人就是一台戏,一唱一贺好不精彩。
“嘟,嘟。”传来了敲门声,那两女人听得敲门声,打住了话茬子,敲门进来了一个小伙子,不是别人,正是阿文。
阿文迎着灿烂的阳光,一路寻来,四处张望,不见刘春怡的踪影,车子开的慢了,等到了百叶开发区,已经是近午时分,依然不见刘春怡的影子。阿文自忖:春怡大姐如果到了百叶开发区,一定首先到人事劳资部门报道,去那里打听打听,总能有一个眉目。
阿文有了主意,径直去了人事劳资部门,见两位女人正在忙着,压低了声音说道:“请问有一个叫刘春怡的大学生来报道了吗?”
俩女人听得讯问,其中一个女人不耐烦地翻看了登记薄,果然有个叫刘春怡的女子分到百叶开发区,只是还没有来报道,那女人低着头说道:“还没有来报道。”
阿文听了,好生失望,既然没有来报道,到哪里去找呢,这行李如何是好呢?心中想着,一时没了主意,像一根电线杆子呆立一旁不知如何是好。
另一个女人突然惊叫一声:“哎哟,已经过了下班时间,怎么搞的,时间过的这么快。”说着俩人起身要下班了,翻看登记本的那个女人见阿文像一个垃圾桶依然站立不动,不肯走,随口说道:“听说有个女子失足掉进了开发区深挖的工地里,现在正在医务所抢救呢,去看看是不是你要找的那个刘春怡?”
阿文听了惊惶不已,如果春怡姐有个三长两短,我一定死定了,我姐非剥了我的人皮不可。阿文出了人事劳资部门,惶惶张张向卫生所寻去。
听的那俩女人唠叨:“真有你的,什么也能沾上边。”
“我不这样说,那小子能走吗?我们还锁不锁门了,已经延点了。”俩人说说笑笑离去了。
阿文惊惶的心稍安,寻得卫生所,进了里边探头望去,见一个房门虚掩着,推门进去,见床上躺着一个人,仔细看了,惊得不知如何是好,不是别人,正是胆战心惊四处寻找的春怡姐,刘春怡双目微闭,静静地躺在那里,旁边一个年轻人守护着,不是别人,正是丁春林。
阿文扑到床边,大声叫道:“春怡大姐,你怎么了,春怡大姐,你没事吧。”
刘春怡微微张开眼睛,随即又闭上了,泪水溢满了眼眶,在脸庞上泼洒洒地滚动。
丁春林站起来,低声问道:“你是她什么人?”
“春怡大姐是我姐的同学,是我姐过命的姐妹,是我姐要我送春怡大姐到百叶开发区报道的,这是怎么回事呢?”阿文着急,差点哭出声来。
“哦,原来如此,我叫丁春林,是百叶人,也在百叶开发区工作,你不用担心,你春怡大姐不会有事的,休息休息就可以去上班了,一切我都会安排好的,你就放心吧,你春怡大姐需要休息。”丁春林一颗悬着的心落下来,这个黄毛小子是受人之托,打发走算了。
阿文看看床上躺着的刘春怡大姐,又看了看身边的丁春林,嗫嚅道:“那,那好吧,这是春怡大姐的行李,搁这儿了,我走了,啊。”
阿文望着刘春怡,慢慢退了出去,丁春林送走了阿文。
丁春林立在刘春怡身旁,执巾擦了刘春怡脸庞滚动的泪珠,一颗两颗,越擦泪珠越密,只擦的刘春怡抽搐不已,蚊声说道:“你不要管我,让我去死,你们为什么要救我。”
丁春林听了,握了刘春怡的手,柔声说道:“你不能死,你为什么要死,我们正年轻,为什么不好好活着,死是最容易的,活着才需要勇气,需要不断努力,需要艰苦奋斗!”
刘春怡微微睁开泪眼,模糊中,一张英俊潇洒的面孔,与玉龙大哥哥一般无异,莫非,是玉龙大哥哥救了我,是玉龙大哥哥不让我死,玉龙大哥哥,我听你的话,我最爱听你的话,在你第一次给我补课的时候,我就听你的话,之后你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在心头,我在回味你的声音,在品味你的语意,我知道,那是我对你的爱恋,我知道我爱上了你,我渴望和你在一起,做你的妻子,哪怕是一刻,我也无怨无悔,可是你只以大哥哥自居,只是赞美小妹妹,我们说了那么多话,我们写了那么多信,你不说爱我吻我娶我,我一个姑娘家怎么能说出口,然而多少个夜晚,睡梦之中,良宵初醒,你都在我眼前,多么渴望我的所有都是你的,我的心扉已经为你敞开的,亲爱的玉龙大哥哥,我千百次呼唤你,我是你的,今天,是你,是你的化身来拯救小妹了?
刘春怡心情激动,一阵头昏目眩,闭上了眼睛,静静地睡去。
丁春林守候在刘春怡身旁,见刘春怡鼻息均匀,知道是睡去了,发现一边放着的那个行李包鼓鼓囊囊,弯腰打开了,见一张红色的毕业证,翻开来,一张妩媚可爱淑丽决绝的玉照像一只调皮的小鸟跃出来,张着寻寻觅觅梦幻一般的眼睛,圆圆的脸庞上挂了醉人的笑靥,绝妙动人,下边清新的笔迹,写着“刘春怡、女、汉、22岁”,丁春林合上朱红色的毕业证,神思恍惚,刘春怡三个字在嘴唇边滚来滚去,像一只毛茸茸的可爱的玩具狗呆坐一边。
刘春怡伤势无碍,只是精神受到了严重的创伤,在丁春林的精心呵护下,很快就露出了笑容,刘春怡伤心之余,认定丁春林就是玉龙大哥哥的化身,两人是何等相似。
在丁春林的帮助下,刘春怡报道了,被分到了丁春林所在的土建部门,住了单身宿舍。也不用刘春怡操心,丁春林一手办理。
丁春林救死扶伤的事迹迅速在百叶开发区传开来,丁春林受到了领导的表扬,一时丁春林和刘春怡成了百叶开发区的新闻人物。
然而,无论丁春林如何呵护刘春怡,也抹不去刘春怡心中的伤痛,刘春怡死志未灭,也变得喜怒无常。可是丁春林自从见了刘春怡,萌发了爱慕之情,认定冥冥之中给自己送来了可人的女子,那就是天造地设的所谓缘分,于是,所有的一切都抛在了脑后,刘春怡表现越怪异,丁春林爱慕之情越深。丁春林整天缠着刘春怡,刘春怡无暇寻找死路,于是变着法子拿丁春林寻开心。
一天晚上,天出奇的黑,刘春怡望着窗外,神情异样,说道:“丁春林,你喜欢我吗?”
“喜欢!喜欢和你在一起。”丁春林毫不犹豫,脱口而出。
“你能说说,你喜欢我什么呢?”刘春怡望着窗外漫天繁星,慢条斯理地说道。
“我喜欢你的全部,包括你的缺点和优点,你的过去和未来。”丁春林虽然初中还没有毕业,但在女孩子面前变得伶牙利齿,天生的在女人面前绝顶聪慧,就像有的人天生在上级面前摇头摆尾绝顶聪明一般。
“你拿什么证明你喜欢我?”刘春怡矜持道。
“凭我的一腔热血,凭我的真诚,凭我永远不离开你的誓言,给我机会,让我来表达我对你的爱,让我来表达我真心喜欢你。”丁春林激情涌动,满怀激越,一边信誓旦旦,一边伸手揽了窗边亭亭玉立的刘春怡,纤腰轻摇,还是被紧紧地抱在怀里,甜甜地给了刘春怡一个吻,只吻得刘春怡浑身颤栗,脸颊绯红,火辣辣的,不知如何是好。
刘春怡万万没有想到丁春林会不顾一切抱了自己亲吻,多少个不眠的夜晚,品味那个初吻,设计了千百次,要给爱着的玉龙大哥哥,想象玉龙大哥哥如何亲吻自己,自己如何品尝那个心惊肉跳的初吻,每每想起来,心突突跳个不停,脸颊火辣辣的,飞满了红霞,有多少个机会,可以把那个让人娇羞不已的初吻给了玉龙大哥哥,可是玉龙大哥哥潇洒飘逸,始终不来采撷,好恨!然而那个刻骨铭心的初吻,就这样被丁春林攫取了,没有为你准备好,你为什么要采撷,刘春怡伸手一个耳光,结结实实打在了丁春林的脸上,声音清脆,丁春林两眼只冒金花。
刘春怡手掌麻疼麻疼的,她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她不相信自己会打人,而且出手会那样重。刘春怡偷眼看了丁春林的脸,一张白皙的脸上顿时现出了一个巴掌印子,红红的。
丁春林伸手抓了刘春怡的手,笑着说道:“你的手好重哟,是练过铁纱掌吧,又像丐帮的降龙十八掌。”
刘春怡诧异,丁春林非但不生气,还握了自己的手乐呵呵地调侃,一时气也消了,觉的过于不去,毕竟,是丁春林救了自己,这些日子,是丁春林一直照顾自己,于是任凭丁春林握着自己如玉一般的纤手,抚摩自己春葱一般的玉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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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吻是爱情升华的里程牌,初吻是打开爱情的第一道门,有了第一次亲吻,那吻就成了见面礼了,如同熟人见面打招呼一般,否则就是失礼。
刘春怡不想品尝爱情,自己遭受的伤痛时刻食啮自己的心灵,可是,丁春林火辣辣的亲吻,如沐春风,如饮醍醐,如品醇醪,一个血肉之躯春花妙龄的女子,如何能够跳出三界外不在无行中呢?
刘春怡依然想着结束自己的生命,可爱的生命受到如此伤害,纯洁的心灵受到如此蹂躏,美好的未来受到如此摧残,还有什么留恋的,即使爱情甜如蜜,生活美如霞,即使丁春林的心万载不变,可是自己的灵魂整天浸泡在罪恶的深渊,还有什么意义!抑郁之余,变得随心所欲了。
每一次与丁春林见面,丁春林都会拥了刘春怡的酥体狂吻不止,刘春怡也听之任之,偶尔也一起品味亲吻的甜蜜。
一个甜蜜的亲吻过后,刘春怡诙谐地一笑,半是认真半是谐谑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