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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世界微尘里(出书版手打完结)-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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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呸呸,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你想吃也要人家看的上啊。”伍颖说话间上下打量了下马依依,随后啧啧啧地摇头。
“我差哪儿了?”马依依问,“曾鲤你说,不,艾医生,你说!”
艾景初看了看曾鲤,又看了看马依依,正要张嘴回答,曾鲤立刻打断了他,免得他又直截了当地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来。
“别理她们,她俩从小就这样。”曾鲤说,“一天到晚都在拌嘴,就跟冤家似的。”
宁峰笑着附和,“但是感情又好得要命,让人吃醋。”
说起这个,几个人又聊到大学里的趣事,马依依说:“我被吓得最惨的那次,罪魁祸首是曾鲤。”
“我知道,我知道。”伍颖高呼。
“不准说。”曾鲤想要制止马依依。
“也不是多破坏形象的事情,人家景初君肯定也很想知道。”她们一顿饭吃到一半,发现他只是不善于说话,其实并不难处,所以越来越随意。
艾景初笑了笑,俨然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有一天晚上,我正在做梦,突然听见哗啦一声响,很大的动静,然后蚊帐、墙灰、小石块就掉了我满脸,我吓得以为地震了。结果伍颖打开灯一看,发现曾鲤从上铺掉了下来,她裹着蚊帐,身体被拖在半空中悬着没落地,但是我的蚊帐和她的连在一起,里面两个头都钉在一面墙上,所以一起被拽下来了。”
“还有,还有,”伍颖补充,“曾鲤每次期末考试,头一天都会去买统一100的方便面在寝室里吃。”
饭局就这样在马依依和伍颖踊跃“检举”曾鲤的大学囧事中结束了。
艾景初从中间开始到最后,嘴角一直挂着笑。
吃过饭,她们老规矩是不打牌就K歌。
最后,五个人去歌城唱歌。
三个女生一起捧着话筒引吭高歌,而宁峰和艾景初便叫了一打啤酒,两个人一边聊天,一边喝酒。
“你上次要找的唇裂的孩子叫马小兵,我已经问到了,我去过一次他父母租房子的地方,但是没有找到人。”宁峰和艾景初说起那件事情来,“你要是着急的话,我们俩抽个时间再去一次。”
“谢谢。”艾景初说。
“如果找不着,可以去他们老家,地址我也知道。”宁峰说。
音乐实在太吵,他们的谈话基本进行不下去了,随后,宁峰也被拉去跟伍颖情歌对唱。
艾景初去了洗手间,回来的挥挥在门口遇见曾鲤。
他看到她第一句话就是:“统一100,考试必过。”
“讨厌!”她抡起拳头就像扁他,都怪伍颖和马依依,什么事都拿出来说,太丢脸了。
等他俩一回到包房,马依依就将话筒递给曾鲤和艾景初,“时间留给你俩了,必须唱啊。”
艾景初无奈地看了曾鲤一眼,他之前一直说不会来推脱,甚至躲到洗手间去了。
“艾医生,你要是在搪塞,我们可不依了。”马依依说。
曾鲤拉着他小声的说:“不如就随便唱两句吧?不然,她们不会放过你的。”
“不放过我会怎么样?”艾景初问。
“把你灌趴下。”曾鲤说。
“那就把我灌趴下吧。”艾景初一幅破罐子破摔的模样。
“你想得太简单了,是灌趴下之后在折磨你,而且你不知道你喝多了会说胡话吗?”  “我说过什么胡话了?”
“下次录下来给你听。”
伍颖问:“你们两口子的情话嘀咕完没有?再嘀咕下去,我就替你们点《纤夫的爱》了啊。”
“或者潘大叔的《过河》也不错,哥哥妹妹的多贴心。”马依依提议。
艾景初显然不知道这是些什么歌,一脸茫然还是不答应。
“你要是不唱,我不会同意曾鲤和你好的,她从小什么都听我们俩的。”马依依壮着胆子威胁他。
曾鲤从未见过那么孤立无助的艾景初,于心不忍道:“算了吧,我们唱首英文的,你英文那么牛,她俩都是英语白痴,唱错了也不知道,轮你的地方,我替你唱,你跟着哼就行了。”
最终,艾景初只得赶鸭子上架,等他一开口,其余四个人才明白,原来他说不会唱歌是真的。明明每个字都在拍子上,但是调子又听起来那么奇怪,估计如果没有伴奏,外面的人无论如何也猜不出来他究竟唱的是哪首。
唱完之后,大家都没说话,包厢里顿时安静了下来,倒是宁峰打破僵局说了一句:“曾鲤唱歌还是这么好听。”
回家的路上,曾鲤开着车,一直在乐。
“有那么好笑吗?”艾景初问。
“嗯。终于找到某人的软肋了,好开心。”曾鲤答。
她一直以为他那副声音唱起情歌来肯定更加迷人。前几天,她没在电话里说实话,其实她旅行的时候很迷的那个酒吧歌手是男的,而且声音和艾景初有些神似,所以她也幻想过他唱歌时候会是什么样子。马依依他们起哄的时候,她也存了私心。
“我送你回家?”她问。
“先去你家。”他说。
“干吗?”
他沉默了下,没有立刻回答,稍后将脸望向窗外,缓缓说:“没什么,就是想和你多待会儿。”
“哦。”她生硬地映着,但是心里跟吃了蜜似的。
过了会儿,他又说:“我喜欢你唱的哪首歌。”他也没想到,曾鲤唱歌会那么好听。
“什么歌?”
“名字没注意,歌词里有句‘我的外婆’。”
“你喜欢我唱歌你听啊。”曾鲤说。
“恩。”
“现在?”
“嗯。”
“清唱?”
“嗯。”
“我在开车。”
“交规有没有说开车不能唱歌。”他理直气壮。
曾鲤也是极喜欢这首歌,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歌词,就开始轻轻唱起来:
我的小时候,吵闹任性时侯
我的外婆总会唱歌哄我
夏天的午后,老老的歌安慰我……
没有伴奏,没有混响,就在车厢内狭小的空间里,又有点小小的回音,歌声显得更加动人。
我爱上让我奋不顾身的一个人
我以为 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世界
然而横冲直撞,被误解,被骗
是否成人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
他的脸一直朝着侧窗,默然无语地听着,等到曾鲤唱完,也没有说话,以至于曾鲤以为他睡着了。
“被催眠了?”
“没有。”他说。
曾鲤瞅了他一眼,只看到这人的后脑勺。
“你把车靠边。”他转过脸来说。
“干吗?”
“靠边。”他说。
曾鲤打了右转灯,在路边缓缓减速。她刚挺好,他的手就伸过来托住她的下巴,身体朝左倾,浅浅亲了她一下。
“会有人看到的。”曾鲤挣扎。
“看到怎么了,我又不犯法。”
“是是是,交规也没有这条。”
他看着她的嘴,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你下次复诊记得给周纹说,矫治器上门牙那儿有点刮嘴唇,叫她弄一弄。”
曾鲤知道他指的是什么,脸蛋又红了,“你自己跟她说。”
“那她会好奇为什么我这么清楚。”他一本正经地回答。
曾鲤鼓起腮帮子,恨不得掐住他脖子。
回到曾鲤住处,艾景初在沙发上捞一本杂志在翻,曾鲤发现桌子上有张纸条,是曾妈妈留的:给你打电话没有通,给你炖的汤放在冰箱里,记得喝。日期落的是昨天。
曾妈妈不知道曾鲤旅游的事,权当她和朋友出去了。
曾鲤打开冰箱,发现是一盅排骨汤,她倒在锅里烧开后,端了出去。
曾鲤说:“我妈做的,她做东西挺好吃的,你试试。”
艾景初开始不喝,后来听曾鲤这么说,站在饭桌前静静地自己盛了一碗。
曾鲤先拿筷子夹了几块排骨啃起来,你排骨本来就是熬汤的,所以已经被炖的异常软糯,在嘴里几乎一抿就化了。等肉吃得差不多,晾在一边的汤也变得温度适宜,她才一口气将汤喝下,额头上也被逼出一层汗。
艾景初却是一小口一小口地慢悠悠地品着自己那碗汤。排骨加了山药,汤汁十分鲜美,肉香中又带着点淡淡甜。他坐在那里喝得很仔细,很小心,似乎生怕漏出来一滴。他一直沉默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第十五章 以心换心
1
第二天,曾鲤艾景初一行人去了马小兵的家,如果那个地方还能称之为家的话。那是在城郊一个烂尾楼里,屋里没有床,只是两张旧门模样的木板上垫着几床破棉絮,旁边是不知从哪里收回来的仅剩半扇的木柜,床的另一侧有一个茶几,几个凳子以及一张桌子。桌子是四方的,可以折叠那种,但是桌腿已经锈坏了,桌面上蒙了厚厚一层灰,上面原本应该放着个什么地方的东西,因为长久没有挪动而留下一个深深的印子。
带他们来的老王指着桌面说:“这里原来有个电视机,还是我婆娘送给他的。”
老王是马小兵爷孙俩的老乡,也就是那个带头乞丐的大孩子王勇的父亲。
“都跟你们说他们早走了,你们就不信,现在信了吧?”老王又说。
宁峰递了根烟给老王,替他点上火,抽了几口,又跟他拉了拉家常,然后才将话题绕回来,“老王,说说怎么回事。”
老王抽了几口烟,原地蹲了下去。
宁峰陪着他也蹲着。
老王眯着眼睛说:“我知道你们是好人,以前这姑娘和你,”老王用夹着烟的两个手指头指了指曾鲤,“还去学校帮过我们家大娃,给他们捐衣服捐书,不然也不会带你们来这里了。”
“村里穷,我们出来打工的好不容易有点能力把孩子接到城里来念书,有时候我们两口子要上工去,放了学也没人管他,正好同乡的人说要几个孩子一起去街上要钱,我们想至少有人管管他,还给饭钱吃,就让大娃去了。”
老王说这些的时候,面庞一直笼罩在自己吐出的烟雾中,而艾景初一直听着他的话,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老王又说:“我后来才知道马小兵在他们中间,他是老马捡破烂捡来的,说是被仍在医院的厕所里。据说老马是个哑巴,几十年前本来娶了个媳妇。他打小有点疯癫,有时候好好的,有时候见人就骂,媳妇受不了就跟人跑了。现在年纪一大把,家里其他亲戚也不管他,他就跟着到城里来收破烂了,翻翻垃圾箱,捡废报纸和塑料瓶什么的,哪知道有天捡了个孩子。”
“你们见过马小兵了?”老王抬头问。
曾鲤听见老王的问话点了点头,“见过。”而艾景初不置可否。
老王指了下自己的嘴巴,“孩子是个兔唇,鼻子也缺一块,喝水都呛,差点就死了,还好他命硬才长这么大。你们别看他那样,脑子精灵的很,那天说他被人抓到医院,我们那个带孩子上街要饭的老乡就吓着了,以为是政府和记者来找他麻烦,急忙打发老马走了。”
“回你们村了?”宁峰问。
老王愣了下,随即敏感地问:“你们找马小兵干吗?”
“不是说了帮他吗?”宁峰说。
他将信将疑地抬头瞅了眼屋子一角自始至终都没说半个字、表情冷漠的艾景初,“你……你们俩我认识,他不认识,他不会是政府叫来的吧?”
曾鲤看了艾景初的表情,忙解释:“不是,不是,他是医生,就是他在找马小兵,替他治病的。”
老王停下吸烟的动作,“真的治得好吗?”
艾景初目光落在老王的身上,答:“治得好。”他没有过多地解释,仅仅说了三个字,简简单单,配着他脸上的表情,却一下子给了人一种信心。
“他们家可没钱。”老王在地上捻灭了烟头,又补充了一句,也是对艾景初说的。
“我会想办法。”艾景初答。
曾鲤说:“但是要早点找到孩子,越早治疗越好。”
宁峰看到水泥墙壁上有个用白色粉笔写的手机号码,问道:“这是他们的电环?”
“是老马他外侄的。”老王站起来,跺了跺脚,又说,“他们挨得近,你们可以打过去直接问问。”
从老马的住处出来,宁峰先走了,而艾景初开车送曾鲤去咖啡馆帮忙。
车到了咖啡馆门口,艾景初说:“忙完就给我打个电话,我来接你。”
“不用了,马依依会送我的,而且说不准什么时候才下得了班。”曾鲤一边说,一边扭过身,伸手去拿搁在后排的包。
那包正好放在驾驶座身后的位子上,她的手伸过去短了一截,她便只能使劲偏着头,往艾景初那边凑。她的头发没有扎上去,长长的一大把散在背后,而此刻,发梢半数都搭在他的身上。
“曾鲤。”他说。
“恩?”她闻声抬头,发现了他近在咫尺的脸。
只见他半侧着头,手指还缠着她的发,她突然意识到他要做什么,光天化日之下,自己躲也不是,回应也不是,只得愣愣僵在那里任由他吻她的唇。
曾鲤心神不定地下了车,走到咖啡馆门口,才想起自己的包仍旧在他车里,又回身去拿,却不想,他已经拎着它站在车前等她。
她走过去,接过包,见他转身上车,又有些不舍。
“哎”她叫住他。
他回身。
她咬了下嘴唇,迟疑地问一句:“你可不可以进去陪我?”
他怔了下,抬眼看了下对面咖啡馆的那个招牌,随后唇角微微一抿,往后扬起,浅浅的笑了。
“以后要我做什么事情,不用加‘可不可以’这四个字,直接说就行了。”他含笑道。
到了店里,曾鲤忙着磨咖啡豆,打果汁,而艾景初则坐在前台收银。虽说他从来没用过收银机,但是在窦窦简单地给他演示了一遍后,他就完全明白了。
开始还相安无事,后来有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儿一推门看到前台的艾景初,愣在原地,半响才吐出一句“艾老师好。”
Carol’s本来就在A大附近,来往的A大学生很多。
他点点头,算是示意。
然后,两个人又撤了回去,接着,是不是有人在街上隔着玻璃往里面张望,还有人直接进咖啡馆点些喝的看热闹。
过了一个小时,窦窦收到短信,急急忙忙跑去想曾鲤和马依依汇报:“男神上论坛了。”说完,将手机上那个贴着艾景初收银照片阿德帖子给曾鲤看。
马依依欣慰地说:“以后生意不怕不红火了。”接着又转向曾鲤,“你告诉艾景初,我开三倍工资,让他每天在门口站一会儿。”
曾鲤一个头两个大,急忙将艾景初拉上了楼,藏起来。
她刚安抚艾景初,一下楼就遇见了全医学院最难缠之人周纹。
“嘿。”曾鲤硬着头皮上了,她当时怎么就一时头脑发热,答应马依依叫艾景初去收银算账了呢?”
“师母”周纹张嘴就是这两个字,立刻引得周围的人一起侧目。
曾鲤差点膝盖一软,给她跪了。

2
第二个周末,打探到马小兵已经回到老家延场,艾景初决定和曾鲤亲自去一趟。
延场这个地方因为海拔高,路难走,出入不便,是出了名的穷地方,但是最近却被一些喜欢另辟蹊径的年轻人看上了,它的区域内有高海拔的草甸和湿地,生态环境处于很原始的状态,是候鸟迁徙的聚居地。
不过,艾景初和曾鲤却不是千里迢迢去自驾游的。
他们先在高速走了四个多小时,中午才到县城里。他们在县城里吃过饭,休整了下,继续沿着呈S形的省道盘旋而上。山路狭窄,弯道也多,只见右边峭壁,左边悬崖,时不时还有货车迎面而来。开始还是两个人换着开车,过了会儿,艾景初见曾鲤掌着方向盘的手紧绷绷的,也不太放心,便一个人把活儿圈揽了。
等上了山,省道也没有了,连导航上也是空白一片。幸亏曾鲤去过延场,自己还有点印象,于是自己坐在副驾驶位上一边认路,一边打听,指引着车又上了另一条乡村公路。
接下来,路况便差了许多,水泥路面很多地方已经被压得支离破碎。
等到了村上,一问起来,才知道那里离马小兵所在的大队还有一截泥泞的路,幸亏他们车的底盘高,摇摇摆摆地开到队上已经日落了。
他们先前和老马的那个侄子马富贵联系过,就约在马富贵家里见面,等艾景初和曾鲤到的时候,马富贵的堂屋里早就黑压压地等了一堆人,而那个叫马小兵的孩子,正躲在一个老大娘的身后。
艾景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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