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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重生之挣钱给你花 作者:梦里春秋-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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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肚子饿了就把面包吃了。放学后还是老样子,我去接你,知道吗?”
齐锦点点头。
齐欢锁好门,刚好碰到房东出门倒垃圾,笑眯眯的样子,涂得鲜红的厚嘴唇一张一合,让人的注意力不自觉地就会被吸引到那张大嘴上:“小齐上课去啊,真真懂事哦……你上次说的那个方法很有效啊,我家小孩学习效率提高了不少哎。”
“那是他聪明,好好教的话,重点高中不是问题的……我上课要迟到了,下次我们再交流啊,先走了啊。”齐欢心里打着小算盘,把房东大婶说得飘飘然。他可不是个会无私奉献的人,想着说服房东让自己给他孩子当个家教什么的,不说给个辅导费什么的,免个房租总是应该的吧。


、第十二章

人的记忆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无论当初多么刻骨铭心,觉得自己肯定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事或感觉,在时间的稀释下,终究还是会变成一个模模糊糊的水印,偶然想起了,明明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却像是在读别人的故事。
明明才不过几个月的时间,齐欢觉得过往种种,留恋的追悔的似乎都变得遥不可及。有时候看着齐锦,就好像他们的生活其实一直都是这样的,仿佛持续了很多年,以后还会一直这样下去。
齐欢之前短短的一生如果写成书的话会是一本不错的励志小说。那时候的他怎么会想到有一天自己会像现在这样围绕着柴米油盐打转平平淡淡地过日子。如今他却觉得这样的生活才是真实的。
“这里不是这么算的,应该这样。”齐欢检查着齐锦的数学作业,耐心地讲解着。
在人人都考九十一百分的小学时代,齐锦的成绩老是徘徊在六十分上下。第一次单元考试结果出来后,老师要求家长在卷子上签字,齐锦吓得不敢回家。
刘小胖把被自己揉成一团的卷子重新摊摊平,对齐锦说:“要不你在我的卷子上签我爸的名字,我在你的卷子上签你哥的名字?”
齐锦看着那只有自己零头的分数犹豫着:“这样不好吧……”
“怕什么呀,我以前都自己签的,真没出息……”
齐欢在校门口没看到齐锦,就去教室里找人,看到两个小鬼头正嘀嘀咕咕地不知道在讨论着什么。
刘小胖见齐欢来了马上把卷子塞到书包里装作没事人一样,笑嘻嘻道:“哥你来啦。”
齐欢对刘小胖的自来熟已经见怪不怪了,道:“什么东西啊,藏着掖着的。”
“没什么啊。”刘小胖眼神乱瞟。
齐锦现在心里可不好受了,成绩这么差,自己还试图隐瞒,就觉得特别对不起齐欢,最后决定还是坦白从宽。
“哥,我考不好了。”
看着齐锦泫然欲泣的表情,齐欢只觉得好笑:“考不好了就考不好了,多大点事啊。”齐欢就觉得现在的齐锦才是真的十四岁的小孩,会因为考试考不好而难过,会和小同学一起玩游戏,会因为老师表扬而沾沾自喜……
“先回家吧,我给你看看。小胖你也早点回去。”
刘小胖想齐锦他哥怎么这么深明大义啊,一见人要走了连忙把自己的卷子掏出来说:“哥,你帮我个忙呗,给我也签个名。”
齐欢看着那个位数,心想,齐锦考不好了还可以理解,但是刘思宇这小胖子看着也不傻啊,怎么就考了这么点分数啊,就说:“你这分数太漂亮了,得你爸才签得下手。”
刘小胖苦哈哈地看着两人走远心想着人家齐锦的哥就是亲哥,他爸肯定不是亲爸!他一定要问清楚自己是哪个茅坑里捡来的,一定要回去认祖归宗!
齐锦一边做着翻译一边给齐锦辅导功课,窗户和门都开着,穿堂风吹过,比电风扇还有效果。
房东家的儿子范文站在门口敲了敲门。范文带着啤酒瓶一样厚的眼睛,底下藏了两只鱼泡眼,鼻子被眼镜架压得塌塌的,满脸的青春痘。属于读书特勤奋,闻鸡起舞萤囊映雪但是成绩永远二三流的那种悲催书呆子。听说齐欢是X大的后,两只眼睛看到齐欢永远都是冒着精光的,别提多崇拜了。
齐欢觉得这孩子也怪可怜的,就点拨了几句。范文成绩进步了好几名,高兴之余就有种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感慨,在齐欢有意无意的暗示下撺掇了他老妈请齐欢给自己做家庭教师。
齐欢说:“这多不好意思啊,都是邻居,我也就是举手之劳罢了,关键是小文勤奋好学,有问题尽管来问我就好了,这么见外做什么。”
其实吧,齐欢也就是捡了个现成的便宜,这么多年过去了,什么物理化学的公式啊法则啊,早就忘到太平洋了,倒是一些学习的心得体会还能说出个一二三来,宋文基础扎实就是方法太死。齐欢也就是瞎猫碰到死耗子了。
房东太太想这小伙子多会说话多会做人啊,带着弟弟上学多不容易啊。两个人你退我让的,最后齐欢也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范文背着炸药包一样的书包,熟门熟路地把书包放下来,从包里掏出个红艳艳的苹果递给了齐锦说:“可甜了,特地给你留的。”范文也挺喜欢齐锦,就觉得这孩子特别懂事,就是瘦了点。
齐锦接过苹果说了声谢谢。这是齐欢教他的,拿了借了别人的东西要说谢谢,做错事了要说对不起,见到年纪大点的要叫叔叔阿姨年纪小点的就是哥哥姐姐。齐锦开始还挺害羞的,觉得怎么都说不出口,但是慢慢的也就习惯了。
范文放下书包后看到齐欢放在桌子上的英文和翻译稿,一下子就激动了:“老师你英语这么好啊。”刚开始范文叫齐欢都是“欢哥欢哥”的,齐欢怎么听怎么别扭,就和范文说了,然后范文就改称他为“老师”了,齐欢听了还挺心虚的,但是听多了也就好了。
“其实也不难学的。”齐欢当初学的专业就是英语,英语系的高材生,后来接触的又大多是外贸啊和老外谈判啊之类的工作,虽不是什么伦敦腔啊英国贵族口音啊,但是比起一般人水平高得也不是一点两点。
看着范文一脸崇拜的盲目样,齐欢也做出一副为人师表的样子,教起范文怎么学英语来了。其实他巴不得范文不要问他些数理化这样的问题,头痛!当初为了应付这个刨根问底的书呆子还悄悄去书店恶补了一下。
齐锦端端正正地坐着改着自己的数学卷子,偶尔抬头看看两个人,一个听得认真,一个说得起劲,暗暗在心里握拳,自己有一天一定也要听懂他们说的话!
范文和齐欢“交谈甚欢”觉得获益匪浅,转头看到齐锦正在掰着手指头算算术。这几天受了齐欢的点拨,范文灵性大涨,看齐锦算得吃力,看了一眼齐锦的卷子,也想尝试一下“教书育人”的乐趣,说了一点做题的诀窍,期间还偷偷瞄了一眼齐欢,觉得自己颇有班门弄斧的嫌疑,但是看齐欢笑眯眯的样子,也就放心大胆地教了起来。
齐欢觉得这样也不错,自己已经20多年没有接触过这些东西了,虽然不难,但是比起整日里泡在题海中的范文还是少了很多的感觉,现在有范文天天往自己家跑,就等于又得了钱又找了个家教,对待范文也就更加和颜悦色了。
范文走后,齐欢将翻译好的稿子装进袋子里准备明天带到学校去。看到齐锦还端端正正地做着写字,就说:“今天就到这里吧,一直坐着对眼睛对脊椎都不好,效率也不高。”
齐锦虽然还想接着写,但是他一向听齐欢的话,嗯了一声乖乖地把书包整理好。


、第十三章

“哥,吃苹果。”齐锦将苹果切成两半,递了一半给齐欢。
齐欢蹲着身子一边点蚊香一边转头咬了一大口,大半个苹果下了肚。
齐锦早早地穿好了鞋子蹲在他身边“卡擦卡擦”地咬着另一边苹果等着他。
“好了,走吧。”齐欢拍拍手,站起身。
“看着点脚下,别摔了。”楼道里的电灯泡不知道又被谁给拧走了,黑漆漆的一片,只有屋外的路灯透进来一点光线,但也只能照见楼梯模模糊糊的一点轮廓。
“嗯。”齐锦跟在齐欢身后小心翼翼下了楼。
夏天的夜晚小出租房内总是异常闷热,蚊子也多得吓人。所以齐欢总是先点上好几盘蚊香熏一熏,带着陈锦出去逛一圈后再回来。
通常都是穿过附近的一条相对而言比较繁华的路,看看街边小贩卖的小玩意,偶尔也蹲在摊边讨价还价买点生活用品之类的。然后在一个小公园里逗留一会儿乘个凉,有时候吃根冰棍儿,再原路返回。
“哥,苹果。”齐锦举着被齐欢咬掉大半个的苹果看着他。
齐欢接过苹果三两口啃了个干净。
今天他没有按照原来的路线走,而是带着齐锦去了一个大超市。齐锦虽然有些好奇,但是什么也没问,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边。
进到超市里面的时候,齐锦的眼睛显然不够用了,明亮的灯光,琳琅满目的商品。
没见识过多少东西的他一边紧紧抓着齐欢的手,一边好奇地打量着四周。
齐欢在一个摆满瓶瓶罐罐的货架上停了下来,齐锦站在一边也不敢乱动。
他知道这些都是奶粉,当初他家里也有,是给小妹妹喝的。每次闻到那香香甜甜的味道,齐锦就特别想尝一口。一次,小妹妹剩了半奶瓶不要了,齐锦趁着没人注意就悄悄给喝了,结果嘴巴被袁宋英拧得三天吃不下东西。那时候也是齐欢给他抹的药。
齐欢挑了一罐青少年奶粉,齐锦看到了,知道是他给自己买的,忙拽拽齐欢的袖子:“哥,我不喝,而且这个很贵呢。”
齐锦知道齐欢挣钱不容易,批发东西到学校里卖,翻译英文有时间要到半夜……家里一切的东西都要花钱,齐欢还总是给自己买这买那的。
“你瘦的跟只鸡仔似的,总也长不高,喝点奶粉对身体好,也不容易生病,如果生病了还得花钱买药吃,你觉得哪个合算些?”齐欢记得上辈子的齐锦似乎连一米七的身高都没到。 从小就营养不良,后来又不知道对自己好……
齐锦蹲下身看着价码牌上的数字,还是有些心疼,齐欢卖出去一支笔也就挣个几毛钱,这么一罐东西得卖多少支笔呀。
齐欢摸了摸齐锦的脑袋:“给你喝的,不算浪费。”
齐锦心里又是甜蜜又是心疼,五味参杂。
“齐欢!真巧啊,你也来逛超市?”宋乐乐热情洋溢地和齐欢打招呼。
宋乐乐是典型的都市女孩,肤色白皙,扎着马尾,穿着讲究,看起来落落大方,让人很有好感。
开学第一天,她一眼就看到了在人群中的齐欢,虽然穿着普通,但是就是有一种莫名的吸引人眼球的地方。旁边早有女生叽叽喳喳地讨论开了,猜着他有多高,读的什么专业,有没有女朋友之类的。宋乐乐虽然表现地比较矜持,但是目光还是不由自主地随着齐欢移动。后来知道齐欢和她是同一个系的,宋乐乐感慨真是缘分啊缘分。
她是学生会文娱部的部长,招新那一天眼巴巴地等着齐欢出现,但是从头到尾连齐欢的影子都没有见到。不免有些失落,自己好几天前就想着如何和齐欢“搭讪”,好把齐欢纳入自己旗下,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但是她压根没想到齐欢根本对这些不感兴趣,连个面都没见到,郁郁寡欢了好几天。
直到有一天,她们寝室楼下出现了一个卖小零食的男生,在女生里人气特别高,她的室友天天都以八百米冲刺的速度第一时间冲下去。
宋乐乐为了保持身材从来不在晚上吃零食,对于那个什么“零食王子”不感冒,甚至觉得特逗,这是什么名啊这是,听着就可乐。
室友见到宋乐乐整天一副世人皆醉我独醒的世外高人模样,就怂恿着宋乐乐一起下去看看,说是绝对符合她的口味,宋乐乐也就勉为其难地赏了个脸。
待看清被女生围在中间的男生的脸后,宋乐乐掉头就往回走,怎么是他呀,怎么是他,早知道就先洗个澡再做个面膜了……等到她打扮妥当再出来的时候,人家早走了。
齐欢在他们系里还是挺有知名度的。外形优秀的人总是比较惹人注意的,齐欢整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下了课就走,不住校,不参加任何社团或部门,更是添加了那么一点点神秘感,极易引发女生的好奇心和探索的欲望。再加上成绩又好,英语说得是一溜一溜的。
比起二十郎当岁有点本事就爱显摆的毛头小伙子,齐欢这个有着大叔灵魂的壳子更是显出了那么些沉稳的气质来,在人才济济的X大中也是深受女生青睐的。当然谁也无缘得见齐欢臭显摆的那段时光……
苦于找不到人所以无法进一步表现自己的宋乐乐,在知道齐欢天天在自己寝室楼下卖零食后,每天晚上都打扮地美美的,虽然昏暗的灯光下谁也看不清谁的脸,但是宋乐乐在心理上觉得自己比别的女生更有优势,天天殷勤地跑下去买零食,也不呆多长的时间,就是瞅准机会和齐欢说上那么一两句,适时地展露一下自己。
她是个极会和男生打交道的人。长得漂亮不一定追求的人就多,还需要时不时地稍微若即若离一下,让人觉得他有机会,又不会让自己表现地太露骨。这个度是非常难把握的,过了会让人觉得轻浮,不及,又会给人不近人情的感觉,就像你是一个冰山大美人,整日里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也是想的人多,行动的人少。
宋乐乐男生缘好,以往都是男生追的她,答不答应还得看自己的心情。现在自己主动抛了个绣球,想着齐欢还不是手到擒来。可是经过了她这么久的不懈努力,买零食的钱都花了好几百了,也不过换来齐欢见面点个头。
宋乐乐气得在寝室里直捶枕头。想着齐欢怎么这么不识好歹啊,不会是人家已经有女朋友了吧?看着也不像啊,也许是齐欢对这方面比较迟钝,这样的人开窍了往往都会比较专一的,又这么优秀……宋乐乐把齐欢想得越来越好,就觉得一定不能让这样的男人跑了。
看来让齐欢来追自己是不太可能了,大不了自己主动出击!俗话不是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么,再说自己也不差不是,凭什么齐欢不接受自己,她越想越觉得前途一片光明。时不时地和齐欢创造个邂逅的机会,皇天不负有心人,齐欢终于记住了这个自诩为自己的学姐的女孩叫宋乐乐。


、第十四章

“是啊,挺巧的。”齐欢抱着奶粉罐子站起来。
齐锦往齐欢身边靠了靠,轻轻捏住他的衣角,悄悄打量着宋乐乐和她周围的男男女女以及她手上推着的车子。
近来兜售零食齐欢惹了不少桃花债,他当然知道自己现在挺招女孩子喜欢的,也总是会下意识地保持距离。但就是这样,有时候还是会遇到大胆的女生给塞封情书啊,送点吃的啊之类的情况。
吃的玩的,齐欢就留下来给齐锦带回去,情书什么的就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悄悄扔掉。
对于这种男女之间的示爱行为,齐欢其实没有多少的共鸣,更多的是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有时候想起上辈子的事,除了和齐锦的纠纠葛葛就只剩下时时刻刻想要往上爬的野心了。别人是苦中作乐,而他是乐中作苦,就像是一根绷紧的弦,稍一松懈就立马绷紧,深怕落在人后,现在想起来竟没有一点值得回忆的地方。不懂风花雪月不知男欢女爱,所谓的青葱岁月也不过是欲望与野心的延续罢了。即使不是那场意外,齐欢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够撑多久。
不得不说齐大叔其实一点也不懂男女青年之间那种纯真浪漫的感情。通过现在的眼睛看周围的一切,他总是会有种看透世事的淡然,就好像波涛起伏的海面经历过暴风雨后终于归于平静只剩下粼粼波光。
身边都是些少年少女,但却总是无法融入到这一群青春洋溢的“孩子”中去。
“他是你弟弟吗?好容易害羞啊。”宋乐乐微笑着,灯光打在她的脸上给人一种泛着柔光的错觉。眉眼弯弯的,看起来很亲切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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