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中国社会史:窃贼的历史-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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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一状”——同伙将行客猛力一撞,乘其惊恐之际下手偷窃;
“打短壁”——由同伙环立行客周围,窃者行窃后溜出逃走;
“兜风”——瞬间将迎面而来的行客财物偷走,这需具有高超的偷窃本领;
“顺送”——尾随行人之后,伺机窃取财物;
“二仙传道”——掏腰包后立即转递给同伙,即使被窃者发觉后也不易查出。
如果被窃者用手护住衣兜,这叫“五将军把门”,必须分散其精力,使其将手松开;如果被窃者的衣袋用卡针卡住,这叫“戴笼头”,就要用刀割取,即“开天窗”。
剪缕类的窃贼每次出动时,至少有助手一人相伴。到了行窃现场,他们表面上装作互不相识,不打招呼,只是用眉目来传递信号,一般人不易看出他们之间的关系。这里,笔者为了叙述方便,将动手行窃的人称为“主窃”,将其助手称为“副窃”。
“主窃”开始行动时,往往是先示意“副窃”,要“副窃”向行窃的对象身上一碰。那人在被人碰了之后,必然会回头观看。“主窃”就趁被害者回头的一刹那,立即下手。一旦得手,“主窃”示意“副窃”先逃,然后自己也逃之夭夭。假如被失主察觉,当场抓住“主窃”,也不要紧。“主窃”可趁人不注意的一瞬间扔掉随身所带的小利器,再将偷窃到的钱包或其他物品转给“副窃”。这样即使被抓住,也没有任何证据。
这类窃贼还能利用烟幕弹来遮掩客人的视线。例如,用报纸一遮,“第三只手”便在报纸下面伸入他人的衣袋里。有时“主窃”示意“副窃”,将他人头上的帽子或手里拿的其他物品推落地上,只等客人弯腰拾帽子或捡东西时,“主窃”便趁机动作。
一剪缕割络类(2)
30年代前期,上海一些有钱人出门,身上总挂着一块表,窃贼偷起来很方便。从1937年开始,一些上海人以手表取代了挂表,这一下使贼们感到非常头痛。因为手表牢牢地戴在手腕上,无法窃取。而在早些时候,当金挂表盛行之时,大凡体面人物,莫不乐用。尤其是那些穿西装的行人,把金表链露在背心口袋外,气派十足,到处傲视,岂料转眼间便已落人窃贼手中。
窃贼们见手表难扒,便把目光转移到了悬挂在西装外衣小袋上的派克等名牌金笔上。派克钢笔是美国货,三四十年代风靡全上海。不论新旧派克牌金笔,都可以卖个好价钱,又容易脱手。这种专门用来偷窃钢笔的窃贼,被人称作“吃钢笔”贼,或称作“吃大划”贼。
偷钢笔的贼们,脑子极灵活,一旦当场被人觉察,来不及藏起时,贼们会十分机警地把钢笔抛弃在地上或电车地板上,并立即踢在一旁,那边早有同谋者等着拾起,将原笔奉还原主。这一手不仅不会失风,有时还能得到失主们的称谢。
俗话说:“贼不走空”;“不怕贼广,就怕贼想。”身上之物只要被窃贼盯上,十之八九会被他偷走。他们的偷技不仅手头麻利令人瞠目,其偷窃的智谋亦令人惊叹,常常出其不意地将行人的财物盗窃到手。如果被窃者十分机警,窃贼则与同伙配合,施以种种伎俩,直到将财物窃走为止。
据传,在天津一辆公共汽车上,有一旅客把钱包放在中山装的左上方衣袋里,结果被两个小偷一前一后盯住。此人很机警,时刻注意护住自己的衣袋,使小绺长时间无从下手。
怎么办呢?后边的小偷就开始做手脚,他暗地把自己的鼻涕和痰抹在自己的胸前,趁汽车一阵颠簸,把这些脏东西蹭在那人的右肩上,然后倒打一耙大嚷起来:“哎!怎么回事?你这肩上弄的什么东西?蹭我一身!”那人扭头看自己的肩,果然肮脏不堪,正待要擦,前面的小绺已趁机将其钱包掏走了。
二入室偷盗类(1)
梁上君子非君子,夜下行人是偷儿。
翻墙走壁、入室偷盗,或撬门入户的窃贼,称为“登堂贼”、“闯窑堂贼”。
这一类的窃贼比起剪缕割络类的窃贼来,其技艺更高一筹,行窃时更需要胆量和技巧。
撬门入户对于窃贼来说,更富有诱惑力,而且更需要“通力合作”。清人所著《燕台口号》内有“邻居东西等异方,民房一半杂官房。陆梁人怕飞檐过,屋角玲珑筑响墙”一首诗,诗中“响墙”之作用,即与今日民宅自装铁门相似,遥想其时京师居民防范自卫意识如此普遍之高,不难对窃贼“登堂”撬窃的猖獗程度做出估计。
姚旅在《露书》中记载,南京专有一种叫“白龙挂”的偷窃团伙,行动时“以白布为长索,跨墙出米”。
窃贼贼谋道,讲究“各走一条线”,很少串糟。这类窃贼也各有自己的道,可分为“钻天”、“入地”两种。
所谓“钻天”者,也就是高来高去的飞贼,即翻墙越屋的窃贼。其中最有本领的,练会了蹿房越脊的功夫,到富户人家拨门撬户,窃取箱柜里的东西,悄然无声,使主人全然不知,此类可以算作“江洋大盗”。
其本事稍次一点的,就是“摘天窗儿”。他们先上到房上,然后掀瓦挑梁,将房顶弄个窟窿,再使绳索捋着下去,到屋里偷东西。临走的时候,还把天窗抹饰了,使外行人看不出任何痕迹。
据说,干这类“钻天”勾当的窃贼必须练就一种轻身术。练轻身术的时候,是先把一领席卷起来,有锅盖、茶盘粗细,放在桌上,人站在远远的地方一蹿,身子就能钻进席筒,并能一钻而过。还能往回退,两只手一扶地,退回去,两条腿先入席筒,再穿回来。这种功夫练成了,由窗户烟囱钻进屋子,眨眼之间就能办到。
“入地”的窃贼,也分好几种:有由人家住宅外的地上掘个窟窿,再进到院内或屋内偷东西的;有由墙上挖个窟窿到屋中偷盗的;也有专能移动下门槛底下的砖石,钻进院内、屋内偷东西的。
“入地”的窃贼作案时,一般愿意选择狂风暴雨的天气,因为在此种天气情况之下作案,有风雨之声,房中主人就听不见他们挖窟窿的声音(参见云游客著述、黄秀娴校注:《江湖丛谈》,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
一般说来,这一类入室偷盗的窃贼,按照入室的不同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翻高头贼”,或“越墙贼”——这种贼中本领较大的,叫“上手把子”,即不用什么器具,即可翻身上墙;本领较小的,叫“下手把子”,这种贼无空手上墙的本领,总是需要借助种种器具,如粗麻绳、木护梯、滑竿、布索,或一种叫“软竿子”的工具。这种工具的制作是:用头发或丝线编成的像筷子稍粗一点的长绳,一头有金属钩子,抛在墙头钩住了便可攀缘而上,这种软竿子体积不大,非常结实,平日缠在腰间也不露痕迹。
(2)“开天窗贼”——能在屋顶掀去砖瓦,然后从屋顶破洞而下。
(3)“开窑口贼”,又称“掘壁贼”,或“开桃源贼”——在墙壁上开的窑口越小,说明本领越大。在贼帮黑话中,将卧室称为“稀窑”;将厨房称为“欢喜灯”。多人同时作案时,开窑口的贼就有分工,有的去“稀窑”,有的去“欢喜灯”。
(4)排塞贼,又称“揆扇子”——这帮人行窃时,总是利用铁杆、小刀等器具撬门撬窗而入,然后行窃。这种贼又分“上闩子贼”与“下闩子贼”两种。“上闩子贼”,即撬窗破窗而入者;“下闩子贼”,即撬门破门而入者。
按照入室的不同时间,这类窃贼可以分为:
(1)“闯窑堂贼”——即白日闯入人家中偷窃的窃贼。
(2)“踏早青贼”,又称“跑清早贼”或“露水鬼”——这帮人专门利用居民在清晨开门倒马桶、提水时,趁机溜进屋内,窃取财物。
(3)“跑灯花贼”,又称“跑灯头贼”、“乌头贼”、“扑灯蛾”或“踩灯花”——这类贼一般是在薄暮黄昏时分,趁天色朦胧,人们疏于防范之际,进入人家,偷了东西就走。
(4)“吃恰子贼”,又称“切克子贼”——小偷事先探知某家是有钱的豪富,一旦看见这家大门紧锁,猜到屋内无人时,便毁锁入内,从容行窃,直到拿得无法再拿为止。
按照行窃时用的计策,又可以分为:
(1)“铁算盘贼”——窃贼以向主人家讨水乞茶为由,或以问询路名、收买旧货、锡箔灰等为借口,闯入居民家中。进得屋里,看好主家财物存放的地方,然后窃之。
(2)“收晒朗贼”,又称“上天表贼”、“戳天表贼”——居民每天都要在晒台上晾衣,或是在天井里曝晒衣被之类。小偷趁无人看管之际,用长竹竿子把衣裳钩下来,不管是湿是干,得手后,一律席卷而走。
(3)“风火黑贼”——是指以年轻妇女为诱饵,以帮佣和乳娘为由,进入大户人家。先是殷勤干活,使主人产生好感和信任。在帮佣期间,留心和摸清主人贮藏贵重财物的场所,到了一定时机,便引同伙下手,明目张胆地登堂入室,将主人捆绑软禁,得手后呼啸而去。这类窃贼之所以称为“风火黑”,是因为他们作案已近似于土匪的强抢豪夺。但他们与土匪的砸窑还有所不同,他们作案方式叫做“软进硬出”。
二入室偷盗类(2)
从事“软进硬出”偷窃活动的还有一种方式。窃贼往往也是年轻的妇女,生得端庄大方,人见后都能产生好印象。这类窃贼名“妖黑”,“妖”是江湖上一般女性的切口。其行窃方式主要是骗窃。“妖黑”骗窃的方式颇多。如利用一个活泼伶俐的四五岁小孩,假装迷路,在街头号哭。遇到有恻隐之心的人,怜悯小孩,带回家中,等待他的亲人前来认领。等不多久,就会有一两个衣着整齐的年轻女人,自称是孩子的母亲或亲属,上门来认领孩子,千恩万谢,领着孩子回去。第二天又备好礼物,携带孩子,再次上门拜谢。此时,主人毫不警
觉地引她们进屋,并热情接待。女贼们就在此时暗中留意观察进出门户的途径和房屋陈设位置,尔后便寻找下手的机会,或是当夜,或是隔几夜,这户人家就会遭窃。因为窃贼早已熟悉门户的路线,下手自然十分顺利。这类女贼作案目标一般都是大户人家。
再有一种骗法,则是利用容貌清秀的年轻女人,扮成受不住公婆和丈夫虐待的小媳妇,来到某大户人家的后门伤心哭泣,以引起宅内女佣的注意,出来询问情况,得到同情,再报告女主人。然后在得到女主人的同意后,进得屋来,留宿几天。女贼熟悉了门径,到一定时机,就与同伙里应外合,做行窃的向导,得手后一同逃逸。
这类女贼还常常以色诱人,窃取深藏的钱财。目标是带了钱财的年轻人。这类年轻人也许把钱缝在内衣或裤衩上,贴身带着,以为万无一失,女贼会跟踪而来,或在火车上,或在旅馆里,施展其以色诱人的媚术,弄得年轻人神魂颠倒,女贼在亲热中把其深藏内裤的钱窃走。这类女贼多年轻漂亮,极会迷人,一般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很少不受其骗。
在入室行窃的窃贼中,其高手称之为“飞黑”。据说这类飞贼能飞檐走壁、爬高攀墙、登房蹿顶,是窃贼中足轻手捷、身怀绝技的能人。这类飞贼一般专到外地“放生意”—即流窜各地行窃,不在当地作案。
按其活动的范围和能力,“飞黑”又分两种:
一种称“乌里王”。“乌”者,黑也。乌里王即黑道中出类拔萃的强者。这类飞贼从不露本相,平日伪装成正经商人,假称以贩卖珠宝为生,且在本乡本土,置有产业,与士绅、富商毫无二致。他们平时广结家乡各方人士,交际广阔,人缘极好,还装作乐善好施,给乡里人一些小恩小惠,做点好事,使乡里人对他抱有好感。平时常闲居在家,不轻易外出。
“乌里王”的行窃活动,每年至多一次,甚至几年一次,而且都是在远离本乡千里之外的地方进行。每次行窃的目标都很大,因此每次出手的收获非有成千上万的价值不可,这叫做“卷一账”。
一般作案之前,“乌里王”总是先派人到大城市去寻找目标。找到目标后,就伪称外出贸易,或单独外出,或由一名跟随、仆役(实际是助手或徒弟)随同前往。到了作案地点,先作侦查工作,名为“采盘”,确定目标后才下手。由于贼技高超,往往满载而归。
这类飞贼高手,因为巧于伪装,行动隐秘,神出鬼没,又在远隔千里之外的他乡作案,因此案发后,本乡的差役不会对他们发生怀疑,所以很难破案。即使在作案时不慎露出蛛丝马迹,被出事地点的差役怀疑,跟踪来到他的家乡,但看到他在家乡的声势和显赫地位,也不敢贸然缉捕。就是有了真凭实据,要求当地的官府协助缉捕,也往往难以达到目的,因会有人说情或遭到有关人士的阻梗,还会暗中放风,让其远避他乡,来一个查无实据,最后不了了之。
另一种飞贼叫“夜星子”,其行窃方式和“乌里王”相近,只是在偷技方面要略逊一筹。他们一般在本县或邻县地界活动,不过百余里外,下手的数目也不大,几十到几百两银子的规模;他们作案次数多,经常出手,一年内高达几十次。
“夜星子”日常的行为也与“乌里王”不同,他们不拘形迹,大肆挥霍,加上活动频繁,常常引起官府差役的注意,因而被捕的较多。民国时期,名震北京、天津一带的飞贼“燕子李三”和流窜于江南一带的“四大名山”等,即是此类。
“飞黑”中还有一种叫“钩钩贼”。这是由翻高贼分化出来的。“钩钩贼”一般也会上房,但爬上房子而不进屋,只是把瓦片揭开,从窗口或其他空隙洞洞里伸出钩子,用钩子将衣物钩走。钩子是特制的,大体分为软、硬二种。软钩是用一根长绳子,一头系着一个铁钩。硬的用长竹竿一根,一头绑着铁钩。偷东西时,即用钩子去钩。“钩钩贼”偷技也极高。有人夜晚睡觉,衣服脱光了,摆在床前,第二天起来,衣服不翼而飞,就是被“钩钩贼”钩去了。晒晾在天井中的衣物,最易被“钩钩贼”钩去。有的“钩钩贼”还能在屋顶上巧妙地把佛桌上的花瓶或家中桌上摆的珍贵工艺陶瓷钩去,所用的工具,则是小汽球、猪尿泡或者球胆,接上一根长橡皮管,在房顶上将小气球胆放进瓶中,然后在上面吹气,球胆发胀(瓶子一般都口小肚大),吹足了气后,用手紧捏住橡皮管,不要漏气,这样瓶子就被吊上了房顶。
入室偷盗是对社会危害较大的一类盗窃行为。窃贼一旦得手,往往对被窃者造成相当大的损失。如1948年12月9日夜间2时许,上海南市盗帮前往沪闽南拓路339弄1号宝丰堆栈,由盗贼张忠义掘开墙壁,进入该堆栈内,抢劫到白腊及酒精等物,逃出后,他们将偷得的物品全部出卖:托窃贼吕章成售出酒精3听、白腊5箱及化学粉2桶,共得赃款2200元;卖与肇周路1126号张荣华酒精7听,得赃款410元;售与丽园路福安里5号朱耀宗酒精1听,得赃款110元。另有挂表一只,针线马甲等物,则分售于收旧货者,得洋150元(见上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卷宗第131号)。
三流动行窃类
这类窃贼专门在轮船、车辆上作案,故称为“游黑”。
在轮船上作案的,称为“摆泊贼”或“水老鼠”。
明代时,从海州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