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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石康文集-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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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许多无知的家伙都会以为,我是因为她的黑皮肤才离开她的。但在我眼里,她却像太阳一样明亮!一想到她无与伦比的女性气质,我便痛苦万分,因为倘若贵族是一块盾牌,那她就是盾心。
  以上就是贝拉坎妮与加姆列特的爱情故事。他们的孩子后来怎样了呢?
  她怀胎足月,生下一子。他的皮肤是黑白混合色的。这使上帝很高兴,要使他成为一个奇迹,因为他既黑且白。女王俯下身子,一遍遍地亲吻儿子身上的白皮肤处。她为自己的小孩取名〃安如的法莱菲兹〃。他长大后成了勇士,代光过整片森林,折断过无数长矛,戳穿过无数盾牌。他的头发和全身皮肤的颜色相互映衬,如同喜鹊一般。
  沃尔夫拉姆以最生动具体的方式,强调了法莱菲兹是个混血儿,是一位黑种女子和一位白种男子结合的产物。不仅如此,这个混血的法莱菲兹还将在《帕西法尔》的故事里扮演一个关键角色。他的父亲,即那位多情的加姆列特,抛弃了贝拉坎妮以后回到欧洲,又娶了一位名叫〃赫兹罗德〃的女王,并很快使她怀了孕。后来,加姆列特又抛弃了她,在各地多次冒险,在一系列战斗中赢得了荣誉,最后被杀。
  沃尔夫拉姆讲道:〃加姆列将死后两星期,赫兹罗德生下一个体型很大的男婴,这使她几乎丧命。〃那个男孩就是帕西法尔,即与沃尔夫拉姆故事同名的主人公;此外,由于他父亲是加姆列特,帕西法尔还是法莱菲兹同父异母的弟弟。
  我发现,在《国王的光荣》和其他一些埃塞俄比亚的传说里也有许多人物,他们之间的复杂关系也近似于加姆列特、贝拉坎妮、法莱菲兹和帕西法尔等人之间的关系。这种相似性虽说是间接的,但我仍然希望能从沃尔夫拉姆的作品里找到此类引人入胜的暗示。于是,我越来越自信地认为,他已经为我们埋设了一条线索,它穿过陷阱和迷宫,最后将把我引向埃塞俄比亚。
  黑种的贝拉坎妮和白种的加姆列特,这两者之间的反复对比是《帕西法尔》开始几部分使人无法回避的特点。在《国王的光荣》里,这对恋人是所罗门王和示巴女王。像加姆列特和贝拉坎妮一样,他们也在寝宫做爱。像加姆列特和贝拉坎妮一样,他们当中的一个(这次是玛克妲,即示巴女王)也抛弃了另一个,踏上了漫长旅途。像加姆列特和贝拉坎妮一样,他们结合的产物也是个混血儿,这次是门涅利克。还是像加姆列特和贝拉坎妮一样,在有关段落中,作者也反复强调两人肤色的不同,这次是在《国王的光荣》里面。其中一个典型场景是,犹太国王所罗门因门涅利克盗走约柜而受到谴责,这段话讲得非常清楚:
  汝子盗走约柜。汝生之子,亦生自一异邦人,而上帝并未吩咐你娶她。换言之,彼为一埃塞俄比亚妇人,与汝肤色不同,与汝不属一国,且为黑种。
  此外,门涅利克和法莱菲兹之间还有些共同点,而那已经不只是在同为混血儿这一点上相同了。例如,〃法莱菲兹〃(Feirefiz)这个名字本身就存在着奇特之处。它属于什么语言?有什么含义?
  经过查阅,我发现文学评论家们对这个问题有着颇有把握的看法。其中多数人把这个发音古怪的名字看作沃尔夫拉姆创造的一个典型的新词,其基础是法语的〃vair fils〃,字意为〃有黑白斑的儿子〃。不过,另外一派却认为它来自法语的〃vrai fils〃(即〃亲生的儿子〃),这听上去也不无道理。
  在《国王的光荣》里,我找不到任何能直接反映这两种辞源的比较(尽管在第36章,所罗门第一次见到门涅利克时说:〃汝看,此乃吾儿。〃)。不过,这个传说还有另一个埃塞俄比亚版本,虽然情节稍有出入,但也是个古代的版本,1904年由普林斯顿大学的厄诺·里特曼教授译成英文。它也描述了所罗门初见门涅利克的情景,其中有以下这段话:
   门涅利克立即走到他面前,伸手向他致意,所罗门言道:〃汝为吾之亲子。〃
  换句话说,这就是法文的〃vrai fils〃(亲生的儿子——译者注)啊!
  迂回的机制
  这样的巧合使我越来越难抵御一个想法:沃尔夫拉姆的确把他笔下的法莱菲兹与门涅利克联系在了一起。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我认为,这并不是因为他受到了《国王的光荣》的影响(20世纪40年代的学者海伦·阿道夫就这样认为),而是因为他当时已经知道了约柜的最后下落是在埃塞俄比亚,因为他已经用密码的方式,把这个信息编制在了《帕西法尔》里。因此,《帕西法尔》就是一幅文学的〃寻宝秘图〃,它把圣杯作为约柜的一个秘密代码。
  沃尔夫拉姆一直沉迷发明巧计,热衷于创造一些文字戏法,既让人困惑难解,又令人兴味盎然。不过,我觉得自己已经看穿了他制造的大多数假象,也看破了他经常使用的那些骗术,其目的是诱使读者远离隐藏在故事核心的那个秘密。因此,看到书中以下的描述,我并不感到困惑——寻找圣杯的人并不是法莱菲兹本人,他最后也没有获得找到这件珍贵古物的荣誉。因为这个结局会显得太过直接,分明是个指示箭头。何况,沃尔夫拉姆也不能容忍一点:一位黑种女王的一个异教混血儿,成了一个浪漫传奇里的英雄,而这个传奇原本是为了愉悦中世纪的欧洲基督教徒的。
  由于这些原因,我认为这位聪明的德国诗人会完全满足于一个结局:让纯粹白种、品格高洁的帕西法尔去赢得那只虚构的圣杯,而这正是他的大部分读者惟一感兴趣的事情。同时,在为数不多的有识者看来,指示通往约柜之路的人,却应当是那个〃亲子〃法莱菲兹。
  不过我也懂得,要支持这个假设,我还需要更扎实的证据,而不能仅仅凭借一系列巧合——无论这些巧合显得如何意味深长,如何引人入胜,都是如此。于是,我展开了一项耗费脑力的工作,再次仔细研读《帕西法尔》。
  我终于找到了要找的东西。根据我前几次阅读,我记得法莱菲兹最后娶了勒庞斯·德·索娅。她就是携带圣杯的那位完美纯洁的女子,她仿佛笼罩着圣洁和力量的光环,她始终在故事中时隐时现。
  我发现了一个细节,它虽小,却意义重大,被隐藏在一条我以前没有发现的线索里:在沃尔夫拉姆提供的大团圆结局里,法莱菲兹和勒庞斯·德·索姬有了一个儿子,名叫〃祭司王约翰〃(Prester John)。
  当时,在彼时彼地,我要是能证明那块〃圣杯之地〃(TerseSalvaesche)其实就是〃祭司王约翰〃统治的那块国土,那就太好了。这样一种直接联系,至少能有力地支持我提出的那个理论,即沃尔夫拉姆的《帕西法尔》就是一张〃寻宝秘图〃。但遗憾的是,《帕西法尔》里连半点能证实这个见解的东西都没有:书中提到那块〃圣杯之地〃时,只使用了最虚幻、最朦胧的语言,根本无法表明它的国王就是〃祭司王约翰〃。
  我几乎都要得出这样的结论了。我满心乐观,大步走进了一条令人极度失望的死胡同,却突然发现了另一部中世纪德国史诗,而其中的祭司王约翰确实成了圣杯的守护人。
  那部史诗名叫《小提留莱尔》(Der Jungerer Titurel),其风格非常近似《帕西法尔》,以致许多学者曾长期把沃尔夫拉姆看作它的作者(从13世纪起就有这样的看法)。不过,在比较晚近的时期,人们发现它的真正作者是位比沃尔夫拉姆稍晚一些的作家。据说,这位作者名叫阿尔布莱希特·冯·莎芬伯格,他在1270年…1275年期间(即沃尔夫拉姆死后15年左右)编纂了《小提图莱尔》,其依据是沃尔夫拉姆以前没有发表过的作品片断。的确,阿尔布莱希特的作品和他老师的实在太像了,以致他本人曾被当成了沃尔夫拉姆,〃不仅采用了他的名字和题材,而且采用了他作为叙事者的写作风格,甚至承袭了他笔下的人物经历的细节。〃
  我知道,中世纪文学里有一个根深蒂固的传统做法,那就是:后代作家往往喜欢续写和完成其前代作家的作品。沃尔夫拉姆的《帕西法尔》本身就来自克雷蒂昂·德·特罗耶写的圣杯故事。现在看来,为这个故事提供一个结局,一个在圣杯最后安放地找到圣杯的结局,这个任务被留给了第三位诗人阿尔布莱希特。
  《小提图莱尔》里明确宣告,这个最后安放地就是祭司王约翰统治的那个王国。我认为,在有关圣杯的文献中,这样的宣告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不仅如此,这个消息还是沃尔夫拉姆的一个追随者提供的,此人似乎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去得到沃尔夫拉姆本人的笔记和札记。我认为,这恰恰就是某种迂回机制,它是那位〃大师〃建立的,其目的在于:既不必在《帕西法尔》里过分直露地写出他的埃塞俄比亚秘密,又能确保把那个秘密传递给未来的一代代人。
  这个结论也许是合理的,也许是不合理的。然而,它的意义与其说在于它具有学术上的优势,不如说在于一个事实:它鼓励我去认真对待沃尔夫拉姆关于〃祭司王约翰〃的简要叙述,因而把我的调查继续坚持下去。而以后的事实将证明,这项调查虽然耗费精力,最终却得到了可观的成果。
  这项调查的目的,是找到一个问题的答案:沃尔夫拉姆提到〃祭司王约翰〃的时候,他头脑里想到的到底是不是一位埃塞俄比亚的国王呢?
  最初的迹象表明,他并没有这样想。其实,他明确地宣布说,〃祭司王约翰〃出生在〃印度〃——书里说,法莱菲兹显然是这个国家的国王,而经历了《帕西法尔》里描述的那些冒险之后,法莱菲兹和勒庞斯·德·索妮便回到了这个国家。为了使这幅图画更加复杂,同一段里又接着说道,〃印度〃(India)也被称为〃特里巴立包特〃(Tribalibot,意思是:我们这里叫它〃印度〃,这里就是〃特里巴立包特〃)。
  我查阅了前面的一些章节,发现其中有些段落把法莱菲兹称为〃特里巴立包特之王〃。这个叫法是一贯如此的,因为我现在已经知道:他的儿子〃祭司王约翰〃最终继承了他的王位,成了特里巴立包特/印度的国王。不过,我却几乎无法忘记,法莱菲兹本人就是〃扎扎曼科〃王国女王贝拉坎妮的儿子。因此,我知道沃尔夫拉姆把法莱菲兹称作〃扎扎曼科之王〃的时候,丝毫不感到奇怪。
  根据这些五花八门的古怪称号,我能得出的惟一合理的结论是:〃扎扎曼科〃、〃特里巴立包特〃以及〃印度〃,其实都是同一个地方。不过,这个地方会不会就是埃塞俄比亚呢?假设沃尔夫拉姆写作时始终想着印度次大陆(因为他确实说出了〃印度〃这个名字),这不是更合情合理么?
  我决定去追溯〃祭司王约翰〃的真正来历,看看能否为解决这个难题提供更多帮助。
  一位真正的国王
  我发现,12世纪之前还没有〃祭司王约翰〃这个名字。而12世纪时,欧洲十字军曾连续占领圣城耶路撒冷八十多年1187年他们被阿拉伯人赶走)。历史学家认为,历史上第一次提到〃祭司王约翰〃,大约是在这个时期的中期,即出现在1145年弗雷星根的奥托大主教撰写的《编年史》里。这位大主教说自己是从一位叙利亚教士那里得到有关消息的,在他的《编年史》里提到了某位〃约翰,国王兼祭司(rex et sacerdos)〃——他是基督徒,住在〃最遥远的东方〃,统帅着众多军队,看来他是打算把这些军队交给耶路撒冷的保卫者支配。据说,这位〃祭司王约翰——如此称呼更便于人们知道他的身份〃富甲天下,连王杖部是纯翡翠做的。
  后来到了1165年,欧洲广泛流传着一封书信,据说,那是祭司王约翰的亲笔,写给〃各位基督徒国王,尤其是君士坦丁堡的曼努埃尔皇帝和罗马帝国皇帝弗雷德里克一世〃。这封信里充满了最荒诞无稽、最超乎寻常的措辞,宣布祭司王约翰除了拥有这一切之外,其国土还〃因有众多印度人〃而被分成了4个部分。
  公元1177年,教皇亚历山大三世(从威尼斯)写了一封信给〃最亲爱的基督教教子约翰,神话般的、尊贵的印度人之国王〃。
  这位教皇虽然知道自己是在回信给1165年那封书信的作者,但还是明确表示,他还从另外的来源了解了这位约翰的有关消息。例如,他提到了祭司王约翰的私人医生〃菲利浦大夫〃。据说,祭司王约翰的使臣在耶路撒冷见到了这位医生。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被称作〃君主王国的上层人士〃的使臣表达了国王的一个意愿。甚至在1165年的那封书信里也没有提到那个意愿,那就是:在耶路撒冷的圣墓教堂里修建一座圣堂。教皇对此做出了以下答复:
  汝之所为乃无比高尚慷慨之举,汝愈少自诩财富及权力,吾辈便愈愿将汝之心愿,即在耶路撒冷主之圣墓教堂建造(祭坛),视为汝之特殊奉献。
  这些12世纪的文献里有许多疑团,但其中有一件事却很清楚:祭司王约翰在位的最初时期曾被明确地和〃印度〃联系在了一起。我对此进行了更深入的考察,于是断定这是真实的,因为文献里反复提到祭司王约翰统治的国土是〃印度〃,或者更宽泛地说是几个叫〃印度〃的地方。
  不过,这些中世纪的有关权威作者显然没有一个知道那个〃印度〃(或者那些被叫作〃印度〃的地方)究竟在哪里。同样明显的是,它们提到〃印度〃时,很少是指印度次大陆,而大多指的是其他某地,或许在非洲,或许在别处——只是看来谁都不能确切地知道那个地方。
  我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研究,渐渐弄懂了所有这些不确定性的大致来源:在最早提到祭司王约翰时期的一千多年前,就已经存在一种由来已久的术语混乱了,那就是经常把〃印度〃和〃埃塞俄比亚〃混为一谈。其实,从公元1世纪开始(当时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就曾写过:在〃印度〃的尼罗河涨水),至少直到马可·波罗时代(当时印度洋沿岸所有国家都仍被叫作〃印度〃),〃埃塞俄比亚〃和〃印度〃这两个术语一直在互相换用。
  这方面的一个古代实例,出自于公元4世纪拜占庭神学家鲁菲努斯的著作。他编辑过一本详细讲述埃塞俄比亚人皈依基督教经过的著作,我在1983年研读过那本书。这部重要论述里的细节包括阿克苏姆这样的地方,还包括一些公认的历史人物(像弗鲁门提乌斯和埃扎那国王等)。这些细节毫无疑问地证实了一点:鲁菲努斯提到的那个国家其实就是埃塞俄比亚,尽管他始终把它称作〃印度〃。
  一位历史学家解释说,这是因为〃早期地理学家总是把埃塞俄比亚说成那个印度大帝国的西部疆土〃。不仅如此,看来这同一个地理学错误,连同12世纪流传的那封奇特书信,已经使人们产生了一个印象,即〃祭司王约翰〃是位亚洲的国王,确切地说是位印度国王。
  这个印象虽说是错的,却已经顽强地证实了一点:在〃祭司王约翰〃不再是个神话人物之后很久,在他的王国被确定在非洲之角之后很久,这个印象依然存在着。例如,公元13世纪末,马可·波罗曾写道:〃阿比西尼亚是一片广大的国土,被称作中印度或第二印度,其国君是基督徒。〃这句话就代表了他那个时代传统学说的认识。
  与此相似,在公元14世纪,佛罗伦萨旅行家西蒙尼·希格里仍然把〃祭司国王乔万尼〃说成一位住在印度的君主,而那个〃印度〃其实是位于埃及苏丹管辖的边界上,其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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