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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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比起克莱恩的其他种族,人类的身材要高些,也更强壮些。人类也是最常见的种族。比起精灵的尖耳朵,人类的耳朵要圆得多。
人类生来就是征服者,他们经常为了得到新的领土而处于战火之中。由于人类的成长非常迅速,相应地人类的寿命也很短。比起精灵最长可达1200岁的寿命,人类50到100岁的寿命就显得短得多了。这大概也就是为什么其他种族总认为人类很急躁的原因了,因为人类短促的生命中有太多的事情想要去做。
人类可分为两种:
普通人
普通人指的是克莱恩最常见的人类。他们的身高一般在1。55m到2m之间,体重在45kg到90kg之间,头发为金、红、褐或黑色,眼睛有绿、蓝、褐等颜色。他们的年龄在60到100岁之间,通常20岁左右成人,50岁时开始衰老。
普通人在帕兰萨丝这样的大城市中随处可见,他们的社会组织严密,性爱群居,多从事象铁匠、酒吧老板、医生这样的技术性工作,也有不少人住在小村庄中,靠向大城市中的人们提供粮食为生。大多数的普通人总是极力避免卷入任何麻烦之中。只要切身利益不被干扰,他们一般并不介意整个族群的利益。但一旦他们下定决心,他们也是所有人类中最有潜力的人。
野蛮人
野蛮人泛指一切居住在山区、平原、沙漠、冰川和海洋上的人类,根据所住区域的不同,又可进一步细分为平原人、沙漠人等等。他们平均比普通人要高半个头,也要重个两三公斤。他们眼睛的颜色多为蓝色或是褐色,头发多为棕色或者黑色,象金月那样的金色发色则很少见。他们的肤色较深,多穿着毛皮制成的衣物。
由于野蛮人热爱大自然,他们在远离都市的野外生活,以游牧生活的部落为聚落。他们相信一草一木都自有其生命的道理,努力不去破坏自然的平衡。
野蛮人极其以自己的传统和文化自豪。他们比较墨守成规,非到万不得已时,他们不会改变沿用的规矩。野蛮人还很不喜欢任何的魔法师。
在所有的野蛮人中,以海为生的海洋人最为友好。一旦建立了友谊,他们会终身忠于朋友。
精灵
毫无疑问精灵是克莱恩寿命最长的种族。他们一般都能活到700多岁,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总是不慌不忙的原因。精灵总是乐于在一些人类不能理解的事情花费大量的时间,比如聆听溪中的潺潺流水,林中的啾啾鸟鸣,风吹过的沙沙叶响……对精灵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慢慢地发现美好的地方,并且充分享受这一过程。
由于精灵的寿命很长,所以他们很难和寿命短促的种族,比如人类,建立起深厚的友谊。这是因为眼看着朋友故去,而自己却还有无尽的生命要度过,实在是件很痛苦的事。而且对精灵来说,生命本身是神圣的,自杀被看作最可耻的罪行。
精灵天生对魔法敏感,比其他种族更容易掌握魔法之理,而且他们还有无穷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魔法,这大概也是精灵唯一一件比较严肃的事了。
精灵自诩为神选择的种族,所以其他种族认为精灵很高傲,精灵则认为其他的种族很粗野。
精灵通常比人类要矮些,也更纤瘦些。虽然没有人类那么强壮,精灵却比人类敏捷得多。精灵一般身高在1。35m到1。65m之间,体重在50kg上下。精灵最显著的特征是他们那尖尖的耳朵。另一个特征是精灵没有胡子。
来自一个部族的精灵很少和其他部族的精灵联系,除非出现了重大的危机,又或是确实迫不得已。
精灵也可分为好几种
奎灵那斯提精灵
生活在奎灵那斯提森林中的精灵虽然是从西瓦那斯提分裂出来的,但他们拥有自己的文化和传统。他们的头发从金棕色到银白色不等,眼睛则是蓝色或是绿色。他们没有西瓦那斯提精灵那么漂亮,但也是很优雅的种族。他们比其他的精灵体形小些,肤色也更偏深些。他们的衣服多以泥土颜色的褐色为主。
奎灵那斯提精灵把自己看作安塞隆这个大花园的园丁。他们习惯于自己生活的环境,如果长久地离开家乡,他们会患上严重的思乡病。
比起其他精灵来,奎灵那斯提精灵算是最好相处的了,他们更富热情,也更充满希望。
西瓦那斯提精灵
西瓦那斯提精灵是全克莱恩最高贵、最漂亮的精灵。象阿尔翰娜?星光和达拉玛都来自西瓦那斯提森林,不同的是前者是精灵公主,后者则是被驱逐的黑袍法师。
西瓦那斯提精灵其实和奎灵那斯提精灵差不多,如果要说什么不同的话,他们更为傲慢,尽力避免与其他种族打交道。还有就是他们爱穿绿色的长袍。
卡贡那斯提精灵
卡贡那斯提精灵较之其他精灵就象野蛮人较之普通人一样。他们的文明程度较低,但他们比其他精灵要强壮些。他们生活在北亚苟斯大陆,是信奉大自然的和平主义者。
达根那斯提精灵
这是一种生活在水中的精灵。他们有着透明的蓝色皮肤,指间和趾间有蹼。他们能在水下呼吸,能变成海豚的形状。
迪摩那斯提精灵
这是一种人类知之甚少的水生精灵,他们和他们的近亲达根那斯提精灵差不多,但他们变成的是海獭形而不是海豚形。
半精灵
半精灵是人类和精灵的混血儿。他们比其他精灵稍高一点、强壮一些。半精灵和其他精灵最大的不同是他们会长出胡子,这使得精灵能轻易地辨认出他们的人类血统。精灵非常排斥半精灵,根本不认为他们属于精灵;人类虽然因他们漂亮的外貌而较能容纳他们,但也很排斥他们那属于精灵一半的血统
矮人
矮人的身高在1。2m到1。4m之间,有着黑色的头发和胡须,还有炯炯有神的黑色眼睛。他们的寿命可到350岁。矮人是非常严肃的种族,对他们来说,紧张忙碌的一天比起轻松闲散的生活要充实得多。
矮人以勇气和战斗技能而闻名。他们对魔法甚少感觉,却是杰出的工程师、战士和手工艺者。虽然修玛所用的龙枪是人类铸造的,但矮人毫无疑问是最出色的铁匠,他们生来就具有精巧的手艺。弗林特就是一位出色的铁匠,他还帮坦尼斯打造了他的第一把宝剑。矮人以力量自傲,所以他们的武器多是最能发挥这一优点的大剑,斧子等重型武器。
矮人们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领主评议会(the Council of Thanes),每个主要的矮人种族都选出一名代表,共同组成议会,再由代表们选出一名候选人作为矮人们共同的王,并持有王位的象征:哈拉之锤。这柄锤一度曾遗失,后来在长枪之役中又被发现,并还给了矮人们。
矮人的种类如下:
山谷矮人
山谷矮人是矮人中的上位种族,历史上很多矮人国王都出自这一支。他们嗓子很不错,常常会组成合唱队。他们对待工作的热情极高,也很喜欢在工作之余聚集在一起饮酒高歌。他们对其他的种族不太友善,老是持一种怀疑的态度,所以他们大多数时间都封闭在山区下面的坑道中。
丘陵矮人
龙枪英雄弗林特就出自这一支,他们是手艺高超的工匠,战斗时也是一把好手。虽然他们嗓子的音域也很宽广,但丘陵矮人却没几个能把歌唱好的。比起他们住在山区的亲戚,他们更友善,也更好相处。
溪谷矮人(古力矮人)
溪谷矮人的寿命比他的矮人近亲们短得多,大概只有35到55岁的样子。他们在5岁左右步入成年,25岁时就算老年了。这大概得归咎于他们恶劣的生活环境,虽然他们自己倒根本不觉得。
在其他种族看来,溪谷矮人实在是令人讨厌的存在。他们又脏又笨,身上散发的恶臭简直和地精差不多。但他们其实不是邪恶的种族,只不过他们确实很蠢,很容易被别人利用罢了。
广为流传的另一种说法是,溪谷矮人笨得不会数数,很少有能数到三的。这倒是事实,《龙枪传奇》中的汪汪由于能数到三,就已经算是他们中的天才了。对溪谷矮人简单的头脑来说,一代表单个儿,二是多个儿,三就已经超出他们的理解范围了。不过虽然他们不会数数,但也没其他种族想象得那样笨,他们有时也会装傻逃避危险。
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美德就是生存,为了逃命他们愿意做任何事。所以要制服一个溪谷矮人不难,但真正要杀死他才会知道什么叫费劲。
溪谷矮人也有很强的自豪心,因为他们虽然处境恶劣,却从来没有求助过其他种族。不过其他种族倒是倾向于相信,溪谷矮人根本就是如此懒惰或是愚蠢,以至不会想到改变他们的处境。
其实溪谷矮人还是很忠于友谊的。他们属于一旦真正建立友谊,就不会背叛的人。但说实话想了解一个溪谷矮人确实很困难,更别提和他们交朋友了。这是因为他们的语言极其难懂,或者也可以说,他们的那套唧唧咕咕的东西根本称不上语言。因为他们没有任何的语法或是词法,完全是根据周围的环境不同而变化的。
坎德人
坎德人是身躯瘦小,精力充沛的种族。他们和矮人差不多高,却比矮人瘦得多,寿命在100到120岁之间,他们的耳朵也是尖的,这点又和精灵相同。坎德人一般爱留长发,在脑后扎一个马尾,就象泰斯一样。他们爱穿色彩鲜艳的衣服,随身携带数不胜数的大包小包,手持一柄胡帕克杖。
坎德人天不怕地不怕,却很难用“无畏”这个词形容他们。“无畏”是明知有危险却不惧怕,象索兰尼亚骑士那样。坎德人却是根本不知危险为何物。他们对一切事物都有着强烈的好奇心,什么事儿都迫不及待地想尝试一回。他们也不怕死亡,可能还对能在亲身经历中添加“死亡”这一项的想法颇为着迷。
他们强烈的好奇心使得任何计划对他们来说都失去了约束力,因为他们常常在做一件事时兴趣转移到了另一件事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始终象是小孩子。但他们天真纯洁的心灵也使他们能注意到许多其他人注意不到的事情,所以他们常常能一语中的,但他们直率尖刻的语言又常常给他们带来麻烦,好在他们以麻烦为乐。
说到坎德人,就不能不提他们那闻名的将别人东西据为己有的习惯。但需要明确的是他们并不是窃贼,他们不是为了牟利,而只是单纯地喜欢或需要这样东西而已。他们和龙一样喜欢整理自己的收藏品,一个坎德人最快乐的时光无非是坐在一片平坦的地上,倒空所有的口袋,然后细细过一遍所有的藏品了,而且大多数时候,他们还会在那一大堆东西里发现连自己都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弄来的小东西了。
如果有人恰好发现了自己的东西在坎德人的小包里,那么他铁定不会听到坎德人说任何一句道歉的话,而会听到这样的话:“你真不害臊,居然把这么好的东西自己偷偷藏了起来!”,或是“我为你把它找了出来,你真该感谢我!”,但最常听到的还是“咦?这是怎么跑到我的口袋里来的?”
坎德人总是乐呵呵的,要是你发现哪个坎德人居然苦着个脸,那他绝对是碰上了真正的大麻烦,而且多数情况下,这个麻烦还牵连到了一大票人。
侏儒
侏儒比矮人还矮,在1m上下。他们的皮肤是象腐烂树木的那种深褐色,头发是白色的,胡须则是卷曲的。虽然他们看起来矮矮胖胖的,其实身手倒很灵活。
侏儒是天生的发明家,他们常常发明一些有用没用的机器,他们自己当然都是认为用处大大的,但实际上大多数他们的机器都不能工作。坦尼斯就曾碰到过一个发明了一个类似电话装置的侏儒,但那东西工作的结果却是引发了一场大爆炸。
侏儒的审美观念实在令人不敢恭维,具体到他们的衣着上,大都既不好看,又不合身。他们说话的速度很快,旁人很难跟得上。加之他们总是认为自己知道的别人也一定知道,所以往往语焉不详,而别人提问时他们又不会停下来解释,而是在说完了正在说的话后直接接着说,所以和他们交流很困难。
侏儒们有三个名字,正式的名字包含了他这个家族所有历史上的成员,写下来的话足足能填满整整一本书,通常这么一本“名字书”会保存在家族的记录里。为了方便起见,侏儒们还有一个简化的名字,不过这个简化的名字也能填满一页纸,象人类这样的其他种族简直不可能记得住,所以他们的第三个名字就是人类给起的绰号。
侏儒们常常忙于他们的发明而忘了礼貌,所以人类和精灵认为他们是粗鲁的种族,令人难以忍受。
侏儒还是很“自豪”的种族,他们宣称龙枪是他们铸造的,他们制造的飞行器能打败龙,他们还是打败塔克西丝的主力……这些我们倒不必太当真。
他们主要的聚居区是无关山脉的地下,他们在那里修建了多达35层的地下都市,超过59000个侏儒居住在那里。他们很少离开那里,因为他们大多数的发明都在那里很难搬走。侏儒们信仰的神是李奥克斯,他们甚至深信李奥克斯也是一个侏儒!!!
米陶诺斯人(牛头人)
米陶诺斯人在克莱恩很少见,只在海盗船上能不时见到他们的身影。他们住在伊斯塔的血海北岸。在那里,他们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静静地等待着统治世界的机会。
他们是半牛半人的生物,长着一个带角的牛头,身子却是人的身体。他们能活到150岁,站起来超过2。10m,这还不算他们那半米多的牛角。
米陶诺斯人是极端讲究荣誉的种族,对他们来说,荣誉是生活的一切。在这一点上,他们可能比索兰尼亚骑士还要严格。此外,他们也信奉力量统治一切的信条。他们族中任何有争议的事情,都会在竞技场内由武力解决,所以竞技场也成为了他们社会生活的中心。
他们社会的基本结构是家族,每个米陶诺斯人都以家族的荣誉为一切活动的最终出发点。对他们来说,家族的概念就象我们国家结构中的省一样。
米陶诺斯人自信他们是“统治种族”,是神挑选出来统治其他柔弱又不讲荣誉种族的。也许他们在清除统治世界的障碍时,可以考虑留下索兰尼亚骑士团,因为骑士们倒也讲究荣誉。至于其他人和种族嘛,则一概属于他们眼中的下等人。
米陶诺斯人是优秀的战士和海员,他们通常不穿任何铠甲,拿着一把双手剑、大斧或是三叉戟,这是因为他们强烈的荣誉观念和强健的体魄使得他们在战斗时只想着进攻,而不是任何意义上的防守。不过说老实话他们其实根本用不着什么武器,因为他们的牛角就是比任何利剑都致命的武器。
食人魔,爱达人
在我写的《克莱恩历史简表》中也曾经将他们译为“魔族”过。因为他们虽然是恶的象征,但他们并不真的以“食人”为生,“食人魔”一词只是纯粹按字面直译的结果。不管怎么说,还是依照朱学恒已经在译稿中采用的译法吧。
上面已经说过,他们是纯恶的象征,而精灵是纯善,人类则拥有自由的意志。他们相貌丑陋,站起来高达2。7m。皮肤是灰色的,以破布和兽皮裹身。他们中的巨魔能长到超过7m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