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树上的女人-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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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为你跟一个年纪比你大二十年的男人恋爱的缘故。”迪之跟她说。
“你和他怎样?”我问光蕙。
“我来这里之前,刚刚和他吵架。”
“为什么?”
“为了他太太。”
“我早就警告过你。”迪之说,“这是第三者的下场,不会有结果的。”
“你呢?”我问迪之,“你的伯母政策有效吗?”
“我来这里之前刚刚跟田宏吵架。我越来越忍受不了他,正确一点说,我是忍受不了做他的女人的压力,我很累。”
“我也累,真是怀念没有男人的日子。”光蕙倚在我肩上说。
“我也很累。”我说:“有一个男人对你好,也是一件很疲累的事。”
在迪之和光蕙离开北京前的一天晚上,我们结伴去吃清真烤肉,庆祝迪之跳槽到一间新的唱片公司做公关经理。清真人的烤炉有一张六人饭桌那么大,我们一边靠牛肉,一边唱《明天会更好》,迪之提议和五加皮,我和光蕙只能奉陪一小杯。
“我也有一个好消息告诉你们,我刚刚完成了一个铺位交易,价值一千二百万。”光蕙说。
“哗,佣金不少呢,恭喜你!”我跟光蕙碰杯。
“去他的男人!”迪之说:“我们不需要男人。”
“是啊!我们不需倚靠男人,也有本事活得很好。”光蕙说。
“我需要男人的。”我说,“我才不要跟你们两个人一生一世。”
“你猜你会不会嫁给徐起飞?”迪之问我。
“我也不知道。”
“你别忘了我们三个人的协定,如果你最先出嫁,要赔偿我们每人五千元。”光蕙说。
“也许是迪之先出嫁呢。”我说。
迪之呷了一口五加皮,没理我们。
饭后我们手拉手逛天安门。喝了五加皮,我的身体象发热一样,浑身滚烫。
迪之醉昏昏,问我:“什么是一生一世?”
我在思索一个最好的答案,迎面而来,是三个北京青年,打扮很前卫。跟三个青年走在一起的,如果我没有醉眼昏花,应该是林方文。在那个广阔的天地里,当我思索着一生一世的问题时,何以偏偏遇上他?
“很久没有见面了。”林方文望着我说。
林方文望着我,想说什么似的,我浑身发热,身体象被火燃烧一样,什么也听不到就昏过去。
醒来的时候,我睡在酒店房间的床上,迪之和光蕙坐在床沿。
“你喝醉了,刚才在天安门昏倒,是林方文把你抱回来的。”迪之告诉我。
“他走了?”
“走了,他一直抱着你回来,他抱着你的动作真好看,他是很适合抱着你的。”迪之躺在我身旁说。
“他好象还很爱你。”光蕙也躺在我身旁。
“迪之,你刚才不是问我什么是一生一世吗?”我问她。
“是的。”
“一生一世是不应该有背叛的。”
“不。”光蕙说,“一生一世是那个人背叛了你,你仍然希望他回到你身边。”
“我没有这个希望。”我说。
“那忘了他吧!”迪之说,“才子不太可靠,还是医生比较脚踏实地。”
“他为什么来北京?”我问迪之。
“那三个北京青年是一支地下乐队,他跟他们是好朋友。”
北京的冬天来得很早,十月已有寒意,十一月份已经要穿上大衣。十一月底,是我那一年度最后一次需要上北京工作,徐起飞送我到机场,临入闸前,他把一个纸袋交给我,纸袋里,有一盒重甸甸的东西。
“是什么来的?”
“你在飞机上拆开看看。”他神秘地说。
在飞机上,我拆开盒子,原来是一件有开司米内呢的干湿褛,捧在手上,很温暖。徐起飞应该正在车上,想到我拆开礼物,会幸福地微笑,可是我没有,我毫不感动。我对自己的反应有点吃惊,从前他对我做每一件事,我也感动,可是,自从在天安门再碰见林方文之后,徐起飞已经不能感动我。我对他所做的事,开始无动于衷。
那一次我从北京回来,他来接机,看见我没有穿上那件干湿褛,很失望。
“那件干湿褛是不是不合身?”他问我。
“不是。”
他没有再追问。
十二月卅一日,徐起飞不用当值,可以陪我度除夕,我们选择跟去年一样在兰桂坊一间法国餐厅吃饭。
我买了一只塑胶手表送给徐起飞,他很喜欢。
“这个型号很有收藏价值呢。”他说。
我花了很多时间,才找到那只手表,我觉得我应该对他好一点,我不断辜负他。
他送给我的礼物是一枚蓝宝石指环。那种蓝色是秋天里天色刚晚的蓝色,很漂亮。
“为什么是蓝宝石指环?”我问他。
“我们的爱情是蓝色的。”
“蓝色?为什么?”
“象秋天里天色刚晚的蓝色,我不知道它是否会变成黑夜,抑或经过了黑夜,又会再度明亮。”他凝望着我,有点迷惘。
我突然下定了决心:“对不起。也许我们应该分手。”
他听到那句话,嘴巴紧闭着,脸有点发青。
“我替你套上指环。”他伤感地拉着我的手。
“不,不要给我,你留给一个更值得你爱的女孩子吧。”我难过地说。
他低下头,一直默默地吃光面前的东西,没有理会我。临危不乱,也许是他的职业病。
晚上十一时卅分,他吩咐侍应结账。
“我们出去倒数。”他起立。
“你先收回指环。”
“给你的东西,我是不会收回的。”他拉着我的手离开,没有理会放在桌上的指环,我唯有把指环放在我的皮包里。
兰桂坊的主要通道上挤满了人,人潮比往年更厉害,许多人在临时搭建的舞台前等候倒数,舞台上有乐队演唱。徐起飞拉着我的手走进人群里,他的手很冷,他使劲地握着我的手,丝毫不肯放松。
“我的手很疼。”
“对不起。”他轻轻放开了我的手:“我害怕你会走失。”
外籍主持人拿着一瓶香槟跑上台,他说是新年礼物。询问哪一位观众想拿走那份新年礼物,兰桂坊里所有听到这句话的人,差不多都举手,我没有,但徐起飞举起了他的手,他昂首挺胸,以志在必得的神情遥遥盯住台上的洋人,洋人也许被他的坚定慑住了,在千百只高举的手之中,选择了他。看着他跑上台,我很讶异,他从来不会做这种事。
徐起飞在洋人手上接过香槟,对着扩音器宣告:“程韵,I love you forever!”他以哀伤的眼神望着我,整个兰桂坊的人都为他鼓掌。
徐起飞捧着香槟跑到台下,我和他的距离差不多有二十米,人群将我们分开。外籍节目主持人在台上带领大家倒数最后十秒迎接一九九二年的来临,台下的观众忘形地喝采,人潮从四方八面涌到,我看见徐起飞吃力地穿过人群,想走到我身边。他那么强壮,却被人群挤压得露出痛苦的表情,我尝试走向他,双脚不断被人践踏,他示意我不要再走,他正努力走向我。
台上的外籍支持人倒数一九九二年最后三秒,徐起飞和我之间,还相隔了数十人,他一定很想和我度过那一刻,我也渴望可以跟他度过我们一起的最后一个除夕,可是,我们都要失望。整个兰桂坊的人狂欢、跳舞、喝酒、喷出缤纷的彩带,一九九二年来临了,徐起飞终于游到我面前。
“新年快乐!”我跟他说。
“对不起。”他抱着香槟说:“如果不是为了这瓶香槟,便不会错过跟你一起倒数。”
“我们只是迟了片刻。”我安慰他。
“迟了就是迟了。”他沮丧地垂下头,把香槟放进口袋里。
“对不起,是我负你。”我跟他说。
“你从来没有忘记他?”他问我。
我无话可说,我骗不到他。
“你和他复合?”
“没有。”我斩钉截铁告诉他。
“那为什么?”
我凝望着他,不忍心告诉他我对他的爱太单薄。
我把放着蓝宝石指环的绒盒子从皮包拿出来给他:“这个还给你。”
他接过绒盒,放在西裤的口袋里。
“我送你回家。”他平静地跟我说。
“不用了。”
“走吧!”他拉着我的手。
我双脚很痛,走了几步路,已经走不动。
“我走不动。”我跟他说。
我坐在石级上,双脚痛得几乎失去感觉。
“我替你脱掉鞋子看看。”
他替我脱掉鞋子,我的脚趾正在淌血。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一瓶香槟,“卜”的一声拔掉瓶塞。
“你干什么?”
他把香槟倒在我的一双脚上。
“酒精可以消毒。”
他在口袋里拿出一条手帕,细心为我洗擦伤口。金黄色的香槟麻醉着血肉模糊的伤口。
“想不到我会用这种方法来喝香槟。”我苦笑。
“还痛吗?”他问我。
“不那么痛了。”
“新年快乐。”他跟我说。
“新年快乐。”我说。“你会不会恨我?”
“你以为呢?”
我点头。
他失望地说:“你还不了解我?现在或将来我也不会恨你。我仍然觉得你在教堂里唱歌的模样很可爱,真的很可爱,值得我为你做任何事。我们可以一起两年已经是我意料之外的事,我以为你不会给我机会。虽然你没有爱过我——”
“不。”我阻止他说下去:“我曾经爱过你,只是那些岁月太短暂。你对我来说,是太好了。”
“我们回去吧。”我跟徐起飞说。
“你走得动吗?”
“可以的。”我强忍着痛楚。
“我来背你。”
“不用。”
“让我为你做最后一件事情吧。”他在我跟前弯下身子,“来!”
我挽着鞋子,爬到他的背上。
“我是不是很重?”我问他。
“因为他是你第一个男人?”他问我。
“因为我不想骗你。”我说。
“你跟我做爱时,是不是想着他?”他问我。
“为什么要这样问?”
“我想知道。”他一边走一边说。
“不是。”我说了一个谎话令他好过点,事实在我第一次跟他做爱的时候,我是想着林方文的,以后有好几次,我也是想着他,但也有好多次,我只想着徐起飞。
我看不到徐起飞的脸,不知道他是否相信我的说话,是哀伤,还是凄苦地笑。
他把我放在车厢里,驶车送我回家,他的一双皮鞋原来也破烂了。
“你双脚有没有受伤?”我问他。
“没有。”
他背着我走上楼。
“再见。”我跟他说。
他吻我,我没有反抗,他抱紧我,把脸贴着我。
“再见。”他说。
我从窗口看着他离去,才发现他走路一拐一拐的,他的双脚一定也受了伤。
除夕之后,我再赴北京公干,徐起飞没有来送行,他永远不会再出现了。除夕晚,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我很想收回我的说话,尝试再爱他一次,可是,我还是铁石心肠。如果光蕙知道,她一定说我傻,在未找到另一个男人之前便跟他分手。也许是因为孙维栋吧。看着他被光蕙折磨,尊严丧尽,我不想一个用心爱我的男人受那种折磨。
从北京回来,徐起飞没有来接我。一个人提着行李等计程车原来是很寂寞的,但却比以前轻松,我不用再背负一个男人的爱。
回到家里,案头有一封信,我拆开信封,是徐起飞写给我的信,信里说:
“不能把你留在身边,不是你的过错,而是我的失败。在你曾经爱过我的那些短暂岁月里,我或许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只是那些日子已成过去,要留也留不住。我知道爱不可以乞求,如果我能够为你做一件事,便是等待。”
我曾经对他说过我从来没有收过男孩子的情信,他说要他写一封情信比起做一个大手术更困难,他终于写了,而我能为他做些什么?原来当你不爱一个人,他的情信只是一份纪念而已。
晚上,我接到徐起飞的电话。
“我们一起吃饭好吗?”他问我。
“不行,我约了迪之和光蕙。”我找个藉口推了他。
他沉默。
“你的脚伤怎样?”我问他,“那天晚上,我看到你走路一拐一拐的。”
“不要紧,只是擦伤了,你一直望着我离去?”
“起飞,”我说,“忘了我吧!”
“明天我要负责一项大手术,是我从没有做过的。手术失败,病人便会死。我想跟你见面,最后一次,好不好?”他用失去自信的声音请求我。
我无法再拒绝他。
一小时后,我们在餐厅见面,他的样子很颓丧。
“你不用为手术作准备吗?”
“要的。”他随即叫了一瓶红酒,“你要喝吗?”
“你还喝酒?”
“我唯一可以做的准备便是喝酒。”
他呷了一口酒。
“我替你喝。”我拿过酒杯。
他握着酒杯不肯放手,说:“请让我喝酒,世上也许没有一个不喝酒的外科医生。”
“为什么?”
“压力太大了。”
“但你从来没有象今天晚上喝得这么多。”
“因为从前有你。你可以替我舒缓很多压力。”他不理会我的劝告,悲哀地喝酒。
“请为病人着想。”我怪责他。
“我也是病人。”他苦笑。
“那我陪你喝。”我跟徐起飞一起喝光那瓶红酒。
“好了!不能再喝了。”徐起飞站起来说:“再喝的话,明天便不能做手术,我不可以要另一个人为我失恋而赔上性命。”
“你一直是一个很理智的人。”我说。
“我一直想做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他苦笑。
离开餐厅,徐起飞问我:“我可以再抱你一次吗?”
我点头。
他用身体把我包裹着,十只手指紧紧抓住我的背部,我的背很痛,他的脸很烫。我让他抱着,不知道他想抱多久。
“我不想失去你。”徐起飞苦涩地说。
我没有说话。
他终于轻轻地放手:“再抱下去我就舍不得放手了。”
“你有没有喝醉?”我问他。
“我从来没有试过醉酒,太清醒可能是我的悲哀。”
“手术什么时候开始?”
“明早七时四十五分。”
我看看腕表,差不多二时:“你快回去休息,答应我,你明天早上会做得很出色的。”
他点头。
我在床上想着徐起飞,我真害怕他手术会出了岔子,那么,他的前途便完了。我迷迷糊糊睡了,醒来的时候,刚好是清晨七时四十五分,他应该已在手术室作好准备。
他说手术需要六小时,我在办公室里一直忐忑不安,下午二时,我传呼他。二时三十分,他仍然没有覆电话给我,我再次传呼他,终于在三时,他覆电给我。
“手术成功吗?”
“很成功。”
“恭喜你。”
“谢谢。”
他的语气很平淡,跟昨晚判若两人,我有点意外。
“那没什么了。”我说,“再见。”
“再见。”他挂了线。
他已经决定忘记我,他开始用恨来忘记我。
在家里收拾东西的时候,我把徐起飞写给我的信放在抽屉里,我大抵不会再看了,他已经有三个月没有找我。他比我想象中平静得快,那是他的职业病,他习惯了坚强、自信、不悲观、不乞怜。那个早上,当他完成了一项艰巨的手术之后,他已经决定忘记我,从他说话的语气里,我完全感觉得到。他突然接受现实,我却依依不舍。原来一个曾经多么爱你的男人,有一天,也会变得很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