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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笨小孩之不得不爱-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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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一个晚上都在想小令的事,元曲第二天起来没精打采的,他完全没睡好。
  他新请的员工小雪第一个到网吧,一看见元曲一副没睡醒的样子,立即帮他拧了毛巾来擦脸,还帮他叫了早餐,元曲吃了早饭后才多少恢复了点精神,微笑着对小雪说了声谢谢。
  小雪立即脸红了,但是因为脸上的粉太厚,颜色没有透出来。
  小雪是个很年轻很时尚的的小女生,因为从小不爱读书,刚刚满18岁就出来打工了,不过做事还满认真的,人比较细心,手脚也还麻利,记帐什么的基本没错过。
  她在这里已经上班三个多月了,元曲对她还算照顾,一来是因为她年纪小,跟小令差不多大,犯了些小错也没有责备她。二来小雪来这里上班后,网吧的生意忽然好了很多,因为小雪其实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有点象某个大明星刚刚出道的时候的模样,如果她不化那么浓的妆的话会更加象。
  漂亮的服务生有个时候会成为活招牌,元曲意识到这一点后还给小雪发了点奖金,也是为了留住公关人才。这使得小姑娘越发对宋老板产生好感,只是元曲对她的心思浑然不觉,一直把她当小妹妹看待。
  小雪看着元曲在摆弄几台出了问题的机子,越看越觉得心动,她是真没见过比老板更加英俊漂亮的男人,连现在这副萎靡不振的样子都让她觉得心脏乱跳。
  “宋哥!这几台机子看来要淘汰了,已经修了很多次都没有修好,客人上机后意见很大。”小丁走过来跟元曲汇报工作,元曲检查了那几台机子后发现确实已经到了更新换代的时候了,便决定去采购一批新机。
  小丁说道:“宋哥,不如到T城的数码中心广场去批发吧,这次又不是一台两台要换,去那里买价格便宜得多。”
  元曲一听T城两个字立即心动了,心想正好顺便看看小令的学校,虽然他不可以和小令见面,但是偷偷看上一眼应该不会有什么事。
  于是,当天他就带着小雪一起去了T城。因为小雪不断地企求他带她去,她说得满可怜的,说她还没有去过大城市,于是小丁就把这个跟老板一起出差的机会让给了她。
  元曲拉着小雪上了公共汽车,正好最后一排还有两个位子,两个人便一起坐下了。
  小雪第一次来到T城,兴奋得不得了,一路上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连元曲也被她的情绪感染,偶尔还回应几句。元曲想到马上就可以看见弟弟也很高兴,眉梢眼角甚至不自觉地流露出温柔笑意,看得小雪心里小鹿乱撞。
  他本来就比一般人皮肤白皙,所以五官特别鲜明,连唇色比别人显得红润,虽然气质清冷淡漠,却让人想起任是无情也动人的话来。
  小雪暗想,人们都喜欢用花来形容美女,其实我们老板也是可以用花来形容的类型,只不过这花是朵冰花,一般人攀折不起。
  元曲感觉有两道视线不停地往自己这个方向瞟,他漫不经心地看过去,发现是个和小令差不多大的学生模样的少年。
  少年有一张非常漂亮的面孔,穿着也很时尚,从头到脚都是名牌,背后背着个大大旅行包。
  元曲讨厌少年盯着自己的眼神,故意皱了皱眉,然后偏转了头。
  那少年这才察觉到自己的失态,连忙看向车窗外,过了没多久,他居然又掉过头来偷偷地打量着元曲。
  元曲忽然明白了这个少年是什么样的人,心中的厌恶更加地浓重起来,哪有男人用那种惊艳的眼神看男人的,这个少年绝对不正常。
  他一想到弟弟小令也是这样的人,心里又悲哀起来,如果小令真的走上了这条不归路,以后等待他的必然是人们鄙薄和嘲弄的视线,他绝对不要看见那样事情发生。
  元曲一办好自己的事情就独自来到了T大,他想起弟弟终于成了这美丽的校园中的一分子,心情很是激动。弟弟已经是大学生了,他也算对得起家里早去的大人了。
  他来的时候正好是傍晚时分,天色还早,操场上很多学生都在搞运动。元曲一眼就看见了小令,小令在一群穿着红色运动衣的男生中特别的显眼,他个子最高,动作最猛,赢了球后笑得最灿烂。
  元曲站在一棵大树后面远远地看着弟弟,心里十分欣慰,弟弟终于长大成|人了,离开了自己应该也会过得很好吧。不过自己还是会觉得放心不下呢,不如以后有空就偷偷地来看看他吧。
  元曲看着小令打完了球就回去了,他本来担心小令被自己揣破了心事后会意志消沉,现在看他那么精神,想起他一向都象杂草一样强韧,也就很欢喜地回家了。
  接下来的几个月,元曲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T大一次看弟弟,但是小令并不知道。
  小令没想到哥哥会经常来看自己,又不敢违背哥哥的意思回家看他,所以他只能一个人默默地体会着思念亲人的苦涩,然后殷切地盼望着假期快点到来,他好想回家去看哥哥,有时候甚至会在夜里偷偷的掉眼泪。但是天一亮,他又恢复了那个爱笑爱闹的大男生的模样,他的心事在阳光下并不存在。
  某一场校际篮球比赛的中场,小令刚刚进了一个三分球后裁判的哨子就响了,他和队友拥抱了一下后就在一片尖叫欢呼声中跑下了场。
  小令接过幸许递过来的毛巾抹了一把汗,又接过旁边两个女生递过来的矿泉水直着脖子喝了一大口。他休息了片刻后正准备跑回场中,忽然身形一顿,回头看向远处。
  他从今天一开场就觉得那个方向有人在看自己,可是仔细张望又没发现有人,应该不会有人在那么远的地方看球赛吧。小令猜自己一定是想哥哥想疯了,所以才会产生哥哥来看自己的错觉。
  幸许跑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加油啊,你今天真棒!有一半的球都是你进的呢,一会我这个篮球社的书记请客,请全队都去吃大餐。”
  小令笑道:“我们篮球社有你这样的书记真是幸运,我们这一个月吃了你不少冤枉了吧。”
  “那有什么!小意思啦。你们为学校争光,我做点贡献也是应该的。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嘛。”
  “好,你等着,今天的奖杯我们T大拿定了。”小令自信满满地对他挥了挥手就冲进了队友中,然后和队友一个个击掌,互相加油鼓劲。
  他虽然是新生,却因为实力出众已经成了主力队员,篮球社的人都很喜欢他,因为他的加入使得整个球队的实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幸许给小令做了个胜利的手势,小令也回了一个。然后哨声就响了,下半场比赛又开始了。
  幸许这一段时间跟小令相处得十分融洽,他自从知道了小令已经有心上人以后就再也没说过出格的话,行为举止也完全恢复了正常,让小令几乎疑心他前一阵子的狂追猛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小令心想,他这样放得开最好不过,自己还是很愿意跟他做朋友的。
  幸许不是那种会让人觉得讨厌的人,相反,他聪明识趣性格好,外表看起来开朗大方没心机,为人处事却面面俱到,不会有半点不妥当,一看就是大地方来的见过世面的人,跟小令这样小县城里出来的学生有着很大的差别。
  幸许虽然很少参加学校里的各项活动,却在学生会里混了个不大不小的职务,这样他自己请假不上课就方便了很多,同时还照顾到了同寝室的人。小令一上大学就觉得万事大吉了,除了偶尔想到哥哥会难过,基本上就没有挂心事,成天和同学玩球,反正他上大学纯粹是为了混毕业证。
  小令对头脑聪明的人一向很崇拜,现在幸许没再提喜欢他的事,他过久了后竟把这个事情忘记了,对幸许没有一点戒心,依然把他当成可以随便嬉闹的好朋友。
  幸许见他如此神经大条,心里暗暗欢喜,他要就是就这个效果,先让小令以为他已经放弃了,然后再找机会慢慢靠近。有句诗不是叫润物细无声吗?他承认自己一开始的行为太过冒失,现在他要用另一种方法来追求小令。
  小令是那种一眼就可以看到底的人,这样的性格对男人来说并不是优点,但是幸许越接近他就越无法自拔,喜欢他单纯明朗的笑容到了心痛的地步,他自己都在怀疑是不是走火入魔了,怎么会喜欢一个人到这个程度,看见他傻大个的样子还有无忧无虑的笑容就觉得象某种美味的糕点,好想大吃一口。
  到了现在,他深知自己可不是只做小令的好朋友就可以满足的。
  可是,在达到目的之前,自己还是安静地做他的好朋友比较好,幸许心想,日子还长着呢,只要还能守在他身边,未必没有扭转乾坤的那一天。”
  “请问这是701室吗?宋小令在不在?”一个声音在门外响起,竟听不出是男是女,只觉得十分的柔和动人。
  “谁呀?小令他打球去了。”寝室里只有幸许一个人在,他昨天熬夜写稿子,睡到中午都还没睡醒,今天是周末,允许睡懒觉。
  “哦,我是小令老家的邻居,麻烦你转交点东西给他,谢谢你了。”那低柔的声音继续在门外响起。
  “你等等,我来开门。”睡得迷迷糊糊来开门的幸许一看见门外的男生就清醒了,眼前的男生个子也不高,却有着让人极其惊艳的一张脸。
  幸许打量着那人,顶多和自己一样1米70左右;穿着一身十分帅气的黑色男式牛仔。这个男孩子留着平头,皮肤雪白,五官艳丽,眼睛圆而亮,睫毛长而卷,要不是穿着男装,乍一看竟有点雌雄莫辨。
  幸许忽然想起了小令说过的那个占据了他心的男人,好象是跟他一起长大的,不会就是眼前这个美丽得象西洋画上走出来的男孩子吧,那自己真是没有胜算了,幸许暗暗咬牙,怎么会有这种比女孩子还漂亮的男人。
  过道里光线有点暗,幸许还是看出眼前的男生有着很明显的外国人血统, “你,你是小令的朋友?是不是和他一起长大的那个?”幸许忍不住问道。
  “怎么,他跟你提起过我?我叫胡佳,很高兴认识你。”那人笑了,并且爽朗地伸出了手。
  幸许跟他握了一下手,发现他连手都比自己秀气修长,心里的沮丧又重了几分,但是嘴上还很热情的说道。“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我是跟小令一起长大的邻居,也在T大读书,只不过在新校区。”
  幸许知道新校区离这里大约有一个小时路程:“我叫幸许,是小令的室友,也是他新认识的好朋友。”
  “这是我妈妈带给小令的东西,都是一些吃的,麻烦你转交给他吧,我先走了。”胡佳递过来一个小袋子,然后准备离开。
  “等等!你进来坐!你看我都糊涂了,你难得来一趟,我竟让你在外面傻站着。胡佳,这里有干净杯子,进来喝口水再走吧。”幸许忽然热情起来,他平时看起来没有心眼,关键时候却聪明得很,他一下子想到了知己知彼的重要性,连忙把人叫住了:“小令他去打球去了,一会就回来了,你就在这里等吧。??????随便找地方坐啊,屋子里乱得很,不过男生寝室都这样吧。”
  幸许在此刻的胡佳眼里是那种很好打交道的人,这个男孩子生得文弱秀气,性格却很豪爽,五官精致漂亮如同人偶,笑起来一脸的阳光灿烂,让人一见就有好感。
  胡佳看他那么热情,又知道他是小令新认识的好朋友,便走了进去。
  “你是跟他一起长大的邻居?青梅竹马的情谊很难得啊??????新校区离这里并不远,我好象还是第一次见到你吧?”
  “是啊,我是第一次来老校区呢。说起来,我确实是好久没有见到他了呢。”胡佳恍惚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
  “为什么?开学已经这么久了,象你们这样的交情没理由同在外地不来往啊。”
  听他这样说,胡佳神色黯然,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第一次见到的陌生人居然有了倾诉的冲动:“开学前我们吵架了,他说不想再见到我。今天要不是我妈妈一定要我带东西给他,我才不会来老校区呢。”
  “小令居然会和人吵架?那可真是奇迹呢,他那种人畜无害的性格一般不会真正和人生气,他一定是很重视你才对你特别。”幸许一脸的真诚。
  “你真是个会说话的人,听你这样说我心情忽然好了很多呢。小令能够交上你这样的朋友运气不错,你比他??????成熟很多。”佳佳喜欢小令这个朋友,看起来温柔又聪明。
  “成熟?呵呵,我第一次听人这样说我,我家人都觉得我需要一辈子被保护。为什么你会觉得小令不成熟呢?就因为他跟你吵架了?”幸许很有亲和力的诱哄着,想知道得更多。
  “就算是最好的朋友,你好象对小令也关心得太过了吧,你叫幸许???????幸许,你听小令说起过我的事吗?”佳佳忽然笑了,她重新打量着幸许,她也不是笨人,大约感觉到了什么。
  “我听他说过有个一直跟他在一起的人,对他而言,那个人比世界上任何人都重要。呵呵,我只是想给你们调解,小令看起来很重视你呢。”
  “那个人并不是我,我对他没有重要到那个程度。”佳佳不自觉地苦笑了一下:“看来你真的是他的好朋友呢,开学才多久啊,你竟连这个都知道了。我和他吵架的原因你没必要知道,反正也无法调解。他现在是讨厌我了没错,我也很气他。算了,算了,我不等他了,你把东西给他,说是胡阿姨给他带的就可以了。”
  小令回到寝室,看见幸许还在埋头猛打字。幸许有一个银色的手提电脑,一开学就买了的,他写文要用,他是701寝室里第一个拥有电脑的人。
  幸许的家境明显是寝室里最好的,穿的用的都是小令没见过的名牌,但是他的脾气却不象一般的富家子弟,他一点也不骄纵。
  最让小令佩服的是,幸许他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写文,并把写文当成一项工作来看待,十分的认真勤勉,有时候甚至不眠不休。
  小令隐约感觉得自己和寝室其他几个人的差距,他一直没找到自己感兴趣的工作,也没敢想毕业以后要做什么,他唯一的爱好是做运动,但是光是会打篮球是找不到饭碗的。
  701寝室里的其他几个人今天都有外出任务,周末都在打工,因此寝室反而变成了最清净的地方,幸许经常把门一关就是一整天,他不象其他同学那么喜欢出去玩。
  小令到现在为止还是701里唯一一个没打零工的人,他一到周末就有点无所事事,为了不影响幸许写文,他一般都和篮球社的同学出去打球,吃饭的时间才回来,顺便提醒某个写文入魔的人该吃饭了。
  “该吃饭了。”
  “我已经吃过了。”
  “什么?今天怎么这么积极,吃了什么好东西?”
  “都放在你桌上呢,给你留了一半。”
  “哇!辣子鸡丁!我的最爱!”小令抓起筷子就猛吃菜,觉得这个味道好熟悉。他疑心顿起,停下来问道:“你哪里叫的外卖?”
  “什么外卖?是你的青梅竹马给你带来的,说是胡阿姨做的,味道可真不错。”幸许好象想起了什么,立即说道:“哦。不好意思,我偷吃了一点,刚才正好饿了。”
  看见小令一脸的面无表情,幸许小心翼翼地问道:“小令,你应该不会这样小气吧?”
  “你这个混蛋,这叫偷吃了一点吗?一只鸡至少被你吃掉一大半,你知道这一大盒我一般要吃多久吗?一个星期啊!”小令痛心疾首地抱着那个大饭盒:“这个是可以放得久的菜啦,炸得很干,放了很多油泡着的,胡阿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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