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上人 作者:脂肪颗粒(晋江金牌推荐vip2015-04-09正文完结)-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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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叫《绝代女忧》,大体说一位女演员,那真是风华绝代,超级尤物,遇见一个男人睡一个男人,大到电影老板,小到身边小厮,统统睡了个遍。
雪兰看完后只觉得,欲|望这么强烈,其实是有性|瘾吧。不过人家不单纯写性,故事本身很精彩,写了不少电影圈里的黑幕呢。
另一篇叫《美人摇丝绦》,这个名字很美吧,但其中暗喻的邪恶意义,就不在这里表述了,大家可以自行想象。这还是篇奇幻小说呢,说是有个老头子,他捡到了一丸神药,吃了以后,从此金枪不倒,每个沾过他的女人,都没他不行。他也是睡遍了所有出场的女性角色,小到十三四岁的女孩,老到八十岁老妪。
于是,最精彩的出现了。
他吃的这丸神药叫‘壮阳补肾含精丸’,每一章里都会出现一次神药的名字,而这个药名就在同一张报纸的广告专栏里。
“人参鹿茸灵芝海狗肾汁龙马酒,此酒大补,壮阳种子,一夜不倒,六旬老者令女子着怀”,就叫‘壮阳补肾含精丸’。
雪兰决定往这份报纸投稿,首先这份报纸的风格比较自由,适合她随便发挥,其次这报纸在整个北平发刊。毕竟书写了敦伦大事嘛,再通俗不过的读物,哪儿能卖得不好呢。最重要的是,连载比较方便,如果她更新勤快,应该也挺赚钱的。
雪兰决定写穿越文。
所谓的穿越,古代早有先例了,‘黄粱一梦’就非常经典,聊斋等鬼神小说里也有类似的故事。不过真正像后世那样,写穿越到一个时代,然后融入人群的故事还是没有的。
正在这天,她又收到了《小说月刊》的来信。因为搬了家,这封信辗转好几次才收到。
编辑说《妻妾成群》被《京华日报》转载了,所以雪兰又收到了二十块钱的转载费。
《京华日报》跟《京郊晚报》可不一样,那算是北平最正规的报纸了,光绪时期由国家刊办的,后来发展成民营,但本质上还是整个北方最正规、发行量最大的报纸。
雪兰马上就出门买了一份,找到当期的报纸一看。
嚯,不但转载了,还有点评呢。
一个笔名叫秦风的人给她做了点评,点评的名字叫做《解刨》,评论很长。
“《妻妾成群》中,作者刘五姐用她特有的细腻笔触描绘了一个繁杂大家庭中的故事,女人间的勾心斗角,封建大家长的威严和冷酷,精神碾压下女主角的崩溃,全都描写的淋漓尽致……如同秋日里斑斓的光泽,洒在生锈的器物上,繁华千里却遮不住腐朽的气息。作者的文风是纤巧的,柔美的,带着一种南方水乡的旖旎和瑰丽之感,却也字字之中隐含着冷静和理性的残忍,颓废感和失落感扑面而来,让人恐惧又无法自拔。明知作者正在向你解刨这个世界的残忍,她把最血粼粼一面挖出来给你看,你却无法移开眼睛,只能任由她把残酷扔在你脸上、身上……女主角采薇就是这个残酷现实的写照,她在这泥潭里苦苦挣扎,为了活下去,她不顾一切把自己也染成了黑色,可最终一切成空,飞向凋零的结局……深深庭院之中的豪宅大院也是最黑暗腐朽的地狱,情|欲、金钱、权势的争夺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争斗、碾压、堕落,人性的扭曲和毁灭每时每刻都在上演,作者在呐喊着,睁开眼睛,看看这个糟糕的世界吧!为什么不奋起反抗,刨开这无望黯淡的人生!”
雪兰看得有点脸红,因为人家表扬得太厉害了。她只是仿照了后世许多类似文章的写作手法,又修修改改了许多遍才有了这篇文章,但是叫人家一表扬,仿佛她写了什么经天纬地的小说一样。果然超前时代的作品,都是受欢迎的。
这增加了雪兰动笔的信心,她准备的长篇连载是穿越题材。
穿越这个在现代社会被写烂了的题材,在民国时代还是极少见的。即便有小说沾边,但也没有后世那种动辄几十万字,融入时代内涵的小说。
雪兰写过网络连载小说,这种小说的特点是要持续连载,不间断更新。现代社会随着网络发展,网络小说也到了极为成熟的地步,许多网络作者甚至每天更新1至2万字,长年累月持续更新。即使其中废话连篇,剧情拖拉,形如注水猪肉,但作者写得足够苏、足够爽、足够详细,这也就使文章更趋近于真实,读者会觉得接地气和身临其境,因而成了一种网文风尚。作者们有钱赚,读者们觉得越长越爽,恨不能作者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写个一千万字。
雪兰初步定下写100万字,其实民国时期,上百万字的连载长篇小说也不少见,但雪兰不敢铺陈的太大,因为她也没写过几篇长篇小说,万一出现漏洞,就难以自圆其说了。
因为是往男性向读者群的报纸投稿,那么呼风唤雨霸气侧漏的主人公应该是男性。
一经穿越,主人公要凭借自身的先进知识和对历史的把握改变命运,达到平步青云的地步,在除掉大小BOSS,走向人生巅峰期间,还要有不少于两位的红粉知己相伴左右。
说起来简单,写好了却很难。当然也可以纯粹苏,这样虽然爽,却很不真实,读者难以买账。所以如何站在苏的角度往真实靠拢,这就考验作者的功底了。
如今穿越小说还没有后世那样烂大街,随便作者怎么创新。雪兰贸然动笔,不能写得过于夸张,要被当今的人们接受,雪兰认为首先应当贴近历史,不改变历史分毫,主人公融入其中,参与所有重大的历史事件,甚至主导历史事件,却丝毫没有违和感,仿佛历史上真的有这样一个人存在。甚至产生一种感觉,因为有了他的存在,今天的历史才会这样书写。
雪兰决定穿越秦朝,刷秦始皇。
一个考古系的大学生,在跟随导师挖掘一座秦墓的时候,发现了一枚琉璃珠子,那珠子流光溢彩、摄人心魂,主角韩海龙被珠子迷惑,一碰之下却昏了过去,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来到一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
中规中矩吗?
雪兰还怕写的太随意呢,这年头的人很注重文学性和美学,你看他们写个黄色小说都写的那么华丽,遣词用句十分斟酌。所以雪兰特意去买了几本书,专门研究小篆的,来学习那个年代的语言特色,谨防历史人物走形。又把《战国策》和《左传》上的相关篇章按照时间和地域一一列出,主要人物也列出来做了标注。
这年代的读书人不是后世那么好糊弄,人家从小学习的就是传统文学,四书五经和史书经典都学得精通,雪兰要是写出个秦兵挥舞‘铁剑’砍人之类的,一定会被笑破肚皮。
考虑到如此,雪兰整整筹备了一个多月,这才开始动笔。
☆、第 14 章
李氏这些日子过得不错。
她跟周遭邻里结交,只说自己男人死了,带着两个女儿闭门过活。邻里都是善心人,怜她不容易,平日经常帮衬。那些小媳妇经常串门聊天,也会介绍些缝缝补补的活给她。所以她虽然累,但心里踏实。
小女儿最近在用功读书,早上很早就起床,几本书全瘫在桌上,她在纸上写写画画,忙得头也不抬。有时候弄到深夜,还要点灯熬油。
她笑她说:“你这是要考状元吗?没得熬坏了身子。”
女儿却说:“我要写本书,所以要看许多材料。”
“写书?”李氏觉得惊讶,这在她看来似乎是秀才老爷们才能干的事。
“我想写点东西,再赚些钱。”女儿说,“不能让你太操劳。”
李氏心里感动,与她说:“你能挣钱帮衬家里,娘很高兴。但挣不到也没事,你才这么丁点大,又生过大病,不要累着自己。实在不行,咱们再搬家,找个便宜的住处。”
女儿答应得好好的,转头又看书去了。
李氏想,读书识字就是好啊,看她的女儿,才十三岁就能养家了。她家老爷是不知道女儿的能耐,若是知道,一定不会这么作践她们。
三姐从外头回来了,她穿着厚厚的棉衣,却冷得直打哆嗦,一进门就长叹了口气:“还是没找到工作,工厂里只要男工人。”
李氏安慰她说:“不用急,早晚能找到,不然你也学你妹妹写文章,你也会写字不是?”
三姐却笑道:“我可写不出来,过去在学校里老师叫我写文章时,我就头疼,半张纸能写一个时辰,写的文章也狗屁不通,还是别为难自己了。五姐就是有这份才气,她才读了几年书啊,写出来的东西像个大人似的。可见她人虽然小,心却不小,我瞧她读的那些书,许多连我都不懂。”
李氏听了,心中更是欣喜,叹小女儿聪明。
“五姐呢?还在屋里闷着?”三姐问。
“是啊,这都一个多月了,也不出门,看着人倒是长胖了不少。”
娘俩对视一眼,笑了起来。
这时,门帘晃动了一下,小姑娘拿着一个信封走出来。
“三姐,等会儿你出去的时候,帮我把这封信寄出去。”
三姐接过来一看说:“咦?这不是寄去《小说周刊》的。”
“这是寄去一家报社的。”
“哪一家?我瞧瞧……《京郊晚报》……”三姐的脸色就变了,“这……这报纸我看过,不是什么好报纸,你怎么往这里寄!”
“怎么?有什么不好?”李氏忙问。
三姐站起来,戳了妹妹的头一下说:“人家《小说周刊》给你一千字两个大洋,你不好好写文章,报答人家慧眼识‘英雄’,反而往这些乱糟糟的报纸寄。”
雪兰却摇摇头说:“姐姐只管打开来读,我写的东西绝不下作,只是这种文章不好往《小说周刊》发表,我寄过去人家也不要。”
三姐瞪了雪兰一眼,就打开来读了。几页纸之后,她整个人似被迷住了,坐在凳子上一语不发,直到李氏喊她吃饭,她还一声不吭,看完之后,她着急地看向雪兰:“后面怎么了?这韩海龙竟然因为一颗珠子就去了战国,你是怎么想到这种剧情的,好巧的心思。”
雪兰想,这得问第一个发明穿越的人,她不过仿造罢了。
三姐对这文章爱不释手,连饭都不吃了,又读了一遍后,围上围巾就要出门。
李氏问她:“你这是要去哪儿?”
三姐边走边说:“给妹妹寄信去。”
雪兰的这部小说取名为《燃秦》,她写了前三章寄出去,内容是用钢笔一笔一画写的,修改了许多遍。这钢笔花了雪兰一个大洋呢,她毛笔字没救了,钢笔字还凑合能看。
她还为自己取了个笔名,《妻妾成群》的落款就是刘五姐,但《燃秦》是写给大老爷们看的,怕男读者不能接受女作者写的文章,所以才取了笔名。
她本想起个笔名叫“霸气侧漏”的,但考虑到太调侃了,有耍宝之嫌,最后定了个中规中矩、十分低调的名字——雪后山岚。
‘雪岚’二字取自她前世的名字‘雪兰’,‘雪后山岚’有风雪之后,山岚被白雪覆盖之意,颇有壮阔静谧的美感。
前世,她父亲还没有去世前,有一次带着妈妈和她一起上山玩,结果忽然下起了大雪,他们困在山间的宾馆里,不能出门。
可是那天,父亲一手抱着她,一手搂着妈妈,一同遥望窗外雪后美丽的山峦,雪兰当时虽小,却记得父亲的感叹。
他说,真美啊!
许多年后,这一幕也深深印在雪兰的脑海之中,他们一家的幸福就在其中了。
所以这个笔名,也有雪兰对前世那个世界深深的怀念之情。
雪兰和李氏正在吃饭的时候,却听到有人敲门。
“这么快就回来了。”李氏以为是三姐,急忙去开门,谁知门口站着一位邮递员。
《小说周刊》又寄了信来,原来雪兰收到了读者来信。
一个叫李琳的女学生给她写了封信,她自称是北平女子师范学校的学生,希望能得到雪兰的首肯,允许她们把《妻妾成群》改变成一部话剧,她们准备在校庆活动里演出。还说如果可以,希望她本人能来观看。
雪兰觉得这是好事,想到那所学校离这里也不远,就写信去答应了。
此时,北平女子师范学校的戏剧社里,几个女孩子正凑在一起讨论。
“你们不知道,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都有点浑身发麻的感觉,写的太好了,我当时就想一定要改编成话剧,剧本我心里都有数了。”李琳说。
她是二年级的学生,父母都是教师,作为一个喜欢看电影和小说的女孩,她是话剧社里的活跃成员。
社长程美筝有点犹豫,女孩带着一个白发箍,乌黑笔直的长发落在身后,她说:“原作好是好,不过这故事太阴暗了,不少情节有些变态,排成话剧真的好吗?”
“戏剧就是有其夸张的艺术形式,而且这样的故事不正说明了那些陈旧腐朽势力的可怕吗?女主角采薇为了在这样可怕的环境中活下来,学会了心机和城府,学会了阴险和狡诈,她和几个妻妾明争暗斗,手上也染满了鲜血,表面上看她成功了,她在沈府落地生根,成了这家庭的一员,实则这不过是多了一个死去的灵魂。富贵安逸只是表象,其实暗藏了灭亡,直到她的两个女儿相继死去,她才知道这一切不过虚妄。人性的贪婪、狠毒,母亲的勇敢、坚强,对女儿的爱和保护,这些杂糅在这个女人身上,让她变得十分鲜活,仿佛跃然纸上。所以作者是可怜这个女人的,她对这个女人存着深深的怜惜,她不是天生这样,只是万般无奈才有这种结果。”李琳激动的说,“所以我相信,这会是一部好戏。”
“没错。”组员范晓微也说,“这篇文章有很深的批判意义,不但深刻地揭露了旧时代的腐朽,还写出了在这种变态的环境下人性的丑恶,所以才震撼人心。我认为那些可怕的情节不但要有,还要重重的描写,只有这样,才能深刻昭示作者笔下阴森的世界。人家作者写的好,我们改编就要更好,否则弄个四不像,人家作者也不会满意的。”
“那……演员怎么办呢?这戏里需要几个男演员呢,要不女扮男装上?”程美筝问。
“不用,从附近男校借几个男生不就好了,他们排话剧的时候,不也找过咱们吗?”范晓微说。
“那好。”李琳拍板道,“我们就等作者的回信了,若是答应了,咱们戏剧社今年就排这部剧。”
两天后,《京郊晚报》的编辑部里,编辑许昌政正对着一份稿子发愁。
这是今天早上刚刚收到的,题目叫《燃秦》,短短三章开头,看的许昌政心潮澎湃,真想知道后续如何。
一个人不小心碰了古墓里的一颗珠子,就来到了战国时代,呵,真是会想,真是敢写。
不过这个寄信人叫刘五姐,刘五姐……这是个女人吗?他们报社圈住的所有作者都是男人,女作者这合适吗?还是说这个刘五姐只是帮人寄信?
许昌政很喜欢这个故事,他觉得如果能在他们报社连载,一定会有不少人喜欢,不过长篇连载跟短篇小说不一样,他得先见见这个作者才行。
当即,他就写了回信,邀请作者本人来他们报社一见。
信到了雪兰手里之后,她就开始发愁了。
去他们报社啊,恐怕不行,李氏基本不许她单独出门,生怕有拐子,她每次出去都得三姐陪她。而且这报社这么远,李氏肯定不会答应的。
没有办法,雪兰又写了封信回去,明说自己不方便出门,如果报社有意向的话,请派人来见见她,如果嫌麻烦,那就当她叨扰了。
几天后,一个陌生男人敲响了她们家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