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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从此尽情飞翔-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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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你自己回家来啊!爸妈昨天去海南出差了,最少也要四五天才回。” 
  哥哥说:“我哪敢啊!你知道我点儿背。我真怕我前脚进屋,爸妈后脚敲门,那我就只剩跳窗户的份儿了。再说万一被哪个亲戚熟人看见了,我也会死得很惨。” 
  我说:“那好吧,还不快说两句好听的话?” 
  哥哥说:“凌以俐万岁万岁万万岁!对了,俐俐,来的时候顺道买两个袁大头的酱肉包子来,我现在最想吃的就是这个!” 
  住的是什么平安旅馆,我听都没听过,只知道在美院附近,只好打车去。 
  出租车司机问我:“小孩,你一个人能吃下四个大包子吗?” 
  哼,我最讨厌别人叫我小孩了。于是我带着挑衅的语气说道:“这包子是买给我老公吃的。” 
  司机哈哈大笑:“鬼话!你这么小哪能结婚?” 
  我说:“你看我多少岁?” 
  司机说:“撑死十六岁。”——那我只好去死了,上个月我已过完十七岁生日了。 
  我没好气地答一句:“那我早恋,可以吧?” 
  司机又是一阵大笑,说:“可以,可以,你们年轻人,想做什么不可以?” 
  看了看手中的包子和外套,我忽然很有自豪感。想想啊,在某一个地方,有一个人秘密地等待着你,你与他之间有一种不为人知的牵引力,这是一个美妙的事件。遗憾的是,我要去与之相会的人是哥哥,而不是一个英俊的情人,使得秘密赴会的浪漫奇幻色彩大打折扣。我想到一个问题:哥哥这会儿蹦回国来做什么?莫非,是为了成就另一番浪漫的举动? 
  “交代,你跑回来干吗?” 
  “大人的事,小孩别管。”裹着温暖外套的哥哥大口嚼着尚有余热的包子,完全没了电话里哀求我的落魄。 
  “哼,你不告诉我,我现在就打电话告诉爸妈说你逃学!” 
  “好好好,我交代,我的小祖宗,算是怕你了!”哥哥顿了顿,说,“我回来见一个朋友。” 
  “谁要死了,还是谁要结婚了?” 
  “哈哈哈!”哥哥大笑不语。 
  “本来就是嘛!难不成千里迢迢跑回来光为看谁两眼?谁长这么好看我还真想见识一下呢!” 
  “呵呵,你这个小破孩,还是很聪明的。”哥哥拿他油乎乎的手捏了一把我的脸蛋,说,“何冰,要结婚了。” 
  “哦,是这样啊。” 
  一阵沉默。 
  我看到哥哥的脸上有一丝寂静的哀伤。   
  4 女人香   
  何冰是爸爸从前的同事王阿姨的女儿。在没做生意之前,爸爸是市京剧团唱老生的演员。后来他得了一种罕见的皮肤病,不能再往脸上涂油彩,困顿一阵后选择了辞职下海经商。但爸爸依然保持着对京剧的热爱,时常携全家去剧院看演出。京剧团的同事常常会送票给爸爸。我家从南郊搬到北郊后,不再有赠票了,爸妈也更忙了,可我们全家人还是一有机会便去看京戏。 
  唱花旦的王阿姨是京剧团的台柱子,从相貌到身段到气度到风韵皆是千里挑一。戏台上的王阿姨永远青春靓丽,身材和嗓音保持得极好。人都说这家的女儿生得没有母亲好看,但我还是喜欢看何冰。王阿姨一生待在戏台上,举手投足都有雕饰的痕迹,美得太夸张了,便失了真;何冰却如尘埃中开出的雪莲,自然芳醇,清清净净的,轻轻静静的。 
  小时候见过几次何冰,但她没有给我留下多少印象,她的风头全被她妈妈抢去了。第一次觉得她美、觉得她美得不一般,是五六年前看《牡丹亭》,她恰巧坐我旁边。 
  每回看京戏我都会睡着,这次却没有。因为我看何冰还看不够呢!何冰很像电影《情书》里中山美穗扮演的女主角藤井树。短头发,薄嘴唇,眼睛明亮,鼻梁小巧笔挺,笑起来很安静,给人一种干净清爽的感觉。走近她,会发现一丝异质的神秘气息,来自她身上的气味。正是因了何冰,我才第一次认识到暗香浮动有多么优美迷人。香氛缭绕的何冰像一株美丽的仙境植物,她把我领向了远方,领向了另一个天地。 
  记得那天回家后,哥哥神经质地把竖排繁体版的《牡丹亭》翻出来诵读至二半夜。《牡丹亭》这种人死了鬼魂跑回来谈恋爱的故事符合哥哥一向的嗜好,我就没多想。 
  等我把凌以健与何冰联系在一起时,这两人已俨然一对情侣了。我不明白何冰怎么会看上我古怪傻气的哥哥。这倒是应了《牡丹亭》里的唱词: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我不是他们为期一年半的恋爱的全程目击者,但我敢肯定那场恋爱一定非常浪漫,因为哥哥的血液里具有浪漫所需的疯狂因子。 
  记得有一回暑假,哥哥和何冰带着我同去游乐场玩。他们玩过山车,我不敢,就站在下面为他们拍照。何冰原本也是害怕的,但哥哥笑着说了句:“没事,有我呢。”她也笑笑,便跟上他同去体验生死时速。一圈玩下来,哥哥的手臂被何冰抓出了几道深红的印子,两个人都放声大笑,大呼过瘾。回家的公交车上,何冰一直小鸟依人般靠在哥哥的肩头,显得哥哥格外的高大……这一个亲密温馨的镜头,形成了我对爱情最初的美感体认,令我的内心莫名欢乐。 
  再后来,故事急转而下。 
  一天晚上,我吃完同学的生日宴,刚迈出餐厅大门,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进了隔壁的“红磨坊”夜总会。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王阿姨。第二反应才是:何冰。浓艳的妆容、细窄高跟鞋和妖娆的气息,这些,都应该属于王阿姨才对啊?!还有,何冰不是在成都读艺专吗,难道她也逃学了吗?——我跟踪何冰进入“红磨坊”。 
  夜总会果真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寻欢场所。我点了一杯最便宜的雪碧,坐在位子上东张西望,寻不着何冰的踪影。 
  在忍受了一对矫揉做作的男女歌手的演唱后,一排跳大腿舞的美艳女郎出场了。每个人都身穿极少的衣服,抹着厚厚的脂粉,脸孔上安着相同质地的假笑。一群风尘气十足的戏子。我好希望她们的妆再浓一点,笑得再变形一点,腿抡得再快一点,这样,我就可以看不清领舞的是何冰,我就不必感到伤心。 
  之后我了解到,何冰已和哥哥分手,是她提出来的。我了解到的另一些事情是,何冰的爸爸开了地下钱庄,败露后被抓,欠下巨额债款,她只得退学,出来跳艳舞。这一切都是哥哥告诉我的。说时他的脸上很平静。 
  我无比困惑。谁欠钱谁去坐牢抵命就完了,一定要拖累女儿吗?别的渠道也能赚钱,非得去跳艳舞吗?欠了债跳了艳舞又怎样,为什么要分手呢?她说分手,你凌以健就说OK吗?你为什么不像个英雄一样救你的美人于水火之中呢?说分手就分手,再无顾恋,只剩下事不关己的平静吗?莫名其妙!全是戏子,全在做戏!——哼,大人真没劲,全是孬种。 
  那时的我十二岁,刚上初一,心中对身边的大人们充满了鄙视。几年过去,我变大了些,也向大人的概念靠近了一些,我开始同他们达成和解。 
  当我的中考分数离重点线差了十万八千里时,当我痛苦地发现自己属于典型的“天才不够天才坏又不够坏”时,当我面对类似的困境束手无策时,当我不断地向现实妥协时,我不得不承认,有很多事情,大人们真的是不得已而为之。人有太多的局限,人生有太多的局限。 
  我不再那么愤怒。我收敛了措辞里的锋芒。我打量周遭人事的目光变得体恤和温柔。我不再轻易说“这样不对”,而是说“也许可以那样吧”,或者干脆什么都不说。我明白了这世上没有斩钉截铁的事,皆有迂回周旋的余地。就像这世上既无十恶不赦的坏蛋,也绝无完美无瑕的圣徒。 
  但我的内心有自己的天平。在我心底里,还是认为有对错这那好坏之分的,还是会保藏一些自己的傲慢与偏见。比如我一直不喜欢女人用香水,不喜欢用香水的女人。说讨厌,也不为过。   
  5 只差一步   
  何冰的婚礼在香格里拉举行。 
  看看排场就知道她嫁的不是一般人——不是一般富有的人。十层之巨的精美蛋糕,九百九十九朵怒放的新鲜玫瑰,豪华汽车组成的婚礼车队,名师设计的独一无二的崭新婚纱,高朋满座欢聚一堂,这是每个女孩梦寐以求的盛大婚礼。看得我也想当富婆——富人的老婆了。 
  早听说新郎是个年过四十的成功人士,见后才知不是我想象中猥琐庸俗的大款。是的,他不帅,他老了,但他魅力十足。成熟、自信、沉着、从容、风度翩翩,连皱纹都是有味道的。我忽然了悟,男人要上一定岁数才有魅力,一脸青春痘的毛糙小子没啥看头。大款被电视小说给漫画化妖魔化了,就像青春偶像被媒体宣传给艺术化神化了。毕竟,钱不会从天而降,没有人能随便成功,要变成大款,需要足够的智力、毅力和魄力。让成功男人发光的不是口袋里的黄金,而是他的能力。 
  非常欧化的一个婚礼。仪式过后,新娘换上了简约的黑色紧身晚装,与身着西装的新郎一起在大厅内跳起了交谊舞。呵,是魅惑的探戈,跳得还真不赖呢。凭他二人互看的眼神和默契的舞步,我能判定他们之间的联结纽带不仅仅是金钱,绝对还有可以被称为爱情的东西。是的,何冰应该是爱他的。这两个人的故事一定精彩绝伦。 
  探戈的配乐是著名的西班牙舞曲《por una Cabeza》,英译是“losing by a head”,中文译作“只差一步”,字面意思是说赛马时胜负决定于一个马头的差异。电影《闻香识女人》里,阿尔帕西诺饰演的盲军官挽起美女起舞时也是用的这支曲子。乐曲轻快动听,歌词也经典。“那匹高贵的马儿输掉了,只差了一步。它缓缓走去一段路程,复又折回来,好像在说:别忘了兄弟,赌博这玩意儿,你可不在行……” 
  原本,我还怀有一些隐约的期待,期待哥哥能在婚礼上反客为主,带走新娘,上演一场惊心动魄的抢婚。抢婚是在电视剧里常常出现的情节。我老骂电视剧俗套,可在俗世里,我却在期待俗套的情节发生。见到了新郎,见到了新郎新娘珠联璧合的共舞,我确信自己期待的一幕不会发生。今天的主角永远不可能是哥哥。在我心里的赌局中,哥哥已经输掉了。才意识到自己骂错了,电视剧不是太俗,是太假。 
  我也在为哥哥辩护:如果他再长大一些,他也可以像大款一样大款,可以帮何家还清债务,可以为博美人一笑而一掷千金,他也可以是成熟的、强大的、有魅力的。可是,何冰等不了哥哥了,她现在就要嫁人。哥哥差了一步,有些赌局,他暂时还玩不起。我替哥哥感到无奈。 
  婚宴上,新婚夫妇向客人敬酒。不一会儿敬到我们这一桌。何冰又换了一身衣服,是大红色的中式旗袍,妆容无懈可击。她可真美!她身上还是香香的。这一回,女人香不再那么令我讨厌,香气又变得悠远迷人,把我领向了另一个时空,领向了几年前的剧院:——我的左边坐着哥哥,右边坐着何冰,环绕我们的是不知名的香水味和王阿姨凄婉绝伦的唱腔:良辰好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何冰微笑举杯,哥哥微笑举杯;她小呷一口,他一饮而尽;她笑,他也笑。在她和他的脸上,我寻不着一丝一毫的异样,两个人都平静如水。然后,她走开,继续敬下一桌;他坐下,继续与旁人说笑。 
  对于他俩相对时的平静,我有点惊讶,还有点伤心。或许,这即是所谓的成熟。在一本书上读到的话:成熟,就是不再为失去的东西感到伤心——哪怕是最珍贵的东西。我的惊讶和伤心也只有那么一点点,因为,我也在渐渐成熟。 
  婚礼散场,各回各的家。哥哥喝得有点多,我不放心,说:“哥哥,还是别回旅馆了,回家吧。” 
  他轻轻笑了一下,说:“好的,回家。” 
  进门一看,鞋柜旁边搁着两件行李——不好,爸妈回来了! 
  正想把哥哥推出门,发现地上有一张字条,是妈妈的字迹: 
  俐俐,爸爸得了急病,我送他去医院。打我手机。 
  赶紧给妈妈打手机。爸爸得的是急性胆囊炎,要施行手术,有危险。 
  “你是继续伪装还是自动暴露?” 
  哥哥一把拉上我的手,说:“废话,当然是暴露了。赶紧去医院!”   
  6 城南旧事(1)   
  妈妈坐在手术室门外的椅子上,眼睛望着地板,整个人一动不动。她的周围形成了一个奇异的气场,教任何人都不敢接近。我甚至不敢在妈妈眼前晃动。真想不到,我一向温柔的前小学老师妈妈,竟然会有如此有气势的时刻。算是信服了妈妈是真的在帮爸爸做生意,而不是在帮倒忙。 
  手术不堪忍受的漫长。情况比我想象的要严峻。我心情紧张,坐立不安,快要窒息,只 
  好去楼梯口的窗户透气。过了一会儿,哥哥走了过来,站在我身边。他无话,我也无话。各种担心忧虑不断袭扰,我的眼睛逐渐红了起来,眼泪就快冲决而出。 
  这时候,哥哥忽然开口说:“俐俐,你知道吗,你就是在这个医院出生的,三楼。你生下来时可胖了,八斤一两,真是虎妞啊,把我们全家给震撼的。” 
  “有那么夸张吗?你看我现在瘦得像难民似的。”百日照片上的我,确实是个肉球儿。 
  “一点不夸张!你小时候特强壮特凶悍,念幼儿园小班时,动不动就冲到大班去把人家男孩子打了!在家更是个霸王,连爸爸都怕你,我更是从来不敢惹你!后来你得了一场大病,莫名其妙地猛瘦了下来,人整个也绵软老实了,总算没长成危害社会的母大虫。” 
  “哈哈!我怎么一点不记得?” 
  “你病好后就跟失忆了一样。你转了个性情,我和爸妈都特高兴,就没敢提醒你。” 
  “你胡说呢!” 
  “句句属实!还有啊,你上幼儿园第一天就逃学了,一个人在路上瞎溜达,幸好被一个熟人撞见,带你回家。要是遇上人贩子被拐卖了,现在你还不知道在哪个穷山沟沟给人当童养媳呢!” 
  我捶了他一拳,说:“你还好意思说我?你小时候逃学还被电视台拍到了呢!” 
  “哈哈哈!”哥哥仰头大笑,又说,“你看了《射雕英雄传》以后,没事就在床上‘练功’,手做鹰爪状大叫:九阴白骨爪!” 
  “切!你更恶心,看了《香帅传奇》后,成天拿把扇子挥来挥去,冒充楚留香!” 
  我俩就这样互相揭发对方的糗事。越揭发越觉得,小时候真好玩,从前的日子快乐似神仙! 
  从前,我们全家住在南郊的剧团的破烂筒子楼里。楼梯窄且陡,没有灯,家家户户都将蜂窝煤和杂物堆在楼道上。我家在最顶层,水压不够,爸爸每天得去四楼陈叔叔家提水。哥哥有时也会帮忙,拿一只小桶打满水,再洒一半在路上。 
  哥哥最大的力气用在害人上。他曾趁夜色将二楼的自行车搬到三楼,三楼的搬到四楼,四楼的搬到五楼,只为了看看人们以为自行车被偷时沮丧的脸。 
  我也是淘气的。一夜之间流行起了跳广场舞,一些没事干的妇女和老太太就在我家楼前的空地上跳,用劣质收录机放垃圾音乐,十分烦人。我往楼下跳舞的人群里丢过好几回鸡蛋壳。 
  淘气的还有老鼠。成群结队招摇过市,那简直叫做猖獗!没食物可吃时,就啃肥皂啃电线啃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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