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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从此尽情飞翔-第4章

小说: 从此尽情飞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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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出一大束玫瑰花。两个人只用十元钱就可以快乐地过一天。即使没有一分钱,只要是两个人在一起,上自习都是愉快的。在这个夜深人静的时刻,年近不惑的我无限真诚地说,我愿意拿出二十年的寿命,换一个大学四年重新来过。 
  很高兴看到你没有沉迷于幻想的云端,在热情赞美年轻的爱情时,还保持了可贵的清醒。这是你这样的一个年龄,应该具备的成熟。成人有成人世界的法则,很残酷,很无趣,也很无奈,再也没了那种青春无所禁忌的放肆与舒展。但是,成人也有成人的精彩。来自勤恳踏实的劳动、理智的平衡和承担责任的勇气。少年寻诗,中年变法,老年炉火纯青。这,也正是生命丰盈之所在。而那些年少轻狂的往事,永远是我们记忆中最美丽的珍宝,永远也不能忘记。 
  你这篇小说,虽还有不少稚嫩之处,但从中可以看出,你在写作上是很有天赋和灵性的。相信只要你肯努力,一定能写出优秀的乃至伟大的作品。希望你能保持对这个世界天真的好奇,不断磨砺你的洞察力和领悟力,用你的笔写下人世的多姿多彩。 
  路漫漫,其修远。 
  祝你顺利完成答辩、顺利毕业。 
  看完畅老师的邮件,我感动得说不出话来。我心里清楚,他对我的小说以及我的写作潜力的肯定,只是一个善意的谎言。但他的鼓励对几近丧失信心的我来说,实在太重要了。呵,谢谢你啊,我大学里最暗恋的老师。 
  忽然间,我也感到非常懊悔。懊悔自己没能在大学里拥有一场爱情。 
  看了一下邮件的发送时间,竟然是凌晨四点。为什么这么迟了,畅老师还没有睡下?他是在工作,在读小说,还是也在写作?或许,他为心事搅扰得失眠了?又或许,他在这个夜晚无法安眠,只因想念他的大学,想念他的初恋?   
  从此尽情飞翔9(1)   
  表哥从郑州到西安出差,顺便来学校看望我,请我吃饭。 
  表哥是开着自己的奥迪A6来宿舍楼接我的。他和他的靓车的大驾光临,引起了一场小地震。穿一身休闲装的表哥从他神气的私家车上潇洒走下,宿舍楼下所有姑娘们的眼球都被他牢牢吸引住了。她们的目光也分了一点给走向表哥和黑色小车的我。很少被这么多人同时关注,且还是那种羡慕的乃至嫉妒的目光,我一方面觉得很搞笑,一方面又当真有种虚荣心得 
  到满足的感觉。 
  我走到表哥跟前,笑嘻嘻地小声说:“终于了解女孩子们为什么都想傍大款了。” 
  表哥故意装作不满意地说:“哼,说得我跟土财主似的。你哥哥我是又帅又款!” 
  我的表哥虽算不上帅哥,但有典型东北男人的高大身材,性格直率作风果断,还是相当有魅力的。今年表哥才二十九岁。他独自在异地白手起家,开了自己的装饰装潢公司,身家现已数百万。而且,还是个钻石王老五。他疯狂工作,尽情玩乐,但始终孑然一身。他玩古董字画,玩篮球,玩飙车,玩滑雪,却从不玩感情。他已经很多年不谈恋爱了。表哥是精力超级旺盛的人,可他只肯把精力用在他的事业上。我觉得,这是他的一种巨大的逃避。人的感情似乎是一个定量,越用会越少,用完了就永远用完了。 
  表哥大学时代有个女朋友,他们好了四年,后来分手了。他曾把女朋友带回家过两次,我也见过那个叫芳芳的姑娘一面。那是有一年放暑假,表哥带着那姑娘回哈尔滨玩,请我和另一个小表妹吃饭。饭局上,我看到芳芳的右眼带着青紫的伤痕。那是被表哥打的。芳芳对此不以为意,满不在乎地与我们说笑,与表哥卿卿我我。还在念中学的我完全可以判定,芳芳是很爱我表哥的,死心塌地的那种爱。她看表哥的眼神充满依恋和崇拜,那眼神分明在说,我的男朋友非常了不起,他是我的骄傲是我的全部。 
  芳芳爱我表哥,并不是爱他的钱,因为他们认识的时候,表哥还处于“不帅贷款”的状态。他们的结识很有戏剧性。一天,表哥在操场打篮球,传球失手砸到了一个姑娘的脸。那个姑娘立即蹲在地上捂着脸呜呜地哭开了。表哥不是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哄了一下很快就没了耐心,扔下那姑娘自己走掉了。几日后的周末舞会,表哥一眼看上一个穿白色长裙子的美女,就勇敢地走上前去邀请那个美女跳一支舞。美女仔细看了表哥一会儿,忽然把眼睛瞪得很大:“你是那天那个打篮球的!”——这个美女就是被表哥冒失的篮球砸到的姑娘,而这个姑娘就是芳芳。 
  他们的分手,全是因为表哥那时候太年轻了,不懂珍惜。他对芳芳没有对哥们儿周到,对她没有对挣钱用心,对她没有对篮球着迷。有时,年少气盛的表哥还会对自己的女朋友动手。芳芳一直忍受着表哥的大男子主义,只因为她太爱他了。但是,人的忍受力是有限度的,芳芳一定是被表哥伤透了心才离开了他。 
  爱在身边的时候,我们不知道珍惜,以为那是理所当然;只有失去了,才意识到曾经拥有的一切是多么美好。——再简单不过的道理,我们却总不能及时领会。表哥曾显露过他的悔意,在一次醉酒以后。他神志不清地喊着芳芳的名字,表情很痛苦,脆弱得像个孩子。酒醒以后,他还是那个事业有成的强大男人。 
  这些年,表哥一直留在大学所在的城市郑州。我想,这也是他怀念过去、怀念大学的一种方式。或许,他还怀有一些隐隐的期待,期待他的芳芳重新回到他的身边。 
  在喜来登的西餐厅,我与表哥大快朵颐谈笑风生。他边往嘴里喂通心粉,边赞我们学校美女真多。 
  我问表哥:“你觉得,是大学里素面朝天的女孩子漂亮,还是你那些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领女下属漂亮?” 
  “当然是女学生啊。干净,自然。我不喜欢女人化妆,”说到这儿,表哥把我左右打量了一番,说,“不过,聪聪,你这个样子,也太不讲究了。光顾着读书去了吧?女孩子家,读个什么研究生,也不怕读老了没人要。” 
  “读研怎么了?硕士读完了我还要考博士考博士后呢。我想就这样一直读下去。你知道我一向没事业心,是个还没有工作就巴望退休的人。” 
  表哥说:“是啊,有学上、有书念,多幸福啊。毕业的时候,我最伤感的事情就是我不能够再生活在校园里。我喜欢看那些充满朝气的孩子们只为快乐不为金钱地学习着、生活着、恋爱着。” 
  “时过境迁你才会这样说。你忘记了大学那些空虚无聊的日子了吧?不在无聊中恋爱,就在无聊中变态。” 
  “对,我在大学恋爱,你在大学变态!”表哥说完自顾仰头大笑。 
  在他朗笑的一瞬间,我一闪神,好似又回到了十年前。哈尔滨的一家小饭馆里,二十岁的表哥和他同样年轻的女朋友快乐地打情骂俏,两个人笑得那样开心,那样肆无忌惮。他们的快乐感染了所有的人…… 
  忽然想起不久前在BBS上看到的一段话: 
  女孩子的二十岁,是她最美丽的年华。这时她的皮肤最青春,她的心地最柔软,她成熟中交织着孩子气,还有一些些梦幻。男孩子的二十岁,是他最暗淡的年月。他这时什么都没有,不能独立又不想依赖,挣扎而彷徨着,在人群中寻找自己的位置。 
  所以,如果一个男孩子在他二十岁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年纪相当的女孩,请他一定要珍惜她。就算分离,也要好好地祝福她。因为这个女孩是用自己最美丽的年华,陪你走过了最暗淡的日子。 
  很想把这一段话转述给表哥听,却又不敢,怕触到他的痛处。似乎,也没有必要。我知道的,年少的爱情从未从他的内心消匿。他一直在默默地忏悔、祝福和爱。   
  从此尽情飞翔10   
  尊敬的答辩委员会的各位委员、主席: 
  你们好。 
  选择小说创作作为我的毕业论文项目,主要是出于个人兴趣。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所做的选择是危险的,将我稚拙的文字呈现于博览群书的诸位中文系老师眼前,等同于班门弄斧。 
  可我还是这样做了。只因了长久以来我对写作的无法抑制的热爱,我甘愿承受贻笑大方的结果。其次,比起一篇精致严谨但没有温度的论文,我更愿意选择以一篇展现我内心感悟的原创小说来为我的大学画上一个句号。正如博尔赫斯所言:我写作,是为了光阴的流逝使我安心。 
  我没有选择战争、历史、矿难、反腐、家族等题材,并不是我觉得这些不值得写或更值得写、更容易写或更难写。只是我当时的创作冲动,决定了我的笔触伸向爱情这个领域。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也正是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渴望,使我最终写下这篇小说。我对爱情题材并非驾轻就熟,相反,由于我从来没有恋爱经历,写作时可以说是举步维艰。所以,我所能写的,只是我对爱情的一种想象。这种想象,包含了我对爱情的最唯美的理想和最真诚的向往。 
  这次写作于我来说,既是一次技艺的挑战,也是一次心灵的治疗。我们这个拥挤嘈杂的时代,决定了乌托邦、空想家、浪漫主义、象牙塔难以立身。那种消费性质的快餐爱情,因为泛滥成灾而贬值;那种真正纯美坚贞的爱情,又因为奢侈而几近绝迹。似乎,任何对爱情的言说都是轻佻的,唯有沉默才能表达敬仰。而这篇小说的写作,让我有了一个绝佳的机会思索爱情,思索与之相联的人类的宿命、苦难、孤独与幸福。爱情,是一次梦想的飞翔。写完这篇小说后,我感觉到,我又有勇气做梦了。我想,为人们提供梦想,正是文学最有意义的价值之所在。 
  星夜与操场,啤酒与纸牌,旧单车与宿舍楼,青草坪与小树林,风檐展书与白衣飘飘,隔水相望与临窗听雨,弹吉他的寂寞少年与一个姑娘水晶般的眼泪。校园里所有这一切,永远令我迷恋。校园里那些懵懂的孩子们,拥有与崇高的爱情相匹配的赤诚,以及与之最相宜的明亮的青春。所以,我让我笔下的爱情在我最深爱的土壤中萌芽、生长。尽管开出的花朵可能不够坚韧,结成的果实可能苦涩,但我坚持认为,生命最初的一次绽放,值得我们恒久地珍视。 
  在此,我要特别感谢我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畅老师。他给了我最大的创作自由,又给了我许多点石成金的宝贵意见。没有畅老师及时的督促与善意的鼓励,我无法完成这次写作。从畅老师那里,我获益匪浅。我相信,这种受益,是终身的。 
  最后,感谢母校,感谢中文系四年来对我的培养。 
  谢谢。 
  以上是我的答辩陈述。       
  莫名湖1   
  大四一开学,21楼532的四个姑娘就各自陷入困境。 
  苏凝的烦恼出在头发上。先是发现自己的头发忽然变得格外稀疏,她忧心忡忡地照镜子,自语道:“疑似癌症。我是不是快要翘辫子了?”骆杨说:“可能是泡面吃太多,营养不良所致。”朱玎玎不屑地说:“哪啊,瞧苏凝‘面黄肌胖’的样儿,有病也是营养过剩!” 
  为了让头发看起来多一点,苏凝想出的对策是烫卷发。她总觉得中国人还是黑头发好看,拒绝染色,结果烫出来后很像八十年代的中年妇女。出入女生院时她还曾被门卫当做学生家长,要求出示身份证。 
  张红对苏凝说:“你以后在外边别说是中文系的。丢人。”朱玎玎说:“对,你出去就说是体育系的,叫张红。”张红骂道:“去你的!你这头小野猪,最鬼了!” 
  张红的心病在于她至今还没过英语四级。她是考研、找工作两手准备,但如果四级都过不了,两手都硬不起来。大学奋斗了三年考了四次四级,分数分别是52,56。5,59,57,就是过不了60!苏凝说:“看见张红,就知道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了。”张红被英语打击得没有信心考研了。但即使找工作,四级证也有一票否决权啊!该怎么办? 
  让骆杨烦心的是保研的事。虽说她的专业成绩很好,但是为了能保到热门的对外汉语专业,还得动点脑筋。系里保研制度弹性很大,除了成绩外,发表文章、获奖也能加分。至于加多少分、怎么个加法,每年都不一样。因为总有人能打通关节,左右最终的标准。骆杨已发表了一篇论文、两篇书评,基本上是志在必得,可她还是感到不安,总担心会出岔子。 
  朱玎玎的痛苦来自失眠。她一晚上顶多睡着两个小时,有时是一躺躺到天亮整夜无眠。上大学以来她一直有点失眠,但没这么夸张。而且,现在是非常时期,她要考古典文学专业的研究生,考的又是最有难度的北大。本来考上的戏就不大,失眠再一掺和,简直成了天方夜谭。被人问起准备报哪,她总是故作豪迈状答:“要么哈佛,要么牛津,最次也早稻田。”说时是不在乎的玩笑语气,可她心里着急着呢:再这样失眠下去,哈尔滨佛学院也不要我啊!   
  莫名湖2(1)   
  已是深夜两点。别人都睡下了,只有苏凝还在秉烛写诗。 
  苏凝爱写诗。她的诗正常人根本看不懂,读了后跟吃了中药一样难受。光听听标题你就晕了:《满肚子头疼》《哈里卤鸭》《草原上飞来一只鹅翅膀》……她自我辩护说:“这叫大师气派,叫深刻。”张红翻着白眼说:“是啊,深得跟下水道似的。”苏凝的诗只有朱玎玎号称看得明白,也只有她叫好。 
  宿舍里苏凝与朱玎玎关系最铁。苏凝叫了个言情小说女主角的名字,却生了个厨娘的身形,还特喜欢冒充草莽英雄,因为姓了个满姓便自称是努尔哈赤的后代,开口闭口我们大清国怎么怎么了。她一叫唤,朱玎玎就开始背诵:天父地母,反清复明,红花遍地,还我河山。然后两个人就铆上了,嘻嘻哈哈地扭作一团。 
  其实刚开始她俩关系很淡,因为两个姑娘都很傲气,谁也不会主动讨好谁。两人真正走近始于大一下学期的那次毛概课。 
  教毛概的老师叫金有鑫,特凶悍特爱骂人。那天,他将趴桌上睡得正香的苏凝推醒后又发现她没带书,将她骂得狗血淋头勒令她回宿舍拿书。望着苏凝昂然离去的背影,怒气未消的老师喝道:“还有谁没带课本,也给我滚回去拿!”——于是,朱玎玎便低着头站起身,灰溜溜地紧随苏凝之后出了教室。朱玎玎骂苏凝牵累于她,苏凝笑朱玎玎生不逢时。那天两人在操场上痛痛快快地打了几个回合的雪仗,还在零下3度的气温里笑嘻嘻地吃冰淇淋。就这样,两人混成了一票死党。 
  她俩还真是互为知音。朱玎玎能看懂苏凝的诗,苏凝能忍朱玎玎的歌。朱玎玎最大爱好是唱歌,偏偏又五音不全,属于歌喉一展可致人畜伤亡的级别。她一开口,方圆三十米内立即蚂蚁跳楼苍蝇撞墙人走得一个不剩。若剩下一个一定是苏凝,她会念她写的诗以配合。可怜了532的邻居,每每被她们的鬼哭狼嚎虐待听觉神经。 
  今夜苦吟三个小时,苏凝终于憋出了几行还算满意的诗。她听见躺在床上的朱玎玎长吁短叹,知道她还没睡着,就爬到她床头小声说:“猪,我新写了几句好诗!”朱玎玎从床上一跃而起,压低了声音却压不住情绪:“我要疯了,我还是睡不着!” 
  苏凝看着她痛苦的表情,想了想,说:“走,我陪你喝酒去,喝了酒头一晕,肯定能睡着。” 
  朱玎玎说:“这么晚了,门都锁了啊!” 
  苏凝说:“骆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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