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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上的生存游戏-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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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老师父主动声明不讲官话,因为官话代表了正式规则,而正式规则是不能给当事的双方提供利益的,私下说明的潜规则却能在交易中为双方创造福利。 
 
这里的“官话”与上一个故事稍有不同。在我的阅读范围里,“官话”这个词最早出现于明末的《二刻拍案惊奇》,其涵义近似如今的“普通话”。以“官话”比喻官方的正式规则,这种用法初见于段光清写的《镜湖自撰年谱》。到清末《老残游记》的写作时代(1903年~1906年),这种比喻又扩展出泛指各种正式规则的意思,宗教界的正式规则也收在其中了。不过这么说有点冒失:明清的宗教界也在官府的严格管理之下,宗教界的领导也有官授的品级,也用官授的大印,如同我们熟悉的处级道士、局级和尚一样。即使当群众级的和尚道士,也需要向官府报批备案,官府收了钱,发了度牒,和尚道士才算当上了。这样说来,宗教界的正式规则早已染上官场规则的色彩,并不是后来扩展进去的。 
 
还有一点提请读者注意:老师父的实话透彻地分析了正式规则向潜规则转化的成本和收益。如此一转,庙就成了半清不浑的庙,虔诚的信徒不愿意在此施舍了,正式规则所能提供的收益自然减少。这就是损失。为了补偿损失,想在潜规则中获益的人就要大大地写一笔功德钱。倘若这笔钱给得少,不足以补偿转入潜规则的损失,谁肯放弃正式规则和官话呢?如果给得不少,那么,在这种转变中,当事双方都是受益者,承受损失的是宗教界的清誉。当然这是整体利益的事,也是官府的事,本庙和本人先赚了才是要紧。 
 
以上两个故事都是不讲官话的,也有坚持讲官话的故事。譬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80回,讲到一个在河道上把关收税的小官,揪住四川学政(主管教育的副省长)贩卖良家女子的把柄不放,咬定了官话,无论怎么求情行贿都不改口的故事。这位小官倒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学政过去害过他,他想报一箭之仇,所谓“官报私仇”。在那个故事里,小官坚持说官话,同样是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规则体系,难得的是,他在得逞之时也解救了70余位姑娘。自然也有反过来的可能:如果他的脾气不那么大,收一笔银子就改了口,他和学政就可以在潜规则中双赢,倒霉的则是那70余位姑娘。 
 
官话通常比较好听,因为它所代表的正式规范考虑到了“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不太敢玩水。问题在于,水并不总能以洪水的形态出现,那是非常时期暴民造反的形态。当水被装在缸里,盛在桶里,倒在碗里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载舟覆舟的力量。这时候,官话不过是说说而已,当真去做便是自找亏吃,而多数人是不会自找亏吃的。于是,官话就有了糊弄人的意思,就成了一个贬义词,说官话者的形象难免受损。可是官场风波险恶,说官话不会让人抓住把柄,形象受损也要说下去。 


 
刘瑾潜流 
 
一、千年世界级巨富 
 
我在“中青在线”网站读到一条2001年4月9日发布的消息,标题是《千年最富50人中国6人上榜》,全文抄录如下: 
 
据《亚洲华尔街日报》报道,该报日前选出在过去一千年来,全球最富有的50人。其中目前仍然在世的,包括身家过360亿美元的汶莱苏丹陛下哈志哈山纳柏嘉,以及当今世界首富比尔·盖茨。 
 
在入选的50人中,有6名是中国人,出现时间前后横跨800年,他们分别为成吉思汗、忽必烈、和、太监刘瑾、清商人伍秉鉴、宋子文。 
 
《亚洲华尔街日报》还说,如果按征服土地来计算,在职业一栏是“征服者”,财富来源一栏是“掠夺”的成吉思汗可称“天下最富”。当时,蒙古人打下了130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明武宗年间太监刘瑾被处死后,人们从他家中搜出黄金3360公斤、白银725万公斤。明末国库仅得200万公斤白银。 
 
清朝的和被查出贪污白银达2。2亿两。 
 
20世纪30年代,宋子文在美学成回国后,迅即被任命为财政部长,由于其妹宋美龄嫁于蒋介石,宋子文更得到重用,且成为当时中国与美国交涉的主要渠道人物。有说在40年代,宋子文可能已是全球首富了。 
 
伍秉鉴是十三行的买办,他继承了当时只得少数人获准经营的丝绸和瓷器生意,身家至少有好几百万银元。 
 
这种大视野看起来很痛快,上下千年,纵横万里,但我恰好留心过刘瑾的家当,也抄录过与明朝国库有关的一些数字,看了刘瑾家的金银数目便感觉疑惑,似乎数字太大了。至于明末国库的白银存量,更是错得离谱,张居正改革十年,国库丰盈,太仓(专门存银子的国库,又称银库)的白银储备不过600万两,《亚洲华尔街日报》却说刘瑾一家就有725万公斤,竟敢说明朝破败时还有200万公斤,其误差恐怕要有十倍百倍。如果崇祯真有这笔相当于20年中央财政现金收入的白银储备,何至于上吊?李自成要是能缴获这一大笔银子,何必在京城以至全国大举搜刮,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我隐约记得在什么地方看到过一个数字,李自成打下北京,发现太仓里只剩下20多万两白银,不禁感叹道:这么个大国,只有这么点银子,岂能不亡?——我查不到这个故事的出处了,姑且摆在这里,仅供参考。 
 
我相信自己的感觉不错,怀疑翻译错了,就上网搜索原文,结果在thewallstreetjournal(wsj)的网站找到了出处。翻译果然有些小错。下边是我选译的刘瑾简介: 
 
刘瑾(1452~1510) 
社会地位:宫廷太监 
财富来源:渎职 
财产:金银 
 
中国明朝一个富得惊人的宫廷太监。刘瑾滥用职权,聚积了巨大的财富。最后因叛逆罪而被处死时,他被发现拥有黄金1200万盎司(译者注:折37万公斤,而不是前译的3360公斤),白银2。59亿盎司(译者注:折805万公斤,而不是前译的725万公斤)。作为对比,明朝倒台时皇宫国库只有白银3000万至7000万盎司(译者注:确实可以折为200万公斤)。不过,关于刘瑾的财富的报道可能被严重夸大了,因为历史学家们要用他的故事警告人们:太监干政时将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其实我并不想在数字和细节上较劲,要紧的是刘瑾荣登千年世界级最富排行榜这件事本身。我觉得刘瑾、和的上榜,揭示了潜藏在中华文明光辉表面下的大东西。我想深究的就是这种东西。华尔街错多错少并不要紧,只要在刘瑾“富可敌国”这个关键点上没错,我的深究便不会受到实质性的影响。不过,我还是忍不住地想多追几步,想算算账,折成人民币算一算,搞清楚刘瑾家到底有多少钱。我估计有不少人像我一样对此感到好奇。 
 
这一追还真追出了我自己的毛病,原来华尔街提供的刘瑾家产数字大有根据。 
 
我总共找到了三组数字,第一组就是华尔街所依据的数字,也是最大的数字,即黄金1205。78万两,白银2。59亿两。华尔街把明朝的一两(36。9克)误为一盎司(31。103克),因而将刘瑾的家产低估了7。5万公斤黄金,150万公斤白银。我明白,数字太大了让人眼晕,多两个零少两个零早已没了感觉。这么说吧,华尔街的这个误差,仅仅白银这一项,就超过了明朝全盛时期国库白银储备的6倍。这可不是小错,如此大刀阔斧地削减刘瑾的家产,犯在他本人手里,一百条命也丢了。 
 
这第一组数字见于郎瑛的《七修类稿》卷13,陈洪谟的《继世纪闻》卷三。《明通鉴》说王世贞也引用过这个数字。这几个作者均为明朝人,都不是等闲之辈。其中陈洪谟在刘瑾死时正当壮年,36岁,中进士十余年,当过刑部和户部的部曹,最后以兵部左侍郎(国防部副部长)退休。这样的人写起刘瑾来,如同今日在财政部和最高法院干过的人,以高级干部的身份退休后写陈希同或成克杰,五百年后的晚辈小子怎敢不洗耳恭听? 
 
第二组数字见于《廿二史札记》卷35,(清)赵翼说刘瑾有黄金250万两,银5千余万两,他珍宝无算。这个数字大约只有第一组数字的1/5,但赵翼也是大名鼎鼎的史家,这本书又以挑前代史家的毛病著称,我等晚辈也不敢不重视。 
 
第三组数字属于滑头数字。《明通鉴》卷42列举了第一组数字后,对比了汉朝董贤的42亿钱家产,梁冀的30亿钱家产,都比刘瑾差了一个数量级,作者夏燮因此怀疑对刘瑾的家产高估了。于是《明通鉴》宣布与正史保持一致,给了个“金银累数百万”的说法。“累数百万”,到底是100万还是900万?是金是银?单位是斤还是两?这里的每个差别都能差出十倍,作者一概模糊过去,这样的数字实在没法用。当然我们也可以取最保守的态度,一概选择小头,说刘瑾至少有几百万两银子。几百万呢?就选个最少的200万吧。正德元年(1506年)刘瑾得势,当年中央财政收入的白银还不足200万两。从1522年到1532年,太仓平均每年的白银收入恰好是200万两。 
 
根据会计工作的谨慎原则,我这里采纳第二组数字。不喜欢如此保守的人,不妨把我的估算结果乘以一二三四五中的任何一个数,只要不超过五,就不算胡说八道。而担心后代御用文人将刘瑾妖魔化,拿刘瑾当替罪羊,宁愿保守至极的人,只要记住刘瑾的家产和国库每年的白银收入相当就行了——这笔银子的购买力大概相当于如今的8亿人民币。 
 
根据第二组数字,刘瑾有黄金250万两,白银5000余万两。他珍宝无算。我们就不算“他珍宝”,再把黄金按当时的常规1∶7折为白银,刘瑾的家产总值为6750万两白银——比张居正辛辛苦苦十余年充实起来的太仓还要多10倍。这相当于多少人民币呢?在当时的平常年景,一两银子可以买两石米,按照米价折算,刘瑾的家产相当于254。88亿人民币。我刚刚上网查了,2000年中国大陆只有一个人够格登上《福布斯》杂志的全球富翁排行榜,即前国家副主席之子,中信泰富董事总经理荣智健,身家为10亿美元,不足刘太监的1/3。 
 
我们再冒说一句。有超人之称的全球华人首富李嘉诚有多少钱?《福布斯》杂志说他的家产为113亿美元,2000年在全球排第31名。李嘉诚1999年排名世界第10,这两年让那些it暴发户挤下去不少。假如刘瑾活着,他的排名恐怕还要下降。只要我们像华尔街那样选择第一组数字,也就是把刘瑾的银两乘以5,按照米价折算,刘瑾的家产便是1274亿人民币,约153亿美元,比李嘉诚还要多40亿美元。 
 
这么大的数字,可信么?我不敢相信把李嘉诚比下去的第一组数字,但足以把三个荣智健比下去的第二组数字就不好不信了。刘瑾一流的巨富,即贪污受贿渎职而成的巨富,在中国历史上前有古人,后有来者,绝非孤立现象。前边提了一句汉朝的董贤和梁冀,积钱至三四十亿。明朝前有王振,后有严嵩、魏忠贤,其家产清单开起来也是一长串大数目,我就不拿这些数字烦读者了。 
 
清朝的和恨不得比刘瑾还富。“中青在线”引用《亚洲华尔街日报》的说法,说他有2。2亿两白银。我还见过更大的数字。据籍没其家产的清单记载,和有赤金580万两,元宝银940万两,当铺75座,银号42座,地产8000余顷。另有玉器、绸缎、洋货、皮张等库多座。没收的财产总计估银约8亿两,少说也顶四个刘瑾。乾隆末年,国家财政每年的实际收入为银4359万两,和的财产相当于清朝盛世18年的财政收入。当时流传着一句话:“和跌倒,嘉庆吃饱”,可见同代人的感觉也支持了富可敌国的数字。 
 
二、财政阴史 
 
国库的银子汇集百川,来历分明,大大小小的河道渠道都是可以俯瞰拍照的。忽然间,一座大出十倍的水库惊现于国库侧畔,地面径流却只有孤零零的一条毛渠,即正四品官员每年288石米的俸禄,折合白银144两。按照这种流量,一口水不喝,注满刘瑾家的水库也需要47万年。实际上,司礼监太监刘瑾虽然也是四品官,但明朝的立法者认为太监无须拉家带口,用不了那么多钱,所以四品宦官的法定收入只有日常口粮和服装,折成银子还不及四品文官的1/10。这就是说,地表径流需要500多万年才能注满刘瑾家的水库,而刘瑾的积累仅仅用了5年。理论与现实相差如此悬殊,难道可以不去考察解释么? 
 
只要一想到解释,任何人都敢断定:地表之下必有潜流,有阴沟,有地下河。“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我们就借用世界名人刘瑾的声望,称这套地下网络为“刘瑾潜流”。 
 
古有食货志,今有财政史。我半路出家,孤陋寡闻,看过的史、志似乎都把重点放在地表径流上:罗列各州县的钱粮徭役,国家的盐铁茶马,酒榷商税,着重描述并解释种种明面上的开支收入及其变迁。但是我们已经发现,地下潜流在资源的总流量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不描写“刘瑾潜流”的财政史只能叫“财政阳史”,如欲完整,还应该补上“财政阴史”。 
 
“财政阴史”很难写,那些阴账暗账恐怕早在阴沟里烂没了,找不着了。这么说并不是打比方。清朝乾隆年间的著名师爷汪辉祖写过一本《学治说赘》,其中就扎扎实实地谈到账本问题,他要求建立四个账:正入簿、正出簿、杂入簿、杂出簿。正入簿“记银谷应征之数,及税契、杂税、耗羡等项”;正出簿“记银谷之应解、应支、应放、应垫之数,及廉奉幕修等项”;这两项都是明账。杂入簿“记银之平余,谷之斛面,及某岁额有之陋规等项。应入己者可质鬼神,人所共知,不必讳也。若额外婪索,是为赃私,不可以入簿者。”杂出簿“记应捐、应赠之断不可省者,及日用应费各项。”这后两项显然是小金库的账。 
 
汪辉祖要求官员们经常算账结账。正入簿亏了,可以先用杂入账上的钱补。由此可见,清朝的小金库很重要,“断不可省”,官吏们管理小金库的账目也很有一套,来源和去向都很明白。主要来源当然是陋规收入,或是下级的孝敬,或是从老百姓手里搜刮的常例。主要去向则是不能不送的礼物等,也就是对上级的孝敬。同时还包括一些“正出”项目中没有的日常费用。 
 
假如我们掌握了许多这样的账本,“财政阴史”就会好写一些,不过仍缺少“额外婪索,是为赃私,不可以入簿者”——对这个巨大缺口,恐怕只能拿抄家清单填补一二了。 
 
我下边要做的,就是在刘瑾周围搜集一些历史碎片,尽量拼凑出“刘瑾潜流”在明朝正德初年的历史横断面。实在凑不上,就用其他年代的碎片代替,聊胜于无而已。 
 
三、抽水机规则 
 
正德初年,刘瑾当政期间,兵科给事中周钥奉命去淮安查勘,在返京的船上自刎身亡。那一刀下手很重,身边人抢救时,周先生已不能言。从者拿来纸笔,周钥写下“赵知府误我”几个字后便死了。 
 
按照级别,给事中不过“从七品”,还不如七品知县的官大。按照实际的地位和权力,六科给事中在皇帝身边负责监察中央六部和天下诸司,各部各地的大员们也不敢不敬畏三分。即使碰到皇帝本人的错误指示,只要不合圣人之教、祖宗之法,给事中在名义上也有权“封驳”,顶回去不准下发。科道之官是官场上的鹰,是最高层级的食肉动物,是以各级官员的身家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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