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灵(短篇小说集)-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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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必要,要是你真想发奋图强,不必我多费唇舌。六年前我劝一个女子学英文,说破嘴皮,她也没听,六年後仍然自不识丁,连表格都不会填,什麽本事都没有,专业守株待兔。你也一样,如果你是聪明人,这一席话足够,如果你愿意蹉跎下去,也无可厚非,社会没有谁不行呢?”
她真正的沉默下来。
在那一刹那,面部表倩成熟许多。
我没有为她服务,因为她不需要我的伺候。
我说:”天快黑了,你该回去,我送你走。”
我到洗手间去。
出来的时候,她人已经不在。
这次轮到我意外,她溜走了。如此悄悄地,却又是为什么不怕我知道她住在什度地方,引起麻烦?害怕再逗留下去,不知会发生什么事?
女人善变,刚才还说要与我时常见面。
我耸耸肩,穿上外衣,肴见桌子上有一张支票,我拾起一看,票额并不大,家人问起,她可以说是买了只考究的手袋。
我考虑三秒钟;把它折好,放进口袋。
我离开小公寓,开车回我真正的家。
途中心情渐渐沉重。丈八的灯台,照得见别人,照不见自己。我呢,我以後的日子,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就是这么过?直至女人不再正眼肴我?
赚也赚得差不多,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转行自古是艰难的,但只怕有心人。
我把车俘停在海旁,看著灰色的浪,天下起微雨来,我呆站了许久许久,终於把米兰达刘的那张现金支票取出,撕成一片片,扔入海中。
太戏剧化了,我知道,但是一般人在下定决心之後,总有类似的表现。我掉头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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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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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妻
春生今天的确早回来,但回到家中才喝一碗汤便说累,随即倒在床上,没说上三句话就渴睡,然後支持不住,咚一声坠入梦乡。
我只好一个人在书房看电视至十二点。
楼上不停的有人走来走去,脚步声阁阁阁,楼上那位女士真奇怪,彷佛上了发条似的,每夜十点半左右回来,开始到处走动,直到十二点半,可是一清早七点缺十五分,她又起床,穿上高跟鞋,来来回回的走动,甚至敲响水管,她到底干哪一行,什麽年纪,我不得而知,但叫我像她制造那么多的声响,的确是件苦差。
她为什麽不在卧室铺上地毯?
我是一个寂寞的女人,否则不会在这种小事上做文章。
我嫁了一个商人,像古诗《琵琶行》中形容,商人重利,老与妻了离别,一年倒有六个月在外国,老是出门.即使回来,应酬多,工作劳累,早睡晏起,见面的时间也不多。我几乎没成为怨妇。
与春生吵过几次,他老怪叫:“我在外头又没女人,你总不能不让我做生意赚钱呀。男人成天在家干什么?打毛衣?那时候你才悲哀呢。”
想想也真是,他也是为了这个家。
上个月生日,他送我的礼物是一条我向往已久的钻石项链。尽管市面不景气,他还是拿珍贵的现款买奢侈品给我,这样的丈夫,在一般人口中,也不能说了。
现在我有一份不错的工作,精神全寄托在那上头,他不累我也顶累的,於是不再对他冷落我发出怨言,不过心里,可又是另外一番滋味。
我有与他相处比较长的时候,通常是在应酬中。那时的陈春生先生精神焕发,谈笑风生,令不少女士向我投来艳羡的眼光,认为我好福气。
是的,隔壁的草地,永远青绿,看别人的生活,自然只看到较好的一面。 昨天去一个舞会,我们分开桌子坐,他与朋友大讲大笑,我与两位小姐闲谈。 张小姐是职业女性,开著一家设计公司,自任老板。大概是蛮能干的,否则为何如斯憔悴。
她襟前别著一只钻石胸针,很眼熟。是,我见过,这原来是一条钻链上的坠,拆下来一物两用,但瞒不过内行人的眼睛,至於项链,大概也可以拆作手镯,这样倒好,变来变去,多些花样。
有些女人穿皮大衣也一样,长大衣镶几条拉链,下巴拉掉一截,可作披肩,再扯去一截,变为短褛,像跳脱衣舞似,说不出的倒霉。
不过张小姐是劳动妇女,奢侈品来得不容易,也就不能追究了。
她在说一宗闪电结婚与离婚事件,整个过程只历时八个月。
她感喟的说:“真伟大,咱们那时候走八个月还没拉手。”
我说:“时代不一样,以前再不愉快的婚姻,一拖也就八年。”
“时间就是这样拖光的,还讲什么青春。”
我点点头。
“其实女人也不一定要结婚,但是嫁不掉,非常没面子,尤其是离婚後无人接手,那境况真是不堪设想。为了社会的习俗,女人真是牺牲良多。”
我还有什么话好说。
大家都不是十八廿二的少女,都有一片苦况,多想无益。
我在床上翻来覆去,好久才睡著。
第二天早上去看春生起来没有,他却已经出门了。
女佣说:“先生去接飞机。”
我只好独个儿去上班。
下班本想叫春生一起去看一个画展,可是他女秘书说他出去开会。
我永远见他不著。
我自己在画展场地溜哒,气就渐渐的平了。
凡事要退一步想,到如今还嫁不出去,那还不是更寂寥,到底结婚已有六年,难道还如胶如漆不成。
“嗨。”有人向我打招呼。
谁?
一个年轻人,笑得唇红齿白,我不认识他。
他充满青春气息,身裁好得没话说,头发剪时下流行的陆军装,衣著轻松。
“我是陆文通。我们是见过的,陈太太。”他笑睑迎人。
叫得出我的名字,大抵是见过我。
我看著他,不知如何开口寒暄。
“我父亲是大智洋行的陆大智。”他又笑说。
“呵。”我完全记起来,陆大智是春生的老拍档之一。
他很了解的看著我笑,容忍著我的健忘。
我不好意思,“爹爹好吗?”
“很好。”他跟著我,没有离去的意思。
我很觉奇怪,咦,我同他又不熟,又是他的阿姨辈,上来打个招呼,已经足够礼貌。他有何企图?
我偷偷看他,他双手插在日袋中,一副悠闲。
他问我:“倦了吧?要不要去喝杯东西?”
他倒是很体贴哇,正合我意。但与他去,可尴尬相,於是略一迟疑,笑道:“我请你。”
“都一样。”他说。
这个英俊的男孩子正当盛年,我想,大好前途在等著他,前面是康庄大道。
这些年来,我到底做过些什么?我很感叹,时光白白浪费。
我们在咖啡座坐下。
陆文通说:“你总是这样心思不属的。”
我被他说得笑起来,“你见过我很多次?”
“每次都不知在想什么,目无焦点,不像宴会中其他女性,急急打量其他同性身上的穿戴,以及钉住有可能性的异性。”
我很惭愧,“你错了,我同她们一样。”
“我不信。”他摇头。
我只得笑。
他把我想得太好。
我与其他的女人一模一样。工作不过是消磨时间,其馀的精神都花在吃喝穿上头。
“你喜欢画?”他问。
“我不懂,凡是花花绿绿的都看。”我笑。
“我不信。”
我说的话他没有一句相信。太难了。
“你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别人只有三分才华,几乎用棚架都要充足十分,而你,你却来不及的掩饰自己,为什麽?”
真的,有人叫我一声,我都巴不得用块布遮住头,不叫他们把我认出来。
我笑说:“人各有志呢。”
“你是很有风华的。”
是呀,我暗想,女人长得不美,便只好以风度取胜。
我伸出手,“很高兴你请我喝咖啡。”那意思是时间已到,我要打道回府了。
“明晚有没有空?”他站起来替我拉椅子。
“什么?”我没听懂。
“我知道有个地方可以跳舞。明天父亲不用车子,我可以借来接你。”
我怔住,张大眼,不知如何回答。
这时有个娇俏的,二十岁左右的女孩于走过来一把抱住陆文通的腰身。
他尴尬地,有点粗鲁的推开她,那女孩子一怔,眼光落在我身上,带著敌意。
我连忙转身走,不欲淌这个浑水,现时的女孩子不要脸的居多。
路上熙来攘往,很难叫到车,我站了十分钟,才发觉陆文通还在我身後。
“你——”我很诧异,他是故意的?
他说:“明天如何?”
我母性地替他整整衣领,“明天你同那个小妞去,对於你,我一辈子也不会有空。”
他看著我。
我拉开一部空街车的车门,“我不会喜欢勃拉姆斯。”我笑说。
大力关上车门,绝尘而去。
我想他是明白那句话的。
回到家,春生坐在沙发上打肫。这人,不知是否在外头做贼,一到家总累得倒下来。
老实说,就算我同别人约会,他也不会知道,他总是在渴睡。
等睡够了,又该搭飞机往外国去了。
我微笑著摇摇头。要改变一个人是很难的,说过几次,他无动於中,我也就不再要求什么。
我买了毛线在家中编织。
贤良得简直不成话。
星期六下午与一班太太喝茶,正在聊天,忽然之间,有一只手伸过来搭在我肩膀上,我一转头,面孔马上红起来,这不就是陆文通。
“一会儿我在门口等你。”他凑近我身边说。
我被他呵出的口气弄得一边面孔痒痒的,涨红面孔。
他说完话走开,我却被身边那几个太太的诧异目光,弄得无地自容。
我被逼说谎,“那是我侄子。”
章太太笑说:“不说,咱们以为是你小男朋友。”
胡太太说:“她不是这样的人。”
“那倒是真!”篮小姐笑,“她最规矩,与陈是模范夫妻。”
我立即把话题叉开去。
这顿茶吃了很久,我是故意的,好叫陆文通不耐烦。
但是他没有。他不知多麽轻松,站在门口等我。
我四周看看,拉起他便往停车场躲。
“你想害我?”我蹬足。
他笑,“你真有趣,像活在六十年代。怎么,已婚的太太不准有自己的朋友?”
“人家不那么想。”我瞪他一眼。
“人家无论怎么想也拿你无可奈何。”他说:“你何必理会?”
“但名誉是人的第二生命。”我眼睛瞪得老大。
“哈哈哈,你的意思是名气是第二生命,现在时势不一样了。”这个男孩子说话真另有一功。
“不管你们现在的价值观念如何,”我悻悻然说:“我还是那个时代的人。”
“去吃顿饭有什么关系。”
“你再胡说我就要生气了。”
赶回家中,看到春生在监督女佣收拾行李。他又要出门。
“这次去哪里?”
“还不是纽约。”他正眼也不看我!一副烦恼相,“此刻气温约零度,冻死我。”
我说:“我去把那件厚大衣取出来。”
“又脱又穿,烦死了,一会儿不是掉失护照就是不见手套。”他烦得不得了。
“你怎麽了?”我问他。
“我不舍得离开你。”他忽然说。
我在毫无防范的情形下听到这句话,怔住,感动至心慌,这些年来,他还是第一次说这种话呢。我连鼻子都酸了,但觉一切忍耐至今都彷佛修成正果。
我拍拍他的肩膀,“不怕不怕.我都习惯了。”
他坐下来,“我想告一年长假!与你坐一只轮船去渡假。”
“男人没有工作怎么行?”我说:“不可以这样纵容自己。”
“可是你——”
“我也有工作。”我微笑。
“这些日子来,我知道你很寂寞。”
“放心,我又不是爱热闹的人,非得夜夜笙歌不可。”
我们坐在沙发上,谈起心来。
他很不放心,“最近你彷佛很沉默。”
“没有,你多心。”我一再向他保证。
“我情愿你同我吵吵吵,像以前那样,吵架也是一种交通的办法。”他握住我的手。
“是吗?”我啼笑皆非,“真有此事?人家还说家和万事兴呢。”
“这次公事之後,我也想改变公司方针,多点在家陪你。”
“我先领这个情,”我说:“你别烦恼。”
他笑了。
我很开心,至少春生是关怀我的。
我送他到飞机场。他将於一星期後回来。
他一走,我又要开始沉闷的生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晚上看看爱看的电视节目,与太太们吃杯茶,生活乏善足陈。
只是那个叫陆文通的男孩于,老是不放过我。
真奇怪,我们会在各种场合碰见。
他永远那麽英俊时髦,身边一直有女孩子缠着他。那些女孩的大胆,足以使观者脸红。
有些索性与他挤在一张椅子上!手臂挂住他的脖子,而他呢,总有空过来与我打招呼。
我有点烦恼。这个“侄子”迟早要给我找来麻烦。
他不过想与我约会。
吃一次饭又如何?我很好奇。
这一生人我如描红簿的抄写员,一切要在界限中填上色彩,不得越雷池一步,我想冒一次险。
那日我去取车子时碰见文通。
我忍不住摇头笑,“你!”
“我故意的。”他闲闲说。
“怎麽找到我?”我不服气。
“太太们,还有什麽地方才可去的?”他说:“还不是这几个地方。”
我迟疑一下问:“你们呢?你们多数去什麽地方?”
“我们?”他诧异,“怎麽。你有兴趣?”
“如果你肯陪我的话,不妨见识一下。”我说。
他并没有拍手称好,脸色反而很沉重,“你想清楚了?”
“如你所说,吃顿饭有什麽关系。”
“我是骗你的,”他说:“一切事情都是从一顿不经意的晚饭开始,然後如江河决堤,一发不可收拾。”
“是吗?这么严重?”我微笑。
“你不相信?很多人在开头的时候都以为他们可以控制场面,但到最後,感情本身有了生命,完全有它自己的旨意。”
我笑,“那麽算了!我们不去吃饭了。”
“不。”他拉住我的手,深深吻下去。
我想缩手已经来不及。
从来没有人吻过我的手。那感觉很奇怪,但非常的好。
“我不止想与你吃一顿饭。”他说。
“别说太多了,”我说:“你的车还是我的车?”
“我的车。”
他把车子开到郊区去,那个地方很偏僻,因驻有英军,故此开著西菜馆,风景非常好,价钱也不贵。他们年轻人很会得化腐朽为神奇。
我喝著白酒,吃著海鲜沙律,说:“不错,不错。”
“喜欢?”他笑。
“会得上瘾。”我点点头。
“你怕不怕?”他问我。年轻的眼睛纯如两潭子水。
“我怕你年轻的女友来捏死我。”我说。
最後的一道甜品他替我叫了冰淇淋,火烧雪山。多年也没有吃这道菜了。
这是小孩子吃的甜品,我虽然节食,但也吃了很多。
“好不好吃?直接了当是不是?你们吃的食物多数扭扭捏捏,什麽爱情果雪芭之类,一点也不实际。”
我不知如何回答他好。
“我很喜欢你;你有成熟女人的韵味,但没有沧桑。”
“谢谢你。”我说。
从来没有在一个晚上,听到这麽赞美之词。
我伸伸腿,或许他说得对,就是这样开始的。一次约会之後,觉得有趣,觉得很投机,
觉得有人陪好过独自守在家中,因为寂寞是人类最大的敌人,所以失去控制。
我用手摸著头,想到老远。
忽然我悲哀了,我应当怎么办?有没有指示?
“怎么一回事?刚才你还好好的,现在又不快活了。”
我不出声。
“我们走吧。”我又胆怯。
“好的。”他似乎很明白,“自沙滩那条小路走回去。”
我与他走下去,小径用石板铺出,石隙中生出青苔,一边是沙滩,风景非常可观,像南欧某个小镇。
奇怪,我从不知道本城有这麽美妙的地方,心又定了一点。
我们找到车子,他送我回市区。
临别时说!“你这麽纯洁,我真伯教坏你。”
我嗤一声笑出来,他竟说出这样的话来。
我向他告别。与朋友约会,并不算越轨,我不需要如临大敌,况且春生就要回来。
当天深夜,我接了个电话!是春生打来的。
他说:“我这里有要事,要多住几天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