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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人生智慧录-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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バ母怪械囊淮蠡龌肌5牵馐呛芾训氖拢蛭庖怀宥侨恕盒浴恢匀坏暮湍谠诘你CL┪魉梗╰acitus)说,“名声欲是智者最难除去的”。惟一能除去这一普遍的愚昧的方法就是,明白地认清这是愚昧;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承认他人脑里的意见大部分是错的、悖理的、谬误而荒唐的,根本不值得我们去注意;还有,在人生的大部分情境和事况中,他人的意见对我们的影响,并非真实和正面的。要是听到别人谈到自己的每一件事,或是听到他们说话时的口吻,他人的意见一般都那么不忠厚,简直会把我们烦愁到死。最后要说的是,我们应该弄清楚,荣誉的本身并无真正直接的价值,所有的只是间接的价值。如果我们大体能摆脱这一普遍的愚昧,其结果将对我们的心境平静和愉快有所增益,其情况非目前我们所能想像;人们将会更为坚定和自信地面对世界,而总的说来,态度上不会那么害羞和抑制。可以看出,一种隐逸的生活模式对于我们心境宁静有着极为有益的影响,这主要是因为我们不必老是看到别人,成日得听他人胡『乱』发表意见;简言之,我们能够返回自我。同时,我们还可以避免许多的实质上的不幸,那就是我们被误导而徒然努力,更正确地说,是我们沉溺于一种恶作剧的愚昧所造成的;所以我们要多注意道地的真实事物,多享用它们,不像现在受到这么多阻挠。但是,“值得做的事是难于做到的”。

    二、自豪(pride /stolz)

    我们在上节所讨论的人『性』中“愚昧”繁殖出三棵幼苗,那就是野心、自负(vanity)和自豪(pride)。最后两者的区别是这样;“自豪”(骄傲)是个人对于自身在某方面具有卓越价值的确信,“自负”(骄矜)是意欲激起他人对自己有那样的确信,一般也暗暗地希望自己毕竟也会有那样的确信。骄傲是来自“内在”的活动,是人对自己的直接体认。骄矜是意欲间接地达到这一体认,来自“外界”。所以我们发现,自负的人多话、自豪的人缄默。但是自负的人应该明白,他所希望的得到他人的好感,比较容易而且一定能得到的方法是坚持不说话,靠说话就难得多了,尽管有满腹经论可以卖弄。模样骄傲的人并非自豪的人;装扮的个『性』都会放弃的,其他假扮的个『性』也一样。

    只有对自己卓越的才干和特殊价值具有坚定信念的人、才配称为骄傲/自豪——人们据以自豪的信念也许是错误的,或者是建立在偶然的各传统的优点之上:然而自豪毕竟是自豪,只要它是诚挚的。因为自豪是植根于信念,它就像所有其他形式的知识一样,不在我们自己能加以裁决的范围之内。自豪的最大敌人——也就是它的最大的障碍——是骄矜,骄矜就是要博取他人的喝彩,以便获得能肯定自己高度价值的必要基础,而自豪是基于原先已经存在的信念。

    的确,自豪/骄傲常常会受到别人的指责,但我觉得通常都是被那些绝无一是足以自傲的人。由于大多数人是那么理和横蛮,任何人只要有任何长处或优点,如果他不是完全想被人家遗忘,就应该牢牢地盯住它;如果你忽视自己的优越之处,尽是跟平庸之辈亲切交往,打成一片,他们就会老实不客气地把你当做他们的一份子。这项劝告我特别拿来奉献给具有一流才华——真有才学的人,真才实学毕竟不像勋章和头衔,能够成日都不离他人的眼睛或耳朵;这些人若是不接受我的劝告,将会发现“亲近产生轻视”,或许像罗马人常说的,“笨猪要跟智慧女神上课”。阿拉伯有一句极好的谚语,“跟奴隶开玩笑,对方立刻忘形”;我们也不该轻视贺瑞斯的话,“有资格自豪就应当自豪”。毫无疑问,“谦虚”成为美德之后,让愚人讨尽便宜;因为大家都希望各人把自己说成是蠢人。这真是平头的平等!让全世界看起来都是愚人。

    最低下的骄傲是国家骄傲;一个人对自己的国家感到骄傲,说明他自己没有什么品质可以觉得骄傲;否则,他不会依赖与亿万同胞共享的东西而自傲。自己具有重要特质的人对于本国的缺点,能清晰地看出,因为那些缺点经常就在他跟前。自己一无是处可资骄傲的可怜虫,是不得已采用国家骄傲;他会不惜一切维护国家的所有过错和愚昧,藉以弥补自己的卑下。举例来说,如果我们公正地指出英国若干的卑劣冥顽之事,五十个英国人之中很难找出一个会同意你说的话;假如有一人同意,他通常是明智的。

    德国人没有国家骄傲,这显出他们是众所公认的诚实,但有些不诚实的人可笑地假装他们对国家感到骄傲,那引起“德意志兄弟”和民众运动人士意图煽动群众,误导他们。我听到人说火『药』是一名德国口人发明的,我怀疑。李奇顿伯(lichtenberg)问道,“为什么没有人喜欢冒充德国人呢?想假冒的人为什么想冒充法国人或英国人呢?”

    无论如何,个『性』远比国家『性』民族『性』重要得多,而就个人而言,个『性』尤其值得多多考虑。民族『性』涉及亿万人士,你不可能对人家大加赞扬而仍然诚实。国家『性』不过是人类的偏狭、悖逆和卑劣『性』格在各国所表现的特殊形式的另一名称。要是我们讨厌某一国家『性』,我们赞扬另一国家『性』,我们对这一国家『性』,不久会同样感到厌恶的。每一个国家都讥笑其他国家,大家的讥笑都对。

    本章所讨论的内容有关“人的地位”,或是说我们在他人的心目中是怎样的,这就可依荣誉、勋位和名声三项,分别讨论。

    三、勋位(rank/rang)

    我们先谈勋位,因为几句话就可以把问题弄清楚,尽管这东西在大众和市侩们的眼中很是重要,而且是『政府』运作体系中极有用的一环。

    勋位纯然只有官样文章式的价值。严格的说,它是厌品;它的手段是撮不自然的敬重,事实上,整件事只是闹剧。

    我们可以说,勋级(orders/orden)是支取民意的汇票,它的价值需视开票人的信用而定。当然,作为年俸的代替物,勋级能替『政府』节省很多钱;如果值重得宜地分配,能达到其实用目标。的确,人们一般是有眼睛和耳朵;但所有的其他东西却不多,他们很少判断力,甚至记忆力也是短缺的。『政府』有许多功能 是人们无法理解的;另外有一些事曾经为人们所欣赏,之后很快地被遗忘。所以我认为每一勋等和勋章和颁发,都是在各处不停地向人民大众宣布,“这人跟你们不同,他有成就”。但要是颁发得不公允,或是未经适当地选拔,或是为数过多,那么勋级就失去价值:国君颁授勋位,要像生意人签发票据一样地谨慎。在任何勋章上 刻“功勋昭著”之类的语句,都是废话,因为每一个勋章的颁发都应该是出于功勋昭著。那是合乎道理的。

    四、荣誉(honour/ehre)*

    “荣誉”的问题比“勋位”大得多,讨论起来也比较困难。我们还是先来给它下个定义。

    如果我说“荣誉是外界的良心,良心是内在的荣誉”,许多人无疑问会同意;但是这样的定义只是虚有其表,几乎没有谈到问题的根本。我比较喜爱的定义是,“荣耀有客观和主观两方面,客观方面的荣誉是他人对我们价值的意见,主观方面的荣誉是我们对他人意见的尊重。”从后一观点言之,荣誉对于信守荣誉的人通常具有一种极为有益、但并非纯然是道德上的影响力。

    除了极端腐败的人之外,每个人都有荣誉感和羞耻心,荣誉更在各地都被认为具有特别价值。其理由如次。单独一个人就像荒岛上的鲁滨逊,他所能获得的成就非常有限。人的能力只有在社群中才可望发挥充分作用。当我们的意识开始发育之后不久,就会发觉心中兴起着要被他人看做是社会有用分子的欲望,那就是能尽到做

    (译者注:德文的ehre和英文的honour似乎是同义的,它包括“荣誉、信誉、名誉、崇敬、『操』守、节『操』”等含义,在下面讨论中,我们有时需要把是文的“荣誉”看做具有“信誉、节『操』”等比较具体的意义,才更能理解译文。)人的职责,而且能取得社会上的权益。要成为社会用的一份子,人们就得做到两件事;第一,每个人不管在何处都该做的事;第二,每个人出于自己之特殊位置而该去做的事。

    但是人们不久就发现,一个人是否在社会上有用,并非根据自己的意见,而是需要取决于他人的看法;于是人们就千方百计要让他人对自己有好感,把“他人的好感”看做价值重大。这是人生中本有的内在特质,我们把它民做荣誉感,而从另一角度又称之为羞耻心。在他人面前,眼看人家就要就一件事做出对我们的看法,我们的脸上就出现红晕,就是这种心理的缘故(让我们羞惭的事,包括我们明明知道自己无辜,或是所谓过失并未涉及绝对的责任、只是自愿承担者而已)。相反的,当我们相信或了解到他人对我们信任有加,我们所获得的勇气是无可比拟的;因为这情形意味着大家都会帮助我们、支持我们,众力共同抵挡人生的不幸,比之我们各自捍卫自己,要容易多了。

    为了获取人家的信任,也就是博得别人的好感,人与人之间维持着各式各样的关系,这就产生出多种不同的荣誉,其基础主要在于人与人之间要有分际,我们对各项承诺的履行,以及『性』的关系方面。所以荣誉主要有三种不同的类别——公民荣誉,职位荣誉,和两『性』关系荣誉。

    “公民荣誉”(civic honour)所含盖的范围最广。这一荣誉基于以下的假定:我们无保留地尊重他人的权利,永远不会为了一己所需要而使用不下当或不合法的手段。这种荣誉是人与人之间和平交往的条件;任何公然地违反这一和平交往的行为,任何会遭受法律制裁的做法,无不破坏公民荣誉,永远都假一处罚是公正的。

    荣誉的终极基础是一种认为人的品『性』永远不改变的信念;做过一件坏事,就意味着未来在相似的情境下的行为,也是坏的。这从英文的“character(品格)”一字可用来表达信用、名誉和荣誉的概念,作为说明。所以、荣誉一旦是丧失就无从恢复,除非其丧失是源于错误,例如当事人遭人诽谤或是他的行为被误会了。因此,法律提供有对付 言、诽谤甚至是侮辱的补救办法;因为“侮辱”虽然不过是谩骂,却可以看做是未说出理由的简单扼要的诽谤。这句话可以简短地说成:侮辱就是简单的诽谤。(the inxult is a summary slander。)我们谩骂骂他人,就表示我们没有真正的或真实的可埋怨对方的理由;否则,我们尽可把这些理由当做前提说出来,让听者自己去下结论,但我们并没有那么做,我们提出结论,却忽略前提,冀望人们会假定,我们这么做是为了长话短说。

    公民荣誉的存在和名称来自中产阶级;但是它适用于所有阶层,包括最高层的人士。没有人能忽视公民荣耀,它是重大的事,任何人都应该谨慎不可稍加轻视。人若是失信了,以后不管他怎么做,不管他身分如何,他就永远丧失他人的信任;丧失信用的苦果是无可挽回的。

    与“名声”(fame)的正面『性』质对待而言,我们可以说荣誉是负面的。因为荣誉并不是他人认为我们具有某些特质;它只是指一般所假定的若干革命品『性』,我们不可以缺乏。所以,荣誉不能说明某人怎么特殊,名声才能指出某人与众不同。名声是需要争取的,荣誉只是不可丧失。没有名声等于默默无闻,那只是否定的;但丧失荣誉是可耻的,那是肯定的『性』质。荣誉的这一负面特征,绝不可跟任何事情的“消极”『性』质相混淆;因为荣誉是纯然积极的。这是惟一由当事人直接所表现的品『性』:它完全视乎当事人所做和不做,与他人的行为或阻挠无关。这完全在当事人的能力和权力范围之内。我们稍后就能看出,这一区别可以把真正的荣誉或武士精神的伪荣誉加以分辨。

    “诽谤”是惟一可用来从外界限攻击“荣誉”的武器;驱退这一攻击的方法是用中肯的宣传驳斥诽谤,而且适度地暴『露』出散布诽谤者的真面目。

    我们之所以对老人敬重,是因为老人在他一生的过程之中,已经明明白白地显示出他是否具有荣誉;年轻人则尚未经过此一考验,他只是被假定具有荣誉。活得久(有些低等动物活得一样久、有的活得更久)和经验多(只是对这世界更熟悉),都不足以说明为什么年轻人应该敬重老人;如果只是活得长久,也不过是因为老年人哀弱而需要对他们体谅,并不需要敬重。很明显,皓皓白发总会使人发生敬意——一种真正内在的和本能的敬意。皱纹是年老的更可靠的表征,却不能激发敬意:我们从未听到人家说“皱纹可敬”,但“白发可敬”是常用的。

    荣誉只有间接的价值。正如我在本章开头所解释的,他人对我们的看法如果对我们会发生影响,只存在于对待我们的态度上,而且只限于我们是跟他们生活在一起,或是我们一定得跟他们打交道。但是,我们的人身和财物之所以在文明的状态中享有安全,应该完全归功于社会;不管做什么,我们需要他人的帮助,而他人之所以愿意跟我们交往,一定要靠他们对我们有信心。这样说来,他人对我们的看法,间接上对我们关系重大,尽管我看不出它对我们具有直接或立即的作用。西塞罗就持这一看法。他写道,“我同意基利斯波(chrysippus)和戴奥基尼斯(diogenes)的话,要是好名誉没有用处,它实在丝毫不值得去获取。”艾尔维修(helvetius)在其主要著作《论机智》(de l’esprit)中详细地坚持这一观点,他的结论是“我们喜爱他人的尊重,不在于尊重的本身,而在于它带来的诸多好处”。手段既然是不可能比目的更重要,那句“荣誉重于生命”、许多人大肆宣扬的话,正如我所说过的,是夸大其辞的。公民荣誉讨论至此为止。

    对于“职位荣誉”(official honour)的一般看法是,充任何职位的人真正地具有执行有关任务的资格。一个人在『政府』执行的职务愈大愈重要,他所担任的官位愈高愈有影响力,一般人愈是认为他在品德和才干革命上的优越使他适于担任该职位。因此,地位愈高,愈需要在头衔和官等上给予他更大程度的荣誉,其他人对他也更为谦恭有礼。一般说来,一个人的官位就含示他应得的尊崇,尽管民众因为无能力了解他的职位的重要『性』而所修正。无论如何,担任特别任务的人事实上比平民大众得到更多的荣誉,后者的荣誉主要是避免不荣誉。

    进一步说,职位荣誉要求担任某职位者对该职务敬重有加,这是替他的同僚和以后接任人着想。这就要尽责,对任何攻击,例如他未把责任适当地处理,或是他的职位对于公众福利无所助益,应予有力反驳。他必须证明攻讦的不当,诉诸法律予以惩处。

    在职位荣誉之下还有以其他身分服务国家社会的人士,这包括医生、律师、教师,以及其他受过专业教育、或是公认具有专业资格的人;简言之,任何对公众作出服务承诺之人士的荣誉。这就该谈到军职荣誉,这里“荣誉”一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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