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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窃贼的历史-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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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则是以窃取墓中所陪葬的珍宝变卖或私用为目的。
  孙茂堂又叫孙尚辅,是旧中国一个盗墓的匪首,而且是一名惯盗。
  1939年,他因盗墓被国民党政府关押1个月。
  1941年,他因盗墓被法院判处徒刑1个月。
  从1945年始,孙茂堂与同伙李海迁等数人组成了一个武装盗墓集团,采用的是隐蔽和公开相结合的盗墓方法。
  1946年春,孙茂堂与同伙挖掘一座古墓时,被路过此地的北平侦缉队的两个警察发觉。这两个警察见孙茂堂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盗墓,顿起贪心,就与孙茂堂讲条件,要求孙茂堂将挖出的珍宝分点儿给他俩。孙茂堂见只有两个警察,且手中无硬家伙,便一口拒绝。
  这两个警察见孙茂堂不理睬他们所提的条件,便威胁说,要回去叫人来抓孙茂堂等盗墓贼。
  孙茂堂一听火冒三丈,仗着他们有一枝手枪和一枝火枪以及人多的优势,根本没有把这两个警察放在眼里,只听他喊了一声:“伙计们,把他俩绑了!”这两个警察见势不妙正要撒丫子跑,可已经晚了,孙茂堂的同伙们三下五除二把这两个警察打翻在地,用准备捆葬品的绳子绑了个结结实实,并且用布堵上了嘴。
  “伙计们,先把俩小子放在一边,挖完了坟再说,老李,用枪看好他们。”孙茂堂吩咐其同伙。
  古墓被掘开了,葬品一件件被搬出,孙茂堂亲自清点过目,然后命手下的盗墓匪徒把所盗物品仔细包扎好,最后把两个警察活埋到古墓里。
  1946年12月,孙茂堂活埋侦缉队警察一事泄露,随即被捕并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在监狱里,孙茂堂结识了因绑票被判刑12年的梁栋。从与梁栋的交谈中,孙茂堂得知梁栋也是一个盗墓贼,并先后于1942年、1945年因盗墓被法院分别判处2年徒刑。
  盗墓贼遇到盗墓贼,可说是“惺惺惜惺惺”,孙茂堂在狱中与梁栋结成了盟兄弟,两人多次商量越狱行动。但由于看守太严,一直未敢轻举妄动。1948年,解放军围困北平城时,他与梁栋结伴趁机逃出监狱。
  北平解放后,孙茂堂与梁栋旧习不改,重新吃起盗墓这碗饭来。1949年1月至3月,他与梁栋盗墓7处,盗得殓物金凤凰、金花、金首饰等24件。
  孙茂堂将所盗之物一直放到1950年4月才变卖完毕。他将所得银元除了存放,还拿出一部分买了粮食等物品,以供享用。
  孙茂堂的家境一下子变得富有起来,引起了邻居们的猜测,他所住地方的东郊公安分局干警也感到蹊跷。经过暗访调查,得知孙茂堂还借给邻居朱某54块银元和2斗老玉米。
  东郊公安分局决定将孙茂堂抓获。上堂审讯时,孙茂堂将盗了7处墓的情况全部交待。
  1950年8月16日,人民政府将孙茂堂判处有期徒刑7年。
  1951年2月21日,孙茂堂与判刑7年的梁栋一同被送到清河农场5大队劳动改造。一开始,孙茂堂的抵触情绪很大,经常捣乱,并且与梁栋商量,出狱后再去盗墓,而且要狠狠盗一次,起码能够后半生花费的。
  政府干部并不因此放弃对他的思想改造,而是多方关怀他,体贴他,利用一切机会给他做思想工作,讲守法的大道理。经过一段时间的说服教育,孙茂堂真正体会到了新中国的温暖。渐渐地,孙茂堂的思想开始转变,终于认识到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是可耻的,他痛恨万分,决心重新做人。经过7年的劳动改造,他终于完成了从盗墓贼向守法公民转变的痛苦过程,成了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参见曹英编:《民国巨凶首恶大纪实》,团结出版社1994年版,第305~309页)。
 

四 偷窃技艺(1)

  窃贼的偷技一般是由师傅传授而来的。随着窃贼偷盗经验的积累,其技艺会越来越精。具有创造性的盗贼,也会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创造出新的偷技来。盗贼的传艺程序,不同于其他行当,不是徒弟找师傅,而是师傅找徒弟。在旧中国有一种说法,叫“屈死不告状,穷死不做贼”。这就是说,好人谁愿意拜师学偷窃呢?所以,窃贼一般是主动地四处物色徒弟,他们最感兴趣的还是十几岁的小孩。
  在旧社会,穷困人家的小孩子得不到温饱,家长也没有精力和时间教育孩子,所以一般小孩多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这正给了窃贼可乘之机。窃贼拉拢好人家孩子的手段一般是这样的:
  窃贼看好了传艺对象后,就慢慢接近他。等到与小孩混熟之后,就经常带他上饭馆,吃饱喝足之后还带他玩。穷人家的孩子从来也没有这样吃过玩过,自然十分高兴,对窃贼也百依百顺,完全听从和依赖窃贼。这样过了一段时间,窃贼会突然停止带小孩吃喝玩乐。小孩前一时期吃喝玩乐惯了,一下子没吃没喝,十分不适应,忍不住会问窃贼:“你怎么不带我出去玩了呢?”窃贼会说:“你也不小了,总不能老是让我带你出去,你要自己闯一闯才好,你愿意天天都下馆子逛园子吗?”小孩自然会赞同,窃贼就会趁机说:“那好,叔叔传你一门手艺,靠这门手艺你就会有钱吃喝玩乐了。你愿意学吗?”小孩当然会同意,这样窃贼就把小孩拉下了水。收了徒弟以后,盗贼就开始教小孩偷窃的手艺和技巧(参见范春三、袁东旭编著:《旧中国三教九流揭秘》'下'中国社会出版社1997年版,第707~708页)。
  盗贼所教偷窃的手艺主要有手法和眼法两部分。
  手法:主要教练偷窃动作的快捷准确。训练的方式多种多样。如最初练习时,抓一大把豆子撒在地上,让徒弟以最快的速度捡起来,反复练习后,徒弟的动作就快捷多了。然后,盗贼在装满米的缸中放入若干铜钱,让徒弟用两个手指去夹,必须每次都夹到而且动作要快,否则就会遭到打骂。经过长期的训练,徒弟的手指就会非常灵活,夹取物品既快而准。此外,还有在滚油锅中夹物的练习,主要也是练速度的极度快捷。据传,许多窃贼高手都有在油锅中夹物而不伤的本领。手法练成,夹物快如风,所以许多盗贼偷窃财物时,常常是在与被偷者接触的瞬间就能把钱物窃到手,等被偷者发现丢了东西时,还完全不知道是何时被偷的。
  眼法:主要是教练如何一眼就能找到藏钱的部位。窃贼在身上的某个口袋放上钱,从徒弟面前走过,让徒弟指出哪只口袋有钱,哪只口袋没钱。开始,徒弟不一定能看出来。经过不断地调教,说明藏钱不藏钱的口袋有什么特点,不久,徒弟就可以准确地辨认出来。接下来,师傅就带徒弟到大街上去看,让徒弟指出行人中谁身上带了钱,放在什么地方,看得多了,小徒弟也就会练就准确的眼法,一眼就能看出藏钱的地方。
  窃贼在教了徒弟这些基本功之后,再教偷盗的技术。
  窃贼中有不少高明的师傅,他们根据自己的实践,总结出一些偷窃技巧。盗贼最常用的偷技有:
  锦囊偷技
  是指窃贼用手指对衣袋里或提兜里的钱物直接盗取,这是盗贼最普通的作案手段。偷窃的主要方位是被偷人的衣袋或置放钱物的包、兜等。手法是用探、开、抠、夹等,特点是轻快如风。其中偷外衣下部口袋或外裤的外兜这些没有防范的位置,黑话叫“白给”。也就是说,如果把钱物放在这样的位置,是“白给”小偷。
  有的人会有这样一种误解,认为小偷一般偷隐蔽处的钱物,不会想到人会把钱放到明处,越怕偷,越会被偷;不怕偷,小偷才不会来偷。其实这种看法是没有道理的。把钱放在外衣口袋里和外裤兜里,小偷一看就能看出来,怎么不会偷呢?而偷这样位置的钱物对小偷来说可谓轻而易举。不论一般人自以为十分注意,随时防范,但因为放在这样的位置小偷太容易得手,所以小偷常是在碰你一下的刹那间就把钱偷到手,让被偷的人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偷的。钱放在上衣兜里也一样,自以为衣兜在胸前,目光可随时看到,便于看护;而且两手在胸前,发现小偷也容易抓住。但小偷偷这样的位置也很容易。他只要制造一种特殊情况,分散被偷人的注意力就可办到。比如,路过时挤一下,手就把上衣兜里的扣子弹开,钱就偷到了手。钱藏在隐蔽处,比如把钱藏在西服内侧兜内,兜中又缝了一个兜,两个兜都按了拉锁,形成两道防线,自以为这种“兜中兜”绝对保险,但就是这样防范,同样也会被窃。
  曾经在一个饭店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个毛毛愣愣的人端了一碗汤走过,不小心把汤溅到另一男人的西服上。那人慌忙拿出手绢来替那男人擦汤渍,又一个劲地道歉,弄得那男人生不起气来。不一会儿,那端汤的人吃完饭从容离去。穿西服的人一直没有发觉自己的兜被掏了,因为他根本没有想到两道防线的兜也会被偷。等到他吃完饭要付钱时,才发现兜是空的。
  用钱币或刀片割口偷窃,黑话叫“开口儿”,或“剃胡须”。其手法主要是快捷地划开对方的衣兜、提包等放置钱物的部位,像动手术一样。这种划技也是最常见的。主要是在人多热闹场所,盗贼趁人多拥挤之机,用刀片迅速划开衣襟兜口。由于看准了部位,出手极快,所以很容易得手。车站售票处、拥挤的公共汽车和繁华热闹的商店都是小偷们光顾最多的地方。
 

四 偷窃技艺(2)

  遮挡偷技
  这也是窃贼们最常运用的一种偷技。所谓遮挡,是指小偷用物件遮住被窃者的视线,掩护作案。用衣服遮挡是最普遍、最常见的方法。这种方法是无论冬夏,小偷总在臂弯里搭一件衣裳,夏天搭衬衫,冬天搭大衣,春天搭风衣。这是一般人也常有的情况,所以小偷这样做不会引起人们的奇怪。这类小偷到商店去作案时,与一般顾客一样看货选货,同时寻找作
案目标,找到以后就凑过去,一边向被偷人靠近,一边向售货员问话:“那件多少钱?”还没等售货员回答,小偷的手已从臂弯的衣服下伸向被偷人的衣兜,刹时钱就到手,被偷人很难发现。
  用纱巾遮挡,则是女贼常用的手段。曾有一个人从银行刚取出几百元钱,就被一个女贼跟踪。女贼从他取钱到出门,一直跟着。行走中,正巧吹来一股风,卷起灰尘迷了那人的眼。那人正在揉眼时,忽然一条纱巾被风吹落在他胸脯上。他正要去拿,年轻漂亮的女贼飞跑过来,抓住了纱巾,同时,他觉得胸脯被那女子碰了一下。女子笑着说:“对不起!”拿起纱巾走了。女子走后不久,他要乘车时,发现钱没了,此时女贼早已不知去向。
  窃贼可以用来作为遮挡的物件极多,有的用提包,有的用帽子,还有的抱一个小孩。总之,只要可以用来挡住被偷者视线的东西,都能派上用场。遮挡成功,钱物也就到手。
  掉包偷技
  掉包偷技,也是扒贼常用的偷技之一。所谓“掉包”,就是窃贼事先准备好与所掉之物相同的物品,用以取代要偷的物品。所备之物多是徒有形而不值钱的东西。如皮箱只是外形相似而内装破烂,大衣只是颜色相似而质料相差很大,等等。掉包行窃,被窃者往往一时难以觉察。原因在于没有心理准备,而且视觉上一时也难以分辨外表、式样、颜色相同的物品有什么异样之处。
  掉包行窃在车站或列车上最常见。在候车室候车时,旅客常把提包放在地上,小偷就会把相同颜色样式的提包也放在附近。当旅客稍不留心之时,小偷已把提包掉换。在列车上也常发生这种事情,而且很难发觉。旅客把提包放在列车行李架上,窃贼也把同样的提包放在附近。
  在列车上掉包的机会很多。盗贼一般是趁旅客上厕所、吃饭或下车买东西时,事先把包串换好,到下车时从容地把掉换的提包带走。但这容易在事前发现。因而,高明的窃贼多在下车时,一只手先拎自己的包,一只手推他人的包,在把自己包拎出空位的一瞬间,别人的包已经串到自己包的位置上,这个动作的完成也许不到一秒钟,而且还用身体作掩护,挡住人的视线,在人们根本没有察觉的时候提包已经被掉换。
  掉包的情况和场合相当多。比如准备结婚的青年男女去珠宝首饰店购买首饰,把包放在脚下或一边。在他们用心挑选首饰时,提包已被小偷掉换。在公园、在游艺场所,人们集中注意力看表演,放在地上的提包也容易被掉换。
  “金钟罩”是掉包偷技中一种特殊的偷法。即特制一种大号手提皮箱,内空无底,上置暗扣。窃贼也装扮成旅客,上车乘船。旅客在环境嘈杂之际,难免手忙脚乱,窃贼趁混乱之时,将特制皮箱罩在旅客的皮箱上,提携而去,旅客一转身就不见了自己的皮箱,也发现不了窃贼已用特制皮箱罩去,只能四处盲目找寻。这种贼法,就叫“金钟罩”,也名“罩棺材”。
  用计行窃
  一是美人计。主要是逢年过节在列车上或拥挤的汽车里作案。列车上拥挤着探亲的旅客和旅行者,钱包中大都有钱。窃贼看准机会,让一名颇有姿色的女贼,在拥挤的车厢里物色对象,一般找上了年纪的男人。女贼看准后便靠近他,往往是用胸部贴着男人的背脊,那个男人还以为是车厢拥挤,飞来艳福。当他正想入非非之际,女贼已偷偷地将他后袋的兜扒开。若被发觉,女贼便会大叫男子对她“非礼”,旁边立刻就会有她的窃贼同伙“见义勇为”,向男子脸上大挥其拳,“猎物”被打,也有口难言,不知内情的乘客也会跟着责骂男子。此时,女贼早已将赃物迅速转移给另一窃贼。任那男人据理力争说自己的包被扒,再也无人相信了。
  二是布置惊奇场面,吸引人注意,趁机下手。窃贼常利用人们的好奇心理,欲知其妙而售其奸。如派出一对男女青年窃贼在闹市中互相拥抱,故作亲热,吸引街上行人贪看。其他窃贼就抓住一些看得如痴如醉的走神者,趁其神不守舍之际扒走其钱包等物。
  三是故意抛物,主要在酒店饭馆作案。一般到用餐时,酒店饭馆里的客人都比较多。他们只顾吃喝或说话,往往不注意放在身边的手袋、提包等物,窃贼们就趁机作案。他们常是二三人一组,也扮作等位的客人,其中一人在要偷窃的对象跟前故意掉下杂物,另一人就乘那人帮着捡东西时迅速将对象的手袋或提包扒走。此时掉物的窃贼还故意千恩万谢,其实是掩护同伙有充足时间脱身。
  四是用苦肉计。窃贼通常在公共汽车或电车出入口处故意发生争吵,一般是两人对骂,之后便“大打出手”,造成人群集聚、交通堵塞,使人无法出入。其他的窃贼便趁人不备偷盗钱物。待得手后,两名对骂者就停止吵骂,很快便自动消失在人群之中。
 

四 偷窃技艺(3)

  窃贼为了得到不义之财,所用的计策是相当多的,可以因时因地因人而使用不同的计谋,所以令人防不胜防。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偷窃技艺也在不断开发与创新。两宋时,实物货币基本上已全部退出流通领域,不再参与支付范畴。这样一来,作为支付手段的银钱,或者纸币,人们在利用它时,一般都是贴身携带着的。随着人们对货币便携程度的加强,对偷窃者来说,其盗窃
时的风险度也随之增高。在这种高难度盗窃的逼迫之下,从而造就了一代偷儿作案本领的全面更新。
  《武林旧事》称:“若之地,则有剪脱衣囊环佩者,谓之‘觅贴儿’。”这是用剪子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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