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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窃贼的历史-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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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的风险度也随之增高。在这种高难度盗窃的逼迫之下,从而造就了一代偷儿作案本领的全面更新。
  《武林旧事》称:“若之地,则有剪脱衣囊环佩者,谓之‘觅贴儿’。”这是用剪子刀片之类工具,专找悬挂在身上的“小钱包”下手。有些人用围在腰间的“大钱包”,小偷也有对付手段,诀窍在于配合得法。《随隐漫录》里举过这样一个实例:
  有人摆场子卖药,观者如堵,腰缠大钱包的人也挤在人群里看,翘起脸,伸长颈,踮起脚,但两手始终护持腰间不放,算是提高警惕了。偷窃团伙来了,其中一个贼就地取材,捡起一根树枝,对准护包人的脖子上一刺,护包人的迅速反应是用手去抓痒,就这么一瞬间,腰里缠的大钱包被解开拿走了。
  北宋时,开始流行一种纸币,叫“交子”,据说最先出现于四川,于是四川偷儿又相应发明了在手指间挟藏薄刀片割窃“交子”的“专利”,颇类似于近代都市中的“割包”。《折狱龟鉴》上对此有所记载:“蜀民以‘交子’贸易,多置衣带中,而盗于爪甲间扶刀,伺便微取之,至十百而不败,民甚病之。”后来,彭思永任盖州路转运使,兼摄成都府事,想方设法才抓住一个,供出了不少同伙。
  团伙性的上门撬窃,宋时也还不少,但手法已较过去高明很多。岳珂在《桯史》中记载,九江有一周姓人家,家住在太一观前,养了几十条狗看家,“皆西北健种,晨绁昏纵,穿窬者无敢睨其藩”。某日,拿钥匙开锁,略觉异常,及打开箱笼一看,贵重物全被盗空了,不知不觉中还搞不清是哪一天失窃的。“亟集里正视验,迹捕四出,查莫知所从。”足见偷术缜密巧妙。后来因其中一偷在使用赃物时“失风”,才依其口供将同伙陆续抓获。
  偷盗牲畜及家养动物等,也是窃贼弄钱寻利的行当,其手法也甚令人叹服。宋太宗时的通告里,将“相聚赌博开柜坊”、“私销铜钱为器用”与“屠牛马驴狗以食”并列为明令禁断的三项社会公害,可见其时此风很盛。
  岳珂说,他在京城旌忠观前住家时,养过一只青色猫,很能捕鼠,家人全喜欢。一天中午,猫跑出门外,再没回来过,悬赏寻找亦无下文。岳珂还回忆起他儿童时,家养的一头牛被人偷了,进而听人说百里之外有伙人因分肉不均,打起架来,找官府解断,哪知这肉还是偷来的一条牛。“后推其日月,乃同一夕”,不过令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盖远在百里之外,牛举趾缓,迄不知何以致也?”
  后来,有个“能知阎里之奸”,即通晓这帮市井无赖活动的人,向他作了点内幕披露:和宁门有个招牌称“鬻野味”的熟食店,所卖卤味肉丰而价格便宜,市民们都爱去买。其实原料就来自临安城里的家养猫狗一类。狗是晚间去偷,猫则公然在白天攫取。京都人住房紧张,猫常在外嬉游,小偷抓起来就往怀里一揣。如有人察觉跑上去问他,他必先反问你的猫是什么颜色,然后从袖管里甩出猫尾巴来让你看,准让你没话可说。什么缘故呢,他手里照例准备了十几条猫尾巴。京都里的人,大都没有追究坏人坏事的习惯,知道对方是偷猫贼,但只要没偷自家的,也就掉头离开。结果到了夜晚,猫儿、狗儿就下了“鬻野味”的厨房了(参见岳珂:《桯史》卷十二)。
  还有偷牛之法,也极简便。牛嗜盐,偷儿准备一钩、一绳、一竿,绳钩束在腰带里,竿儿拿在手里当拐杖,谁见了也不会起疑心。到了夜里,将缚上钩子的绳子从竹竿中穿过,溜进牛栏,先给牛吃一点盐,牛舌头一伸出,即用钩子钩住。牛负痛要撞人,终隔着一竿距离撞不着;要喊,有个钩子在,喊不出。偷儿能奔多快,牛也只好拼命跟着奔多快,老黄牛便成了快马。后来岳珂又去请教一个专门捕拿偷贼的吏员,全得到证实。遂大叹:“嗟夫!盗亦人耳,使即此心以喻于义,夫孰能御哉?”(参见岳珂:《桯史》卷十二)
  岳珂所述中点出来的“都人习尚不穷奸,虽知其盗,以为它人家猫,则亦不问”的自私心态。其实,这是当时社会风气的写照。这其中,甚至包括一些吃官俸食“君禄”的“公人”,也往往因事不关己而漠然视之。这种心态,又恰恰成为盗贼们得以公然逞奸的条件。《梁溪漫志》中记有这样一件事:
  有个官员调职京都,租了房子住下,常在门前一家茶馆中闲坐。茶馆旁有家染坊,每天都有许多染过颜色的绢帛布匹之类在坊前高高挂起晾晒。某日,这个官员正在茶几边呆坐,发现一些人在染坊前转来转去,像是要偷染坊里的东西。正惊异间,有个人走过来,附在他的耳边悄声说:“我们想偷染坊里晒的布,请您别声张。”官员竟回答说:“这关我何事?我才不饶舌呢。”那人连连称谢而退。
  官员私下想,那些布挂在通衢之前,又是大白天,万目共睹,你们“若有术可窃,则真黠盗也”。于是睁大眼睛看好戏。“但见其人时时经过,或左或右,渐久渐疏。薄暮,则皆不见。”官员笑了:“都是些说大话的,果然骗我。”这才想起肚子饿了,起身回房间,“则其室虚矣”。
 

四 偷窃技艺(4)

  比较起《庄子》里所述偷贼行窃时,先入者“勇”、后退者“义”的那等先秦时的作案现象来,两宋窃贼的“智慧型犯罪”,真可谓大有“长进”!
  “趁火打劫”也是窃贼惯用的偷技之一。他们确实是趁别人家着火而实施偷盗术。这些窃贼作案的手法通常有两种。
  其一是:家中失火,妇女必惊惶失措,呼夫觅子,左手提箱,右手抱篮,抢出一些东西后,她们心中总也舍不得家中的其他财物葬于火海,急欲冲进火海再抢出一些东西来。窃贼利用妇女们的这种心理,便趁机上前,装作好人,殷勤地表示愿意为妇女照看物品。妇女此刻正盘算着有人代为看管物品,自己好脱身再取其他物品,于是不假思索,急忙将物品交予窃贼看管。待妇女返身回来,放物品的地方早已空空如也,贼去物空。
  其二是:窃贼选择紧贴起火处的一家,破门而入,声称要替主人搬出物件。且不容分说,肩扛手提,冲出火海,转眼间已不知去向。这个时候,主人往往还以为遇到好人,心中正感激呢。纵然主人内心有所疑虑,但火势瞬间将至,急欲搬出物件,哪里还有时间细问究竟,只得听之任之。直到最终不见了搬出的物件,才明白自己上了当。
  “投石问路”,是潜入人家作案时必要的一步。就是丢下石块,发出响声,以试探房中人是否已经熟睡。如房中人尚未入睡,听见声音,必然会高声问询。此时,有经验的小偷就会装猫叫,或用手搓竹筷,发出像猫偷吃食物的咂嘴声,让屋里的人以为是猫而放松警觉。窃贼投石问路的方式还有:掘了洞以后,先伸进一条腿晃动,或用棍棒裹了衣服伸进去晃动,试探有无人或狗。倘没有动静,再潜进房行窃。
  “进屋先掩门,诚心诚意摆杂物”。这是小偷进屋行窃前的又一个安排。就是潜进屋后,首先将进出要道的门闩都拔掉再掩上,这样万一失风便于很快扒门逃走。掩门也是为了避免屋外行人看见门户敞开而生怀疑;在房前随手摆放几件杂物,是防止主人惊觉后,会起身捉贼。一旦此事发生,追贼出来的主人受到绊阻摔倒,窃贼便趁机逃走。
  “咳嗽不起床,鞋响不出房”。窃贼行动时被主人发觉后,如听见咳嗽、鞋响等诸种情况时,有经验的窃贼不会害怕,因为他揣摩此时房中人也存有畏惧之心,发出声音或弄出鞋的响声是为了壮胆,是虚张声势。面对这种情况,一般的窃贼都觉得,房主也会害怕窃贼执凶器伤人。正是由于怀着这样一种揣测心理,所以他们可以处变不惊,即使是发现了什么新的情况,此时窃贼也可以从容逃走。小偷一般是“不怕高声喊,独防暗里揪”。房主高声吆喝往往是用以壮胆,不一定会来阻挡小偷,所以不可怕。小偷就是怕有的房主身怀武功,胆壮心定,发觉有贼后并不声张,而手持棍棒,暗中躲在贼人身后予以袭击,碰到这样的房主,小偷就“失风”倒霉了。
  富有经验的窃贼在行窃遇到意外情况时,常能应付自如,显示其处变不惊的“机智”和“歪才”。这类小偷常自诩为“有宰相之才,而无宰相之福”。如有一个白天行窃的“白日撞”小偷,一次在一家屋内窃取客堂供桌上摆的铜锡物件时,刚巧碰到屋主人回家。主人看见一个陌生人手持铜锡物件,不禁愕然。但小偷却镇静自如地对屋主人说:“要不要买供器?”屋主人生气说:“不要,不要!”一面说,一面将小偷赶出门。当屋主人定下神来,察觉到自己家中供桌上的铜锡物件不见时,才省悟被窃,再找窃贼时,早已无影无踪。还有个“黄昏探”,即趁天色渐暗时下手偷盗的贼,在“窑堂”(即屋子)内动手时,巧逢屋主人返家,“黄昏探”便急中生智,马上来一个人身倒立姿势,屋主人一看惊慌失措,呆似木鸡地立在一旁,小偷从容地夺门而出。
  随着社会的发展,偷盗技艺也越来越繁多,越来越高超,所借用的工具也越来越现代化。
  开天窗的秘密:此方法专门用来偷窃玻璃门窗内的陈列品。这种偷窃方法是:先用金刚钻在玻璃门上划一圈,立即用橡皮在圈外略一磨擦,然后移到圈中心粘上,运用腕力向外轻轻提起,由于橡皮的吸力作用,玻璃就顺着吸力随橡皮一起出来。“天窗”打开了,小偷就可以把里面的陈列品尽情偷出来。搞这种偷窃行为时,手法一定要娴熟,要是圈划得不圆,或线划得不齐,难以吻合,在提起橡皮后,玻璃就会因断裂破碎而发出响声,使事情败露。
  戳天表的秘密:“天表”,是指晾晒的衣服;“戳”是指用工具把衣服戳下来。专用来干这一行的窃贼,被雅称为“戳天表”。这种偷窃方法是:用一根长竹竿,将每节都截断。再用长绳一条,从竹竿中间穿过,其中绳的一端打上一个大结,另一端则露在竹竿的外面。这样,出门在外时,可以折叠起来用布包着,带在身边,不易被人察觉。等到了目的地,就将竹竿掏出来,用力一拉绳尾,使竹竿的节与节相衔接,竖立起来。这样,被截断的竹竿就又恢复了以前的长度,而且与原来一样硬实。用它去戳别人晾晒的衣服,即使衣服挂得再高,只要在竹竿顶端系上一把铁钩,往上一戳,衣服就掉了下来。用这种方法偷盗,往往极易得手。
  窃贼偷盗的技艺还有许多,还里就不一一描述了。
 

一 剪缕割络类(1)

  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窃贼的类型划分也在不断变化之中。
  但总的说来,由于窃贼通常是以非法方式来获取与衣食住行紧密相连的财物,故其类型的变化虽有不同,仍可根据其活动范围、行窃方式来划分不同的类型,并分析出其行为特点。
  江湖中人认为,窃贼中最高的“段位”为“调白”,几近于神怪,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大盗”。“调白”中又分“上八洞”、“下八洞”。所谓“上八洞”者,行窃时无须被窃者露财,即可知其财物的所在,然后默运潜移,将财物摄走,而失主全然不觉。待失主发觉财物丢失后,往往百思不得其解。所谓“下八洞”者,虽比前者略逊一筹,但凡是眼能见到的财物,也均能摄走。这些近乎于传说的东西,并不足以说明窃贼的普遍情况。窃贼之中,确有技艺高强之贼,能够在被窃之人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将财物窃走,能在极其高险的地理环境和人为环境之下进行偷窃活动。至于可以“默运潜移”的窃贼,恐怕只是人们的想像和一定程度上将窃贼神化而已。
  根据窃贼所偷窃的不同的作案对象,可将窃贼分为以下几类:
  这类窃贼专门偷窃他人的口袋或随身携带之物。其称呼大体上有以下几种:“插手贼”、“剪绺贼”、“绺贼”、“小绺”、“小李”、“小利”、“老荣”等。“绺”原指系荷包的丝线,插手贼常剪断此绺以行窃。通常把用手掏包的窃贼称为“清手”,把用夹子夹、刀子拉等手段偷窃的窃贼称为“浑手”。
  《燕京杂记》中有这样的说法:“窃行道人佩物者,南方谓之‘剪络’,京师谓之‘小利’。”“剪绺”是窃贼的老称号了,“小利”这个称呼又是怎样来的呢?据叶盛在《水东日记》里的解释,“小利”应是“小李”,而“小李”则是明代时北京城里一位著名的窃贼,以后干这行的人,便都被叫做“小李”了。
  窃贼的剪荷包(即他人的衣服口袋),与抢劫也没有多大差别。“方其割物时,旁见者不敢言,言之即以暗刃相仇。”(参见《燕京杂记》,转引自韩大成:《明代城市研究》)能够威风到这般程度,是因为行窃时有同伙帮忙。同伙可以是一个贼窝里出来的,也可以是临时结成的。如《镇吴录》载,苏州地面上常有贼头“招引四方无籍棍徒在家窝养”,“日则引令街市掏摸剪缕,夜间或在河路钻舱,或在陆地穿窬,得财分用,倏来倏去,踪迹靡常,大为民害”。
  清代青浦知名人士诸海香说过这样一件事:他的朋友魏容在市上拾得一个小布包,里面尽是小刀剪子之类,式样不一,搞不清派什么用场。便于走进茶馆后,顺手置包于桌上。不一会儿,陆续有人前来搭讪,态度都很殷勤,但说出来的话,却像“词隐语”,让人摸不着谜底。最后,魏容总算意识到这一切都与桌上这个小包有关,便告诉对方这是他捡来的,于是“诸人仓皇散去”(参见诸海香:《明斋小识》卷九)。
  这类窃贼行窃时所用的工具,如刀子、剪子等,都是自己制作的。有的是用一枚铜钱把一边磨薄,其锋利无比,黑话称“康熙皇”,藏于手心用来拉剪行人的衣兜;有的是把剃刀片取下一块,镶嵌在戒指上,轻轻一摸即可将衣兜拉破,且不易觉察,谓之“开天窗”。技术高明的窃贼,能从外衣一直割到他人的贴身内衣,刚巧把袋底割破,却不伤及身体分毫。钱物摸出,失主毫无察觉。甚至乡下人放钱的束腰肚兜,照样扒窃不误。
  此类窃贼的偷技娴熟,使用手法多种多样。他们一般是想方设法先分散他人注意力,或故意造成人流拥挤等现象,然后趁行人不备时,将财物偷走。其名目有:
  “告一状”——同伙将行客猛力一撞,乘其惊恐之际下手偷窃;
  “打短壁”——由同伙环立行客周围,窃者行窃后溜出逃走;
  “兜风”——瞬间将迎面而来的行客财物偷走,这需具有高超的偷窃本领;
  “顺送”——尾随行人之后,伺机窃取财物;
  “二仙传道”——掏腰包后立即转递给同伙,即使被窃者发觉后也不易查出。
  如果被窃者用手护住衣兜,这叫“五将军把门”,必须分散其精力,使其将手松开;如果被窃者的衣袋用卡针卡住,这叫“戴笼头”,就要用刀割取,即“开天窗”。
  剪缕类的窃贼每次出动时,至少有助手一人相伴。到了行窃现场,他们表面上装作互不相识,不打招呼,只是用眉目来传递信号,一般人不易看出他们之间的关系。这里,笔者为了叙述方便,将动手行窃的人称为“主窃”,将其助手称为“副窃”。
  “主窃”开始行动时,往往是先示意“副窃”,要“副窃”向行窃的对象身上一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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