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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昆鹏] 一个老流浪汉的自述-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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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第6期   … 每期一星
昆鹏
    唉,既然你们非得要我讲,那就讲给你们听好了。其实不是我不想讲,而是我这辈子实在没什么精彩的,除了流浪,还是流浪。当然,流浪生涯中偶尔也会有那么一两支小插曲……算了,不打岔了,喝了这杯我就给你们讲。
    从哪儿说起呢?万事都有个根,反正是你们求我说的,别嫌我罗嗦,让我从头讲好了。
    那时候,我还年轻。到底多大,记不清了,反正是刚从比斯星球——就是我的母星——一个不算太有名但还过得去的大学毕业出来。对了,我本来是学医学的,不过对各星族的语言、文化特别感兴趣,经常不务正业,看些这方面的闲书,以致耽误了学业,勉勉强强才毕了业。我向来自傲于语言方面的才能,就索性不提医学,想凭着语言才能挣个好职业,没料到却到处碰壁。
    嗨,甭安慰我,我早想通了,没什么可垂头丧气的。那年月,比斯星上就那么回事,你说得不错,别的星球上也差不多。学生们靠着关系进大学,再靠着抄袭啦,同教授拉关系啦,总能拿个高分,混个好职业,或者也留校混个教授,没什么好夸耀的。等他们爬到教授,也就那个样子,看看现在有些学者们什么水平,咱们心里都清楚……
    好,好,不说这个,喝上一杯我就说正经的。上了年纪,是爱唠叨。
    该说哪儿啦?啊,教授们。对,别看我勉强毕业,可我凭比斯星三个漂亮的太阳起誓,那可没有一个字是抄来的。总之,我一个穷学生,又毫无背景,怎么能找个工作安身立命呢?终于我一狠心,用身边所有的钱买了一张星际航班的单程票,离开了比斯星。我一心要找个干净的星球生活,永远离开那乌烟瘴气,让我窒息的黑比斯。
    我到了离比斯不远的一个星球,因为我的钱只够到那儿,可是,那儿也和比斯一样。我失望了,只好打打零工,偷偷看几个病人(我没有那儿的工作许可证),好不容易凑够了钱,又搭星际航班去另一个星球。就这样,一个星球又一个星球,不停地寻找又不断地失望,我成了一个星际流浪汉,身无余财,除了一身衣服,就是攒了满脑子的语言知识、行医经验,还有一肚皮不合时宜的见解。
    这种生活也不错,是不是?自由自在的。我打定了主意,哪怕漂流一生,也不在龌龊的星球生活。可是,一个小小的意外中断了我的流浪,那是我在乘坐卡诺星际航行公司的航班时,不小心睡过了站。航班的指令长看我一副寒酸相,认准了我是故意逃票的,非把我赶下飞船不可。甚至还没到下一站,就迫不及待地把我抛在了一个恒星的第三颗行星——蓝星上。
    那是个未设站的星球,因为蓝星的人们还没发展到与其它星球进行交流的程度。星际法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影响这种星球的文明进程,所以星际航班是不会停在那儿的。可是那个指令长——我真不知该恨他还是该感激他——竟完全不负责任地把我抛在那儿,大概也算是对我的惩罚吧。
    我被抛弃在一个黑暗的地方,眼睁睁地看着那圆盘似的航船一掠而逝。孤零零地待在那未开化的星球上,真不知该如何是好。这倒不是指生存方面,你们也知道,宇宙间的智慧生物在外形、生存条件、生理功能上是相似的,蓝星上既然有智慧生物在发展,我当然也就能生存。我甚至还听说蓝星的空气、植物,尤其是水很可爱,外星的阔佬们常常乘私人航空器去轻松一番,当然,对于星际法,他们是根本就不必考虑的。我指的是我该做点什么?我可没有私人飞船,这意味着我再也不能漂流了,这个原始的星球将成为我的终身流放地。我就孤单单地在这里生存下去吗?或者能和这里的野人们共同生活,如果他们不把我吃下去的话。谁知道呢,也许在我身处的这片地方压根儿就没有人迹。
    我默默地坐在石头上,瞪着遥远的星星,胡思乱想直到这个星球在出现。周围渐渐明亮,薄雾若聚若散,清新醉人的空气让我浑身轻快得想高高跳起来。我精神一振,仔细打量所处的地方,这是个树木葱茏的山谷,林壑幽静,宛若仙境。这时传来了好似鸟儿的歌声。我早就听说蓝星的鸟儿歌喉动人,比多尔顿星的鸟儿歌声还美。卡里老兄,别生气,你要是亲耳听到的话就会承认的。
    在此起彼伏的歌声中,有一个声音最悦耳。我迷醉地听着,不知不觉学着那歌声,很快就忘却了忧愁,忘却了这里是蛮荒之地,只觉得人间仙境不过如此,干脆跳进清洌的湖水中,尽情享受这天堂里的每一分好处了。
    正在我忘形地抚弄湖水时,一个身影出现在岸上。我急忙寻找我的衣服,却发现在那个人手中。我只好僵立在湖水中,不知那人是善意还是恶意。
    唉!我怎么给你们形容,我怎么才能让你们明白我当时的心情与感觉?想一想吧,我刚被放逐到一个落后的星球上,正赤裸裸地在湖水中洗浴,却意外地发现一个美丽的女孩子正看着你。那是个很年轻、很干净的女孩子,就像我一心寻找的干净的星球一样。一望而知,她是属于这片山林的,同山林一样迷人,而且从她身上,我看不出野蛮的迹象。
    她手里正捧着我的那件长长的外衣,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充满了兴奋与梦想。“喂,你是从天上来的吗?”她问,指了指淡蓝色的天空。
    我点点头,心想原来刚才那个最动听的声音不是鸟儿,而是她。我学会的是她的歌声。
    她又仔细地看着我的外衣,又问:“那么,你是神仙吗?我只听说过七仙女游天池,不知道男的神仙也会来。”
    我听得莫名其妙,就靠近她想拿回衣服。她很快闪开了:“不行,你得先答应我不回天上去,我才给你。”
    她可像比斯星上的太阳一样美丽啊!就算她赶我走我也不愿走啊。我自然真心实意地点头,这才取回衣服。
    我穿戴整齐上了岸,看到她正忙着编一个小花环,就在她身边坐下,想从她那儿了解这个星球。
    “你怎么知道我从天上来?”
    “你的衣服嘛!长辈们说‘天衣无缝’,你的衣服就没有针脚,凡人做不出来的。”
    “这不是做的,是细胞按要求生长的,所以没有缝。”
    她迷惑地看着我:“我听不懂。”
    “没什么,我乱说的。”我后悔忘了她是这个落后星球的人类,赶紧转移话题,“你的衣服也很漂亮啊。”
    “别取笑我了,这是我用自己织的粗布做的,哪儿会好看。”
    “你穿着就是好看。”
    她的脸红起来了,眼睛也不再望着我:“我得走了。我把羊群留在那边了,得过去看看。那你也回天上去吧,我不把这事告诉别人,没人会打搅你玩耍。”
    “我不回天上去了,我就呆在这儿。”
    她偷偷瞟了我一眼,头埋得更低了,细声说:“我真得走了。”
    她缓缓走去,我听到她的歌声在林子里渐渐飘远。又无事可干了,我坐回到刚才同她说话的地方,看到她编好的小花环正放在地上,就捡起来,反反复复地看,反反复复地回想她的到来与离去。在太阳到头顶的时候,我开始学着编花环,一直到天色暗下来,才停手休息。
    第二天,鸟儿早早就把我唤醒,我又笨手笨脚地编花环。想不到我这个在宇宙间纵横来去的星际居民竟然这么笨,一直到她的身影出现才编好一个奇形怪状的大花环。
    这次,她把她说的羊群都带来了,是些白白的小东西,在绿草地上更显可爱。趁她正忙着把羊拢在一块儿,我想把花环套在她颈上,但是花环太大了,顺着她的肩膀滑下来,连她的双臂都圈住了。她吓了一跳,却没有生气,只是娇嗔地瞪了我一眼,又格格地笑起来,清脆的笑声像歌声一样飞扬。
    我们就这样每天在湖边聊天,其实总是她在说,我在听。她总是问我天上什么样儿,我却说不清楚,于是她就给我讲她的村落,她的父母,她的小羊。虽然她说的我也不大明白,可是我很喜欢听她讲述。她讲得最多的是她从老人们那儿听来的数不清的故事,都是些很美的关于蓝星人的生活的故事,也有一些牵涉到我们宇宙人。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躺在草地上,看着鸟儿在天上飞来飞去,我问她:“你讲了那么多故事,可是没有一个像我们的。你说,有人和我们一样吗?”
    “有的,可是我不给你讲,你会笑我的。”
    “讲吧,不然我就不信有人会像我们这样。”
    “真的有,我拿你的衣服就是从故事里学来的。”
    于是她给我讲,有一个勤劳善良的砍柴郎,在天池边遇到正在洗浴的七仙女,他藏起她的衣服,使她不能回天上去,终于她们相爱,结婚,生儿育女。讲到这儿,她停住了。我逗她说:“难怪你抢我的衣服,原来舍不得我走。”她却一言不发,我抬起头来一看,她已满面泪痕。
    “你怎么了?”
    “他们太像我们了。”
    “那又怎么样?这不是很好吗?”
    “不好,结果很不好。后来,七仙女的妈妈把她抓走了,不许她和凡人在一起。”
    我想,那准是某个阔佬的千金来蓝星玩,爱上了蓝星人,最后不得不被迫离开。这样的传说,宇宙中也有流传。可我不一样,我没有私人飞船,也没有有钱的亲戚来追踪,我是个宇宙的弃儿,命中注定要在这儿待一辈子,能够与萍儿相伴,也该知足了。看着伤心的萍儿——我说过她叫萍儿了吧?我拭去她腮边的泪,轻声安慰她:“小傻瓜,七仙女是个女孩子,我是个男人,我们和她们不一样的。”
    “可你也是天上的人,我害怕你也会走。”
    “我不走,我要和你在一起。带我回家吧,我们再也不分开了。”
    她带我回了她的村落。在长辈们的主持下,我们做了夫妻,就像故事里一样。村子里的人们很友善地接纳了我,甚至很恭敬,也许因为我是从天上来的吧。我学着村子里的男人们,也去打柴、种菜、挑水、喂羊。虽然那是些我难于理解的劳动,而且非常累人,可是和萍儿在一起,我觉得一生中从没有那么幸福过。晚上,我歇下来时就听着萍儿织布时的咔嗒咔嗒声响,看着她的双手在织机上飞舞,于是学着她,唱支歌儿给她听,她也轻声相和着,直到深夜。
    后来,我和萍儿有了两个比小鸟和小羊还可爱的孩子,也和故事里一样,一儿一女。在夏夜的星空下,在寒夜的炉火边,萍儿也常常给他们讲故事。孩子们最喜欢听那两颗星的故事,老是让萍儿一遍又一遍地讲。
    那也是说天上人和蓝星人的爱情故事。不知道为什么,蓝星上流传的这种故事特别多,也许我也会留个故事呢。你们想听吗?其实你们大概也知道,就是大富翁达拉斯的女儿爱上了个蓝星小伙子,达拉斯觉得女儿给他丢了面子,于是派人把她抓了回去。谁知那个小伙子竟然乘着姑娘的航行器紧追不舍,达拉斯怒不可遏,一声令下,摧毁了小伙子的航行器。姑娘悲愤之中,引爆自己的座机殉情了。记得当时有位诗人吟咏了这件事,叫什么——《蛮荒之恋》。可能是爆炸的闪光太亮,使得蓝星上的人们认为是恋人们的生命化作了星辰,还硬指着迪尔星和里宾星称为牛郎和织女。
    当然,我从未把真相告诉萍儿,虽然每当想起这对恋人,我就觉得害怕。
    蓝星的一天很短,日出日落,日落日出,跟萨里尔星的一天差不多,以我的寿命,能在蓝星生存四五十万天。但是蓝星人寿命很短,只能生存三四万天,也就是他们说的“人活百年”。
    一年又一年过去,我们相伴着度过了蓝星上十四个年头,合成标准星际年还不到一年。我越来越觉得蓝星其实就是我一直想要寻找的星球,是个干净的、未被玷污的世界。如果也有发达的科技,就是完美的天堂。但是完美是不存在的,我能在这样的星球上生活,已经是命运对我的厚爱了。
    就在我死心塌地地想陪着萍儿过上一百年,就算送我一架航空器都不想再离开的时候,我心底最恐惧的事发生了。
    那也是在一个晚上,一架航空器从天而降,说是要接我回文明社会去。尽管我一再表示不愿离开蓝星,情愿老死蛮荒,而且我也无力支付返回费用,还是从流泪的萍儿怀中被强行拖走,塞进航空器。就这样,在萍儿和儿女的哭喊声中,我像当初被迫来到时一样,又被迫离开了。
    后来我才知道,卡诺星际航行公司的竞争对手比多英星际航行公司早就想找借口对付卡诺了。这回借着我被抛在一个不得打扰的星球上的事,大做文章,想从违反星际法啦,对顾客不人道啦,毫无责任心啦等等方面将卡诺公司置于死地。于是派了一架航空器来接我做证人,同时也让舆论渲染一下比多英的顾客至上的责任感与人道精神。
    为了能够回到萍儿身边,我对比多英极为合作:我听凭他们用我的名义上诉星际法庭,在舆论上反复抨击卡诺的毫无信义,巡回各地演讲宣传……总之,我竭尽全力帮助比多英,终于在一标准星际年多以后,比多英大获全胜,一统天下。哼,你们猜怎么着?
    你们不会猜到的,凡是有心的人都想象不到的。他们要我付清接我回来的费用和我打官司的费用,因为上诉用的是我的名义,比多英付的钱。可我是个穷光蛋啊,面对那笔天文数字的债务,我不得不在星际航班上服务了四十标准星际年,四十年啊!终于还清了债,我也老了,算一算萍儿也不在了。我这个老流浪汉,除了流浪,还能干什么?
    对,还能喝一杯,解解忧。
    来,喝!我给你们唱支蓝星的歌。
        作者小传
    昆鹏,一个生长在北国春城——长春的女孩。据长辈们说,从小顽皮好动,只有看书时能静静地一坐大半天。于是,从小学起就一本又一本不停地啃书,不过杂而不精,也没什么目的,只为了充实自己,丰富阅历。
    十八岁那年,阴差阳错考了理科,进入大学数学系学习。本打算安心沉浸在数学王国里,却发现自己终究还是对文学,尤其是科幻文学情有独钟,于是拿起笔投身于科幻世界。我的处女作《交错》在《科幻世界》97年3期上得以发表。我相信,思考生命,解释生命是最有意义、也最有趣的主题,而科幻文学最能完美表达这一主题。
        苏志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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