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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在路上-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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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样子,索尔仍是我的男友。我已想办法为下星期六的会面借了100美元,我要让我继父看到我一切都很好,让他在这个世界上不要再对我有任何牵挂。”

    这真使我震惊。雷米的继父是一位杰出的医生,曾在维也纳、巴黎和伦敦工作过。我说:“你是说你要为继父花100美元?他的钱比你多得多,而你却在借债,伙计!”

    “是这样。”雷米说话的声音很大、但又很平静。“我只最后求你们一件事——你们至少应当让他看上去觉得一切都很顺利,尽量给他一个好印象,我爱我的继父,也很尊重他。他这次和他年轻的夫人一起来,我们应当客气而又有礼貌。”有时雷米的确是世界上最彬彬有礼、最具绅士风度的人。丽·安答应了,她盼望着见到他的继父,她想他一定很有魅力,即使他的儿子没有。

    星期六晚上很快到来了。我已不当警察,因为我没有抓到过什么人。他们正准备解雇我,我便先自觉地辞了职。今晚是我最后一次执勤。雷米与丽·安先去旅馆见他继父,我还得为了钱再奔波一阵子,在棚户区酒吧喝了几杯酒,然后精疲力竭地赶去与他们会面。雷米的继父出来开门,站在我面前的这个身材高大,风度翩翩的男人简直有王子的派头。“噢,”我凝视着他说,“你好,邦克尔先生。jesuishaut!(法语:我很高傲!)”我叫了起来。我本来想用法语说,“我有些醉了,我刚才喝了几杯酒。”但是那句法语说错了。这位医生茫然不知所措,我把雷米弄得十分尴尬,他红脸着着我。

    我们来到一家豪华的餐馆——阿尔弗莱德餐馆用餐,可怜的雷米买了酒和许多佳肴,足足花了50美元。现在最糟糕的事情发生了。我的老朋友罗兰·梅那也坐在这里喝酒!他刚从丹佛来,现在已在圣弗兰西斯科的一家报社找到了工作。他看上去憔悴不堪,甚至连胡子也没刮。正当我将酒杯举到嘴边时,他冲了过来,拍着我的肩膀,然后一屁股坐在邦克尔先生的身旁,靠在椅子上,隔着这位先生的汤碟和我说话。雷米的脸霎时间红得象甜菜。

    “你不把你的朋友介绍给我们大家吗,索尔?”他微笑着对我说。

    “罗兰·梅那,在《旧金山评论报》工作。”我板着脸说。丽·安愤怒地盯着我。

    梅那开始对着邦克尔先生的耳朵说话:“你乐意教高中法语吗?”他大声地说着。

    “请原谅,我不是教高中教法语的。”

    “噢,我还以为你是高中的法语教师呢。”他说话如此粗鲁。我想起了上次在丹佛他不让我们进公寓开晚会的事儿,但我原谅了他。

    我原谅了所有的人,我什么念头也没有,我醉了,我开始和他年轻的妻子谈论起月光和玫瑰花。我喝得太多了,不得不接连不断地往厕所跑,而每次出去都得从邦克尔博士的屁股上越过去。事情越来越糟。我在圣弗兰西斯科的日子该结束了。雷米再也不理我了。这对我来说太残酷了,因为我的确非常爱他,并且也只有我知道他是个多么真诚而崇高的人。很多年之后他大概才肯原谅我。我现在的悲惨处境与我曾在帕特森写信告诉他的那个横贯美国的宏伟旅行计划真有天壤之别。现在我已经在美国的西海岸,前面已没有陆地,我已无路可走,唯有收兵回巢了。我想至少得让这次旅行显得完整些。我决定去一次好莱坞,然后回程去得克萨斯看看我的伙计们,其他的就他妈的不管了。

    梅那被撵出了阿尔弗莱德餐馆。宴会就这样结束了。我与梅那一起出来,也可以说是雷米让我出来的。我们在铁壶酒吧坐了下来,梅那说:“山姆,我不喜欢酒吧里的这个小妖精。”他说话的声音很大。

    “是吗,杰克?”我说。

    “山姆,”他说,“我想我们应当去揍那家伙一顿。”

    “不,杰克,”我模仿着海明威的口气说,“就坐在这里,看看会发生什么事儿。”我们最后磕磕绊绊地走上了大街。

    早晨,雷米和丽·安还在熟睡,我看了看堆在那儿的一大堆要洗的东西,我和雷米本来打算这个周末用洗衣机洗的,我决定离开。我来到走廊上。“不,他妈的,”我自言自语道,“不能走。我曾说过不爬这座山,决不离开这里。”这是峡谷的另一边,神秘地伸向太平洋:

    我又呆了一天。这天是星期天,一股巨大的热浪袭击着这个小城,天气很好,三点钟天边就出现了朝霞。我开始出发,爬到山顶才刚四点钟,山上到处都是茂密、苍茫的加利福尼亚杨树和按树林,山巅四周树木很少,只有『裸』『露』的岩石和青草。越过几座小山麓便是湛蓝湛蓝、浩瀚无际的太平洋。岸边的草地上,成群的『奶』牛在寻觅着食物。岸边还有一堵宏伟高大的白『色』城墙,传说是由一小块土豆地变成的,圣弗兰西斯科的雾霭便是从这里生成的。只需一个小时,它就可以穿过金门使这个浪漫的城市隐约地深藏在一片白茫茫的朦胧之中;年轻的小伙子可以揣上一瓶托凯酒,偕着姑娘的手漫步在『迷』蒙的人行道上,美丽的女人站在门边,透过薄薄的雾霭,期盼着爱人的归来。这就是圣弗兰西斯科。

    我一直在山上转到筋疲力尽,才踉踉跄跄翻过峭岩,开始下山。哦,我爱着的姑娘你在何方?我四处寻觅着,就象我曾在山下那个狭小的世界里寻觅着一样。站在山巅上极目远眺,展现在我眼前的是富饶美丽的美洲大陆。在遥远的东部,疯狂的纽约正向天空喷吐着可怕的烟雾和有毒的棕『色』气体。东方是棕『色』的,也是神圣的。加利福尼亚是白『色』的,并且狂躁而又轻浮——至少在当时我是这样认为的。

    

第一卷 第12章

    清晨,雷米和丽·安仍沉浸在睡梦之中。我悄悄地收拾好行李,与来时一样从窗子爬了出去,然后背着帆布包,离开了米尔城。我终于没能如愿以偿地在那艘古老的、闹鬼的“海军上将”号货船上过夜。我和雷米都失去了机会。

    到了奥克兰,我在一个乞丐俱乐部里喝了点啤酒。我又重新在路上了。穿过奥克兰,我踏上了去佛莱斯诺的旅程。两辆车把我带到了贝克斯费尔德,我已向南行进了四百里。第一个带我乘车的是个疯子,这家伙粗壮结实,金发碧眼,开着一辆装修得花里胡哨的车子。“你看到这个脚趾了吗?”他一边说着一边加大油门,将车速开到了每小时八十里,一路超车。“你看它。”他脚趾上绑着绷带。“今天早晨刚断的。那帮狗娘养的想让我住院。可我一包好就离开了。一个脚趾,小意思。”是的,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这时我靠在坐位上,凝视着窗外,我从没见过有谁开车象他这样莽撞。一眨眼功夫就到了特拉西,这是一个铁路线上的小镇。扳道工们在铁道旁吃着粗糙的饭菜,火车吼叫着穿过峡谷向远方飞驰。太阳正在落山,象一个巨大的红火球。不一会儿薄暮降临,绛紫『色』的晚霞映照着桔红『色』的小树林和瓜地,绚烂的霞光把万物涂抹得分外『迷』人,使人觉得仿佛步入了一个爱的宫殿,又仿佛是置身于神秘的西班牙。我把头伸向窗外,深深地呼吸了一口芬芳而清新的空气。这似乎是一天中最美妙的时刻。这个疯子是来自南太平洋的一个扳道工,住在佛莱斯诺。他父亲也是扳道工。他在奥克兰停车场把脚趾给压掉了,我并不太清楚具体是怎样压的。他开着车驶入喧闹的佛莱斯诺,让我在城的南边下了车。我在铁道边上的一个小百货店里买了瓶可乐,看见沿着红『色』的大棚车走来一位忧郁的美国小伙子。正在这时,一个火车头吼叫着驶过。

    我必须往南去,我又上路了。一个开着崭新的小型货车的家伙带上了我。他是得克萨斯州的鲁波克人,专门经营汽车拖着的活动住房生意,“你想买一个这样的活动房吗?”他问我,“什么时候你想要,尽管找我好了。”他给我讲了一些有关他父亲的趣事。“一天晚上我老爹把一天收入的款项放在保险柜的顶上,便完全忘了。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就在这天夜里一个小偷拿着电筒溜了进来,撬开保险柜,翻翻里面全是些对他无用的文件,便踢倒几张椅子,一摔门出去了。柜顶上的几千美元分文不少。真是太有意思了。”

    他让我在南贝克斯费尔德下了车,从这里我的冒险又开始了。我感到很冷,便穿上了刚在奥克兰花3美元买的那件薄薄的军用雨衣。但仍然不住地发抖。我在一家装饰华丽的西班牙风格的汽车旅馆前站住了。这儿灯火通明,象一颗珍珠镶嵌在茫茫黑夜里。汽车川流不息,我疯狂地向它们招着手,天气的确太冷了,我在那儿一直站到半夜,足有两小时,一边等车,一边不住地骂着,就象上次去爱荷华那样。我现在无路可走,只好再花两元多钱乘巴士回洛杉矶。我沿铁路线又走回到贝克斯费尔德,找到车站,在一张长椅子上坐了下来。

    我买好了车票,站在那儿等着去洛杉矶的车。突然一位穿着宽松裤,长得非常漂亮、可爱的墨西哥女孩从我眼前闪过,她坐在一辆刚进站的巴士里。到站的旅客们争先恐后地从车子上下来。她的『乳』房挺得高高的,富有弹『性』,结实的『臀』部妙不可言,长长的黑发披在肩上,两潭碧水似的蓝眼睛里带着几分羞涩。我真希望能坐在她那辆车上。我感到一阵难过,每当我爱上一位姑娘,而她在这个世界上又正好与我背道而驰时,我总有这种感觉。广播里在叫去洛杉矶的旅客上车,我拿起大包跳了上去。令人诧异的是那位墨西哥姑娘竟然也在这辆车上。我在她的对面坐下,并开始在心里筹划起来。我是如此孤独、痛苦、疲惫、忧郁、沮丧,我必须增强勇气,增强信心去接近这位陌生的姑娘,我要行动。即使这样鼓励着自己,心里仍是慌恐得很,足足有五分钟我坐在座位上搜肠刮肚地寻找着话题。汽车在向前疾驶。

    赶快行动,赶快行动,否则你只配去死!可恶的蠢猪,快和她说话!你怎么啦?是不是已经筋疲力尽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靠在通道上对她(她正准备在坐位上睡觉)说:小姐,需要我的雨衣作枕头吗?”

    她抬起头,微笑着看着我,说:“不用了,非常感谢。”

    我又坐了回去,心在不住地打颤。我点了支烟,直到她抬头看着我,我才带着几分爱的忧伤向前倾着身子对她说:“我可以坐到你那边去吗,小姐?”

    “请便吧。”

    我坐了过去。“去哪儿?”

    “洛城。”我喜爱她这样的说法,洛城。我喜欢西海岸的人都这样称呼洛杉矶,当他们这样说的时候,心里有一种强烈的自豪感。它是仅有的,也是唯一的一个有金子的城市。

    “我也去那里!”我叫了起来,“很荣幸能和你坐在一起。我很孤独,我已经旅行很长很久时间了。”我们开始讲述彼此的经历。她说她有丈夫和孩子。丈夫时常打她,所以她离开了他回到了佛莱斯诺南面的莎比纳。现在她是去洛城的姐姐那儿小住。她将小儿子放在自己家里了,她的家人住在一个葡萄园里,为老板采摘葡萄;她无所事事,非常郁闷,简直要疯了。在心里我已把她拥在了怀里。我们尽情地聊着,她说她很喜欢跟我聊天。少顷,她告诉我,她希望能和我一起回纽约。“也许我们能一起去!”我笑了。汽车呻『吟』着通过葡萄园关卡,接着我们眼前出现了一大片星星点点的灯光。我们什么也没说,只是紧紧地握着彼此的手。她很自然地答应如果我在洛城找到旅馆,她就去跟我在一起。我爱她爱得心疼。我把头靠在她那乌黑的秀发上,她那柔嫩的肩磨蹭着我,简直把我折磨得发疯。我紧紧地抱她,使劲地把她拥在怀里。她喜欢我这样。

    “我喜欢、喜欢,”她闭着双眼,嚅嚅地说。我发誓一定要好好地爱她。我无限爱怜地凝视着她。我们的故事讲完了,我们在沉默中陶醉着,脑海中涌现出无尽的遐想。一切就是这样地简单和自然。在这个世界上你可以有你的贝蒂们,玛丽『露』们凯米尔们,而我心目中的姑娘就是她。我把这些告诉了她,她告诉我她在车站就察觉到我在注视着她。“我以为你是一个英俊的大学生。”

    “噢,我是大学生!”我告诉她。巴士到了好莱坞。阴郁而昏暗的黎明就象电影《苏利芬游记》中,乔尔·麦克雷用餐时遇见伏罗尼卡·奈克时的情景一样。她在我的腿上睡着了。我贪婪地向窗外望去,泥灰粉刷的房屋、棕搁树、汽车旅馆,一切都那么奇特。这是一片破烂不堪,然而又充满野『性』的土地,是美国最神奇的城市。我们在市中心大街下了车,这儿与在堪萨斯城、芝加哥或波士顿下车时所看到的情景没有什么不同——肮脏的红砖建筑,来去匆匆的演员,黎明暗淡的街头电车发出令人厌恶的声响,还有在各大城市都可觅到的『妓』女的身影。

    这时我的脑海里一片混『乱』,甚至有些疯疯癫癫,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象患了狂想症一样胡思『乱』想:苔丽莎,或者是苔丽——她的名字——也许是一个普通的小『妓』女,她在那些汽车上为某个男人挣钱,专门去洛杉矶勾引象我这样的男人,把受骗的傻瓜带到一个指定的餐馆吃早饭,那儿有一个拉皮条的与她合作,然后一起去上个事先订好的旅馆,这位拉皮条的先生便持枪等在旅馆门口。我并没有把这些胡思『乱』想告诉她。用早餐的时候,我看见一个拉皮条的正盯着我们。我感到疲倦极了,当时的感觉很奇怪,仿佛堕入了一个幽深的、令人作呕的黑谷。由于爱而生发的巨大的恐怖啃噬着我的心,使我的举动变得卑鄙而愚蠢。“你认识那家伙吗?”我说。

    “你指谁,亲——亲爱的?”我没理睬她。她愣住了,动作慢了下来,停了好长时间没吃东西。她有些茫然,点了支烟,又继续和我说话。我就象一个面容憔悴的魔鬼,对她的每一个行为都疑心重重,我觉得她是在等候时机。我的的确确是病了。当我们手拉手地走在街上时,我全身都被汗水浸湿了。我所找的第一家旅馆就有房间。刚一进屋,我就把门反锁了,回头一看,她已脱掉鞋子,坐在床上。我轻柔地吻她。也许她从未体验过。为了放松一下神经,我想我们需要威士忌,尤其是我。我几乎跑了12个街区,才在一个报摊上买到一品特威士忌。我赶紧跑了回来。苔丽正在浴室里化妆。我倒了一大杯酒,一人一口地喝了起来。哦,味道美极了,我的“长途征战”也真值了。我站在她的身后,欣赏着镜子里的她,我们就这样在浴室里跳起舞来了,谈论着我东部的那些朋友。我说,“你应当去见我认识的一个叫多丽亚的了不起的姑娘。她六英尺高,有着一头火红的头发。如果你去纽约,她会告诉你去哪儿找工作。”

    “那个六英尺高的红头发女人是谁?”她十分怀疑地问我“为什么你要对我提起她?”单纯的她很难揣测我说话时兴奋而又紧张的神情。我就此打住了。她在浴室里喝酒。

    “到床上来!”我继续说着。

    “那个红头发女人到底是谁?我本来以为你是一个很好的大学生,我看到在街上我们手拉手时,你紧张得满身冒汗,我便在心里对自己说,他太可爱了,不是吗?哦,现在我明白,我错了,错了,你和那些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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